刘正教授的学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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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教授论文《商周彝铭中的“嗣子”和作器者的关系研究》

(2016-07-30 21:26:51) 下一个

商周彝铭中的“嗣子”和作器者的关系研究

商周彝铭中经常出现对作器者和受器者之关系的记载。

如反映子为祖和父作器的《走钟》:“走作朕皇且、文考宝和钟”。反映子为父作器的《小臣作父乙觯》:“小臣作父乙宝彝”。如反映子为母作器的《龙母尊》:“作龙母尊”。如反映妇女自作器的《妊壶》:“妊作宝壶”。 如反映男子自作器的《史仆壶》:“史仆作尊壶”。如反映诸侯国君给自己妻妾作器的《鲁侯壶》:“鲁侯作尹弔姬壶”。 如反映诸侯国君给自己父母作器的《王作母癸尊》:“王作母癸尊”。如反映大臣自作器的《师望壶》:“大师小子师望作宝壶”……等等,通读铭文,作器者和受器者的关系一览无余。《墨子·鲁问》:“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既然是为了“传遗后世子孙”,因此,作器者和受器者的血缘和辈份关系自然就很真实地反映在铭文中。

记载在铭文中的文辞,出于“传遗后世子孙”的需要,就经常在铭文结尾出现特定的祝辞。即在铭文内容上,几乎每件铜器铭文上都会出现作为作器者对受器者及其子孙后代所说的“子子孙孙永保用”之类的祝辞,这也就是“传遗后世子孙”说在铭文上的具体体现。

这类常见的祝辞有以下五种格式:

①“其子子孙孙”格式。

如:“其子子孙孙永宝用”。

“其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其子子孙孙永用孝”。

②“其万年”格式。

如:“其万年用”。

“其万年永宝”。

“其万年永宝用”。

“其万年永用多休”。

“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

③人名或国名加“其”格式。

如:“卫其万年永宝用”。

“卫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

④“子子孙孙”格式。

如:“子子孙孙永宝用”。

⑤“孙孙子子”格式。

如:“孙孙子子其永宝”。

一般来说,既然是受器者及其子孙后代所说的“子子孙孙永保用”的,也就必然暗示着对铜器继承和使用的普遍性。也就是说,凡是作器者的子孙后代都有资格接受和使用这件铜器及其所具有的品格特征。因为他们和作器者具有直系血缘关系。但是,在有些特定的情况下,作器者所作之器,并不能为受器者及其全部的子孙后代所接受,而只是为受器者及其部分特定的后代所接受。这就涉及到了所谓的“嗣子”的问题。

在商周彝铭和史书中曾经出现“嗣子”一词,有些学者曾把这两个字看成是一个上嗣下子组合而成的合字的“嗣”字。我们认为这是不恰当的。

“嗣子”的“嗣”是“继承”的意思,《尔雅》:“嗣,继也”。“嗣子”就是承嗣人。对于注重血缘和父子继承关系的商周社会来说,“嗣子”概念的产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定意义。

对于“嗣子”的解释,一般以颜师古《汉书注》为定论:“嗣子谓嫡长子当为嗣者也”。

表现在史书中,如《史记·五帝本纪》:“尧曰:‘谁可顺此事?’放齐曰:‘嗣子丹朱开明。’尧曰:‘吁!顽凶,不用’。”这里出现的“嗣子丹朱”一词,《帝王纪》云:“尧娶散宜氏女,曰女皇,生丹朱。”又见《史记正义》引郑玄云:“帝尧胤嗣之子,名曰丹朱,开明也。”可见“嗣子丹朱”即是长子丹朱之意。表现在商周彝铭中,如《商戍嗣子鼎》:“丙午,王商戍嗣子贝廿朋”。这里的“戍嗣子”是受赏者,“戍”是职官名,而“嗣子”则是指明了此人的身份。既然已经点明是“嗣子”,则可以推出他必定尚有同父名义下的兄弟若干,而他只是早已经成为“嗣子”而已。

最为著名的“嗣子”铭文出自商代的《商戍嗣子鼎》,见如下图一、图二:

我们分析一下这里出现的“嗣子”和作器者的关系:

丙午,王商戍嗣子

貝廿朋,才

。用乍父癸寶鼐。佳王

大室,才九月。犬魚

在上述铭文中出现的人物共三个:王、戍嗣子、父癸。“王”和“戍嗣子”是赏赐者和被赏赐者的关系,“戍嗣子”和“父癸”是作器者和受器者的关系,而“王”和“父癸”的关系不明,很可能是君臣关系或结盟关系。而结尾的“犬魚”又进一步说明了戍嗣子的族属,这一族属和我们熟知商王的族属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这里出现的“嗣子”完全是诸侯国君“父癸”的嫡长子。

这里的问题是:作为承嗣人的“嗣子”是后立的、还是按照出生先后排行顺序以长为嗣来定的呢?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所谓嗣子与《汉书》正同,皆所谓嫡长子。盖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嫡出,而不得为嗣子。”根据上述“庶出之子虽年长于嫡出,而不得为嗣子”的之说,可见,“嗣子”一般不是按照出生先后排行顺序以长为“嗣子”来定的。根据《左传·哀公二十年》的记载:“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杜预注:“嗣子,襄子自谓。”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只有拥有了诸侯国君的王位继承权的人才有资格使用“嗣子”这一术语,也即嫡长子才有资格成为“嗣子”。

这里的“赵孟”,《左传》中注解为:“赵孟,襄子无恤,时有父简子之丧。”孟,排行之长,又称伯。“襄子无恤”,“襄子”为名,“无恤”为字。赵孟作为赵简子之子字无恤,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恤,忧也。”则“无恤”就是无忧无虑之意。这里的“嗣子” 赵孟正处于“时有父简子之丧”时期,按照当时诸侯国君死后在守丧期间有权继承的嫡子才可以称为“嗣子”的惯例,“孟”和“时有父简子之丧”都是“嗣子,襄子自谓”之说的暗示用语。而一旦不是法定继承人却继承了诸侯国君之位,就是严重的践越行为了,见《国语·周语上》中记载的一段史实就是如此:“夫晋侯非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任戒惧,犹曰未也。若将广其心而远其邻,陵其民而卑其上,将何以固守? ”这里的“晋侯非嗣也”显然是“晋侯非嗣子也”之意。

当时帝王和诸侯使用“无恤”为名字还是很常见的。而且男女皆可以用。上个世纪30年代出土于安徽寿县朱家集楚王墓中的《曾姬无卹壶》,其作器者“圣之夫人曾姬无卹”一名,学者多解释为“曾姬无”,而“卹”的意思就无法理解了。“圣之夫人曾姬无卹”之“卹”字,即“恤”字。此件铜器的作器者应该名为“曾姬无恤”。见如下图三、图四:

我们分析一下这里出现的“后嗣”和作器者的关系:

 

隹王廿又六年,聖

之夫人曾姬無恤,望

安茲樣,陲蒿閑之無

匹,甬乍宗彝壺,後

嗣甬之,職在王室

 

这里的“聖之夫人”,刘节先生在《寿县所出楚器考释二》一文中主张就是:“《左传·文公十七年》:‘葬我小君声姜’,《公羊传》作圣姜。《国策·楚策》蔡圣侯,《史记·六国年表》作声侯。《汉书·古今人表》卫声公,《索隐》引作圣公。《孟子》曰‘金声而玉振之’,赵《注》‘声,宣也’。然则聖夫人即声桓夫人无疑矣”。关于刘节先生的考证,后来的出土文献证明他的观点是极其准确的。见刘彬徽先生《楚系青铜器研究》一书:“聖夫人,刘节考释为楚声王夫人。声、圣互用,不仅有古文献例证,出土楚文字材料也已得到证明,如江陵望山M1竹简中的楚声王就写作‘声王’,刘节之说至确”。“聖之夫人”既然是曾姬無恤,则其夫曾经是楚国诸侯国君的“嗣子”这样一来才可以使他成为现在的楚王。相应地,曾姬無恤的地位也由楚贵族的夫人变成了楚“嗣子”的夫人。因此,声桓夫人作器的《曾姬无卹壶》,其铭文中出现的祝辞并没有出现习惯的“子子孙孙永宝用”这类话,而是以“后嗣甬(用)之”作为祝辞。

为什么这里没有出现常见的“子孙”二字祝辞呢?按照有的学者的主张,就是主张凡是铭文中出现“子孙”称谓的,大多是周器。因此,两周铜器铭文中是一定要出现这些祝辞的。如,吴其昌先生在《金文历朔疏证》一书中如是说:“殷人尚无子孙观念,周公手创周王宗法制度者,故亦为最初并立子孙观念者。考殷器从未有连举‘子孙’二字者。”看起来理由只有一条,即:因为将“嗣”和“无恤”联系起来的赵孟,是嫡长子、是嗣子,所以这里的曾侯之嫡长子、嗣子之妻的曾姬无恤,她所制作的铜器理所当然是留给自己的嫡长子来“后嗣甬(用)之”的,这里的“后嗣甬(用)之”中的“后嗣”不是普通的子子孙孙,而是专指后代的嫡长子、嗣子。它本来意思显然应该是“后嗣子甬(用)之”。而刘彬徽先生《楚系青铜器研究》一书中因为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才理解为“假定曾姬无卹在声王即位前后嫁于声王,至宣王二十六年即公元前344年,其年龄至少已有70岁或更多。作为宣王祖母,即楚王太后,她作器安抚曾国遗民,以示后嗣忠于楚王,用意良有以也”。看起来,他的这一理解是不妥当的。因为这件铜器的受器者是曾国的“后嗣(子)”,而不时普通的“曾国遗民”。安抚“嗣子”,要他“職在王室”目的是告诫他不要不切合实际的盲目地希望复国,而是安心本职。实际上此器制作目的就是告诫曾国的“嗣子”,认清现实,保国无望时重在保家、保自身性命,也就是延续曾国血脉。这才是一名老夫人的最实际的忠告。这应该也是此件铜器制作的出发点——可以想见当时的曾国“嗣子”应该有过复国的计划和想法,而曾姬无恤获知这一想法后,她更看重的目前曾国百姓在楚国接管后的“望安茲樣,陲蒿閑之無匹”的现状,于是,为了打消曾国“嗣子”的复国梦想,特地制作了此器。

基于此,我主张这件铜器是为嫡长子、即“嗣子”所作器,其他子孙是不能使用的。

回到我们在前面说的话,在上述的情况下,作器者所作之器,并不能为受器者及其全部的子孙后代所接受,而只是为受器者及其部分特定的后代(即所谓的“嗣子”)所接受。在这件《曾姬无卹壶》铭文中和商代的《商戍嗣子鼎》铭文中,都在暗示着“嗣子”在作器过程中的特殊地位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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