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下我是大彻大悟了,原来,我的海外关系是这么的重要,当年离开农场大队下放到林业局的深山老林里,当个孤零零的林业站员,不就是为了这个“海外关系”吗?我在农场时,各地领导劳师动众地派人跟踪监视,不就是为了我的出身吗?我继母在香港的西贡做小生意的事,组织上一直未能下结论。怪不得我一直得不到重用;怪不得我下放之后回到县城,几年以后还要再下放;怪不得我们身边的人都用警惕戒备的目光看我们。。。我这一辈子算是完了,但是我的孩子呢?在那个“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年代”,他们能考上重点学校吗?他们能找到好的工作机会吗?妻子陪着我二十多年受苦受累,受冤屈受逼迫,我们就这样的委屈求全下去吗?
1977年,廖承志(当时的外交部长)发表文章,大意是针对海外回国的华侨们,放宽政策,允许自由出国。我想,我回到祖国为人民尽忠,贡献了二十八年的青春,也算对得起我当年回国报效祖国的初衷了。当年母亲在1959年去世的时候我都未能奔丧,今天,我老父尚在,为了尽孝,为了孩子的前途,也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我决定申请全家回香港探亲。
1978年春,当我向林业局里递交申请探亲报告时,局长找我谈话,说:“XXX,你这是在做梦吧!你想叛国投敌吗?你的决定你自己是要负责任的。。。”。这个请假探亲的申请,确实给县林业局、县卫生科和县公安局带来了烦恼,在当时政策还不是很明朗的时候,全黑龙江省就我们这一家敢提出这样的申请。最后,以男方的单位为主,由林业局党委集体决定,同意我全家赴港探亲的报告,由县公安局报告上级批准。
大约半个月左右,探亲通行证批下来了,局领导找我谈话,郑重的告诉我这个消息,并说,过去由于群众斗争群众,对我有过一些冲击并且造成了误会。局里一直认为我是个好同志,希望我探亲能按时回来,我的组织问题嘛,是可以考虑的。我问他,我的档案里面,是不是有“特嫌”的字眼,局长矢口否认。那我就提出是否可以让我看看自己的档案,局长连说不行,不行。是啊!我这是多此一问,因为任何当权者都没有权力更不敢泄漏机密资料的,尤其是带有高度敏感的个人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