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和博

改革宗神学博客。分享神学研究心得,结交志同道合朋友。座右铭:仁教,心学,法治,德政。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王志勇:当下西方改革宗信仰的两大癌变

(2025-06-06 05:06:36) 下一个

当下西方改革宗信仰的两大癌变

——选自王志勇《福音、国度与文化:三化异象与基督徒侍奉的天国战略》

在阐明清教徒信仰的同时,我们致力于反对的就是沃格林在其五卷本系列巨著《历史与秩序》中所反对的“癌扩散式的信仰”(metastatic faith)。[1] 沃格林在秩序论方面的突出贡献就是解释以十诫为核心的约法为我们提供了“上帝之下的圣约秩序的精义”(the substance of the covenant order under God)。

沃格林一再强调我们在世界与历史中的生存就是在上帝的圣约秩序之下的生存,但具体的历史性的人类社会秩序却不一定合乎上帝想要达到的这种圣约秩序,从亚当到以色列所充斥的就是人类对于上帝设立的圣约秩序的背叛,“他们却如亚当背约,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何6:7)。整个圣经启示的巅峰就是上帝在心灵中与人立新约:“耶和华说:日子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不像我拉着他们祖宗的手,领他们出埃及地的时候,与他们所立的约。我虽作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上帝,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31:31-33;来8:8-10)。根据约翰·巴文克的研究,在各种形式的宗教中,都是由神灵设立秩序,设定自然与人生的法则,这种由法则所界定“神圣秩序”(divine order)乃是信徒必须尊崇的。[2] 这是宗教的通识,可惜很多中国基督徒缺乏此类的常识,他们否定上帝设立的律法,不承认上帝设定的神圣秩序。

上帝通过立约的方式使人摆脱无法无天的野蛮状态,进入真正的爱主爱人、守约守法的文明状态。当上帝所启示的圣约秩序成为上帝的子民的心灵秩序的时候,他们为社会秩序所带来的就是“新天新地”式的改变。圣约秩序只有内化为心中的道德秩序才具有改变生命的作用,同样内在的道德秩序只有体现为外在的公共秩序才能变成移风易俗的力量,为人的心灵秩序提供更好的保障。否定上帝所启示以十诫为综述的神圣秩序,否定上帝通过救赎在人心中塑造的心灵秩序,试图通过自己的意识形态或各种幻想来改变现有的世界秩序,塑造“新人”,这种信仰在本质上都是“癌扩散式的信仰”,最终带来的只能是毁灭与死亡。正是因为不注重上帝通过圣约显明的神圣秩序,不宣讲当然也不顺服上帝的律法,中国基督教始终处于软弱、混乱和失败的状态。

不仅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这种“癌扩散式的信仰”,各种形式的背离上帝和圣经启示的伪基督教也是如此。沃格林认为:“在当今世界,癌扩散式的信仰即使不是造成失序的首要渊源,也是最大渊源之一。对于我们所有人而言,理解这种现象,并且在其毁灭我们之前找到各种救治的方法,乃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当今的科学环境允许对于这种现象进行批判性的分析,那么,很显然,一位学者有责任因为自身是人的缘故而进行这种分析,并使他的同胞们能够获得这种分析的结果。阅读《历史与秩序》一书,不应试图对于已死的过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是视其为对于我们目前正生活于其中的秩序框架所进行的探究。”[3]

此处沃格林特别提及“秩序框架”,我们在本书中的特别贡献之一就是把清教徒所提倡的圣约神学与政治哲学中的秩序框架联系起来,强调上帝不仅与个人立约,也与国家立约,从而把基督教神学上的圣约框架转化为基督教政治哲学上的秩序框架。在美国清教徒神学发展的过程中,爱德华兹的一大偏离就是仅仅强调上帝与个人和教会立约,不再强调上帝与家庭和国家立约。[4]一旦不再强调上帝与家庭立约,公民社会就会走向世俗化和道德的败坏;一旦不再强调上帝与国家立约,政治秩序就会走向功利化和权力的败坏,这是美国社会不断面临的问题。凯波尔与巴文克的一大偏颇就是仅仅强调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君王和救主,否定耶稣基督在国家中的王权。[5] 如此把国家从上帝的圣约和基督的王权中剥离出来,造成的结果就是教会的边缘化与国家的世俗化。这两大偏颇渗透到今日西方改革宗教会中,使得改革宗信仰本身也产生了癌变,丧失了当初所具有的那种摧毁接秩序、建立新文明的活力。因此,我把这两大偏颇称之为“当下西方改革宗信仰的两大癌变”。中国人在学习西方改革宗神学的时候,一旦对于这两大偏颇缺乏清醒的认识,不管我们自己感觉如何,就会与西方改革宗教会一同陷入目前这种“癌扩散式的信仰”之中。

本书所要分析和应对的就是“癌扩散式的信仰”,邪恶的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这样的癌症病毒,当然也包括很多打着基督教甚至改革宗旗号进行而实际上已经发生癌变并在迅速扩散的“基督教信仰”!其实,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从西方基督教文明中涌现出来的癌症病毒,这种癌症病毒一度颠覆了古老的意大利、德国等国,并且以空前迅猛的方式进入了中国,推翻了中国几千年来传统文化所奠定的最基本的人伦秩序,甚至以改革宗的名义强调“学习律法不是为了遵守,乃是更好地爱慕、渴慕并合宜使用上帝的律法”。[6] 此作者在解释律法的三大功用时,强调律法的第一大功用是“叫人知罪”,第二大功用是“显罪并把我们引到基督面前”,第三大功用是“显明罪”。[7] 这种“中国特色的改革宗”完全背离以加尔文为代表的经典改革宗的教训,以赤裸裸的反律主义取代了改革宗对于律法的积极功用的强调。加尔文明确强调:“整部律法的目的是什么,现在已不难确定——即成就义,叫人以上帝的清洁为典范来塑造它的生命。上帝在律法中如此清晰地描绘了自己的属性,叫所有遵行诫命的人,均在某种程度上彰显出永活上帝的形像。”[8] 对于基督徒而言,律法最重要的功用显然不是“显明罪”,而是教导我们分别为圣。

加尔文在论及律法的三大功用时强调,律法的第一大功用是宗教性功用,就是让我们“在律法中看到自己的无能”,转而信靠上帝在基督里赐下的恩典;第二大功用是政治性功用,就是约束贪欲的横流,免得人放纵无度,互相吞咬,一同灭亡,因此律法对于确保社会的和平始终是必要的;第三大功用就是教育性功用,使人明白上帝的旨意,尤其是基督徒更是需要以上帝的律法为标准,由此而顺服上帝。[9] 加尔文明确强调:“即使基督徒也需要律法。律法的第三大功用,也是律法的主要功用,这一功用与律法的正当目的有着紧密的联系。作为基督徒,上帝的灵已经在他们的心中掌权,但律法的第三大功用,与他们仍然大有关系。虽然他们心中有上帝的律法,上帝以其手指把他的律法刻在他们的心里,这就是说他们已经处在圣灵的引导和激励之下,有了顺服上帝的愿望。然而,上帝的律法仍然在两个方面对他们大有益处。律法是最好的工具,他们可以天天学习,由此认识上帝的旨意,而这正是他们所渴慕的。同时,上帝的律法也向他们证实他们是否明了上帝的旨意。这正如作仆人的一样,早已作好准备,一心想给主人留下好的印象,他所需要的就是细细查考主人的性情,以及行事为人的方式,目的是在于调整自己,予以适应。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这样,因为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臻达如此之高的智慧,以致于毋需天天接受律法的教训,在认识上帝的旨意方面,天天都有新的进步。而且,我们不仅需要教导,还需要告诫,而上帝的仆人从律法的这一益处就可大得帮助:通过经常默想上帝的律法,就激发起顺服之心,并在上帝的律法中得以坚固,从过犯罪恶的滑路上回转。”[10]

笔者明确地以圣经启示的圣约秩序与“天国战略”反对中国几千年盛行的以偶像崇拜和皇权专制为特征的“天朝大国”的野蛮统治,[11] 反对邪恶的共产主义以及各种形式的“癌扩散式的信仰”。中华民族目前所需要的不是维持始于秦始皇的武力大一统的帝国,这种“肉体大一统”导致的只能是对肉体和灵魂所组成的全人的奴役;中华民族真正的未来是走向自由、宪政、民主与共和的文明国家。正如被人誉为“竞争战略之父”的哈佛商学院波特(Michael Porter)所阐明的那样,战略就是定位问题。[12] 我们在基督里的定位首先是在上帝及其约法之下的人人平等,任何人欺压人、人残害人的政权都是对于上帝的亵渎。

 

[1] Eric Voegelin, Order and History, vol. I, Israel and Revelation e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Maurice P. Hogan (Columbia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 2001), pp. 23.491-512.中文译本:《秩序与历史》,卷一,《以色列与启示》,霍伟岸、叶颖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年),13章2节“圣约”,592-617页。本书引证英文版时标注英文,为笔者所译,其余参考中文译本。Metastasis这个英文词的本意不仅指向位置、状态或形式上的变化,在医学上则是指向癌扩散。沃格林使用metastasis来描述人所期待的与存在秩序不相吻合的在人、社会和世界三大方面的变化。《以色列与启示》一书的译者把这个词翻译为“臆变”,强调:“沃格林对该词的使用主要把握了两个要点,第一是变化,第二是空想,也就是说这变化在客观上没有发生,而是臆想出来的。”见中译本611页脚注。沃格林对于metastasis的应用非常广泛,比如metastatic symbols, metastatic hope, metastatic will, metastatic vision, metastatic action, metastatic complexion, metastatic experience, metastatic problem, 等等。根据沃格林研究专家总结的“词汇表”,这个词的含义指向:“变化,转化,革命。沃格林在《历史与秩序》第一卷452页引入这个词,是指‘以色列诸先知所心仪的存在结构上的改变’。后来被广泛地用于指向所有不切实际的对于人、社会和存在结构所期盼的转化,等等。这种乌托邦式的期盼就是逃避存在本有的张力。只有脱离间极状态(metaxy),与两极中的一个极点合一,才可能达成这种乌托邦式的期盼。”见Eugene Webb, Eric Voegelin: Philosopher of History (Seattle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81), p. 284.笔者认为,比较中性的翻译应当是“转化”,就是在沃格林所强调的四大存有(上帝、个人、社会与世界)中后三项中进行的在本质上的改变。贬义性的翻译则是“癌扩散式的改变”,比如邪恶的共产主义信仰这种意识形态所追求的就是“癌扩散式的改变”,因为其所追求的理想秩序本身就是脱离上帝与现实的幻想,而所造成的结果则是毁灭与死亡。沃格林是富有洞见的政治理论家和历史哲学家,他所阐明的神学是“理性神学”(noetic theology),他显然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正统神学家,参考John Kirby and William M. Thompson, ed. Voegelin and the Theologian: Ten Studies in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and Toronto: The Edwin Press, 1983)。

[2] J. H. Bavinck, “Defining Religious Consciousness,” in The Bavinck Reader, trans. James A. De Jong, ed. John Bolt, James D. Bratt and Paul J. Visser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13), p. 149.

[3] Voegelin, Israel and Revelation, p. 23.

[4] Mark A. Noll, America’s God, p. 48.

[5] Nathaniel Gray Sutanto & Cory Brock, T&T Clark Handbook of Neo-Calvinism, pp. 36-43.

[6] 王翰林,《基督徒要学100问释义》(基督教长老之家庭教会,2005年),172页。

[7] 王翰林,《基督徒要学100问释义》,167-172页。

[8]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2卷8章51节。

[9]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2卷7章7-12节。

[10]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2卷7章12节。

[11] 易中天的分析颇为深刻:“众所周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民族都沉浸在一种‘天朝大国’的良好的自我感觉之中。在我们看来,人类居住的这个地方,叫‘天下’。天下的中央住着我们,叫‘中国’。中国的皇帝是天的儿子,叫‘天子’。天子的王朝是最伟大的,叫‘天朝’。天朝的臣民是最优秀的,叫‘华夏’。周边那些国家因为离天子太远,无法接受天朝的礼乐教化,因此不开化,是野蛮人,叫‘蛮夷’。‘蛮夷’和‘华夏’之间,是‘君臣’关系,或‘文明人’与‘野蛮人’的关系,根本就不平等。‘蛮夷’到‘中国’来,要么是来‘朝贡’的,要么是来‘观礼’的,要不然就是来‘乞恩’或者‘喊冤’的。因此‘天朝’无‘外交’,只有‘理藩’(即打理‘中国’与‘藩国’的事务)。”见易中天,“大清之败,全因谎言与歌颂”,见“灼见名家”,2019年12月16日,https://www.master-insight.com/。

[12] 劳伦斯·弗里德曼,《战略:一部历史》,王坚、马娟娟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下册,699页。

 

[ 打印 ]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