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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

(2025-06-13 06:59:18) 下一个

王志勇: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

――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编者序

 

“圣哉!圣哉!圣哉!

万军之耶和华,祂的荣光充满全地”(赛6:3)。

 

    感谢上帝,布雷克的这一神学巨著经过四年多的祈祷与奋战,今天终于全部编校完毕。当初着手翻译的时候,荷兰七十多岁的克莱培牧师就曾经对我说:“只要你读透布雷克的这本书,就足以很好地牧养教会了。”瑞慕勒教授是世界著名的历史神学专家,他在其序言中也明确指出:“《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一书是一个长篇巨著,对于基督教教义解释详尽,远远超过许多神学生在神学院接受基本训练时所掌握的内容。”笔者从1997年开始在中国大陆牧会,从2001年6月1日开始着手翻译此书,中间先后在牛津大学威克利夫神学院访问考察,也曾就读于大陆家庭教会神学院,现在于美国加尔文神学院学习。在个人灵修、家庭敬拜、神学学习、教会侍奉、社会参与的过程中,我越来越觉得布雷克这一巨著的宝贵。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经常以书为镜,揽镜自照,有时为自己身上残余的罪恶和丑陋感到有扎心式的震颤,有时又为上帝的洪恩感到莫名的欣喜。不知不觉,四年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当我妻子素云看到我的生命有软弱有跌倒的时候,就说这是个人残余的败坏和老我在作怪;当她看到我在敬虔生活中略有长进的时候,就说这是因为翻译布雷克所写的书的缘故!可见,布雷克的著述在我的个人和家庭生活中已经潜移默化地产生了何等大的影响啊!

    今日,把这多达二百余万字的译稿奉献在读者面前,内心确实百感交集。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在走向民主化和全球化的过程中,同时也在面对来自各个方面的严峻挑战。中国走向何方?中国教会走向何方?这是我们身为中国基督徒不得不思考和面对的问题。毫无疑问,我们灾难深重的中国需要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改革,政治上的改革,文化上的改革,更需要的是个人心灵上的改革。教会是世上的光,世上的盐(太5:13-16),若是教会不能在剧烈的社会变革中,在真理和道德上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世界就会一片黑暗,一片腐败。尤其是基督教教会的牧者们,更需要省察自己的良心,为自己残余的罪在上帝面前谦卑自己,首先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在上帝面前再次洁净自己的良心,然后使个人生活和家庭生活全方面地归向上帝的圣言,如此我们才能谈及教会的改革,才能谈及教会在社会上的影响。“总要趁着还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劝,免得你们中间有人被罪迷惑,心里就刚硬了”(来3:13)。惟愿布雷克这一巨著的发行,能够在中国教会中吹响改革的号角,使中国教会在教义、敬拜和治理上归回圣经,得蒙上帝的悦纳和使用,使中国教会成为全中国的祝福和明灯,使中国成为全世界的祝福和明灯。

 

 

一、书名

    本书正如加尔文所著的《基督徒敬虔学》[1]一书一样,是神学与灵修兼顾的经典巨著。真正的敬虔是智慧的敬虔,真正的智慧是敬虔的智慧。基督教神学是基督徒生活的艺术,其核心就是敬虔。加尔文在《基督徒敬虔学》的书名中甚至没有提及“神学”二字,他在1536年的版本中所用的副标题就是“敬虔大全”(summa pietatis),恰恰与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遥遥相对[2]。布雷克这一巨著的荷兰书名为De Redelijke Godsdient,英文翻译为The Christian’s Reasonable Service,直译就是“基督教理所当然的侍奉”,出于《罗马书》12章第一节:“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布雷克和加尔文一样,没有直接提及“神学”之名,其用意当然和加尔文一样,重点不是泛泛而论神学,而是强调基督徒当尽的本分。

    本书英文译者爱沙特牧师在分析此书的时候,强调这是一部“改革宗系统神学”(Reformed Systematic Theology),是按传统的六论(上帝论、人论、基督论、教会论、救恩论、末世论)来建构的;同时,本书也是一本“灵修性系统神学”(devotional systematic theology)[3]。吕沛渊牧师在介绍巴刻的《认识神》一书时指出:“本书是作者秉承其‘系统神学就是系统灵修’的信念,根据圣经,以基要真理为经、灵修生活为纬,交织写成的经典之作。”[4]神学与灵修、教义与生活密切结合,这是改革宗神学的重要特色之一。

    因此,我们斟酌再三,为本书中文译本取名为《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其目的有三:

首先,是强调改革宗正统神学。我们并不隐讳我们自己的信仰立场,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立场,就连那些不信圣经中所启示的上帝的人,也有自己的信仰立场和体系,只是自觉的程度不同。布雷克在本书中也是旗帜鲜明,毫不含糊,一方面申明改革宗神学源于圣经,合乎圣经,改革宗教会是真教会;同时,也一方面强烈地抨击了罗马天主教(教皇派)、阿米念派、索西努派、拉巴第派、敬虔主义等在神学和教政方面的败坏;在目前中国新派神学等各种异端邪说盛行的年代,我们需要毫不隐讳,光明磊落地传讲改革宗正统神学。

    其次,我们强调神学的系统性。改革宗所倡导的始终是智慧的敬虔,也就是说真正的敬虔绝不是靠自己苦思冥想,闭门造车,而是在圣灵的光照下,领受圣经中所启示的真道,同时也尊重圣灵赐给历代教会的亮光。系统神学就是教义神学,而教义神学并不是发挥个人的看见,而是以圣经为本,阐明大公教会所公开认信的信仰。从基督教会最早所使用的《使徒信经》来看,这一信仰既包括圣父上帝与创造的教义,也包括圣子上帝与救赎的教义,最后则落实在圣灵上帝与成圣的教义上。因此,改革宗神学所强调的绝不是抽象的对三位一体的上帝的认识,而是在创造、救赎、成全的历史性框架内,认识上帝的工作,与上帝同心、同行、同工。基督徒既从圣经的启示中认识上帝,也从圣经的启示中认识上帝所创造的世界。因此,改革宗神学既是合乎圣经的神学,也是合乎圣经的世界观,是神学世界观,也是世界观神学。布雷克秉承改革宗的传统,强调上帝的圣言不仅对个人有约束力,对教会有约束力,就是执政官也处于上帝的圣言之下,当按照上帝的圣言行事,最终也必要接受上帝的审判。他明确地指出:“国民政府不仅有责任支持第二块法版上的律法,也有责任支持第一块法版上的律法”(28章12节)。可惜的是,这种立场即使在当今欧美改革宗教会中也已经成为空谷足音,在人本主义的侵蚀和蒙蔽下,许多基督徒开始有意无意地采取相对主义或后现代主义的立场,赞同社会在道德标准上的世俗化和多元化,支持或默许堕胎、同性恋、安乐死等各种倒行逆施之事。总之,惟独在传统的改革宗正统神学中,才克服了那种希腊哲学中心灵与身体的对立,克服了中世纪所盛行的教会与世界的对立,强调上帝既是全人的救主,也是全地的大君王,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当降服在基督的王权之下,降服在上帝的圣言之下。

    第三,对于布雷克而言,基督教神学绝不是抽象的教条和思辨,而是基督徒生活的艺术,是以祷告之心寻求上帝的旨意,并藉着圣灵所加添的力量不断地在生活中把上帝的旨意施行出来。布雷克既注重“正统的神学”(orthodox theology),同时也注重“正统的生活”(orthodox practice),这两者之间的桥梁就是“灵修”。因此,布雷克不仅把灵修式的应用贯穿全书,而且在第三册和第四册中专门用了四卷书的内容解释基督徒灵修的目标、标准、具体的操练、当注意的问题(律法论、美德论、祷告论、灵修论)。在中国传统的儒道释三教中,普遍注重个人的修行。许多异教的灵修方式也不知不觉地潜入中国基督教会中。因此,我们特别希望布雷克所阐明的正统的系统灵修学,能够帮助基督徒明白何谓真正的合乎圣经的灵修,并为基督徒的灵修实践提供具体的指南。

 

二、特色

    当然,布雷克所阐明的改革宗神学的最大特色,可以说是强调上帝主权的白白恩典与个人心灵的自觉的敬虔。上帝是主权的上帝,至尊、至圣、至荣,万有都在祂的掌管之下。祂从永世就按祂自己的旨意预定了一切,同时祂按祂自己的形像创造的个人又有充分的主体性的自由。上帝的主权与个人的自由都是圣经中所强调的,布雷克和所有改革宗神学家一样,并没有用人的理性或逻辑来调和上帝所启示的真道,而是本于圣经,依靠圣经,归于圣经,惟独以圣经为至高的标准。人类因为其盟约的代表亚当的堕落,都一同堕落,在罪中不能自拔。从亚当开始,没有一个罪人能够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没有一个人能够靠着自己遵行律法而得救,但是上帝的律法并没有废除。作为受造之物,人仍然有责任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犯罪就是违背上帝的律法,违背上帝的律法就是犯罪(约壹3:4),每个人的犯罪都是得罪上帝,亏欠上帝的荣耀,当受的惩罚就是永远的死亡。因此,从个人角度而言,世上没有任何人配得上帝的恩典,也没有人能够靠自己的修行或善行赢得上帝的恩宠。上帝拣选一些罪人,藉着基督拯救他们,藉着圣灵更新他们,这完全是上帝白白的恩典。同时,罪人灭亡完全是因为自己的犯罪。因此,罪人得救完全是因为上帝的恩典。布雷克在书中始终强调,真正的归正始于至高上帝的工作,落实在个人心灵的亲证上,也就是在圣灵的光照下,藉着上帝的圣言这面镜子,从内心中认识罪、自我和上帝,惟独在基督里找到安息,并且因此而爱上帝,胜过爱自己;渴慕上帝的尊荣,胜过自己的救恩。真正蒙恩之人对于自己在罪中的愁苦、对于基督的救赎有清楚的认识,并且自觉地以爱心的顺服报答上帝的恩典,正如著名的《海德堡教理问答》第一问所阐明的那样,“祂藉着圣灵也使我有永生的确信,并且使我从此以后甘心乐意地为祂而活。”

    布雷克不仅思路清晰,界定明确,把圣经中所启示、历代圣徒所认信的客观真理清清楚楚地表达出来,同时布雷克所注重的是上帝的真道必须成为读者亲身经历的实践,因此他在行文中处处浸透着发自他那热爱灵魂的心灵热度,感动人归向上帝,追求敬虔。我们在这一部分谈两个方面,一个是布雷克本身作为基督教神学家的特色:1)圣经神学家;2)圣约神学家;3)教牧神学家;4)灵修神学家;5)诗人神学家。二是布雷克的这部系统神学的特色:1)正统性;2)经院性;3)教牧性;4)经历性;5)生活性。

 

    1.圣经神学家

    布雷克首先是圣经神学家。布雷克在本书中大量引证圣经,本书第四册附录一“恩约论”,更清楚地显明了布雷克在解经方面的功夫。更重要的是他对圣经的引证并不是那种“六经证我”的态度和方法――不顾经文本身的上文下理,机械地罗列大量的经文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而是根据希腊文和希伯来文圣经,既详细地查考每个字词的意思,同时也查考经文本身的出处和原意。当然,本书不是圣经释论,而是一部系统神学,布雷克既运用了归纳的方式,从圣经经文中得出命题和结论,也运用了演绎的方法,海纳百川,融会贯通,把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以系统的、有机的、一贯的方式呈现出来。

    更重要的是,布雷克也始终不变地劝勉人归回圣经,用圣经中所启示的真道全方面地更新自己的心思意念。和许多宗教改革时期的领袖一样,布雷克从来没有把上帝的圣言仅仅局限在个人的领域中,而是主张家庭、教会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应当降服在上帝的圣言之下。正如《布雷克生平简介》中所介绍的那样:

 

 在他的讲道中,布雷克的讲道经常面向国民政府,劝勉执政者正当地行使职权。掌权者应当在各个方面都要树立良好的榜样,特别是在司法公义的领域内。秉公执法,对任何人都不加歧视,就会使国民政府更加坚固。

 

布雷克明确指出:上帝“教导人,不仅把祂的圣言赐给各个国家与民族,也差派祂的仆人们教导列国万邦:‘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太28:19)。(19章4节)

 

     2.圣约神学家

     布雷克是圣约神学家,他在“上帝论”部分阐明了基督徒最终所信靠的对象上帝以及“救赎之约”;在“人论”部分阐明了人的受造和“行为之约”;在“基督论”部分阐明了基督和“恩典之约”。

     作为圣约神学家,布雷克当然不会离开上帝的圣约,抽象地谈论人的犯罪与处境。现代人之所以对罪缺乏认识,就是因为不明白上帝的律法;之所以不明白上帝的律法,就是因为不晓得律法乃是上帝所启示的圣约的标准;之所以不明白圣约,就是因为不明白上帝是立约的上帝,上帝与人之间是圣约性的关系。离开上帝所启示的圣约概念和架构,基督教神学就会受到抽象的思辨哲学和空玄的神秘主义的影响。前者虚妄地认为人的理性具有自主性和自足性,既可以作为衡量真理的尺度,又可以作为认识真理的能力,同时还扮演判断命题真假的审判官的角色;后者所注重的是个人心灵的体验和直觉,并把这种体验和直觉视为人人都能够达到的高级境界,其实却不晓得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偏离上帝所启示的客观的绝对的圣言,偏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完全的救恩,最终的结局往往是自欺欺人。桑德尔(E. P. Sander)指责基督徒学者离开圣约的架构去解读上帝的律法[5],他的讲法显然是有偏颇的,至少很多像布雷克这样的改革宗神学家并没有犯这样的错误,他们始终从圣约的角度界定律法的地位和功用。

 

    3.教牧神学家

    我们所说的教牧神学家不仅仅是指学者式的教牧和教牧式的学者,更在于确确实实地根据圣经的启示,忠于教会的元首基督,与个人、国家等各种侵蚀、僭越教会权柄的人进行坚决的抗争。改教领袖加尔文称自己是“教会人”,他始终把教牧侍奉作为自己生命的呼召,为了捍卫教会的权益多次面对生命的危险。虽然他完全能够在大学中担任教授,在社会上从事法学职业,但他却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自己所钟爱的教会。布雷克也是如此,他不仅始终在教会中担任牧职,忠心地教导上帝的子民,而且坚定地捍卫教会权益,甚至一度与世俗当局产生了直接的冲突。他在本书中也勇敢地宣布:

 

既然唯独主耶稣是君王,无可否认的是,唯独基督才能为祂的教会立法,唯独基督对教会有权柄。任何人都不得胆大包天,干预教会的教义、生活和治理,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切都必须严格符合基督的标准。祂的旨意就是教会与国家一直保持分离,教会由神职人员治理,而国家则由政府官员治理。(21章5节)

 

布雷克强烈反对国家主导并辖制教会,并为争取教会的独立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当然,布雷克所主张的也绝不是政教合一的体制,他所坚持的乃是上帝之下,教会与国家彼此分离,互相合作的模式。后来,荷兰改革宗神学家亚伯拉罕·凯伯尔在历代圣徒所主张的政教分离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区域主权的理论(sphere sovereignty),主张个人、家庭、教会、学校、国家都处于基督的王权之下,同时又各自具有相应的一定的独立区域,并且都在自己的区域内享有一定的承受性的主权或治权,直接从上帝得权柄,直接向上帝交帐,可以彼此合作,但不可彼此辖制。[6]

    同时,教牧神学家满足于朴素的地方教会的牧会。这一点听起来简单,实行起来并不简单。笔者考察英国、荷兰、美国的改革宗教会,发现他们的牧师虽然博学多识,但都忠心于地方教会的牧养。布雷克本人就在鹿特丹一家教会牧会二十八年,直到去世。并且,上帝也祝福他们的服事,使他们的事工跨越他们所在的时代和地域,影响到更多的人。他们所采取的主要的方式就是“教牧式的写作”――针对自己所牧养的教会的需要祈祷、研究、写作。他们的写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精心撰写讲章,二是撰写教理问答资料,三是撰写其他神学作品。因此,这三个方面的作品,首先服事到的是他们所牧养的教会,同时也通过文字的形式服事到普世教会。因此,不管是英国、荷兰、美国,在改革宗神学盛行的时候,几乎所有的牧者都有大量的讲章印行。今日我们在中国教会中,所看到的作品多是讲说自己的见证,讲的也无非是个人的经历和服事。更有甚者,一些人则是三篇讲章打天下。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牧”、“牧猎”式的,这种所谓的传道方式,不仅使地方教会无人牧养,很难在真理上扎根精进,也使自己的家庭成为荒场。笔者不止一次听到一些颇有名望的传道人的妻子抱怨自己守“活寡”,因为这些传道人常年在外,很少在家与妻子团聚。当然,笔者不是一般性地反对旅行布道,而是强调两个方面,一是地方教会的重要性,而是在教会和家庭生活中家庭责任的优先性。

     教牧神学家也具有普世教会的情怀。他们立足于自己所牧养的教会,清楚上帝赐给自己的疆界和带领。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地方教会的牧养中,他们始终对普世教会有负担。因此,布雷克把本书奉献给“上帝在荷兰的教会”,通过荷兰移民在全世界的分散,这本书也服事到世界各地的教会,甚至成为中国教会的祝福。二是外出侍奉的时候,也是清楚地以造就当地的教会为主,而不是造成当地的教会分裂。

 

     4.灵修神学家

     真正的改革宗牧师绝不仅仅是能够背诵改革宗信条而已,最重要的是心灵的变革、生命的改变、美德的显明。因此,清教徒巴克斯特在其名著《新牧人》中首先提醒牧者当为自己谨守,省察自己,明确自己确实已经归正,并且殷勤保守自己处于灵命健康的状态,确保自己的生活方式与自己所教导的一致,确保自己不堕入所谴责的罪中,确保自己拥有作为耶稣基督好仆人的资格。[7]

     在现代教会中往往是灵修与神学分离,那些注重灵修的人往往不注重神学上的研究,走向具有反智主义与反律主义倾向的神秘主义;而那些研究神学的人往往不注重灵修上的功夫,走向具有理性主义与抽象主义彩色的思辨神学。

布雷克所讲的灵修是在基督徒成圣的框架内,这是基督徒的灵修与异教徒或不信者的灵修的本质性区别。异教徒往往试图通过各式各样的灵修,靠个人的努力或修行成圣、成仙、成佛等等,实现自我,拯救自己,甚至要成为“上帝”!而基督徒的灵修则是靠着上帝的恩典,不断胜过自身的败坏,更多地显明基督所赐给的新生命的过程,也就是使徒保罗所说的“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在灵修的方式上,基督徒的灵修则是明确地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尤其是十诫,为客观的不变的标准。按照布雷克的说法,基督徒的灵修就是“成圣”,他对“成圣”的界定是:

 

成圣是上帝在其选民身上的有效的工作,藉着圣道净化这些蒙召、重生、称义的罪人,清除他们的罪污,按照上帝的形像改变他们,并且,因着这种内在的灵律,使他们按照上帝在十诫中所显明的旨意生活。(44章3节)

 

因此,布雷克专门讲述灵修的部分不仅包括第9卷“灵修论”,还可以包括“律法论”、“美德论”、“祷告论”。其实,即使“上帝论”、“人论”、“基督论”,甚至“末世论”部分,布雷克都是从基督徒灵修的角度娓娓道来,他内心时刻关注的始终是如何把“纯正的教义”,应用在“敬虔的生活”上。

     对于中国基督徒而言,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布雷克所讲的灵修不仅包括微观的个人层面,也包括宏观的社会层面。因此,布雷克明确反对那种标榜自己“属灵”注重“灵修”,却消极避世的人。他甚至专门撰述43章“对敬虔主义者等假属灵的警告性劝勉”,此章长达五万余字,严厉地驳斥了那些假冒伪善的所谓的“属灵人”。布雷克鼓励基督徒以各样的才能来侍奉上帝,造福这个世界:

 

整个世界及其中所充满的都是属他们的。对于各种形式的艺术而言,都是如此;他们可以自由地运用这些艺术。一个人的心被音乐所感动的方式,是与他的心性一致的。对于属血气的人而言,音乐所感动的是他们属血气的官能,而对于属灵的人而言,音乐所打动的是他们属灵的感情。(79章1节)

 

因此,布雷克所倡导的是合乎圣经的整全的灵修观,对于纠正、医治目前中国教会中所盛行的反文化、反世界、反传统、反知识、反神学、反学术、反信条、反宗派、反艺术……的灵修观当是一剂良药。

 

    5.诗人神学家

  改革宗神学家绝不是达到所谓的不动心之境界的异教修行者,他们都有着高尚的情怀、丰富的情感。很多改革宗牧者都有诗人的才华,加尔文承认自己生来就喜欢诗歌。巴陶斯(Ford Lewis Battles, 1915-79)是美国著名的翻译和研究加尔文作品的专家,他撰文指出,加尔文确实是一位诗人,他不仅写过诗歌,而且他所撰写的教义神学和圣经注释作品,也处处充满了优美的诗歌形式。[8] 要表达人的情感,诗歌是非常重要的形式。在圣经中就有多卷诗歌书――《约伯记》、《诗篇》、《箴言》、《传道书》、《雅歌》,其中有的是散文诗,有的是哲理诗,诗人以诗歌的形式表达自己的生活感受,对上帝的情感。

布雷克也写诗,甚至在这部“系统神学”作品中也出现了他的一首五月颂:

 

充满鲜花与诗歌的时光是多么甜蜜啊,

人和动物都在其中欢喜快乐!

当我失去了耶稣的爱时,

我就只能痛苦忧伤。

只要祂对我的灵魂说一句:

“你永远属我,我也永远属你”,

使我罪恶的生活不复存在——

那我就重新回到充满鲜花与诗歌的时光。(58章7节)

 

当然,布雷克常常并没有直接应用明显的诗歌的形式,而是以散文诗的形式抒发发自心灵的对上帝的爱慕和对灵魂的关注。尤其是应用和劝勉部分,布雷克更是用自己的心灵向读者的心灵发出召唤,充满了诗人的情怀。比如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以下的段落:

 

当你的时候临到,祂呼召你,吸引你,轻叩你的心扉,站在门外等候你为祂开门。当你厌恶祂的道路,不顺服祂时,祂长久地忍耐你,使你重生,光照你,赐给你一颗爱祂的心,以便你自己寻求祂,追随祂。(58章7节)

 

我们稍作变动,就可以出现以下的诗歌形式:

 

       当你的时候临到,

       祂呼召你,吸引你,

       轻叩你的心扉,

       站在门外等候你为祂开门。

       当你厌恶祂的道路,

       不顺服祂时,祂长久地忍耐,

       使你重生,光照你,

       赐给你一颗爱祂的心,

       使你自己寻求祂,追随祂。

 

     此处笔者所想说明的就是改革宗神学家绝不是许多人所嘲讽的那样“蒙拣选,冷冰冰”(chosen and frozen)的样式。我们不仅要用我们的理性认识上帝,认识世界,也要以我们的情感爱慕上帝,关爱他人。在改革宗神学中,理性和感情绝不是割裂的,而是处于完美的和谐之中。这种理性与感情的和谐在《诗篇》中表现出了优美的和谐,诗人甚至充满感情地歌颂上帝的律法(诗19,119)。世人称法律是冰冷的理性,然而上帝的律法则是祂圣洁和慈爱的流露,蒙恩之人无限深情地吟唱“我何等爱慕祢的律法,昼夜不住地思想”(诗119:97)。“爱慕”与“律法”,“爱慕”与“思想”如此珠联璧合,相得益彰,实在是世界文明史上亘古绝见的奇迹!

 

     以上我们谈及的是布雷克本人在其生平侍奉和著述中所体现出来的特色,接下来我们简单地申明本书的特色:

 

1.正统性

我们可以说布雷克所阐明的神学是基督教正统神学中的正统神学。布雷克当时所在的教会是荷兰改革宗教会,以《比利时信条》、《海德堡教理问答》和《多特信条》为教义规范。布雷克并没有仅仅阐述自己的一得之见,而是以圣经为至高的标准,同时效法历代圣徒的脚踪,谦卑地以自己所认信的教会信条为框架。

自从启蒙运动以来,极端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毒酵开始影响到很多教会。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反传统,很多人打着“惟独圣经”的旗号,把教会宝贵的传统踩在脚下,最终所高举的无非是个人的看见和体验。其实,在宗教改革中,改教家并不是绝对反对教会的传统,而是反对罗马天主教把教会的传统凌驾于圣经之上。他们既高举圣经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同时也承认教会传统在解释圣经方面重要的辅助性权威和作用。无论是马丁·路德,还是约翰·加尔文,都珍惜、尊重教会的传统,一直赞同《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亚他那修信经》的重要性和权威性。既然神学家所谈的无非是个人的意见,神学也就逐渐丧失了其应用的尊严和权威。

因此,发展到二十世纪,教义神学或系统神学存在的必要性都开始受到人们的怀疑,更不用说“正统神学”了。因此,瑞慕勒(Richard A. Muller)分析说:“严肃地说,‘正统神学’的意思不过是‘纯正的教导’,而且这一直是近两个世纪以来改革宗牧师和教师在神学上所追求的目标,更不用提从使徒保罗一直到宗教改革时期教会中的教父和博士了。但是,当今时代许多改革宗基督徒却把‘正统神学’视为不值得追求,甚至与敬虔有悖的东西。”[9]在中国教会中,“正统神学”所给人的印象也多是贬义的,仿佛正统神学摆出一副正统的面孔来,有“除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味道。这是当今世界上令人见怪不怪的现象,被罪恶和无知扭曲的心灵总是以怪为美,以奇为美,以新为美,以病为美,于是种种异端邪说都找到了堂皇冠冕的理由:反对一切教会传统,要从上帝和圣经直接领受教训。自称属灵,招摇过市;而传统的“正统神学”则受到很多人的白眼,仿佛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其实,这不仅是目前中国文化中的现象,也是西方神学界所面对的问题。笔者在英国和美国考察时,发现即使在改革宗神学的圈子内,也不乏有人数典忘祖,一味渲染所谓的“爱心”和“宽容”,对传统的改革宗信条和教义置之不理,悬之高阁;或是肆意歪曲,妄加篡改,走“修正主义”的路子;更有人干脆直接反对,把信条与圣经对立起来,把教义与敬虔对立起来,甚至把加尔文与加尔文主义对立起来,走反智主义的路子。

    

2.经院性

布雷克阐明真道所用的方式是典型的经院主义的方式。他首先根据圣经对所要探讨的主题给出清楚的界定,然后列出命题进行详细的解说,在正面阐明主题的同时,他也列出读者或听众会提出的“问题”和“异议”,一一进行详尽的剖析和解答。

在目前的中国文化处境,人们常常把“经院主义”与“烦琐哲学”和“墨守陈规”联系在一起。[10] 其实,“经院主义”是一种发现、阐述、解决问题的方法,比如在上帝论的问题上,就要澄清三个基本的问题:首先是上帝是否存在,其次是上帝的本质是什么,第三是上帝的属性。如果上帝并不存在,也就没有必要继续探索下去。既然上帝确实存在,那就要阐明上帝的本质是什么,上帝具有什么属性。《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第四问所阐明的就是上帝的本质和属性:“上帝是怎样的上帝?答:上帝是个灵,祂的存有、智慧、权能、圣洁、公义、恩慈和信实,都是无限、永恒、不变的。”因此,我们可以说,没有经院主义的研究方法,就没有能站得住脚的正统神学。改革宗的信条就是以这样经过考察圣经并反复辨析的方法建立的。如今许多人既对圣经本身缺乏了解,更对教会传统缺乏系统的考证,就武断地否定改革宗的信条,实在是无知与狂妄的表现。当初的宗教改革领袖,不管是德国的马丁·路德、法国的约翰·加尔文,还是瑞士的茨运理,都是当时著名的人文学者,都在大学中受过系统的人文教育和神学训练。因此,在他们身上,基督徒的敬虔与学术是联系在一起的。可惜,在当今中国教会中,许多人却以属灵的名义反对学术的卓越。这种风气甚至蔓延、渗透到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改革宗群体之中。许多人对于改革宗神学并没有系统的精深的研究,甚至缺乏一般的逻辑训练和人文常识,得到的一点东西不过是道听途说,再加上牵强附会,就以为自己已经得蒙圣灵的特别光照,得了改革宗神学的真传。即使在所谓的文化基督徒之中,也有很多人对改革宗正统神学不屑一顾,认为改革宗神学“经院主义”式的严密方法和体系不过是理性主义的产物,称自己是“正统神学”更是宗派主义自高自大的标榜。本书特别附录笔者所翻译的瑞慕勒先生所著的《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一文,希望能够澄清各个方面对“改革宗”、“正统神学”和“经院主义”的误会。这篇文章既是追本究源,也是正本清源,清楚地阐明了改革宗对“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的正确看法,表明学术与敬虔在正统改革宗神学中不仅是不矛盾的,反倒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改革宗所倡导的敬虔是建立在学术基础上的智慧的敬虔,改革宗神学所倡导的学术是建立在生命基础上的敬虔的智慧。惟愿上帝怜悯,使中国教会能够在新世纪里,在敬虔和智慧、生命与神学、行为与教义上有合乎圣经的平衡的看见和发展。

 

   3.教牧性

    神学应当是教牧式神学,也就是以使罪人归正,使圣徒得造就为导向。目前社会上充斥的多是所谓的纯学术式的神学,这些神学一是往往由那些比较高级的吃饼得饱的学者撰写,多是为了在学界的名望,而不是为了上帝的荣耀和教会的建造。然而,传统的改革宗神学家并非如此,加尔文的《基督徒敬虔学》和释经作品都是直接为了装备圣徒而写成的。清教徒托马斯·华森的《系统神学》本身就是在教会中教理问答讲道的讲稿。[11]

    作为教牧神学家,布雷克虽然传递的是正统神学,很多地方用的是经院主义的阐述方式,但他在表达上,仍然是以教牧性为主,甚至全书都贯彻牧师讲道的风格。不仅是在每章最后面的应用部分,布雷克直接以复数性第一人称“我们”或者“我”的形式向读者“你”直接说话,就是在每章当中,布雷克也时时直接面向读者,推心置腹地劝说:

 

这就是上帝的属性,正如我们向你详尽地证明的那样。祂的属性是圣洁、良善、慈爱、恩惠、怜悯、宽容。假如你确信自己处于痛苦的状态中,渴慕与上帝和好,就来就近祂,不要担心害怕。假如你想亲近祂,确实是诚心实意,并按正确的途径,也就是惟独藉着基督,就毋需沮丧。来吧!(3章20节)

 

他在行文中既针对已经归信上帝的信徒说话,也对那些还没有归正的人说话:

 

罪人哪,不管你是谁,都要注意,因为上帝是公义的!“上帝啊,可怜我这个罪人吧,”不要幻想这样祷告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或者靠你自己竭尽全力,修德养性,约束自己,不作恶事,就能满足上帝的公义。这样幻想是通向永远毁灭的宽路,而且已经使千千万万的生活在福音服事之下的人灭亡了。假如你能摆脱这种愚拙的幻想,就仍然还有希望。然而,只要仍然在这种幻想中执迷不悟,你就没有什么希望。请注意,假如不满足上帝的公义,就不会有恩典和得救的盼望,也就是说,藉着忍受惩罚来得到恩典和救赎,是没有希望的。(3章21)

 

     4.经历性

    布雷克所阐明的基督教教义神学,就其本质而言,是“教义性”的(doctrinal), 更是“经历性”的。布雷克甚至在81章中特别讲解“经验”或“经历”[12]――“如何反思以前的经历”。他强调说:

 

  然而,真信徒的目标则是在他们自己心灵中分辨和经历这些事情。他们所渴望的是追随上帝,他们的眼睛和心灵都贯注在祂身上。属灵的事情引导他们来到上帝面前;如果不是这样,真信徒就不能在这些事情上发现喜乐,也不能在这样的事情上得到满足。(33章2节)

 

    在英文中,“经历性”(experiential)这个词来自拉丁文的experimentum,源于一个动词,其意思就是“试验,检验,证明”,另外还有“藉着经历发现或认识”的意思。由此所产生的一个词就是experientia,意思是“试炼、试验”,“通过试验而得来的知识”。加尔文先生对于这两个词是交叉使用的,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因为从圣经的角度而言,这两个词所表达的意思都是用圣经作为试金石来考察、验证从实践或经历所得到的知识(赛8:20)。

经历性神学所强调的就是:基督徒需要通过借助经历认识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经历性神学寻求的是根据圣经中所启示的真理,即:基督徒在生活中当如何行事为人。其目标就是要把圣经真理运用到基督徒生活经历的各个方面:既包括他与上帝的关系,也包括他与家庭、教会和周围世界的关系。这就需要传道人面对基督徒具体的生命经历,以圣经为标准,为听众提供具体的指导和训诲。周必克牧师对经历性讲道所下的定义是:“经历性讲道所寻求的就是根据圣经真理解释事情当如何行,在实际生活中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基督徒生活的目标是什么。”[13]这一定义对经历性神学同样适用。

当然,经历并不能使人得救,我们所信的并不是我们的经历,我们所信的也不是我们的信心,我们所信的是基督,但这种信心必须是经历性的。假如我们不是在耶稣基督这万古磐石上建造(太7:22-27),我们所构建的各种希望工程最终都会倒塌。传道人自己必须经历“得在基督里是本乎上帝,上帝又使祂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当传道人传道的时候,也必须定意像使徒保罗那样:“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 2:2)。

    改革宗神学的核心就是经历性神学。经历性神学具有三大要素,一是要解释清楚圣经中的教训,二是要解释清楚如何实行出来,三是要始终强调基督徒生活的目标。这种神学有六大特色:

    

    (1)以上帝的圣言为中心

经历性神学所高举的并不是个人的经历,而是首先注重上帝所启示的客观性的圣言。正如在《耶利米书》中所说的那样,上帝把传道人赐给教会,“他们必以知识和智慧牧养”主的群羊(耶3:15)。经历性神学并不是以我们自身的经历为基础建构神学,而是在圣灵的光照下,从经文本身得出信徒真实的经历来,使信徒以圣经为尺度和镜子认识自身的经历。

 

(2)以传讲耶稣基督为中心
    经历性神学的核心是传讲基督。一个真正的神学家即使在神学研究和著述中也必须“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圣经非常清楚地表明,传福音必须以见证上帝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中心(徒2:3; 5:42; 8:35;罗16:25; 林前2:2;加3:1)。在任何讲道中,如果没有突出基督,就不是有效的经历性讲道。正如英国清教徒神学家伯肯斯所言,讲道的核心就在于“藉着基督,传讲独一的基督,使基督得称赞。”[14]

 

(3)目的是荣耀三一上帝

圣经所启示的上帝是三位一体的上帝,基督徒人生的首要目的也是认识并荣耀三位一体的上帝。鲁瑟福(Samuel Rutherford)曾说:“我不晓得我最爱上帝的哪个位格,但我确实晓得,我需要并且爱上帝的每一位格。”我们既要突出父上帝的永恒之爱和美意,也要突出基督的救赎和中保之工,同时还要强调圣灵成圣和保守的工作。

 

(4)阐明非基督徒与基督徒的界限

在经历性神学中,始终要界定非基督徒与基督徒的不同。对于那些真心相信,以耶稣基督为救主和君王的人,则有罪得赦免和永远的生命。假如我们在生命中没有真正地经历到基督改变生命的大能,我们就会灭亡。并不是因为生命的经历能够拯救我们,而是因为那拯救罪人的基督必须成为个人生命的经历,每个人都当在自己的生命中亲证基督救赎的大能,我们永生的盼望就在于用生命的行为去亲证基督的同在(太 7:22-27;林前1:30; 2:2)。我们必须晓得人心的诡诈,罪人最大的骗局就是自欺,经历性神学在救恩神学中特别注意阐明“蒙恩的标记”(the marks of grace),使人晓得教会与世界的不同,真信徒与挂名的基督徒的不同,救赎性的信心与暂时性的信心的不同。通过这种神学,就能逐渐培养信徒在圣经真理上既有头脑的知识(head knowledge of scriptural truth),也要有内心的体验(heart experience),养成智慧型的敬虔。

 

(5)注重心灵的知识

经历性神学特别注重区分“头脑的知识”和“心灵的知识”。仅仅有头脑的知识还不够,也必须有心灵的知识。“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罗10:10)。藉着基督,以心灵认识上帝乃是源自个人与基督的相遇,这种相遇是藉着圣灵奇妙的工作而达成的。这样的知识改变人心,并使人在生活中结出圣洁的果子来。这样的知识使人渴慕上帝,使人以祂为乐(伯34:9;诗34:7;赛58:14)。这样的知识也使人体会到上帝在基督里爱那些失丧的、堕落的、当受地狱之苦的罪人(诗34:8)。这样的知识也使人渴慕品尝、消化上帝的真理。正如耶利米所言:“耶和华万军之上帝啊,我得着祢的言语,就当食物吃了,祢的言语是我心中的欢喜快乐,因我是称为祢名下的人”(耶15:16)。

 

(6)注重以上帝的真道贯穿全人的生活
    经历性神学的目的不仅要使人认识基督教,相信基督教,而且也感受基督教,享受基督教,把基督教的信息确实地应用在个人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与当今教会中所盛行的那种狭隘的“基督教”、廉价的“福音”有何等大的不同啊!今日很多人的讲道并不能改变任何人的生活,因为既没有分辨真假,也从不讲如何应用。这样的讲道蜕变成了“讲课”,只不过是传递某种观点,至多是激发人的情绪,迎合人的想法和需要,不以上帝的律法和圣经的教导为根基,听众的生活方式依然故我。

 

    寻求真理本身并不是目的,我们藉着真理认识上帝,爱慕上帝,以全副身心敬拜上帝。每个基督徒都当通过自身对真理的亲身体验来认识真理,同时基督徒的每个经历也当在真理的直接引导下进行。布雷克从自己的心灵和经历发出,诉诸读者的心灵和经历。生命的经历最最重要,生命的经历不可传递。生命的经历就是在圣灵的光照下,在心灵中亲证上帝的威严与慈爱,领悟自身的败坏和无能,品尝到以爱为核心的天国的喜乐。这种生命的经历可以来自祈祷,来自听道,来自读书,来自默想,来自观察大自然,来自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上帝以人所不能测度的方式在人的心灵中动工,使得一个人真正地谦卑在祂的面前,成为一个像摩西那样真正温柔的人。

 

    5.生活性

    布雷克这本书本来是写给当时的会众的,不是专门写给学者或专家看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荷兰很多敬虔的家庭都有布雷克所写的这套书。在漫长的冬夜里,家人们围坐在火炉边,听家长念诵《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然后一起讨论。我在大溪城的一个四十多岁朋友,当年他们夫妻结婚的时候,堂会的长老就把布雷克这套书送给他们,劝勉他们常常阅读。可见,本书既不是在当今学术的象牙塔中炮制出来的,也不是供奉在大学的图书馆里专门供学者查阅的,而是飞入寻常百姓家,成为基督徒日常敬虔生活的指南。虽然在编译过程中,因为语言和时代的差异,虽然我们争取使用常见的生活化的语言,但由于各个方面的因素,这方面不能尽如人意,希望我们能够继续改进。但我们仍然祈祷上帝供应资源,使中国教会中的牧者、神学生,以及一切渴慕上帝真道的人都能每个人或每个家庭中有一套布雷克的《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

    其实,上帝之道是生命之道,生命之道也是生活之道。在布雷克此书的中文译本中将近有一千多处提及“生活”。中国教会比较注重“生命”的信息,这是好的。没有“生命”的改变,一切都不过是草木禾秸的工程,没有永恒的价值。但是,基督徒的“生命”绝不是抽象的神秘的生命,而是具体地体现在日常的生活之中。所以,我们编译序所引用的就是改革宗神学的一个座右铭“纯正的教义,敬虔的生活”。如果基督教信仰仅仅停留在基督教研究所里,仅仅停留在教会的讲坛上,这样的信仰就是死的信仰。基督教信仰最终必须落实在我们日常的平凡的生活中――如何夫妻相爱,如何孝敬父母,如何在社会上工作,甚至如何穿衣戴帽。布雷克在谈及基督徒分别为圣的生活时,他讲得非常具体:“她不与他们穿同样的衣服,说同样的话语,作同样的手势”(44章9节)。布雷克在讲解“勤勉“的美德时,描绘懒惰的人,让人非常容易就能够对号入座:

 

懒惰的人是粗心大意的人。他的一切都杂乱无章,一塌糊涂,并且任其自然。我并不是说,那些把自己的成就拿来展览的人都是勤勉的人;然而,粗心大意确实是懒惰的标志。偶尔也会有这样的事:勤勉的人实在太忙了,他不得不暂时放下一些事,去做更重要的事;然而这并非他的本意。但是,穿着肮脏的衣服,屋里满是垃圾和蜘蛛网,到处布满灰尘,这些都是懒惰人的表现。(86章3节)

 

我们需要生命之道,但也需要把生命之道化为生活之道。每个基督徒都当学会在日常的平凡的生活中用自己的好行为荣耀上帝,见证基督。今日教会的讲坛上所充斥的多是劝人信主的信息,这当然也是需要的。但是,那些已经信主的人是否也该晓得基督徒如何生活呢?当然,也有很多城市教会举办婚姻、家庭讲座等等,但其中充斥的多是世俗心理学的信息。关于基督徒如何生活一事,必须转向上帝的律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是不晓得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上帝所启示的律法,我们就仍然生活在无知之中。正如瑞慕勒教授在其序言中所强调的那样:

 

更重要的是,布雷克在救恩论中考察上帝的律法,突出地显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项,正如在改革宗教会所认信的《海德堡教理问答》中所强调的那样,尽管我们遵行上帝的律法都不完全,但是,承认上帝的律法就是我们生活的惟一标准(the norm and standard of our lives),仍然是上帝对我们所有人的呼召。布雷克把上帝的律法视为基督徒生活的明确的标准,然后一一考察了基督徒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个人的祷告、省察自己蒙恩的经历、爱邻舍、温柔、谦卑、勤恳、怜悯等等,最后是上帝藉着信心对圣徒的保守,圣徒最终的得救,然后以末世论告终。

 

三、编译   

     1.体例

    (1)本书根据爱沙特牧师(Rev. Bartel Elshout)的英文译本翻译。

    (2)圣经中文译本采用和合本;凡是注明“新译”的地方,一概根据希腊文Received Text和英文钦定本重译。

    (3)每册都有中文编者按,帮助读者对整册的内容和架构有整体上的了解,同时也与中国教会现实的需要联系起来;

    (5)每章内各节编号为中文编者所加,使大家查考、引用时更加便利;

    (6)每节小标题附加英文,一是有助于读者查考翻译的忠实度,二是为有志学习英文神学的弟兄姊妹提供帮助;

    (7)英译本有主题、人名和经文索引,本次印行略。

       

    2.划分

    本书分四册印行,内容则分为十卷。

    

    第一册

    布雷克生平,费赖特原著,刘伦纳翻译。

    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周必克原著,刘伦纳、王志勇翻译。

    第一卷     上帝论(1-9章),王志勇翻译。

    第二卷     人类论(10-15章),王志勇翻译。

    第三卷     基督论(16-23章),王志勇翻译。

 

    第二册

    第四卷     教会论(24-29章),王志勇翻译。

    第五卷 救赎论(30-43章),刘伦纳翻译。

 

    第三册

    第六卷 律法论(44-55章),王志勇翻译。

    第七卷 美德论(56-67章),王志勇翻译。

    第八卷     祷告论(68-74章),王志勇翻译。

 

    第四册

    第九卷     灵修论(75-99章),王志勇翻译。

    第十卷     末世论(100-103章),王志勇翻译。

    

    附录一:恩约论,布雷克原著,陈知纲翻译。

    附录三: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与正统神学,瑞慕勒原著,王志勇翻译。

 

    第五卷“救赎论”先是由陈凤姊妹参与校对,最后由编者修订;第六卷至第十卷部分,由陈凤姊妹为我提供了一部分初稿。附录一“恩约论”先是由刘伦纳弟兄校对,最后由编者修订。附录二由笔者自行翻译校对。其余部分由刘伦纳弟兄负责初校,编者最后定稿。我妻子朱素云女士负责通读全稿,帮助编者订正错别字和不通顺的地方。

    

四、祝祷

    灵风吹拂,灵雨沛降。灾难深重的中国已经得见真理的大光!随着布雷克《改革宗灵修系统神学》一书的译介,加尔文主义所倡导的全方位的以上帝为中心、以圣经为根本、以敬虔为导向的纯正神学已经登陆中国。惟愿华人基督徒从此不再一样,开始告别肤浅、混乱,进入全方位的改革与重建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乃是自由与宪政的中国,也必定是改革宗神学弘扬广大的中国。改革宗神学从根本上而言,并不是一个宗派,也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一种敬畏上帝的主权,尊重个体的人权,归回圣经,追求敬虔的运动。这一运动的关键并不在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在于使人真正地由内及外全人归向上帝, 自觉地把生命中的一切归上帝为圣,在人生个人与群体生活的各个方面荣耀上帝的圣名,见证耶稣基督恩惠的福音。惟愿上帝祝福、使用目前这一并不完美的译本,使一切渴慕公义的人都能在基督里得着满足。

    我们所知道的有限,所能行的有限,惟有向主仰望祈求:主啊,求祢怜悯中国,怜悯荒凉的中国教会,使我们的心快快地转向祢,全部地交托与祢,直到“地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祂要做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阿们!阿们!阿们!

 

 

                                   王志勇

                            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深夜

                            于美国大溪城威斯敏斯德书斋

 

[1] 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把此书书名译为《基督教要义》。根据笔者目前的考察,建议译为《基督徒敬虔学》更合乎原书的主旨。瑞慕勒指出,加尔文此书其实是教导基督徒学习敬虔的神学(a theology of piety),参考Richard A. Muller, The Unaccomodated Calvi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3.此书第一版是拉丁文,副标题就是summa pietatis,意思就是“敬虔总论”(sum of piety)。参考John T. McNeil, ed.,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1960), p.xxxiii.

[2] Christopher B. Kaiser, The Doctrine of God (Westchester: Crossway Books, 1982), pp.99-100.

[3] Bartel Elshout, The Pastoral and Practical Theology of Wilhelmus à Brakel(Grand Rapids: 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1997), p.23.

[4] 吕沛渊:《基要神学(一)――创造的神》,海外校园、大使命中心出版,2000年10月初版,72页。

[5] Thomas R. Schreiner, The Law and Its Fulfillment: A Pauline Theology of the Law (Grand Rapids: Baker, 1993), p.19.

[6] 参考John Bolt, A Free Church, A Holy Nation, Abraham Kuyper’s American Publ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1).James D. Bratt, ed., Abraham Kuyper, A Centennial Reader(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7] 巴克斯特:《新牧人》,张澄道译,改革宗经典出版社,2003年初版,1-5页。

[8] Ford Lewis Battles, Interpreting John Calvin, edited by Robert Benedetto (Grand Rapids: Baker, 1996),pp.249-287.

[9] 参考第四册附录二瑞慕勒著“改革宗传统中的经院主义和正统神学”。

[10]《新英汉词典》,世纪版,上海译文出版社,2000年,1203页。

[11] Thomas Watson, A Body of Divinity (Edinburgh: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1958).中译本:《系统神学》,罗伟伦、钱耀诚译,台湾,加尔文出版社。

[12] “经验”有时是指“由实践得来的知识或技能,“经历”则是指“亲身见过、做过或遭受过”,二者的含义和用法有交叉之处。参考《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2年,北京,599页。

[13] Feed My Sheep, A Passionate Plea for Preaching, edited by Don Kistler(Morgan: Soli Deo Gloria Publications, 2002), p.95.

[14] 转引自Feed My Sheep, p.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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