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两大法律次序与目的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传习录》
法律本身就是现实和理想之间的桥梁。法律首先保障的是现实生活中基本的次序,其次才是追求在未来生活中实现共同的理想。以下两大法律次序是并存互补性的关系。
(1)强制性法律次序(the imperial legal order)--公民社会为了确保基本的社会次序而强制执行的法律;主要是禁止性的规范。这种法律次序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的现状而建立的。
(2)忠诚性法律次序(the paideic legal order)--信徒群体基于忠诚而自觉遵守的法律;不仅有禁止性的规范,更多是义务性的规范。这种法律次序的目的是为了建设理想的社会而设立的。[1]
[1] Herbert W. titus, God, Man, and law: The Biblical Principles (o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