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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基督担任圣约中保之分所从事的四大工作

(2009-04-02 20:41:36) 下一个


 

耶稣基督承担圣约中保职分所从事的四大工作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在现代教会中,基督徒常常强调“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福音派这种片面的强调直接与其对个人的救赎的强调有关。在中国基督教神学中,贾玉铭的著述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他说“耶稣是宇宙的中心;历史的中心;教会的中心。信徒的中心;更是圣经的中心。全部圣经是以耶稣为中心,每卷每章亦莫不以耶稣为中心;在每卷每章里,若未看见耶稣,即无所见。”[1]

在现代西方神学中,受卡尔·巴特新正统神学所影响的人更是强调处处都以基督位中心。瑞慕勒教授曾经专文论述使用“基督中心论”此类术语的不当之处。[2] 从认识论和救恩论的角度而言,我们都可以从某种角度说“基督是中心”,因为唯独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够认识父上帝;也唯读藉着耶稣基督,我们才能够蒙恩得救。但是,从初期教会以来,历代正统教会是中坚持以《使徒信经》为代表的正统教义,强调以三一上帝为基督教信仰的中心,而不是单独突出三一上帝的一个位格。圣经中所强调的是耶稣基督作为圣约的中保的职分。

所以,范泰尔在介绍系统神学的架构的时候,首先指出:“圣经中确实有许多地方谈及基督。在罪进入世界之后,基督是认识上帝的唯一道路。我们不仅唯独藉着他才能更完全地认识父,也唯独藉着他才能来到父身边。而且,基督就是上帝,所以当我们认识他的时候,也就是认识上帝了。尽管如此,我们始终应当牢记,基督的工作只是达成目的的工具。即使我们考虑到基督是三一上帝第二位格这一事实,我们仍然应当记住:我们最终必须触及的是整个的上帝,最终说来,我们希望认识的也是他。因此,基督教神学首先当是以上帝为中心,而不是以基督为中心。”[3] 同时,在信心的对象上,也是如此。清教徒神学家埃梅斯指出:“基督作为拯救者是唯一的中保,但并不是信心终极的对象,因为我们是藉着基督相信上帝。‘向上帝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罗611);‘你们也因着他,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又给他荣耀的上帝,叫你们的信心和盼望都在于上帝’”。[4]

清教徒神学是宗教改革时期神学发展的一大巅峰,清教徒所重视的是基督在圣约方面中保的职分。这既是圣经中明确的启示,也是教会几千年来的大传统。托马斯·布莱克(Thomas Blake1596-1657)是十七世纪英国清教徒神学家,他在其《圣约论》一书中论及基督担任圣约中保职分所从事的四大方面的工作。

   1)使人有能力与上帝缔结圣约罪恶使人死在罪恶之中,没有能力接受上帝的圣约。“那是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弗212-13)。

   2)使人明确接受圣约的约束性耶稣基督使人认识到圣约的宝贵性,并且甘心乐意地接受上帝的圣约。“我何等渴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你的命令常存在我心里,使我比仇敌有智慧”(诗11997-98)。

   3)使人有能力履行圣约的职责耶稣基督使人遵行上帝的圣约,他为人的心灵施行隔离,赐给人新心,把上帝的律法刻在人的心中。“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方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做他们的上帝,他们要做我的子民”(来810)。

   4)使那些靠着恩典履行圣约的人得荣耀耶稣基督赐给那些遵行他的圣约的人荣耀的冠冕,“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照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断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他显现的人”(提后47-8)。[5]



[1] 贾玉铭:《圣经要义》,卷一,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1997年,1415页。

[2] Richard A. Muller, A note on christocentrism and the imprudent use of such terminology, Westminster Theological Journal, 68, No. 2 Fall 2006, p.253-260.

[3] Cornielius Van Til: An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Philadelphia: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1976,p.1-2.

[4] Willam Ames:The Marrow of Theology,p.81.

[5] Thomas Blake, Vindicie Foederis (London, 1652), pp.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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