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耀的教牧職事
(1985)
论到事奉,《圣经》中其实有一个很清楚的事奉“模型”。从主耶稣的吩咐,及使徒们的以身作则,可以找出一些原则,帮助我们更清楚了解天国的事奉。
我们很多时把“众圣徒祭司职位”(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及“教会事工模型”,(order of the church)看为是敌对的。我们常以为,假如每一位基督徒都是神国中的仆人,那么牧师与信徒、牧师与长执、教会与机构、全职与带职……这一切的分别都是不需要的。
其实,《圣经》从不把这两项真理视为敌对。使徒保罗教导我们,主耶稣藉着圣灵赐下各样的恩赐给教会(弗四11-16),不是要限制平信徒的事奉,相反地
,主设立教导的、牧养的及传福音的仆人,是要叫众圣徒各尽其职!事奉的结构是为使工作更#纪律,更能发展!
一些流行的观念
《圣经》既定下一些事奉的原则,为什么我们在名词、观念上还是那么混乱?我们深入研究《圣经》中有关教会的真理时,究所有什么拦阻?
首先,近代福音思想形态的发展,与自由派(新派)神学的兴起有密切的关系。当某些大宗派对《圣经》的权威失去相信时,信徒们看见“死气沉沉”的传道人,便对任何教会、宗派、结构及传道人产生怀疑、不信,甚至敌对的态度。因为对“有形的组织”产生怀疑,于是独立教会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从西方到中国的宣教士,很多是被独立教会或独立差会(又名“信心差会”)所差派的。在今日的北美,华人教会中,最普遍的教会制度是独立教会(其次是浸信会制)。这是不容否定的历史事实。
第二,近年来我们看见平信徒在圣工上积极参与,这是极令人鼓舞的。这说明了一件事:华人教会在成长中,日益迈向成熟!在平信徒中有不少是在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按着他们的训练、技巧、才干及经济能力,本当可以为主的福音做一番大事。但是很多时他们在教会真理上缺乏正确的教导,因而在观念上及名词上产生混乱。无论如何,有些平信徒的确大大的被主使用,做了很多牧师们没法做的事,把福音广传,为此我们要喜乐,并且还要喜乐!
第三,近年来福音机构纷纷成立,也间接造成观念上的混乱。这些机构的产生往往是因为教会没有(或不能)在某一些事上尽了福音事工的责任。教会对机构的回应及支持,往往是不一致的-缺乏全面性的、联合的支持及配搭。因此,在基督教圈子里,看不见教会与机构“合一的见证”。当教会与机构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时,观念上的混乱也越普遍。
让我们回头再问:《圣经》有没有给我们一个事奉的模型?这模型是什么?
圣经中的事奉模式
主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是要建立他的教会(太十六18,廿八18-20)。他复活以后,亲自差遣使徒作他的见证,传统福音(路廿四44-49;徒一8)。使徒藉着讲道、传福音,并加上神积异能,把教会建立起来(弗二19-20)。
当使徒们到处建立教会时,往往按立当地的信徒为长老(多一5)。使徒保罗在安提阿按立了长老(徒十四23);保罗在 与以弗所教会离别时,那里已有
长老(徒廿17、28)。在安提阿的教会产生教养上的问题,保罗便把问题带到耶路撒冷的众使徒及长老那里。使徒及长老召开会议(徒十五4),会后保罗“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徒十六4)。可见初期教会长老的重要性。
“长老”的职分与《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节所提“监督”的职分是一样的。在《提多书》第一章,保罗吩咐提多要“在各城设立长老”(5节),然后立即说明作监督的资格(7节),可见两个名词是同义的。长老的责任,是要“作全群的监督……牧养上帝的教会”(徒二十28),“牧养在你们中间上帝的群羊,按着上帝旨意照管他们”(彼前五2)。“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有些是“劳苦传道教导人的”,但所有的长老(教导的,或治理的)都“当以为配受……敬奉”(提前五17)。作长老的资格,记载在《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七节及《提多书》一章五至九节。
在初期教会,信徒有需时,使徒便按立数位弟兄作怜悯的事奉,照顾寡妇(徒六1-6)。在《提摩太前书》三章八至十七节保罗定下作执事的资格。执事是
负责怜悯的事工,供给信徒的需要,如保罗说:“作执事,就当专一执事……怜悯人的,就当甘心。”(罗十二7、8)
由此可见,在《圣经》中有三种事奉:教导的、治理的、怜悯的。第一种事奉是把神的话语宣扬,并把真理讲解清楚,造就众圣徒;第二种是把教会治理得井井有条,在真理及生活上“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诡计,和欺骗的法术,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四14),满有基督的身量,“各人的重担要互相担当”(加六2);第三种是供应圣徒的需要,活出基督的怜悯与关怀。担任这三种事工的仆人,都由教会按手祷告,分别为圣(徒六6,十四23;提前四14)。换句话说,长老及执事是“被按立”作他们被召去作的圣工。这些职事,可称为“特别的职事”(special office)。
《圣经》中还有记载各种不同的事工,在《罗马书》十二章至八节及《哥林多前书》十二章28节都一一列出。这些经文的重点,都是说明,当圣灵赐下某一种(或数种)恩赐给某信徒时,他就有责任善用这恩赐,造益教会,使众圣徒得益。因为“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林前十二7)。这些不同的事奉,可称为“普通的职事”(general office)。被按立的圣工人员,有全职的,也有带职
的,保罗在哥林多时曾与同业亚局拉和百基拉制造帐棚,维持生计,每逢安息日则在会堂讲道(徒十八3、4)。但当西拉和提摩太到达时,保罗则全时间“为道迫切”,全职宣扬基督(徒十八5)。新约《圣经》设立的制度,是“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五17、18;林前九7、9,加六6)。“主也是这样命定,叫传福音的靠着福音养生。”(林前九14)
羡慕教牧事工
献身作全职事奉的青年弟兄姐妹,在祷告中应求问主:圣灵带领我进入那一种的职事?教会的传统观念是,蒙神呼召的青年弟兄,应到神学院进修,准备自己进入教牧的事奉,在教会里担任牧养的职位。(这种观念,近年来被华人教会忽略,与差传的兴起、福音机构的蓬勃、教会真理的忽略有关。)其实这种看法,是颇合乎《圣经》的。保罗说:“人若想要得监督的职分,就是羡慕善工(“羡慕”原文意义,乃强烈的愿望)。”(提前三1)长老(或监督)的工作,是与主耶稣来世上的计划-建立教会-最接近的。长老的工作,是直接宣扬福音,是使福音广传的一个持续性的职位。长老的工作与神的儿女日常的成圣工夫与长进有密切的关系。长老的工作,与其他各样的事奉都有关:“帮助人的、治理事的”(林前十二28),“执事、劝化、施舍、治理、怜悯”(罗十二6-8)。做长老的,可以常与
喜乐的同乐,与哀哭的同哭;能看见信徒的敬虔及智慧而喜乐,看见罪恶、错误、属世的生活而担忧心破碎!是的,教牧的职责,是何等的荣耀!
笔者认为每一位爱主的弟兄都应至少一次慎重祷告思想:神有没有指示我进入教牧的(即教导的长老)事奉?保罗劝勉我们要“切慕属灵的恩赐,其中更要羡慕的是作先知讲道”(林前十四1),好叫我们能“造就、安慰、劝勉人”(林前十四3)。“既是切慕属灵的恩赐,就当求多得造就教会的恩赐”(林前十四12)
根据“提摩太前书”三章,长老的资格如下:一、无可指责;二、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三、节制;四、自守;五、端正;六、乐意接待远人;七、善于教导;八、不因酒滋事;九、不打人;十、温和;十一、不争竞;十二、不贪财;十三、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十四、不是初入教的;十五、在教外有好名声。
任何一位有心事奉主、寻求神的心意的信徒,都愿尽他所能为主工作。但看见这一系列的要求,谁不与保罗异口同声喊:“这事谁能当得起呢?”(林后二16)请听神的话如何作答:“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林后三5、6)圣灵呼召的人,他一定赐给能力、权柄。圣灵已赐下恩赐、能力的人,已接受了主的呼召了。神呼召了你吗?他会赐你足够的能力。神赐你恩赐吗?他已经呼召你了!
正如每一位弟兄应等候主,察验主是否呼召他作教牧工作,同样的每一位信徒务必竭力发掘自己的恩赐,以事奉教会造就主的身体。教会的责任-尤其是长老执事的责任-是要帮助信徒发现自己的恩赐。当教会这样做的时候,教会很自然的便会“总动员”-达到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十一至十六节所描述的境界。
(林慈信,写于约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