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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罗兰论后千禧年论和神法论

(2008-04-09 19:03:26) 下一个


保罗·罗兰谈后千禧年论与神法论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默想篇》


 
    二零零八年四月九日中午与伦敦三一圣经协会秘书长保罗·罗兰弟兄一起交通、吃饭。谈及后千禧年论,罗兰说:以《威斯敏斯德信条》为教义规范的苏格兰长老会一直在末世论上持守乐观主义
 的后千禧年立场,深信上帝的国度在历史进程中不断降临和拓展。
    他用“
pernicious”一词来形容持悲观主义看法的前派和无派立场(这两种神学立场都认为世界变得越来越糟,直到基督肉身再来才能好转)。也就是说,这两种末世论立场从其对教会的影响来看是“有害的”,使教会对周围社会消极无为,任凭罪恶四处泛滥!那些有意提倡此类立场的人从其用心来看,往往是“险恶”的,使教会放弃上帝所赐给的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使教会在公共生活中不断撤退,丧失在公共领域中的影响和见证,得罪上帝,害人害己!
    关于神法论者,罗兰弟兄指出两点:神法论者并没有提出任何新奇的观点,他们的基本主张在清教徒神学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关键是不要过分强调社会性与政治性方面,而是从自身做起!另外,他也提及这样的经历:在一次苏格兰自由长老会总会上,有一位年轻牧者提议将神法论者定为异段教训。一位年长的牧者说:先不要盲目地将神法论定为异端,首先要看我们自己的信条中到底是怎么界定有关问题的。最后总会采纳的是这位年长牧者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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