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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与福音的平衡

(2007-12-20 22:55:16) 下一个


律法与福音的平衡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雅哈博神学在律法和福音的平衡上具有什么特色?

回答:律法和福音的平衡始终是基督家神学所面对的一个大问题,甚至是检验真假基督教神学的试金石。雅哈博神学在律法和福音的关系上具有以下三大特色。

    1.框架的差异。我们所强调的律法与福音之间的平衡并不是抽象的平衡,而是把律法和福音都放置在圣约的框架之内。律法是圣约的律法,福音是圣约的福音;律法是上帝所设立的圣约的标准,彰显的上帝的性情和旨意,是选民感恩顺服的指南;福音是上帝所赐下的应许,彰显的是上帝在基督里拯救罪人的旨意,是医治罪人的悖逆之病的良药。

    2.划分的不同。我们所强调的律法和福音上的不同并不是机械性的将上帝的圣言划分为两个相等的部分,更不是机械性地把圣经一分为二,认为在旧约圣经或旧约时代只有律法,找不到福音;在新约圣经或时代只有福音,不需要律法。我们强调回到圣经正典本身,具体经文具体分析,不要一概而论,陷入以偏概全的陷阱。

3.模式的更新。路德宗所主张的模式是“法律福音”,卡尔·巴特所主张的模式则是“福音法律”,传统改革宗神学所主张的“法律福音法律”的模式。在雅哈博神学中,我们针律法主义和反律主义两大极端倾向在中国教会内都影响极大这一情况,将传统改革宗神学的模式扩展为为“恩典法律福音法律恩典”的模式,突出强调上帝的恩典在整个历史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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