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纽约的时候囊中羞涩,通过朋友介绍住在曼哈顿上西区的圣保罗教堂。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Hunt神父亲切仁厚,令人如沐春风。他看我是中国人,又知道我喜欢看书,就送我他刚看完的BalzacandtheLittleChineseSeametress,戴思杰写的《巴尔扎克与小裁缝》。现在,这本书还在我的书架上,但神父去世已经快二十年了。
当时我刚看完了FrankMcCourt的回忆录Angela’sAs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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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两个月前,小儿坐在沙发上看书。那硬着头皮往下读的生无可恋架势,不用问就知道,是老师指定的必读书。我偷瞄了一眼封面,TheMetamorphosis——嗯,是卡夫卡的《变形记》。
晚上一起遛狗时,我闲闲问儿子有什么读后感。哈,抱怨和不满如连珠炮,砰砰砰一点就着,“乏味”,“无趣”,“故事单线!”(“boring”,“Thestoryisb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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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起指头数一数,在多邻国上打卡法语差不多一年了。除了回国探亲时停了几周,再无一日间断过。虽然这么自律,但到底是碎片化时间再利用,注定是龟速进步。按照多邻国的算法,我现在是B1,也就是中低级水平NL(IntermediateLow),但自知听说读写水平参差得很。如果读写是NL,那听和说还要再次一点,充其量是初级的高阶水平NH(NoviceHigh)。不过没事,坚持就有进步,所以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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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长周末,我们开车去麻州西边的威廉姆斯镇(Williamstown),看画展,看红叶。
美术馆叫克拉克艺术中心(ClarkArtInstitute),1955年开馆,创办者是富商兼艺术收藏家的克拉克夫妇(RobertandFrancineClark)。网上介绍说,克拉克夫妇俩最初专注于收藏意大利,荷兰和佛兰德斯古典大师的绘画,后来转向十九世纪法国艺术,特别是印象派和巴比松画派的作品。美术馆入口。
走走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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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儿子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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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说他是小画家,彩色铅笔一大把。他对别人把口夸,什么东西都会画。画只螃蟹四条腿,画只鸭子小尖嘴,画只小兔圆耳朵,画匹大马没尾巴。咦?哈哈哈哈!”不知还有没有人记得这首儿歌?小画家长大了,成了大画家,他异想天开的画作被世人追捧。他,就是西班牙的萨尔瓦多达利(SalvadorDalí),超现实主义的代表画家。
下个星期有朋友要过来玩,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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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作家CesarePavese有金句广为流传,“Wedon’trememberdays,weremembermoments.”(“我们记住的不是某一天,而是某个瞬间。”)JhumpaLahiri不知是否从这句话里得了灵感,但她的小说Whereabouts(我译为《何时何地》)记录了46个moments:在人行道上,在街上,在办公室,在小吃摊,在书店,在候诊室,在阳台上,在博物馆,在游泳池.......一个moment一个小故事。
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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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的水果沙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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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Dr.JimO’Connell)出生在罗德岛新港(Newport,RhodeIsland)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在圣母大学(NotreDame)读的大学,学哲学。毕业以后他去了英国,在剑桥大学继续攻读哲学。但是,他只学了两年就放弃了,“我发现自己没有什么哲学头脑。”他去了夏威夷,在那里呆了两年,教高中英语和当棒球队教练。后来回到新港,跟一个大学朋友一起在酒吧当调酒师。用积攒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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