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读完了Donna Tartt 的 The Goldfinch(《金翅雀》),非常失望。实在搞不懂,就这啰哩啰嗦,夹杂不清的叙事能力,居然还得了普利策奖?!我也搞不懂自己是怎么回事,明明还没读完第一章就已经预感不妙,但还是硬着头皮读完了全书。为什么?大半是被它得奖小说的光环迷了眼;小半是我好奇,想看看它到底能编出个什么花来。编了个啥?一个四不像,竹篮打水一场空。
故事发生在纽约。母亲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恐怖袭击爆炸里丧生,十三岁的少年斯奥 (Theo) 跟着父亲搬到了拉斯维加斯。斯奥很快跟乌克兰同学波里斯 (Boris) 成了好朋友 —— 两个缺少父母关爱的少年相依为命:逃课,吸毒,酗酒,小偷小摸。。。。。两年后,斯奥的父亲在车祸里丧生,他坐长途汽车逃回了纽约。修补古董家具的霍比 (Hobie) 好心收留了他。八年过去,斯奥成了霍比古董家具店的合伙人。
到这里 428页,全书 771页,一共十二章,光男主的成长经历就占了整整八章!至于书的 “主角”,那幅《金翅雀》的名画,如针落海底,在絮絮叨叨的连篇废话和无关痛痒的细枝末叶里消失不见,最多是一个飘忽不定的鬼影。换句话说,《金翅雀》跟书里的故事关系不大。甚至,另找其它《银翅雀》,《铜翅雀》也能把故事讲下去。我为《金翅雀》一大哭!
故事下半截,波里斯突然现身纽约。他找到斯奥跟他坦白,当年是自己偷走了《金翅雀》名画,并用它做筹码换取了第一桶金,已经变得有财有势,不再是当年那个连饭都没得吃的穷小子。现在画被人偷走,波里斯要斯奥联手,去欧洲把画找回来。后面的故事,完全是低配版的《低俗小说》:自卫杀人,却弄丢了画,情急之下透风给警察,居然还得了巨额奖金。哦,警察突袭黑帮据点,顺带还找到了很多失踪的名画。完璧归赵,皆大欢喜!?不见得。
小说的第一个问题,写得太水了。七百多页的长篇小说,稍微拧一拧干,可以精简到三百页,甚至不到。另外一个是对话太多太啰嗦,很多书评都提到这一点 —— 我完全同意。
小说前半部写男主的少年时期,冗长拖沓之极。虽然小说有意致敬《哈利波特》,但还是东施效颦,有心却无力。看看书里都安排了哪些巧合来碎片化复刻《哈利波特》:波里斯直接叫斯奥 “Potter”;斯奥跟好朋友安迪 (Andy Barbour) 的妹妹凯琪 (Kitsey Barbour) 订婚,很容易联想起哈利波特跟好友荣恩 (Ron Weasley) 的妹妹金妮 (Ginny Weasley) 修成正好;高大善良的古董商人霍比,身上有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守门人海格 (Hagrid) 的影子;甚至连出场不多的反派人物 Lucius Reeve 也要跟哈利波特的死对头马尔福的父亲同名 Lucius Malfoy。。。。。但小心思再多也于事无补,《金翅雀》里人物好像纸糊的一样,平面苍白,类型化。再加上饶舌,一个赛一个地话唠,直接把读者当傻瓜,让人烦不胜烦。
小说后半部,男主已经成年,但还是一股浓浓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味道:落落寡欢,自怨自怜,时不时把母亲拉出来回忆一番。虽然是少年心理受重创的后遗症,但多少有巨婴嫌疑。尤其是斯奥被波里斯三言两语蛊惑到了阿姆斯特丹,孤身一人困在酒店里那一段。他想走却走不了 —— 护照被波里斯拿走了。我读着却同情不起来:何等巨婴,居然连自己护照都保管不好?!后来实在急了,斯奥给美国大使馆打电话申请护照,居然以为可以当天拿到本子!这一段看得我直冒火—— 被宠坏了的美国人哪,事事自我中心,样样立等可取,天真到了愚昧的地步。但,这也许正暴露了作者的有限性,好像拿着手机满世界录却不小心把橱窗上自己的倒影也录了进来,读者不期然看到了作者无心的却是真实的投射。
为了写故事,作者明显做了很多功课。她谈到了荷兰画家卡尔 法布利蒂乌斯 (Carel Fabritius) 的生平,成就,和那场灾难性的代尔夫特小镇 (Delft) 火药厂爆炸。画家当时正在画室里作画,他和他的大部分画作,连同四分之一的小镇,都在这场大爆炸中化为灰烬。另外,作者介绍了古董家具的特点和修复秘诀,款款道来,看出来是认真做了研究。这一点,我觉得比 Anthony Doerr 的 All the Light We Cannot See (《所有我们看不见的光》)做得要好。我记得 《光》里有一页写贝壳,密密麻麻列了几乎一整页,完全是掉书袋的写法:)但就我的读者体验来说,《金翅雀》远远比不上《光》,因为写得没有真情。不管花枪耍得如何让人眼花缭乱,从名画说到古董家具,从纽约的中央公园到维加斯的赌场圣诞大餐,从青少年受创应激障碍到虐待子女的原生家庭问题,都掩盖不了底下的空虚 —— 因为作者的文字没有真情。没有真情的文字,是没有温度的。写得再热闹,也感动不了人。什么样的小说有真情?前边提到的 All the Light We Cannot See《所有我们看不见的光》算一个,《哈利波特》也有真情。门罗和张爱玲的小说也有,所谓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又想起一点,就是女作家最好慎用或少用男性第一视角写小说。就我读过的来说,写得成功的很少,更多的是写成了同性恋。斯奥就很有同性恋的嫌疑,虽然他眠花宿柳,不缺女炮友,但我总觉得是欲盖弥彰。门罗显然懂得扬长避短。她的短篇小说产量极高,但用男主角 “我” 来叙事的屈指可数:Pride 里的 “我” 算一个,敏感的残疾人,终身未娶 —— 我怀疑他是同性恋。
《金翅雀》最令人叹服的,是它的封面设计。
网上对这本书的评价两极分化得厉害,挺有趣的。
我很喜欢这个书面设计,层层包裹的秘密被撕开一道口子,只露出冰山一角,神秘,引人遐想。可惜书写得像一本流水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