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中秋节晚宴上,贾赦讲了一个母亲偏心的笑话。“众人听了都笑起来,贾母也只得吃了半杯酒,半日笑道:‘我也得这个婆子针一针才好。’”贾母知道儿子是在说自己,但他说的是事实,老太太无以辩驳。
《左传》里的《郑伯克段于鄢》,也是做母亲的偏心,惹得兄弟失和,相煎太急,留下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其乐融融”和&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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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周二下午就回来了,带了好几本砖头一样厚的书,下个月有化学考试,得复习。问他上周二的生物考试怎么样,考了90+分(年级平均分是85)。不错,不错,不枉了老妈我周日和周一都陪着复习。两个晚上都弄到近半夜,我坐在椅子上直打盹,一闭眼就觉得好像在空中飘:)
儿子饥肠辘辘,还没有吃午饭。我热了一大碗Tacosoup,再烤一块印度面饼给他做午饭。儿子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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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书馆借了SusanHowe写的诗论MyEmilyDickinson(《我的艾米丽狄金森》),已经两周了还没有读完,而且我严重怀疑自己能否坚持读到最后一页。且读且记,留一点印象。
最早起读狄金森的念头,是两年前去麻州西边的Amherst小镇看学校那次。路边有一个箭头左指,说艾米丽狄金森的故居就在附近。名人的光环实在耀眼,连我这个从来不读诗的人也有点动心。转念一想,还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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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新约》是二十多年前在北京买的,就在外交学院的马路对面。当时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一块塑料布铺在路边,上面堆了书,最边上一本是咖啡色塑封皮的《新约》,要价十块人民币。我没有犹豫太多就掏钱买下了。想想在外交学院对面买到一本英汉对照的《圣经》,挺有意思。
这本书跟着我走南闯北,光太平洋就横渡了三次,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耐心和毅力坚持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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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以食见人”,“人如其食”(Youarewhatyoueat.),那么是不是也能以书识人?从所读的书,瞥见读书人的品性和经历。
还记得当年《哈利波特》正风行,几乎人手一册。有朋友开玩笑,说他一辈子完整读下来的书,除了《圣经》,就是《哈利波特》系列。我们听了哈哈大笑,听懂了他对《哈利波特》的赞美,和大老粗的自嘲。朋友是能工巧匠,建房造船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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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去纽约的时候囊中羞涩,通过朋友介绍住在曼哈顿上西区的圣保罗教堂。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Hunt神父亲切仁厚,令人如沐春风。他看我是中国人,又知道我喜欢看书,就送我他刚看完的BalzacandtheLittleChineseSeametress,戴思杰写的《巴尔扎克与小裁缝》。现在,这本书还在我的书架上,但神父去世已经快二十年了。
当时我刚看完了FrankMcCourt的回忆录Angela’sAs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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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两个月前,小儿坐在沙发上看书。那硬着头皮往下读的生无可恋架势,不用问就知道,是老师指定的必读书。我偷瞄了一眼封面,TheMetamorphosis——嗯,是卡夫卡的《变形记》。
晚上一起遛狗时,我闲闲问儿子有什么读后感。哈,抱怨和不满如连珠炮,砰砰砰一点就着,“乏味”,“无趣”,“故事单线!”(“boring”,“Thestoryisb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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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起指头数一数,在多邻国上打卡法语差不多一年了。除了回国探亲时停了几周,再无一日间断过。虽然这么自律,但到底是碎片化时间再利用,注定是龟速进步。按照多邻国的算法,我现在是B1,也就是中低级水平NL(IntermediateLow),但自知听说读写水平参差得很。如果读写是NL,那听和说还要再次一点,充其量是初级的高阶水平NH(NoviceHigh)。不过没事,坚持就有进步,所以会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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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长周末,我们开车去麻州西边的威廉姆斯镇(Williamstown),看画展,看红叶。
美术馆叫克拉克艺术中心(ClarkArtInstitute),1955年开馆,创办者是富商兼艺术收藏家的克拉克夫妇(RobertandFrancineClark)。网上介绍说,克拉克夫妇俩最初专注于收藏意大利,荷兰和佛兰德斯古典大师的绘画,后来转向十九世纪法国艺术,特别是印象派和巴比松画派的作品。美术馆入口。
走走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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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是儿子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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