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字头上一把刀。好像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一旦被美色迷眼,不是送了自家性命,就是伤及无辜,殃及池鱼。《旧约》里的参孙(Samson),大卫王(KingDavid)和《新约》的希律王(Herod),都是过不了美人关的英雄。
第一位英雄是《士师记》(Judges16)里的大力士参孙(Samson)。参孙出生时,犹太人跟非利士人(Philistine)的战乱已经持续多年。天使托梦给一对无子的犹太夫妇,说他们很快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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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兰的冬天严寒漫长,一件保暖的羽绒服绝对不是想要(“want”),而是需要(“need”)。我衣橱里的衣服并不少,但始终少一件:)这不,我上个月又买了一件羽绒服。今天打开衣橱说亮话,来个冬衣大盘点。张爱玲说过,“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我虽然喜新厌旧,也会睹衣感怀。
远的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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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都到哪里去了?那个一脸严肃的萌娃,仿佛只是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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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的中秋节晚宴上,贾赦讲了一个母亲偏心的笑话。“众人听了都笑起来,贾母也只得吃了半杯酒,半日笑道:‘我也得这个婆子针一针才好。’”贾母知道儿子是在说自己,但他说的是事实,老太太无以辩驳。
《左传》里的《郑伯克段于鄢》,也是做母亲的偏心,惹得兄弟失和,相煎太急,留下了“多行不义必自毙”,“其乐融融”和&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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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周二下午就回来了,带了好几本砖头一样厚的书,下个月有化学考试,得复习。问他上周二的生物考试怎么样,考了90+分(年级平均分是85)。不错,不错,不枉了老妈我周日和周一都陪着复习。两个晚上都弄到近半夜,我坐在椅子上直打盹,一闭眼就觉得好像在空中飘:)
儿子饥肠辘辘,还没有吃午饭。我热了一大碗Tacosoup,再烤一块印度面饼给他做午饭。儿子大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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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书馆借了SusanHowe写的诗论MyEmilyDickinson(《我的艾米丽狄金森》),已经两周了还没有读完,而且我严重怀疑自己能否坚持读到最后一页。且读且记,留一点印象。
最早起读狄金森的念头,是两年前去麻州西边的Amherst小镇看学校那次。路边有一个箭头左指,说艾米丽狄金森的故居就在附近。名人的光环实在耀眼,连我这个从来不读诗的人也有点动心。转念一想,还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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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新约》是二十多年前在北京买的,就在外交学院的马路对面。当时的情景我记得很清楚,一块塑料布铺在路边,上面堆了书,最边上一本是咖啡色塑封皮的《新约》,要价十块人民币。我没有犹豫太多就掏钱买下了。想想在外交学院对面买到一本英汉对照的《圣经》,挺有意思。
这本书跟着我走南闯北,光太平洋就横渡了三次,但是我一直都没有耐心和毅力坚持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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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以食见人”,“人如其食”(Youarewhatyoueat.),那么是不是也能以书识人?从所读的书,瞥见读书人的品性和经历。
还记得当年《哈利波特》正风行,几乎人手一册。有朋友开玩笑,说他一辈子完整读下来的书,除了《圣经》,就是《哈利波特》系列。我们听了哈哈大笑,听懂了他对《哈利波特》的赞美,和大老粗的自嘲。朋友是能工巧匠,建房造船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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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去纽约的时候囊中羞涩,通过朋友介绍住在曼哈顿上西区的圣保罗教堂。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Hunt神父亲切仁厚,令人如沐春风。他看我是中国人,又知道我喜欢看书,就送我他刚看完的BalzacandtheLittleChineseSeametress,戴思杰写的《巴尔扎克与小裁缝》。现在,这本书还在我的书架上,但神父去世已经快二十年了。
当时我刚看完了FrankMcCourt的回忆录Angela’sAsh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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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两个月前,小儿坐在沙发上看书。那硬着头皮往下读的生无可恋架势,不用问就知道,是老师指定的必读书。我偷瞄了一眼封面,TheMetamorphosis——嗯,是卡夫卡的《变形记》。
晚上一起遛狗时,我闲闲问儿子有什么读后感。哈,抱怨和不满如连珠炮,砰砰砰一点就着,“乏味”,“无趣”,“故事单线!”(“boring”,“Thestoryisb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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