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衣莫若新,人莫若故

(2024-09-15 06:03:52) 下一个

这一篇是补记,追叙八月下旬的几次聚会。

    周六晚上跟朋友一家在饭馆晚餐。两家的孩子从小玩到大,连带着我们做父母的也成了好朋友。两个大男孩的友谊十多年未变,可以一直追溯到上小学第一天。现在上大学了各在一城,但还是铁哥们。妹妹跟我家小儿子同龄,小时候也常常一起玩。记得他们七八岁时,我们在一家韩国饭馆聚餐。两个小孩结伴乱跑,跑到厨房去了。结果没有被骂,还得了美味的味增汤喝。两人好像得胜回朝一样,开心地一起喝汤:)

    谈话间聊起马上面临的升学和报考。他们家妹妹对音乐很感兴趣,也喜欢文学,打算报考都柏林的三一学院。父母很支持,半认真说如果考上了就过去 “陪读” ,爸爸可以远程办公,妈妈休假一年。

爸爸 Rafe 是实打实的老文青一名。哥伦比亚大学的高材生,从事金融业,但热爱文学和音乐。和朋友组建了一个业余乐队,不定期排练,还在酒吧演出。金发碧眼的妈妈 Linda 多伦多大学毕业,是高中英语老师,漂亮机智,我很喜欢跟她聊天。Linda 知道我爱读美籍印度裔作家 Jhumpa Lahiri 的书,特意告知她有新作面世 Roman Stories 《罗马故事》。说起怎么找到这本书,里边还有个小故事。当时两人在 Cape Cod 度假,顺便走进一家书店,Linda 翻到了这本《罗马故事》; Rafe 则看到了另一本书,是某一位Jhumpa Lahiri 曾经盛赞过的不太出名作家 (名字我忘了)写的。结果店主说,那个作家就住在附近,常来这个书店!这个世界也太小了吧。

Linda 还告诉我,Roman Stories 《罗马故事》是 Jhumpa Lahiri 用意大利语写的,然后再翻译成英文。双语作家,厉害!想起张爱玲写的《赤地之恋》和《秧歌》。

过了两天,我在 TJ’s 碰到了一个很久没见的朋友,两个人推着购物车聊了好久。玉是北京人,我们两家孩子原来上同一所小学。的公公是一相当有成就的现代派画家,纽约和波士顿的美术馆都藏有他的画作。的大女儿非常聪明泼辣,听见奶奶数落妈妈,小小年纪就会帮着怒顶回去。小学四年级自己组织生日爬梯,带着一帮同学看电影,吃冰淇淋,安排得头头是道。玉跟我感叹:“我这是生了个王熙凤啊!”一转眼,当年坐在操场边做数学题的小姑娘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上了芝加哥大学。小姑娘独立有主见,去年 gap 一年,在欧洲各国打工游历,不但长了见识,还说得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弟弟从小爱踢足球,今年秋天上大学,进了本地一家很不错的私立大学。玉很欣慰,我也为她高兴。

周二,有西部的老朋友故地重游,我们请他们在家吃饭。薇是上海人,我跟她差不多十年没见了,但见了面却像上周才见过一样,丝毫没有时间距离。她的先生 Eric 和我先生是研究生同学,两个好朋友一见面又是说不完的话。算了一下,我们认识二十年了,真快!记得我们住在香港时,他们从美国回上海,路过香港来看我们。安顿孩子睡了以后,四个人坐着聊天,也不记得聊了什么,但就是有说不完的话,好像一直聊到凌晨三点,他们才离开回酒店。

席间闲聊,不知怎么聊起 polyglot (多语者)这个话题,Eric 说自己母亲就是一个polyglot。老太太是匈牙利人,小时候赶上二战,跟家人逃到德国。在德国上小学,学了德语。后来又不知不觉 (这个太让人羡慕)学会了法语和西班牙语。再到了美国,说英语。结婚嫁人,Eric 的父亲是军医,她作为家属长驻日本,学会了日语。回到美国后,长住在夏威夷,又学会了夏威夷语,还拿了硕士学位。Eric 说夏威夷当地有美国白人排外,老太太用夏威夷语斥责他们,把他们镇住了,因为他们自己只会英语,不会夏威夷语:)

周日,请另外一家朋友来家里吃晚饭。这家朋友是阿根廷人,先生差不多十年前在麻省理工读了学位,爱上了波士顿,一家大小就留了下来。他们家和我们一样,也是两个儿子。小儿子跟我家弟弟一见如故,从小学,初中,到现在快高中毕业,一直是好朋友。

妈妈 Sylvia 是艺术家,一个非常有趣的人。她告诉我,阿根廷是世界上心理医生最多的国家 (这个我可不知道),她的妈妈就是一个心理医生,七十多岁了还不肯退休。我想起刚读过的《百年孤独》,就问她是否读过,看法如何。Sylvia 读过。她读的是西班牙语原文,对马尔克斯文字的评价是非常 “rich”。这个我有同感。马尔克斯爱用长句和堆砌词藻,就算译文隔阂,我也可以从中译本感到他文风华丽。Sylvia 还告诉我,虽然南美各国都说西班牙语,但是哥伦比亚的口音最好听也最清楚。他们在南美各国机场换飞机时,听到的 CNN 西班牙语新闻,都是哥伦比亚口音。

说完了老友,再来说说新衣。上周下单的 RL 衬衫已经送到,浅浅的蓝色,减一分太淡,增一份太浓;单穿或外搭西服都正好。

 
[ 打印 ]
阅读 ()评论 (3)
评论
可能成功的P 回复 悄悄话 有这么多各种个样的好朋友真幸福!
秀容晋妮儿 回复 悄悄话 羡慕博主有丰富的生活,高质量的朋友,优秀的儿女!
菲儿天地 回复 悄悄话 才知道《赤地之恋》和《秧歌》张爱玲都是先英文创作的,这次回去还路过她的故居。有个得普林兹奖的朋友就会好几国的文字,但最佩服的是他学习的精神,和他见面,我们说英文,但他却要求我们讲中文,说好帮助他提高,果然,他的中文也是越来越好。追忆的文章夹叙夹议,生活和文艺气息都很浓。知道追忆书读得多,请帮大家多推荐一些书!:)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