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所相
大唯识施设有一心两门:心生灭门和心真如门,心生灭门又分出法能相和法所相两个层面,心真如门分出法性能相和法性所相两个层面。
法所相属于大唯识施设的一心两门之心生灭门所摄,是法能相的变现。《大乘密严经》中佛说:“是知识分别 现境还自缘”,简单讲法能相如造世界的上帝,法所相是上帝造的世界。法能相变现法所相,法所相中找不到法能相第一因,就像梦中找不到床上做梦的你一样,故是两重变现。
法能相的定义是“虚妄分别”,那么法所相显现的一切都是虚幻不实,法所相就是六道轮回,也就是说轮回的第一因就是虚妄分别。佛说六道轮回基于无明,是因为六道是存在于法所相中,包括三界的显现都在轮回里,那就都是似有,轮回中的一切自然都不是实有。因为法能相的定义是虚妄分别,那法所相肯定是虚妄分别的产物,前边的能相是不存在,是不真实的幻有,不可能产生出真实,所以佛说轮回是颠倒梦想。
落在法所相的六道众生,已经是法能相的变现果,《入楞伽经》中佛说“果不生果”。依变现理,讲能变第一因,与缘起因果的转变不同,行人学佛要转依法(性)能相,即由果识向上转依能相第一因,缘起法中能修能变的是我,变现理如来藏教法中,能变的我已经是果,果不生果,故能变的不是我,行人学佛只能依佛,入唯识见能缘变所缘,才能向上转依能相。
佛法修学是一层一层递进的,大乘佛教施设的修学次第,就显得非常重要!从法所相过度到法能相,等于实现从人到天人的转换。法能相可说为是天道第一因,只有佛出世才有了法向法性的过度。这就涉及到真如和自然智,涉及到本自俱足的一心佛觉。
在三转法轮佛讲识变众生与法,缘起中的观察者是落在变现境中,心识与外境都是落在法所相。法相唯识依《华严经》讲的四重缘起就不同了,华严四重缘起是业感缘起、赖耶缘起,真如缘起、法界缘起。讲到第三重真如缘起时,已经超越相碍缘起的施设。真如缘起即净识阿摩罗缘起,赖耶缘起是个体在变现境中的看,到真如缘起就是二重识变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