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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密本身没有错误。欧美国家朝阳群众,活雷锋只多不少。警察线人也成堆。连国家机密都扒出来的也比比皆是。告密者只是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向有关部门报告而已,也许是看不惯,也许是表扬信呢。无所谓的。
问题的关键是权力部门如何处理这些秘密。有没有立法禁止惩戒,比如自己在家加工冰毒之类的。这些法又是怎么立的,经过公开讨论,公正投票,公平对待的程序了吗?有立法,司法又是如何判定这些秘密是否属实,是否吻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套用相应的惩处呢?而执法过程中,告密不过是收集证据和线索的一个小部分,是否合乎相关规范和程序呢,而后在执行惩处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严格执法,既不趁机迫害,也不受贿遮掩呢?等等这些才是根本问题。
鄙夷告密者是不对的。告密者从来不能直接造成伤害,或者帮助。就好比告密化工厂污染严重,有爆炸危险。其实是应该赞扬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早晚还是炸了。同样,唾弃告密教授的学生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无非是不敢反抗皇军,只能骂骂伪军的档次。
为什么中国人有违法乱纪的习惯,有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传统?因为首先立法上中国是王法,王在法上之法,而不是民法,王在法下之法。王法和老百姓心中的是非标准很多时候是不一样的。王法的制定过程没有老百姓的参与,法律是统治手段和束缚,老百姓当然不会自觉遵守,而是天然地反叛。更何况,中国告密的这些事,都是法律明文允许,但是党国潜规则不允许的事。不仅司法所尊的法,根本就不是立法所立的法。而且尺度是否符合,从来是因人而异,全无明确标准。说你行你就行,说不行就不行,不服不行。而执法更是千奇百怪,不教而诛。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系完全无迹可寻。
在这种没有明确立法,哪怕是王法;没有统一的司法;更没有严格的执法的一切皆有可能的非法社会。老百姓也只能是躲着衙门走。结果告密者使得,不仅惹不起,而且躲不起。人人自危,惶惶不可终日。挺好,恐怖的统治在历史上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大明大清民国,纳粹苏联,萨达姆,齐奥赛斯库,波尔波特,金家王朝,以及本朝的AB团,整风,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革,六四,等等都是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只要别惹到外寇,内部统治都可以向天再借五百年没问题的。
所以批评告密者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成为告密者才能加速一切的进程。因为根据丛林法则,对付告密的唯一办法就是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