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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基督与不法之人

(2011-05-26 16:11:54) 下一个


敌基督与不法之人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经学原理默想录》


两千年来教会的困扰之一就是谁是 “敌基督”?“敌基督”这个词在约翰的书信中出现过四次: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 (约壹 2:18 );“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约壹 2:22 );“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上帝;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壹 4:3 );“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约贰 7 )。从这些经文来看,敌基督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许多;敌基督不仅在将来的时候有,在第一世纪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另外,敌基督的主要特征就是否定耶稣是基督,用各种各样的谬说来迷惑人。 [1]

保罗强调“那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 之子, ...... 他是抵挡主,高抬自己,超过一切称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上帝的殿里,自称是上帝” (帖后 2 : 3-4 )。当然,从这段经文的上下文来看,保罗在此处显然是特指,就是指具体的一个人,而不是泛指这种类型的人。这段经文显然不像很多解经家玄之又玄的空谈,认为是指世界末日耶稣基督再来之前要发生的事,而是指保罗那个时代就已经在发生的事。所以,保罗强调说:“现在你们也知道,那拦阻他的是什么,是叫他到了的时候才可以显露”(帖后 2 : 6 )。从保罗的口气来看,此处他所谈及的是他自己和帖撒罗尼迦教会的人都知道的事。这显然不是什么几千年之后才成就的奥秘的事,而是当时保罗和帖撒罗尼迦的信徒都知道,并且是发生在他们周围和他们所处的时代的事。因此,此处的“大罪人”显然是指主后 62 年至 68 年期间施行暴政的罗马帝国皇帝尼禄,保罗本人也是在 67 年前后死于尼禄的迫害。另外,此处所讲的“主耶稣基督降临”(帖后 2 : 1 )之事显然是指主后 70 年耶路撒冷的被毁。 [2] 无论如何,这大罪人的主要特征就是“不法”(帖后 2 : 7-9 )。此处的“不法”当然可以指违背当时罗马帝国中好的法律制度,保罗也曾经运用当时罗马帝国中好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徒 16 : 37 ; 22 : 25 ; 25 : 10-12 )。当然,从整个圣经对“不法” 这个词的应用来看(太 23:28 ;太 24:12 ;罗 6:19 ;帖后 2:7 ;帖后 2:8 ;帖后 2:9 ;提前 1:9 ;彼后 2:8 ),“不法”最终是指违背上帝的律法。

罗斯在其著名释论中认为约翰所说的敌基督就是保罗所说的大罪人。 [3] 无论如何,这“敌基督”和“大罪人”有两大特征,一是抵挡、违背、废弃上帝的律法,二是不承认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历代先知预言和盼望的弥赛亚。这也正是《启示录》所传递的重要信息之一:“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 12 : 17 );“圣徒 ...... 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 (启 14 : 12 )。从今天的处境来看,那些否定基督的神人二性和独一中保地位的人都是“敌基督”;那些反对上帝的律法的人都是“不法之人”。



[1] R.C. Sproul, The Last Days According to Jesus (Grand Rapids: baker, 1998), p. 177.

[2] Kenneth L. Gentry Jr., Perilous Times: A Study in Escatological Evil (Texarkana: Covenant Media Press, pp.95-114; B. B. Warfield, "The Prophecies of St. Paul,"in Warfield, Biblical Doctrines (Grand Rapids: Baker, 1981), pp. 609-10.

[3] Alexander Ros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The Epistles of James and John (Grand Rapids: Eerdmans , 1954), p.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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