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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牧师新译《多特信条》(一)

(2009-03-18 12:23:43) 下一个


王志勇牧师新译:多特信条(一)

 

1618年至1619年由在荷兰多特召集的改革宗教会总会通过

 

第一项教义 上帝的预定

 

第一条

所有人都在亚当里犯了罪,处于咒诅之下,当受永死。因此,即使上帝任凭他们全都灭亡,根据罪而将他们定罪,也毫无不义之处,正如使徒保罗所言:“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审判之下”(罗319);“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

 

第二条

但是,上帝却差派他的独生爱子进入这个世界,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上帝的大爱就在此显明了。“上帝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借着祂得生, 上帝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约壹49);“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第三条

为了使人相信,出于祂的恩慈,上帝就在祂自己所悦纳的时间,差派祂的使者,将这大喜的信息传递给祂所定意的人。正是藉着这些使者的侍奉,人蒙召悔改,信靠被盯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4-15)。

 

第四条

上帝的震怒停留在那些一直不相信这一福音的人身上。但是,那些藉着真实的活泼的信心接受福音,接纳耶稣为独一的救主的人,就得蒙祂的拯救,脱离上帝的震怒和毁灭,得享永生的恩赐。

 

第五条

这种不信以及其他各种罪的原因或罪责绝不在于上帝,而是在于人自身;相反,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以及藉着祂而得到的救恩则是来自上帝白白的恩典,正如经上所记:“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弗28);“你们蒙恩,……得以信服基督”(腓129),等等。

 

第六条

有些人从上帝领受了信心的恩赐,其他人则没有领受,这是出于上帝永世的预旨,因为“上帝从创世之处就知道祂一切的作为”(徒1518;参英文钦定本重译)。“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做万事的,照着祂旨意所预定的”(弗111)。根据这种预旨,不管选民的心如何顽固,上帝都用祂的恩典予以软化,引导他们相信,同时上帝任凭那些未蒙拣选的人因着他们自身的邪恶和刚硬而遭受祂公义的审判。人与人同样陷入毁灭之中,最终却受到如此的分别对待,此事特别显明了上帝的作为不可测度,满有怜悯,同时又极其公正。这就是圣经中所启示的拣选与弃绝的预旨。悖逆之人用不纯洁、不坚固的心思对这一预旨枉加测度,就自取沉沦,而圣洁、敬虔之人则从中得到不可言喻的安慰。

 

第七条

拣选是上帝不变的旨意,在创世之前就已立定,祂出于白白的恩典,按照祂自己至高无上的意志所喜悦的,从已经通过自身的错谬而从原初正直状态堕落到罪恶和毁灭状态的全人类中,选择了特定数目的人,使他们在基督里得救赎。上帝从永世中指定基督为选民独一的中保和元首,是救恩的独一的根基。

这些选民,在本性上并不比其他人更美善,也不比其他人更配得,而是和其他人一样出于同样的愁苦之中。上帝预定把他们赐给基督,使他们藉着基督得蒙拯救。上帝也预定藉着祂的圣言和圣灵有效地呼召并吸引他们与祂联合,赐给他们真正的信心、称义和成圣。上帝也预定用祂自己的大能保守他们与祂的儿子的相交,并最终使他们得荣耀,目的就在于显明祂的慈爱,好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正如经上所记:“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4-6);“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第八条

对于拣选而言,不存在各不相同的预旨。不管是在旧约之下,还是在新约之下,关于那些必蒙救赎的人,只有一个同样的预旨。因为圣经已经宣告,上帝在永世之中据以拣选我们的美意、心意、上帝的旨意的计划只有一个。祂拣选我们,使我们不仅蒙恩,也要得享荣耀;祂为我们预定了救恩,也为我们设定了得享救恩当行的道路。

 

第九条

这一拣选并不是基于上帝预见到人会具有的信心,也不是基于信心的顺服、圣洁或人身上其他任何美好的资质、倾向,不是以这些为所依据的前提、原因或条件。相反,上帝拣选人,从而使人有信心、信心的顺服、圣洁等等。因此,上帝的拣选是各样救赎恩惠的源泉,由此而生发信心、圣洁和其他各样救赎的恩赐,最终包括永生本身,这些都是由拣选所生发的果效,正如使徒保罗所眼:“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

 

第十条

上帝的美意乃是这种恩惠的拣选的唯一原因。上帝的这种拣选并不是根据人可能具有的各种品质和行为,从中选出一些为得救的条件,而是在同样一群罪人之中,根据祂自己所喜悦的,收纳特定的一些人为一特别的人群,唯独归属于祂,正如经上所记:“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上帝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 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1-13);“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

 

第十一条

既然上帝自己最有智慧,永不改变,全知全能,所以祂所做出的拣选既不会中断,也不会改变;既不会收回,也不会废除。上帝所拣选的人既不会被抛弃,他们的数目也不会减少。

 

第十二条

选民女在适当的时间对于他们永恒的不变的拣选获得确信,尽管程度各不相同。这种确信的获得并不是通过窥探上帝的隐蔽和深藏之事,而是通过以属灵的喜乐和圣洁的愉悦之心观察他们自己身上有圣经所指明的无谬的蒙选所生的果子,比如对基督真实的信心、儿子般的敬畏、依着上帝的意思为罪忧伤、饥渴慕义等。

 

第十三条

这种得蒙拣选的感觉和确信使上帝的儿女更加天天谦卑在祂的面前,更加赞美上帝的慈爱的深厚,更加洁净自己,更加以感恩之心热爱上帝,是祂首先向他们显明了这样的大爱。思考这一拣选的教义绝不会使人忽略遵行上帝的诫命,也不会是人沉浸在属肉体的安全感中。根据上帝公正的判断,这两种倾向通常是那些拒绝走选民当走的道路,却对拣选的恩典枉加测度、随意轻看的人才具有的。

 

第十四条

既然上帝按照祂自己至为智慧的计划进行拣选的教义是众先知、基督自己和众使徒所宣告的,并且在旧新约圣经中都有清楚的启示,所以,在上帝的教会中应当适时适地加以宣讲,因为这一教义本来就是特别为上帝的教会预备的。但在宣讲这一教义的时候,当存敬畏、审慎、虔诚之心,目的是为了荣耀上帝的至圣之名,振奋、安慰上帝的子民,但不要试图窥探至高者隐秘的道路。“因为上帝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徒2027);“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 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 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4);“我凭着所赐我的恩,对你们各人说,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照样,上帝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上帝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莱617-18)。

 

第十五条

圣经向我们明确见证的是拣选出于上帝永世的白白的恩典。不仅如此,这一教义更是特别地向我们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蒙上帝的拣选,只有一些人蒙拣选,而其他人则在上帝的预旨中被弃置不顾。上帝出于祂那至高无上、极其公正、无可指摘、永不改变的美意,预定这些人停留在他们自愿陷入的愁苦之中,不把救赎性的信心和归正性的恩典赐给他们;反而在祂公义的审判中任凭他们自行其是,

最终为显明祂的公义,将他们定罪,并使他们永远灭亡,不仅因为他们的不信,也因为他们其他一切罪,这就是弃绝的预旨,这一预旨绝没有使上帝成为罪恶之源(甚至连这样的念头都是亵渎上帝性质的),反而显明上帝是大而可畏、无可指摘,祂是公义的审判者和报应者。

 

第十六条

那些尚未在基督里经历活泼的信心、内心的确信、良心的平安,也没有经历像儿子一般努力顺服上帝,藉着基督荣耀上帝,虽然他们心中还没有这种果子,但他们仍然坚持使用上帝所设定的在我们心中生发这些恩赐的诸般蒙恩之道,这样的人不要因为听到弃绝就感到惊恐,也不要把自己算在被弃绝之列,应当殷勤地坚持使用这蒙恩之道,并且心存热望,以敬畏、谦卑之心候恩典更丰盛的时期来到。凡诚心归向上帝,唯愿讨上帝的喜悦,渴慕身体脱离死亡的人,即使还没有到达他们所盼望圣洁与信心的程度,也不必因遗弃的教义而惊惧。因为慈爱的上帝已经应许,将残的灯火祂不吹灭,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但是,对于那些忽视上帝与救主耶稣基督,沉缅于世界和肉体快乐,尚未诚心归向上帝的人,这一教义确实是可怕的。

 

第十七条

既然我们是从上帝的圣言来分辨何为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圣言证明信徒的儿女是圣洁的,不是由于他们的本性,乃是由于他们同父母所承受的恩典之约,所以,当上帝按其美意将他们的子女在婴孩时期召去时,敬畏上帝的父母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们的蒙选与得救。

 

第十八条

上帝的拣选出于祂白白的恩典,上帝的弃绝出于祂严厉的公义。如果有人对此有所抱怨,我们要当像使徒保罗那样回答说:“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上帝强嘴呢?”(罗九20),又可引证我们救主的话说:“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太二十15)。因此,对于这些奥秘当存圣洁的景仰之心,我们当用使徒保罗的话惊叹说:“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祂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祂,使祂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依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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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拣选与遗弃的真实教义已经解说清楚,总会反对以下错谬:

 

错谬一

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那些愿意相信,并且愿意在信心和信心的顺服上继续坚持的人,这就是上帝拣选人得救的整全的预旨,关于此预旨在上帝的圣言中没有别的启示。

 驳斥:因为这些话蒙蔽单纯的人,与圣经明明相悖。 圣经宣告说,上帝不仅要拯救那些要相信的人,也从永世就拣选了某些特定的人,超出其他的人,到了一定的时候就赐给他们在基督里的信心与恒忍。正如经上所记:“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176);“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1348);又说:“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14)

 

 错谬二

上帝拣选人得永生的种类不同:有一般性的不确定的拣选,也有特殊性的确定的拣选。后者是不完全的、可撤销的、不确定的、有条件的,而前者则是完全的、不可撤销的、确定的与绝对的。同样,有一种拣选是得信心的拣选,另外则是得救的拣选。所以,拣选可以得到称义的信心的拣选,不一定必然就是确定的得救的拣选。

 

驳斥:因为这是出于人心的幻想,是不顾圣经而发明的杜撰,用于败坏拣选的道理,破坏我们救恩的金锁链:“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830)

 

错谬三

当圣经中谈及拣选时,其中所说的上帝的美意与目的并不在于上帝拣选特定的人,乃是说祂从各种可能的条件下(包括律法的作为)拣选人,或从事物的整体次序中选择以信心的行动为得救的条件。虽然信心的行动就其本质而言是不配得的,作为得救的一个条件,本身也是不完全的顺服,但上帝仍然恩慈地把信心的行动视为完全的顺服,并且配得永生的赏赐。

 

驳斥:这种害人的谬论废除了上帝的美意和基督的功劳,用无益的问题使人偏离赖恩称义的真理和圣经的单纯性,并且攻击使徒保罗的宣称为虚假的:“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提后19)

 

错谬四

要蒙拣选,生信心,必须事先满足一个条件,就是:正确运用自然之光,敬虔、谦卑、温柔、配得永生,这些都是蒙拣选所依赖的因素。

 

驳斥:因为这有伯拉纠的教训的味道,与使徒保罗的教训恰恰相反。保罗说:“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祂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23-9)

 

 

错谬五

某些人得蒙拣选而得救,这种拣选是不完全、不确定的,并且这种拣选是基于上帝预见到他们的信心、归正、圣洁、敬虔。这些活着是仅仅开始,或者是持续一段时间。但那完全的确定性的拣选责是基于上帝预先见到他们在信心、归正、圣洁和敬虔上恒忍到底,而这就是恩典性和福音性的配得,因为他之所以被拣选是因为他比那些未蒙拣选的人更配得。因此,信心、信心的顺服、圣洁、敬虔与坚忍,并非来自上帝以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耀的结果,而是事先的要求,上帝预先见到那些人身上具有这些品质才完全拣选他们,所以这一切都是上帝以不变的拣选使他们得荣耀的原因。

 

驳斥:这种说法完全与圣经相悖。圣经所说的都是:拣选并非出自个人的行为,乃是出于那呼召人的主。“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911);“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1348);“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14) “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1516);“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116);“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错谬六

并非每一个得救的拣选都是不变的,有些被选之人,虽有上帝的预旨。最终仍然灭亡,并且是真正的灭亡。

 

驳斥:这种谬论使得上帝成为变幻莫测的上帝,破坏了敬虔之人从他们蒙选的可靠性所得的安慰,与圣经相悖,因为圣经教导说,选民不会偏离正路:“因为假先知、假基督将要起来,显大神迹、大奇事,倘若可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太2424);基督不会丢弃那些天父所赐给他的人:“差我来这的意思就是:祂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上帝也荣耀那些祂所预定、呼召和称义的人:“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错谬七

是否得蒙上帝不变的拣选,最终得荣耀,我们在今生今世既没有任何果实能够证明,也不会有任何意识,更不会有确信,除非这一切都依赖于一种可变的不确定的条件。

 

驳斥:这种说法谈及对不确定之事的确定,本身就是荒唐的,并且也与众圣徒的经历相悖,因为圣徒意识到自己得蒙上帝的拣选,就于使徒保罗一同欢喜,赞美上帝的恩典(弗1)。基督也吩咐他的门徒们为自己的名字记录在天上而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圣徒确知自己得蒙上帝的拣选,就以此确知来面对魔鬼的火箭,说:“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罗833

 

错谬八

因为上帝的旨意是公义的,所以祂既没有决定任凭人留在亚当的堕落中,一同处于罪恶和被定罪的境况中;也没有决定遗弃任何人,使他得不到生发信心与归正所必需的恩典。

 

驳斥:上帝的预旨非常明确:“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耶稣也回答说:“因为天国的奥秘,只叫你们知道,不叫别人知道”(太1311)。同样:“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5-26)。

 

错谬九

上帝为什么把福音传给一个人,而不传给另外一个人,这并不是仅仅出于上帝的美意,而是由于一个人比另外一个人更好,更值得接受福音。

 

驳斥:摩西也反对这种观点,他对以色列说:“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属耶和华你的上帝。耶和华但喜悦你的列祖,爱他们,从万民中拣选他们的后裔,就是你们,像今日一样”(申1014-15)。基督说: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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