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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和博神学与主体的圆融

(2009-02-26 19:26:04) 下一个


雅和博神学与主体的圆融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远离传习录》


主体的圆融就是基督徒个人主体意识的圆融。没有主体的觉醒和定位,个人就会始终处于不知不觉的状态之中。主体的圆融所追求的不仅是个体的觉醒,更加强调破碎、扭曲、分裂的主题意识如何在上帝所启示的至圣的真道中得到医治、更新和整全。只有这种得到医治、更新和整全的个体之人才能够甘心乐意,无怨无悔,自觉觉他,全方位地荣耀上帝,享受人生。

在雅和博经学中,主体的圆融首先基于对上帝与历史的认识,这一认识以《使徒信经》为概括;其次是对上帝的圣约和律法的认识,这一认识以《十条诫命》为综述;第三就是对使命和自身的认识,这一认识则是以《主祷文》为概括。因此,这一主题性的圆融是一中动态性的境界的圆融,特征是以上帝为中心,以历史为背景,以圣约为框架,以律法为标准,以使命为导向,以心灵为基点,全方位地认识到自身作为主体在天地人三界中的地位、职分与使命。

在这三大文件中,我们也当注意到,基督教信仰不是建立在内心不可言说的神秘体验上,也不是建立在哲学思辨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客观性的历史事件和主体性的心灵经历二者共融的基础上。《十条诫命》明确宣告上帝拯救他们出埃及的历史乃是他们顺服上帝的基础;《使徒信经》所告白的是上帝在创造、救赎和成全中的作为;《主祷文》的核心则是祈求上帝在历史过程中大得荣耀,他的旨意在历史过程中不断实现,他的国度在历史过程中不断拓展。因此,基督教绝不是逃避世界,回避历史的宗教,而是在世界中积极争战,在历史中积极得胜的宗教。《十条诫命》是上帝作为立约者向其子民宣布的约言,《使徒信经》是信徒从个人角度对上帝的认信,《主祷文》则是耶稣基督教训门徒祷告的模式。这三大文件都不是一般性的命题陈述,而是对话式的文件,体现了我们与上帝之间你与我主体性的活泼关系。

《十条诫命》作为上帝的约书在整个圣经启示和历史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上帝按照他自己的美意与人立约,人则自觉自愿地接受上帝的圣约,这种立约性的关系既代表着上帝对人的尊重,也标志着人本身的成熟。英国法律史学家梅因在其《古代法》中强调文明的演进的过程就是从对身份的注重转向对契约的注重。基督徒对圣约的自觉性代表着基督徒的灵命景深的境界和程度。《使徒信经》所认信的就是立约的上帝。圣父上帝与创造的教义,这乃是上帝与人立约的历史背景,因此圣约首先源于上帝在创造中主权的美意。因此,上帝在创造之初就与人所设立的圣约称之为创造之约、自然之约、治理之约、文化之约、伊甸之约、生命之约、恩典之约。这一圣约源于上帝在永世中的预旨,乃是不可废弃的,上帝在整个人类历史中所要实现的就是这一圣约。圣子上帝与救赎的教义,这乃是上帝与人所设立的圣约之成全的关键,就是耶稣基督作为选民的中保,为他们履行了上帝的圣约和律法,使我们在上帝面前白白地称义,从而义无反顾、甘心乐意地去做上帝的约民,遵行上帝爱的诫命。圣灵上帝与成全的教义,这乃是上帝与人所设立的圣约之成全的过程。选民在圣灵的引导和协力下,不断地胜过来自自身、撒但和世界的诱惑与挑战,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完成上帝赐给自己的时代使命,而这一使命就是以《十条诫命》为核心的爱的使命在每个时代中的具体实现。

因此,整个《使徒信经》所告白的就是以《十条诫命》为核心的圣约在历史进程中的设立、展开和实现。所以,《使徒信经》所展现的乃是圣约的历史性与现实性的合一,《十条诫命》所展现的乃是圣约的法理性与情感性的合一,《主祷文》所展现的乃是圣约的超越性与内在性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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