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253)
2009 (99)
两大印记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1)圣灵的印记—圣灵本身就是上帝所赐给我们的印记(弗1:13),同时圣灵的印记就是圣洁,就是“守上帝诫命和基督真道”(启14:12)。“上帝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里都是是的。所以藉着他也都是实在的,叫上帝因我们得荣耀。那在基督里坚固你们和我们,并且膏我们的就是上帝。他又用印印了我们,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林后1:20-22)。圣灵把上帝的律法刻在我们的心中,使我们甘心乐意地遵行上帝的诫命。“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他们里面,使他们顺从我的律例,谨守遵行我的典章”(结36:27);“我要将我的律法写在他们心上,又要放在他们里面”(来10:16;耶31:33)。
(2)野兽的印记—野兽的印记就是“不法”(太7:21-23;帖前2:3-10;启14:11)。具有这种印记的人无法无天,藐视上帝,对于上帝所启示的律法随着自己的私意加以“论断”(雅4:11)、“改变”(但7:25)、“废掉”(太5:17-20)。他们的核心标记就是内心缺乏对上帝的敬畏和真诚,在教训上则是以人的遗传来废弃上帝的启示,以人的恶俗、恶规、恶法来取代上帝圣洁、公义、良善的诫命:“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却远离我;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训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8-9)。他们背离真道,放纵私欲,“把敬虔当作得利的门路”(提前6:5);“有敬虔的外貌,却违背敬虔的实意”(提后3:5);虽然口口声声地称自己是“基督徒”、“传道人”,但“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敌”(罗3:18);本质上,就是“把上帝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来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