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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爱国主义七大原则

(2007-11-27 21:34:36) 下一个


--选自王志勇《基督教圣约世界观神学原理传习录》

    基督徒当有健康的爱国主义情怀,当为自己所居住的国家求福。犹太人在异国他乡,上帝尚且吩咐他们:“我所使难免被掳到的那城,难免要为那城求平安,为那城祷告耶和华,因为那城得平安,你们也随着得平安”(耶
29:7)。何况对于生养自己的故土呢?但是,爱国主义并不是基督徒所珍惜的首要价值。主耶稣基督明确地吩咐我们:“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6:33)。真正的爱始终是以自由为前提的,强迫自己国民爱国的国家必定是不可爱的国家,必定是被一部分暴徒和阴谋家掳掠的国家,是国民的基本自由已经丧失的国家。身在这样的国家,基督徒更当为之迫切祷告,寻求上帝的怜悯。

1)以上帝的国度和公义为优先――基督教是超国界的,基督的教会是普世性的,上帝所启示的真理是不以地域为界限的,基督徒必须以神本主义为优先;

2)以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为优先――国家的存在绝不能以牺牲个人权利和尊严为前提,相反国家当以维护、促进人权为优先;对于践踏人权的国家,基督徒当予以谴责、干预、抵挡;若条件允许,基督徒也可以离弃施行暴政的国家;

3)对国家的掌权者――基督徒当尊重本国在位掌权者,并为他们祷告,但不能完全顺服,只有上帝配得完全的顺服。世上的任何掌权者本身都必须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是可爱的;利用暴力和欺骗手段施行暴政的政党和个人乃是窃取人民权力的盗贼;基督徒必须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暴政,不可与施行暴政的人同流合污;基督必须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

4)对本国的同胞――基督徒当关注本国的同胞,施行爱人如己的原则;但是,基督徒不可以狭隘的民族主义来对待他过的国民;基督徒必须具有国际主义的情怀;

5)对国家的法律――尊重但不盲从,以上帝的律法为绝对的尺度予以衡量,符合上帝律法的善法应当坚决遵行;违背上帝律法,践踏个人权益的恶法应当予以鄙弃;

6)对国家的统一――赞成公义基础上的国家统一,但国家统一并不是至高无上的价值,不能因为追求国家的统一而牺牲其他价值;基督徒尊重民族自决权;反对以任何名义粗暴地践踏其他民族的基本权益。

7)对国家的命运――关注国家命运,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从自身作起,从现在作起,积极见证真理,施行公义,因为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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