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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生活的第二年。 记录下心情, 关于, 梦寐以求的自由和不自由~(剽窃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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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比黄瓜 2005-11-7

(2006-02-08 02:18:01) 下一个
最近好像在接二连三的受打击。 去超市,卖东西的人冲我大喊“大眼睛。”很想跟她说,“不是和你很熟,拜托不要这样讲。”不过还是觉得以后不要去那里买东西才比较有建设性。 传照片给爸妈看,爸爸说好是好,就是眼睛小了点,顺带给我讲小眼睛的故事。难道不认识我吗?难道看了照片才知道我眼睛小吗? 妈妈说,我上次带回家的两盒饼干“非常难吃”,叫我以后不要带了。饼干这种东西,又是经过我这种对吃极有品位的人筛选过,最多是不合味口,怎么也不可能是“非常难吃”吧。我精挑细选,挖空了心思,大包零食背回家去,我容易吗我?换妈妈一句“非常难吃”。 抓阿欢来看我编故事,一下子被指出技术性问题,害我暴走了三两天都改不回来。忽略掉,继续写下去,丢的包袱又被识破,还被归结为“不相信爱情”,“在故事里弄散了有情人才开心”的变态。如某人所言,我是对文字敏感的人,看到“不相信爱情”几个字,觉得份外刺眼,马上来俭省内心,看是不是真的有变态情节。“弄散有情人”,坏人姻缘易遭天遣,可是包袱都埋下了,要怎么样才能摆脱干系呢? 最近一直在苦恼,如同被阿欢抓住了尾巴,脑袋还左左右右挣扎的鱼。值得一提的是,并不确定一定不是美人鱼哦。豁出去了,反正已经甩不脱变态的名声,爱咋的咋的吧。 为了修正阿欢对我的偏见,开始构想把都市爱情强扭成科幻故事来花好月圆的可能性了。隐约听到科幻这个词对我吼“你自己丢脸就算了,不要败坏我的名声!” “哦”的答一句,乖乖蹲在一边,想,干脆弃坑算了,反正也没有两个人看,而自己转弃坑的心思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无操守的写字人。为了好玩而编故事,又摇摆于“故事主角的幸福比较重要”,还是“我的胡思乱想比较重要”这样无意义的命题中。 大概象阿欢那样,列了详细的提纲才来“纪录”故事,会比较不容易遇到我这样的苦恼吧。这就是几百万字的写字人和十几万字的写字人的差别啊。两百万字,乐观估计,我要写十年。叹。 看了一些历史相关的故事,才知道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叫“陈友谅”,当时也是盘踞一方,想要俟机问鼎天下的人物。对于金庸把他归到丐帮,说的有鼻子有眼,感到非常不能赞同。学习和研究历史的人,应该对于历史的真实和传承有所敬畏吧。假托了来说故事还可以接受,直接捏造故事怎么可以?岂不是对于无知的人产生了误导的作用。有仗着有知来欺骗无知的嫌疑啊。 看神话,里面成龙饰演蒙毅。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呢?是了,如果是假托了历史的故事,这个蒙毅应该是蒙恬的弟弟才对。蒙恬又是谁呢?是传说中发明了毛笔以及确实被派去修长城的名将。于是在想,蒙毅比哥哥小多少呢?蒙毅装成大将这么牛的时候,蒙恬去了哪里?如果是在修长城的话,那算不算秦始皇还很有魄力?如果秦始皇还很有魄力,是不是不该垂垂老矣,讨不到金喜善这个大美女的欢喜,以至于便宜了成龙?不喜欢这个片子,一边拖着看一边的胡乱想。 终于坚持着,古代汉语看到了第二本,史记汉书都来了。阿弥野说“不善饮酒,但是写文就如泡在酒中一般的醉,是人生乐事”,与我心有戚戚焉。什么时候来写读阿弥野文有感好了。 已经被两个丫头关心了,“听说你最近和某人在减肥啊”,而事实是,最近在和某人酝酿减肥这件事而已。时隔近两年,再去三九社区的减肥论坛,久违那些话题。“七日瘦身汤”,“苹果酸奶减肥法”,身怀“吃东西的绝技”的我,总还是希望绕开运动减肥法,去关心一下食物的功效。可是想象着买回一堆苹果和酸奶,本是大周末该有好心情的,看到它们,就只能艾艾说一句“今天就和你们相依为命了”。怎一个扼腕了得? 瘦比黄花,或者瘦比黄瓜的,根据相对论的知识,其实应该科学种田,让黄瓜茁壮成长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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