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现代美国社会中一个失落、迷茫、痛苦、愤怒的灵魂的故事,全书由一位十六岁少年,中学生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内心独白构成。故事完全局限于几天的时间之内。
霍尔顿出身于上层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位成功的律师。他本来就读于宾州的一所高级私立高中,但由于五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了。他离开了学校,但不敢立即回到位于纽约的家中,打算等他父母“消化”了他被开除的坏消息并平静下来后再回家。他手里有点钱,就在回到纽约后住进了旅馆,游荡了几天。故事前一部分是他即将离开学校时的经历,后一部分则是他在纽约游荡的经历。
对比西方文学源头的《奥德赛》,可以加深我们对《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理解。 《麦田里的守望者》跟《奥德赛》一样都可以看成一部历险记: 主人公在漫长的“回家”旅程中遭遇的种种艰险。《奥德赛》是神话,它的主人公奥德修斯是智勇超人的英雄,还有天神雅典娜的庇护。奥德修斯的目的地 - 他的家 - 是他本来就拥有的王国, 他本来就是那里的国王。奥德修斯虽然遭遇种种生命危险,但凭着他的智勇和天神的庇护一路战胜各种魔怪、敌人,回到家中,夺回了他的王国。然而那是神话,属于昨天。宛如一个美梦,醒来后就失去了。梦醒后的现代人还能有什么样的生活之路(存在主义哲学家所谓的“在”)?那才是塞林格通过他的小说来探寻的。塞林格的故事是关于现代人和他所面对的现代的困苦:不是奥德修斯所面对的大海上的狂风暴雨、妖魔鬼怪等对个人肉体生命的威胁,而是在一个没有精神生活的社会中个人精神生命的泯灭:永远失去了天真、精神上与他人无限疏离、极度忧虑自身的意义与价值。 现代人没有奥德修斯那样的位于陆地或海岛上某个地方的家可以归去,他最多可以渴望、寻找一个精神的家园。在他寻找那个精神家园的路上,不会有奥德修斯那种振奋人心的胜利,也不会有奥德修斯那种光荣的结局。作为现代“历险记”主人公的霍尔顿,让人想起的,更多是T.S. 艾略特的阿尔弗雷德、加缪的莫梭、萨特的洛根丁。
霍尔顿不是一个英雄, 他似乎并无任何美德:他既无勇,也无谋,更没有天神的庇护。乍一看,他更是一个不良少年,他学校功课一塌糊涂,还吸烟、喝酒,对谁都看不惯,成天在心里咒骂别人,也说谎成性,甚至在一个皮条客给他拉妓女时,也没多少犹豫就接受了。然而塞林格用他细腻娴熟的文笔让人看到霍尔顿的种种缺点,更多是表面上的。霍尔顿并不真是个蠢货。他并不是所有功课都一塌糊涂,他的写作能力是很优秀的。他只是自制力比较差,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不适应学校的教学方式。他虽然一直在心里咒骂别人,但在具体外在的举止上,对师长(比如斯宾塞先生和斯宾塞太太)相当有礼貌。更重要的是,塞林格通过很多细节,让人看到这个少年人内心的真诚,看到他周围环境的恶劣,看到他的愤怒不无道理,于是能理解、同情他内心的迷茫与苦闷。
霍尔顿极度珍爱儿童所特有的天真,对自己童年环境里恒定不变的东西非常留恋:
不过博物馆里最好的一点是一切东西总呆在原来的地方不动。谁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万次,那个爱斯基摩人依旧刚捉到两条鱼;那些鸟依旧在往南飞;鹿依旧在水洞边喝水,它们的角依旧那么美丽,它们的腿依旧那么又细又好看;还有那个裸露着乳房的印策安女人依旧在织同一条毯子。
霍尔顿渴望人与人之间真诚的,有深度的交流:
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
他非常害怕成年人世界里的各种丑恶、肮脏会毁灭了他所珍爱的那种天真单纯。他在学校的同屋花花公子斯特拉德莱塔是个学校球星、美男子,跟无数女生约会,轻而易举地引诱女生失身。一天,霍尔顿从斯特拉德莱塔口中得知他正要去同一个女生约会,而那个女生,琴·迦拉格曾经是霍尔顿的邻居。霍尔顿不曾跟琴约会过,但对她非常有好感。斯特拉德莱塔出门后,霍尔顿逐渐意识到琴很可要沦为斯特拉德莱塔的牺牲品,非常不安:
我现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莱塔跟琴约会后回来时候的情景。我是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我听到他混帐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时我到底在干什么。我大概还在往窗外眺望,可我发誓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原因是,我当时心里烦得要命。我要是为什么事心里真正烦起来,就不再胡闹。我心里一烦,甚至都得上厕所。只是我不肯动窝儿,我烦得甚至都不想动,我不愿随便动窝儿打断自己的烦恼。要是你认识斯特拉德莱塔,你也一准会心烦。我曾跟那杂种一块儿约会过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说的什么。他这人不知廉耻。他真是这样的人。
斯特拉德莱塔跟琴约会回来后,霍尔顿很希望能打探出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
我甚至没答理他。天哪,我有多恨他。
“你们要是没上纽约,你带她上哪儿去啦?”
过了一会我问他说,说的时候禁不住声音直打颤。
嘿,我心里真是不安得很。我只是感觉到有什么不对头的事发生了。
他已经铰完了他的混账脚趾甲,所以他从床上起身,光穿着他妈的裤衩,就他妈的兴致勃勃地跟我闹着玩儿起来。他走到我床边,俯在我身上,开始玩笑地拿拳头打我的肩膀。“别闹啦,”我说。“你们要是没上纽约,你带着她到底上哪啦?”
“哪也没去。我们就坐在他妈的汽车里面。”
他又玩笑地在我肩膀上轻轻打了一拳。
“别闹啦,”我说。“谁的汽车?”
“埃德.班基的。”
埃德.班基是潘西的篮球教练。老斯特拉德莱塔在篮球队里打中锋,是他的得意弟子之一,所以斯特拉德莱塔每次借汽车,埃德.班基总是借给他。学生们本来是不准借用教职人员的汽车的,可是所有那些搞体育的杂种全都一鼻孔出气。我就读的每个学校里,所有那些搞体育的杂种全都一鼻孔出气。
斯特拉德莱塔还一个劲儿在我肩上练习拳击。
他本来用手拿着牙刷,现在却把它叼在嘴里。“你干了些什么啦?”我说。“在埃德.班基的混帐汽车里跟她干那事儿啦?”我的声音可真是抖得厉害。
“你说的什么话。要我用肥皂把你的嘴洗洗干净吗?”
“到底干了没有?”
“那可是职业性的秘密,老弟。”
底下情况,我记不得太清楚了。我只知道我从床上起来,好象要到盥洗室去似的,可我突然打了他一拳,使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这一拳本来想打在那把叼在他嘴里的牙刷上,好让那牙刷一家伙戳穿他的混帐喉咙,可惜我打偏了。我没打中,只打在他的半边脑袋上。我也许打得他有点儿疼,可并不疼得象我所希望的那么厉害。我本来也许可以打得他很疼,可我是用右手打的,一点也使不上劲儿。
嗯,我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我已躺在混帐地板上了,他满脸通红地坐在我胸脯上。那就是说他用他妈的两个膝盖压着我的胸脯,而他差不多有一吨重。他两手握住了我的手腕,所以我不能再挥拳打他,我真想一拳把他打死。
结果是霍尔顿被斯特拉德莱塔一记重拳打倒在地,鼻孔流血。
霍尔顿痛恨的是他周围的人或虚伪或麻木不仁、将宝贵的生命消耗于追求浮浅的东西。在这样的社会里,他感到非常孤独,一种身处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的深度孤独。但他也看不到任何出路。霍尔顿谈不上是个叛逆者,更不曾梦想去改变社会。他的苦闷,只是个人的苦闷。那是挥之不去的苦闷,而不是自觉地把“苦闷”当作商标来兜售自己。
霍尔顿所有的慰济都只来自他十岁的小妹妹菲芘。《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菲芘是一个塑造得非常成功的儿童形象。
霍尔顿对一切都非常失望,又害怕父母的严责,就想逃到一个什么远离世人的地方隐居一生。临行前想见菲芘一面。结果菲芘得信后来找他:
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见老菲芘一面,我是说我还拿了她过圣诞节的钱哩。
最后,我看见她了。我从门上的玻璃里望见了她。我之所以老远就望见她,是因为她戴着我的那顶混帐猎人帽——这顶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见。
我走出大门跨下石级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随身还带着一只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马路,一路拖着那只混帐大手提箱。她简直连拖都拖不动。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来是我的一只旧箱子,是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来究竟他妈的是要干什么。“嘿,”她走近我的时候这么嘿了一声,她被那只混帐手提箱累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说。“那只箱子里装的什么?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就这样动身,连我寄存在车站里的那两只手提箱我都不准备带走。箱子里到底他妈的装了些什么?”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说。
“我要跟你一块儿走。可以吗?成不成?”
“什么?”我说。她一说这话,我差点儿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这样。我觉得一阵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晕过去了。
“她正在穿行五马路,一路拖着那只混帐大手提箱。她简直连拖都拖不动。”。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一个人走在纽约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吃力地拖着一个大手提箱,要追随她的哥哥离家出走。这图像,实在令人难望。
在故事的结尾,塞林格让霍尔顿在雨中面对天真的菲芘在公园里骑木马嬉戏的场面获得了内心的平静。也许那样的平静只是暂时的,但真诚的塞林格只能对读者给出这样多的“好消息”,再多就是自欺欺人了。然而碎片式的喜悦与平静,也许也可以支撑起我们的生活。接受这样的生活,而不是梦想奥德修斯式的胜利与光荣,也许才是一种成熟。霍尔顿还没有成熟,然而读者可以通过阅读霍尔顿的故事而更加成熟。
福克纳认为《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当代最好的小说,评论说:“它完美地表达了我想说的东西: 一个少年人,正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一天会成为一个大人。也许由于上帝的恩赐,他比有的人更加有头脑,比大多数人更加敏感。可能他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些长处,所以并不会不加思索地这样评价自己。他爱人,想加入人群,但是失败了。有时侯他误以为那是因为他不够坚强,不够勇敢,所以不配被人接受。在我看来,他的悲剧并不是那麽回事。他的悲剧是当他试图进入人群时,他的世界里已经空无一人。” (福克纳的意思是说霍尔顿的世界里的人已经全部堕落了。)
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出版以来,经久不衰,成为了二十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奠定了塞林格的文学大师地位。
后来的很多“垮掉的一代", 欲将霍尔顿·考尔德推举为他们叛逆运动的代言人,实在是谬托知己。至于枪杀约翰·列侬的刺客查普曼声称霍尔顿是他的榜样,不过是浑人们为自己的行为找些宏大的理由。塞林格明确表示,他认为“垮掉的一代”的所谓精神追求同样不过是些浅薄的东西。虽然塞林格的名声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垮掉的一代”的“火上加油”,但把塞林格跟“垮掉的一代”那种浅薄的自鸣得意于“反叛”区别开来,才更能看见塞林格的真诚追求和深度。
最后一段点评,点睛之笔。
看来我要入一本英文版旧书了。最好是2000年前印的。
谢谢分享书评。T.S.Eliot的是“情歌”我很喜欢的一首,不过也是从看不懂到喜欢。
某天看见女儿有一本,根本对不上上中文译名。
多年前,在The New Yorker杂志上读到过塞林格的女朋友写他,当年崇拜他的姑娘,写出他的怪癖。虽然我读英文吃力,可是倒是读的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