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保罗在第2章讲到犹太人普遍存在的论断别人、自以为义的罪恶,那么神的信实和神的救恩,会不会受到影响和改变呢?保罗在第三章1-8节就专门谈到这个问题。并且他采用了希腊哲学著作常常使用的哲辩问答的形式,为罗马书的修辞增添了丰富多彩的一笔。
1这样说来,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割礼有什么益处呢?
既然前面说过,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神并不偏待任何人,外面的割礼也不一定是真割礼,里面的割礼才是真割礼。那么犹太人有什么长处呢?割礼有什么益处呢?犹太人因为他们假冒为善、自以为义的罪,他们祖宗亚伯拉罕和神的约失效了吗?
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这里的“第一”,仍然是强调和引起读者的注意,没有第二、第三。
“凡事大有好处”,原文是“多方面都有好处”。神的圣言,广义指的应该是旧约圣经(神的全备启示);但狭义的讲,也可能是保罗在这里的用法,指的是神借着众先知向以色列人所说的话,即神的应许、神的心意,既包括神的应许,也包括神的诫命,即福音和审判。神拣选犹太人,将这些圣言交给他们,是希望他们按着这圣言生活,成为外邦人的光。这本身就是给犹太人的好处,也是借着犹太人给所有外邦人的好处。神的圣言就涉及到神的信实,神说的,就绝不会落空。
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因此,在他们当中若有不信的(这已是既定的事实),这里的不信和神的信相对,因此,指的不是信不信神,而是指失了诚信,指的是他们没有真正的顺服神的话,只虚有外表的条文和割礼,却没有内在真正的顺服,甚至明知故犯的论断别人、自己却在行同样的罪恶,这样和外邦人又有什么分别?自然也就在外邦人中亵渎了神的名。当然,从11:20、23的教训来看,犹太人的不信,还包括他们对福音的拒绝,因为福音是包括在神的圣言当中的,是借着众先知应许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即以律法和先知为证),不接受福音,就是不接受神的圣言,就会受到神的审判,不会因为你是犹太人,是神的选民,就可以逃避掉神公义的、信实的审判。
犹太人可以不守诚信,不真正顺服神的圣言,不接受福音;但神却不会象犹太人一样,祂不会废掉(使失效的意思)祂的信实,祂的信实却是永存的,这本是祂美好的属性之一。
神的应许从一开始就是有条件的,如果遵守神的诫命,神就会赐福,相反,神就会惩罚。如果不遵守神的诫命,仍然受祝福,才是神的不信实!
4节接着做进一步的解释。
4 断乎不能!不如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断乎不能” 是罗马书常用的一句片语,它不仅用于强烈的否定前文的推论,也将展开进一步的讨论。
为什么这么绝对的否定,因为“神总是真实的,而人人都是撒谎者。” 人人都是撒谎者“ 引自诗篇116:11,这里的人人,指的更可能是犹太人。
”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引自诗篇51:4,是大卫犯了占有拔士巴、杀害乌利亚之后,被先知拿单责备,并宣告神公义的审判之后,他认罪悔改的诗篇。大卫所犯的正是前面所讲的论断他人,自己却明知故犯、行同样的恶的典型代表,对于这样的人,神的公义和信实,必会按着大卫的罪施行公义的审判,祂的信实也借着这公义的审判而显明。
责备:也可以翻译作“宣告审判”。这两句是诗歌体的重叠情调用法,实际上是一个意思,因此学者对于“被人议论”翻译的不同看法和争议,就不必过于看重,也可以翻译为“你与人争辩、诉讼、或论断的时候 ”。
5 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照着以上的论点,可能就会产生一个新的论调,也是一种常有的论调,既然我们的不信,会显出神的信实,那么我们的不信就对神有好处呢!!那么神对我们发怒,就是不应该,就是不信实的吧?(这里的义仍然指的是信实)
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保罗说,绝对不是,如果神允许人的不信,不遭到相应的审判和惩罚,那么神就失去了祂的诚信和公义,祂又怎能审判世界呢?同时,纵容人的不信,无异于鼓励这样的犯罪,就会掉进“以恶成善”的谬误当中,这正是一些基督徒对保罗“因信称义”的福音的误解和攻击。第8节保罗就直接点名,这些人的这个谬误是应该被定罪的。
7 若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什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8 为什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7节用不同的词汇,表达了和第5节相同意思的话,既然我们不守诚信可以使得神的信实更为显明祂的荣耀,那我们不是应该有功劳吗?为何神还要定我们的罪,惩罚我们呢?
这显然是荒谬的狡辩,诡辩术而已,毫无道理可言。
我们创造天地的主,祂的全能覆盖宇宙,祂的信实、祂的荣耀借着所造的万物,已是明明可知,更借着福音大大的显明出来,怎么会凭依赖人的不信和罪恶来得以彰显?而这些不信的罪人,他们明知故犯,阻挡神的真理,使得神的荣耀蒙羞,他们的恶行,必然遭致神的愤怒、神的审判、神的惩罚,这实在是罪人应得的。
“我们的不义可以越发显明神的义”,就和“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 同样的荒谬(在第5、6章保罗会对此进行详细的讨论),神的全能和恩典、信实与荣耀,通过祂的创造和福音,已经大大的、足足的显明在那里,根本用不着我们的任何帮助,更不用说倚赖我们的罪恶来帮助。我们的罪恶,只能遭致祂的愤怒,以及审判和处罚!阿门!
备注:我的这些”罗马书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周兆真罗马书中文圣经注释,鲍会园罗马书天道圣经注释,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罗马书的读经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