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申命记16章18节---26章

(2024-07-12 11:26:40) 下一个

这是摩西重申具体律例的继续。在第一部分教导完有关敬拜和日常分别的生活条例之后,摩西进入第二部分关于以色列四类领袖的条例:首先是各城的长官和审判官(16:18“你要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各城里,按着各支派设立审判官和官长“),神命令:1、 不可屈枉正直;2、不可看人的外貌;3、不可受贿赂。之后神特别规范了关于祭物、禁止拜外邦偶像的命令,以及各城碰到难断的案子,要去中央敬拜的城那里给那里的审判官和祭司,求问他们。

第二类领袖是王。虽然以色列王从数百年之后的扫罗王开始,但神通过摩西已经制定了关于王的一些条例:1、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防止军备竞赛,加重百姓负担);2、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不可为了加强外交而让外邦异教偶像崇拜影响自己的宫廷);3、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不可增加百姓财政负担)。王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

第三类领袖是祭司:不可有自己的产业,因为神是他们的产业。各支派把奉献献给神,神再把这些奉献赐给祭司用作生活所需。如果其他地方的利未人,想到中央敬拜的城里服事,一定要接纳他,并供应他生活所需。

第四类领袖是先知:不可观兆、占卜(18:10--11“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只可传讲神吩咐他要讲的话。假先知,要被处死。正如18:20“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 另外,神还教导我们如何识别假先知,18:21-22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  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值得留意的是,神在这里提到:“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18:18)。” 这里的先知,是个单数,两种可能,一个是指神兴起的摩西之后的一系列先知,正如说到以色列王的时候,用的也是单数,但显然指的是从扫罗、大卫开始的一系列王。另一个可能就是预言将来的主耶稣,只有祂才能被称为象摩西一样的伟大的先知。彼得在使徒行传3章22-26节的讲道中提到了这一点,宣告主耶稣就是申命记此处神所预言的那一位象摩西般的先知。

第三部分进入19章到21章,和“不可杀人,即尊重他人生命”有关的一些条例。包括1、为误杀人的人设立逃城。2、设立“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的量刑原则(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不可用财物抵命;量刑有度,不可过度)3、 设立如何处理战争的规定(力求和睦为先)。4、对于未破的谋杀案除罪的处理。5、对于女战俘的处理(人道处理)。6、关于长子名分的固定。7、对于逆子的处理规定。8、对于被处死罪犯,要挂在木头上示众,但不能过夜的规定。不过,在19章14节,插入了一个“不得挪移你邻舍的地界” 的规定,可能是为了防止因地界纠纷而产生人身伤害甚至死亡。

第四部分进入22--26章,和爱邻舍及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财物有关。不过,神的律法常常有不同之处,比如22章,在规定了要帮助弟兄迷失的牛或羊之后,立刻给了关于穿衣男女不可混穿的规定,爱与秩序,成为了不可割裂的一对主题。22:13-30,规定了关于妻子贞洁的一些问题以及如何界定强奸的问题。23章有涉及到敬拜的洁净以及营地的洁净问题(都是从上帝的圣洁的属性出发)。不可有庙妓(含男或女)。关于借贷和许愿等条例。

24章则是充满爱的一章,虽然是陈述律法,却也是充满了爱与怜悯的美丽的篇章。神命令以色列人要用爱和怜悯看待不同的弱势群体,并给以实质的帮助。比如如何休妻、如何对待新婚妻子、如何对待拐卖人口者、如何对待患大麻风者、如何对待穷人、孤儿寡妇、寄居者。神并且应许:23:20 “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于你。” 24:13 “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 并警告24:15 “当日给他工价,不可等到日落,因为他穷苦,把心放在工价上,恐怕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你了(要提前发工资给工人)。

在16节神还特别提到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 ,显然神也怜悯那些犯死罪人的家人,禁止搞株连,谁的罪,谁承担。不过,这里的规定是不是和出埃及记20:5-6 “ 恨 我 的 , 我 必 追 讨 他 的 罪 , 自 父 及 子 , 直 到 三 四 代 ;爱 我 、 守 我 诫 命 的 , 我 必 向 他 们 发 慈 爱 , 直 到 千 代 。” 有了矛盾?这就要从圣经在此处所使用的文学手法角度来看了。这里神强调的是“ 爱 我 、 守 我 诫 命 的 , 我 必 向 他 们 发 慈 爱 , 直 到 千 代。”表明神的爱无可量度,比山高、比海深。相反的,罪被追讨,直到三、四代,只是用来和千代做对比而用,不是真的指3、4这个数字。相同的用法在诗篇30:5 “ 因 为 , 他 的 怒 气 不 过 是 转 眼 之 间 ; 他 的 恩 典 乃 是 一 生 之 久 。” 转眼之间,是用来和一生之久来对比,并不是真的就是转眼之间那么快速。以西结在18章1节就提到:“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然后他在20节回答:“ 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从而回应了申命记24章16节此处的律例。

25章涉及公义和怜悯,恶人有罪被责打,是应当的,但责打不可超过40下(以免责打过多造成死亡。保罗就曾被打了40-1下)。牛在谷场踹谷,不可笼住它的嘴。弟弟要娶亡兄的妻子,但可以不娶,却要被羞辱。在打斗中,女人不可抓住男人的下体。做买卖的量具要公平,不可欺诈。专门对亚玛力人抹除其名号,是因为他们行了最不义的事,击杀以色列人的老弱妇孺。这可能会使我们自然想起米迦书 6:8 的教导:“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26章再一次回到奉献(初熟的土产和三年一次的十一奉献),慷慨是贪财的解药,也再一次提到中央敬拜的主题(2节),从而和12章的敬拜主题相呼应,从而结束整个的耶和华吩咐的具体律例和典章的论述。

在26章结尾,摩西做了一个小结:“16 “耶和华你的神今日吩咐你行这些律例、典章,所以你要尽心、尽性谨守遵行。 17 你今日认耶和华为你的神,应许遵行他的道,谨守他的律例、诫命、典章,听从他的话。 18 耶和华今日照他所应许你的,也认你为他的子民,使你谨守他的一切诫命 19 又使你得称赞、美名、尊荣,超乎他所造的万民之上,并照他所应许的使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 

作为神的子民,知道、熟悉、背诵神的律法,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还要尽心、尽性的谨守遵行。

12-26章,是摩西关于耶和华具体律例、典章的重述。这些3000多年前的条例,对于今天的我们,仍然有着极大的现实指导意义!感谢主!

备注:我的这些”圣经创世纪读经笔记“,很多地方参考了D.A.Carson NIV Zondervan study Bible,"圣经综合解读”,李思静博士的一些讲道内容、黄锡木编著的” 四福音与经外平行经文合参“ 、法兰士所著、沈允翻译的”丁道尔 新约圣经注释---马太福音“ 以及其他一些参考书目。非常谢谢这些学者提供的一些见解。求圣灵继续带领,使我可以完成马太福音的读经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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