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瑞 (Corrie) 第一次跟哈罗德 (Howard) 见面,是在父亲安排的家宴上。名义上给新来的建筑师接风,实际上是一场相亲。与女儿年龄相当的哈罗德,是乘龙快婿的理想人选;但是父亲有点小失望 (“father had immediately found out.” p.155),哈罗德使君自有妇。
他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并不好。豪宅装修落伍,品味欠奉 (“hideous” p.155);饭菜强差人意。父亲唠叨个没完,做女儿的几乎是看笑话一样听父亲抱怨,偶尔打岔,纠正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错;甜点还没吃完,就点烟抽上了,还分一支给他。他接过烟,心里的鄙夷只增不减, “Spoiled rich miss. Unmannerly.” (p.156) 饭后到花园散步,他有两个发现:一,珂瑞是个跛子。二,她下周要到埃及旅游。我有两个发现:他出身贫寒,靠自我奋斗爬到了今天的位置;仇富仇得不彻底,眼前的财富令他他浮想联翩。“Of course, there was money, and to some men that never became tiresome.” (p.157) 对了,珂瑞家的皮鞋厂就在豪宅对面。
珂瑞从埃及寄来明信片,他回了信。他开车到他们小镇,借口查看工程,其实去看她。父亲中风了,她像个生活白痴,什么都不会做。不会做饭,不会开车,连生壁炉都不会。他主动承担了诸多杂事。事情的发展快得惊人,两人闪电般上了床。(He hadn’t been sure how he would react to the foot, in bed. p. 158) 这里的 “hadn’t been” 露出马脚,他显然蓄谋已久。
云雨后的互相坦白,两人完全不在一个段位上。珂瑞以为的早年失贞其实是个大乌龙。哈罗德强调是宗教家庭出身,随身携带避孕套不能证明自己是情场老手。连说两个 “fact”,信誓旦旦,此心日月可鉴!
父亲去世,帮工莉莉莲很快被辞掉。这个有点蹊跷。珂瑞继承的大笔遗产够她一辈子衣食无忧,也需要人帮忙料理家务。为什么辞退?只怕是有人暗中撺掇,嫌碍眼,嫌多嘴。
莉莉莲在邻镇找了一户人家帮工。哈罗德跟妻子赴宴,跟莉莉莲对了个大小眼。很快,他收到了敲诈信。珂瑞提议报警,但他否决了,说不愿两人私情就此公开,中断。她主动承担封口费, 好心提醒他,“you’d feel you were taking it away from family – how could you?” (p. 162) 他听了一下子面色清朗,同意她掏钱。一年付两次,现金。
他的婚姻和他们的私情像两条平行线,井水不犯河水。妻子就算起疑心,也没有撕破脸。他的事业蒸蒸日上;全家搬到了多伦多;孩子上了中学,大学。他来大宅看她,她戏说是他的神龛,他同意。他已经爱上了这座房子,爱它的深幽和古色古香。(‘their ornate ceilings and dark, gloomy panelling”. p.166) 说不定哪一天神龛就换了主人。夏天他带家人到欧洲旅游,或者到乡间小住。珂瑞除了开头的埃及游,再没有什么旅游安排。她跟着他小心计划出游路线,都是仅过夜一晚的短途游。去海边,住汽车旅馆,在中等饭馆吃饭。 (“moderately fancy restaurants.” p.167) 碰到不太熟的熟人,就假称她是他的远房亲戚,没有人怀疑。毕竟,谁会对一个姿色平平的中年女跛子多看两眼呢?而他也的确有几个他妻子懒得搭理的穷亲戚。
她实在闲得无聊,到小镇的图书馆做义工,无意中听到了一个 “好” 消息,莉莉莲病逝。她如释重负,才发现压在心口的负罪感有多么沉重,“queasy”, “never-quite-safeness”, “burden”, “unhappy” (p. 173)。她迫不及待地想告诉哈罗德,看他的反应。看着窗外的教堂尖顶,她甚至还想嘲谑一番,是不是这么多年的封口费都被莉莉莲捐给了教堂。但是,他跟家人度假未归,她等第二天再写信。
一夜之间,她想通了一件事。这么多年敲诈她的不是莉莉莲,而是哈罗德。从始至终,她听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词。她从来没见过莉莉莲写的敲诈信,他说他烧掉了。也许莉莉莲根本没有写过什么信,或者就算她知道,她也不会到处说,因为莉莉莲不是那种人。(She kept it all very much to herself. p. 171) 甚至,莉莉莲可能根本没跟他妻子打过照面,是他杜撰了信和信里提到的银狐皮领子。他每年两次从她手里拿走装满现金的信封,直接进了他自己的腰包,而不是放到用莉莉莲的名字特别租的信箱。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孩子的学费,乡下度假屋,到西班牙度假庆祝妻子的生日。。。。生活处处是开销。十多年了,她做他的情妇,藏在暗影里,付出了青春和真情,还被当作傻瓜提款机,被禁锢在他一手打造的恐惧里。如此渣男,渣出了天际。
渣男和怨女,好像鸡先蛋先的无解命题。是为门罗小说 Corrie 读后感。
顺祝夏安!
想起我读研时,曾跟出版社做过英翻中的名著翻译,那真是一言难尽。。。
还是读原文好。
“Munro's fiction is most often set in her native Huron County in southwestern Ontario. Her stories explore human complexities in an uncomplicated prose style. Munro's writing has established her as "one of our greatest contemporary writers of fiction", or, as Cynthia Ozick put it, "our Chekhov."”
刚看了菲儿新作的标题,还没点进去看,但已经准备好爆笑一场了:)
"embed more than announce, reveal more than parade" 这是网上看来的,总结得很中肯。
但是,分辨并指出倾向性,那是读者的工作和乐趣。
说实话,我看完这篇,第一个想到的是几年前那位吴姓男星,反咬敲诈送情人进监狱的那一位。
“渣男” 是我的解读。原以为两人可以各打五十大板,都是心中有愧,不想他还留了一手,心中有鬼。
什么渥太华这个城市度过。
估计介绍的人根本没有读过Munro。
无所谓渣不渣,他那么多年不离婚,能够给予的就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