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早期籌辦中澳郵船公司
雪梨華商最早召集的會議並非是籌辦中澳郵船公司,而是應美國方面的中國郵船公司的來函,按其中所列的名單而召集的。中國郵船公司的來函僅是要求雪梨華商集股投資,會議中經商議的結果是函問中國郵船公司能否在派船回華時途經澳洲。倘若可以的話,澳洲方面可以籌到不少於6000英磅,甚而可到10000英磅左右。此次會議參加的包括郭標﹑余榮﹑梁創﹑郭順﹑張紹峯﹑李春﹑葉同貴﹑葉炳垣﹑李襄伯﹑李惠霖等人。(“籌辦輪船之動機”: 東華報1917年8月4日第7頁)
然而這一要求肯定是不能得到滿足的,因為中國郵船公司的船從美國開航是直到馬尼拉(Manila)再到香港;或經日本到上海和香港。假如繞道澳洲,航線超越1倍有多,無論在經濟成本或對大多數由美回華的乘客都不合理。故中國郵船公司的回覆是在集資10000英磅以上時,另派船行走中澳航線(“籌辦航業之集議”: 東華報1917年9月15日第7頁)。此次集議是第二次了,決定則是“與美洲合辦不如自辦,集股更多;如不自辦,然後與美洲合辦”。
第二次集議的日期不很清楚,而第三次集議則於1917年9月8日下午在鳥修威華商會址樓上。參加者有數十人,包括葉同貴﹑余榮﹑郭順﹑林汝揚﹑鄭昌﹑李襄伯﹑黃柱﹑葉炳南,另有趙沛昌﹑余理和﹑李臨春﹑林達三﹑鄺修瓊﹑李連﹑鄧慕﹑周泰來﹑張紹峰﹑林積慶﹑陳芳等,會議主席為即將赴上海並已辭民國報監督的郭標(“雪梨僑商航務集議”: 民國報1917年9月15日第6頁)。
在第三次集議時已離開安昌的葉炳南(時為永安燕梳經理)說明了倘自辦郵船公司至少要集資20萬英鎊。郭標補充說大多數購船是現金與按揭各半,即可購40萬英鎊的船來使用。而按中國郵船公司在當時僅得船三艘,即使入股了也未必有船可派到澳洲,在這種情況下大多數人的表決是贊成籌款自辦。於是在1917年10月13日的東華報及民國報裡同登“集議航務通告”的廣告,定於次日(14日)在鳥修威華商會址樓上集各界共同商議。
在這之前,於珍珠埠經商的國民黨員盧華岳早就早擬了一份簡單的籌備計劃,並登在東華報1917年4月28日第7頁上,文章是“珍珠埠盧華岳君興辦輪船致本報書”,及草擬如下幾點:
一 招集人才不分黨界畛域
二 開設臨時研究處于雪梨籌辦計劃
三 通函各埠社會同胞贊助一切進行
四 稟求本洲政府准予航路權
五 稟請中華民國政府力行保護並津貼事
六 籌備招股章程
七 先預向美國置輪船兩艘來往為基礎
八 臨時籌辦費為他日之優股
盧華岳同時在該年9月初受雪梨方面委託前往谷當埠Cooktown﹑堅埠Cairns﹑湯士威爐埠Townsville與各處華商征求意見(“與澳僑商榷航務書”:民國報1917年9月8日第5頁)。
另外郭標也將他調查所得東方及澳洲輪船公司的聖柯爐濱船St. Albans在前往澳洲及香港的單程收支情況(包括費用清單)在報紙上公開出來(“航務調查”: 民國報1917年8月11日第7頁)。
當然,郭標的調查報告只能作為參考,畢竟東方及澳洲輪船公司是正常運作的公司,而聖柯爐濱船也行走多時。同時郭標的調查報告並不準確,故毛利計算也顯得不合理。倘中澳郵船公司有船行走的話,其費用將會高於聖柯爐濱船。
由於計算利潤所得過於樂觀,必然影響早期華人投資的信心,加上各種不可預料的因素(起碼包括三方面:1. 中澳郵船公司的運作成本。2. 每隻船經常性的維修費用。3. 船的按揭成本。) 等等。事實上,中澳郵船公司成立後即購置物業作辦公用途,其借貸成本已吃掉利潤,成為壓垮中澳郵船公司的主因。一如時下國內或海外的華人(應不僅僅是華人)在購置自住或投資物業上只考慮當前的經濟能力,而沒有考慮類似突然失業或疾病之類的可能性,形成難以繼續供還貸款;尤其是物業價值與利率隨市場變化而帶來的心理負擔,都是事前應考慮的因素。
然而到會的人已顧不上這些了,聖柯爐濱船St. Albans是隻僅4000噸的船,單就從日本本土運來澳洲的貨已是2000噸,在香港上的貨是1600噸,連人客及運輸期間所燒煤的重量,不敢說超負荷,但滿負荷是肯定的(“航務調查”: 民國報1917年8月11日第7頁)。澳洲華商頭痛的事是“香港華商付來澳洲之貨,船不能載,退回者甚多。間有陰賄船中火長先載其貨,否則雖先接貨亦被拒回,因是不平互相爭論致起鬥毆者。紐絲綸各埠之貨,多不接載矣。再澳洲各埠之華商不得香港辦莊貨物之接濟,致乏應沽不知凡幾,搭客往還多所俟候以期達到搭船之目的,萬一定為稍遲,則徒虛願望矣。凡此種種皆由吾華人不能籌辦輪船,無以為自用之利便矣” ( “籌辦輪船不可失之機會”: 東華報1917年10月20日第2頁)。
第四次集會是人數不多,盡管是兩報都發了廣告的情況下,到場的約40人。隨之在17日晚再開第五次集議(“雪梨華商航務集議”:民國報1917年10月20日第5頁)。
在短時間內連開兩會的原因是在第四次集會時意見出現了反覆,與會的人對在澳洲能否達到籌資10萬英鎊信心不足,即使連同在香港上海及紐西蘭等華商能達到10萬英鎊的目標,中國郵船公司能不能派船行走澳洲與香港也是個問題,畢竟對方是擁有決定權的,干涉不了。各人紛紛其說,表決中又變成贊成與美洲合辦的是大多數。
第五次集議是解決懸而未決的老問題,“各人意見多又主張由澳僑發起自立一名目,如集得資本確有把握之時,即召集磋商﹑或買船﹑或裝船之事。若到其時確然資本不足﹑又或資本充足而又無船可買,此時迫要向美洲磋商合辦之法未遲。各位言論多是如此主張,後遂由眾通過先用自辦性質,擬用"中美澳郵船有限公司"名義;隨後又議定雪梨埠大商號永生﹑永安﹑安昌﹑泰生﹑利生五家為總財政。公司簡章各件,料不日可以參訂宣布” (“雪梨華商航務集議”:民國報1917年10月20日第5頁)。
在真正意義上來說,"中美澳郵船有限公司"從來沒有註冊過。
有一個細節在當年的華人報紙上從沒有公佈過,那就是中澳郵船公司所購的第一艘船在購買前的活動情況(原屬澳洲劫巴罅公司的"雞布號"Gabo船,2060噸,原為運貨行走鳥加時埠Newcastle與波打雲埠Darwin之間)。
劫巴罅公司打算出售"雞布號"Gabo的消息或許在英文報紙上披露出來之後,在雪梨的華商最早是誰發現及提出收購的?又是誰前往劫巴罅公司談判?有誰參與談判?這些細節在早期的華人報紙上並沒有提及。但由於在談判上已到了實質性階段,在雪梨的華商們不得不匆匆地開始籌款活動了。
東華報最先透露以"中美澳郵船有限公司"名義的倡辦人員在運動購船,“本埠僑商籌辦中美澳郵船公司,迭議進行招股事宜,曾紀前報。茲聞該公司倡辦人員已在本洲運動購船,似有會機可乘。惟未招集股本而欲先購輪船,萬一磋商就緒則定銀之先交,與各項必要之用款將仰給於何人﹖有此原因,不能不先行籌備。聞辦事當局急欲籌集鉅款,以資購船之用;若待普通招股,則集款需時,恐防緩不濟急。曾有提議開收優先股辦法,以期鉅款易集,俾先交股分者獲厚利,是亦營業中常有之辦法也。是否見諸實行,大約再開會議即能定其方針矣。僑胞諸君如有欲佔優先股之决心乎﹖尚其留意俟之可耳"("中美澳郵船公司購船之動機":東華報1917年11月24日第7頁)。
到11月24日,雪梨華商召開第六次集會正式將公司名稱定為"中美澳郵船公司" China-Australian S. S. Co. Ltd,並進行認股集資,因為"訂購輪船一艘(船名雞布) ,價值英金貳萬五百磅,有已成議,急於需款;故定開招優先股,以期大款迅集。計開最優先股每股收英金叁磅,優先股每股收英金四磅。當晚認股以迄星期四日,已集英金廿千餘磅"( “船行認股之踴躍”: 東華報1917年12月1日第7頁)。
雞布船Gabo的購買手續早已進行,“當未購入之先曾由劉光福君經手交定銀二千五百磅。此定銀是在美利濱埠與考士篾公司總局交易,其餘之十八千磅則于陽歷一月二號上午由財政人八家在雪梨經紀人尊威處,交易清楚。此買船交款之大概情形也”, 甚而船將在12月29日駛入雪梨船澳待買家驗船了( “中澳公司開辦情形”: 民國報1918年1月1日第11頁)。從驗船到交齊全款,經過的只有三天,包括週六週日及星期一。也就是說除非出現非常的意外,這20500英鎊必須在當年的聖誕節前籌足。
參與驗船的財政人八家,也就是在雪梨負責收取滙款的八家商號。
下面是東華報1917年12月1日第7頁的“中澳郵船有限公司通告”全文:
敬啟者 本公司初擬聯合中美澳方面籌辦輪船,迭議招股事宜,今因待船急用,已在澳洲購得輪船一艘,載重二千餘噸,價銀二萬零五百磅。實行中澳獨立辦理定名為中澳郵船有限公司。謹將招股辦法開列於後,仰祈查照迅速認股,滙款前來以勷美舉。將來大款克集,再購輪船以擴航業而挽利權,並望通告諸僑胞踴躍認股,弗勝欣幸之至。招股簡章如下:
一 最優先股每股收英金叁磅。雪梨埠內外認股者,由十一月廿六號起至十二月四號止,一次收足。
鳥修威省坑上各埠及域多厘省﹑昆士蘭省﹑南省﹑他士免耶省各埠認股者,由拾一月廿六號起至拾二月拾一號止,一次收足。
西省﹑飛枝﹑紐絲綸﹑大溪地﹑鳥堅厘﹑薩摩及太平洋各島認股者,由拾一月廿陸號起至拾二月拾六號止,一次收足。
波打雲﹑小呂宋﹑香港及中國內地認股者,由拾一月廿六號起至拾二月拾二號止,一次收足。
二 優先股每股收英金四磅。
雪梨埠內外認股者,拾二月五號起至拾二月拾八號止,一次收足。
鳥修威省坑上各埠及域多厘省﹑昆士蘭省﹑南省﹑他士免耶省各埠認股者,由拾二月五號起至拾二月拾八號止,一次收足。
西省﹑飛枝﹑紐絲綸﹑大溪地﹑鳥堅厘﹑薩摩及太平洋各島認股者,由拾二月廿拾九號起至拾二月廿七號止,一次收足。
波打雲﹑小呂宋﹑香港及中國內地認股者,由拾二月拾三號起至拾二月拾九號止,一次收足。
(交款說明)
上列最優先股與優先股止截日期俱用陽歷,總須照上列各限期內滙款,便為合格;如滙款在限期之內,而雪梨招股處之收款轉在限期之外,則根究滙款之日為憑,如確是期限內匯款者則不論何時收到,均作為最優先股或優先股論。
滙款者須用現款方得作實,或電滙或銀行票(咑笠紙) ,或書信館票(文厘阿打) ,均任其便;如付來昃紙不得作現銀論,以收到現銀之日方為有效。
三 普通股每股收英金五磅,一次收足,凡在招股期內皆可附股。
滙款者可照下列之雪梨商號八家任擇其一,便可交收無悮。
安昌號 | On Chong & Co. 225 George St., Sydney |
永安號 | Wing On & Co. 10-11 Ultimo Rd (cr. Quay St), Sydney |
永生號 | Wing Sang & Co. Hay & Lackey Sts., Sydney |
利生號 | Lee Sang & Co. Corner Hay & Harbour Sts., Sydney |
泰生號 | Tiy Sang & Co. Engine & Thomas Sts, Sydney |
廣和昌 | Kwong War Chong & Co. 84 Dison St., Haymarket, Sydney |
泰來號 | Tiy Loy & Co. Botany Rd., Alexandria. Sydney |
黃柱 | Mr. J Chung. White St., Strathfield. Sydney |
現議訂購輪船入船澳後,如有意外不成交易,入澳費用與印件各項化用由最優先股担任支銷。其餘招股總事務處辦事內容,尚俟刊印章程布告,合併報聞。
中華民國六年拾一月廿六日
中澳郵船有限公司謹啟
從文中可見需款甚急,無論最優先股的最後截止日期在12月12日之前及優先股的最後截止日期均在12月27日之前。
實際上原來是需款更急, “中澳公司同人等前與考士蔑公司訂明承買雞布船一艘,其所以遲遲而未能交易者,此中自有緣故。中澳公司則志在先求政府出口憑照,而考士蔑公司則志在賣船,餘事不理。今政府之允准出口與否現尚未知,而考士蔑公司已電催交易,延無可延。同人等經已斟酌再四,即買到此船而政府不允現時出口,就用此船行走本洲海岸亦有利權;故此即委劉某某君到考士蔑公司總辦事處磋商,如可延期交易則延之;如不能延期,即立刻與他買受,然後徐圖行船之策云” (“中澳公司買船消息”: 民國報1917年12月22日第6頁)。
下圖是第六次集會後所公布的認最優先股名單:
單就上圖來統計,能收到的最優先股已達19110英鎊,也是說已絕對保障購買"雞布號"Gabo的餘款18000英鎊。
值得注意的是永安號,一次認2000股,也就是說自11月24日的第六次集會到截止日期12月4日的十天內,必須交齊6000英鎊,可想其實力及流動資金充沛。永安號能夠這樣是可以理解的,先後在1905年和1907年就集資在香港和上海成立永安百貨公司,故資金調動也方便。反而後來充任總經理的劉光福則僅35股,合105英鎊而已。
一直以來很少看到"雞布號"Gabo的真容及資料,經搜索後找了一些作為補充:
"雞布號"Gabo, 自重2060噸,載貨能力1246噸。船身長度為279英呎7 英吋﹑寬度為38英呎4英吋﹑船高 20英呎,300匹馬力。1883年在蘇格蘭的Kinghorn由 J. Key & Sons船廠建造。在雪梨登記期間為Patrick S. S. Co. Ltd 所有,1933年11月30日在距雪梨角(Sydney Head) 18英里處沉沒。(http://www.splashmaritime.com.au/Marops/data/less/Poll/nswdumpedships.htm)
假如將圖放大時,可以看到在船前惻有Gabo的英文字。
"雞布"Gabo船號稱為,那它的載貨情況如何,又找了張圖片說明:
其中有許多貨物的單位重量不清楚,也不知道運輸單價,所以不能評說,僅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雞布"Gabo船在中澳郵船公司的日子並不長,到後來是把它出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