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华人的贡献
学者郭美芬在她的“二十世纪初澳洲都市化下华裔社群的「华侨」叙事与政治结社”中是这样描述梅光达的:
“澳洲第一个华裔政治结社也在华文报纸的宣传与支持下,在二十世纪初建立。1898 年雪梨华商创办《东华新报》后,又于1900 年建立了澳洲第一个「保皇会」(全名为:「澳洲鸟修威省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这一个政治结社一开始虽起因于雪梨华商梅光达与康有为和新加坡华商邱菽园间的私交,然而以梅光达为首的旧有华商势力并没有成为此组织的重要成员,相反地,《东华新报》和保皇会的主要成员为一批新兴的华商阶级。事实上,从十九世纪末开始,一批专营香蕉批发事业的华商与小贩商占了新南威尔斯州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香蕉市场。这批逐渐增加财富的蕉贩,打不进去旧有的「联益堂」组织,进而转向成立保皇会。雪梨旧有的社会领导权是以「联益堂」为主的商会团体,这个团体建立于1875 年,由代表同乡会的八个商号所共同组成,主要办理船务代理等商务;也就是说,联益堂组成和运作,是由八个同乡会代表商号采取联议制的方式,(引用C. F. Yong, The New Gold Mountain, p. 82; John Fitzgerald, Big White Lie, p. 182.)与其它海外华人社会中由单一同乡会垄断特定行业的方式有所差异会组织;相反地,他们希望建立跨越同乡会与宗族的社会网络,去寻觅更大的商机。而保皇会在海外建立的组织网络和声望,吸引了这一批新兴的果商与阶级。1900 年,此组织宣称在澳洲拥有数千名成员,并且希望透过康有为的到访,扩大组织在澳洲的声望和基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1 期(民国100 年3 月),157-202)
郭美芬的文章在海内外引用率极高,但这类观点仅适合在上世纪的“党见”的基础上,因为它并非当年的史实,不但有损梅光达的声誉,也对联益堂不公正;同时更为保皇党的名声保驾护航,保皇党不但没有为当年澳洲新兴的华商阶级“寻觅更大的商机”,反而是他们的政治野心导致一大批的澳洲华人一次次地在经济上损失惨重。这将在以后“刘汝兴”中详述。
梅光达的生意主要在茶室及向澳洲人推销中国茶叶,与蕉贩及小贩商的经济利益是八杆子都打不着的关系,梅光达没有成为保皇党的重要成员不假,连康有为都希望借重梅光达的声望,那在本地的华商反而争取不到梅先生的支持,何故?梅先生与后来成为保皇党的主要成员都认识,都是在雪梨生活了很久的人,甚而其中有人更是早期华人商团的重要成员,但在中西人士的心目中远不如梅先生,何故?“为了扩大组织在澳洲的声望和基础”,那谁在组织中的声望?这其中的私心昭然若揭。
梅先生从来没有在华人商团中担任重要职务,而是以个人的人格魅力赢得中西人士的敬重。在个人商务繁重的情况下,极力为绝大多数华人的利益奔波,为一些处于困境的华人排忧解难,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个人行为来做的。中西人士均以他是为华人谋福利,甚而推荐他为第一任驻澳总领事,恰恰证明他是代表在澳的华人利益。既然如此,为何时为保皇党的重要人物却不孚众望?
本文仅将一些历史资料罗列,并为梅光达先生正名。
一. 1865年到1880年
早在1867年雪梨华商经营出入口的有泗和See Wo﹑安昌On Chong﹑新金泰Sun Kam Tiy﹑新锦安Sun Kam On数家。随之有义生隆Ye Sang Loong﹑维记Way Kee﹑天和Tin War,再随之有锦义堂Kum Yee Tong,1880年就更多了。他们的特点是进口米﹑鸦片﹑茶﹑丝织品及华人生活所需。
1878年华商在雪梨第一次集资的“中国饥荒基金” Chinese Famine Fund中由九个华商领头,讽刺的是安昌不仅仅是第一个,而且还是两个财务主管Treasurer之一。
后来担任保皇会总理的刘汝兴不大可能是1880年之前的安昌号东主,因为刘汝兴出生在1859年,至于刘汝兴入主安昌的年份也难确认。唯一确知的是安昌是延续性经营,在雪梨是老字号商店。这种经营模式大概可确定安昌是股份式经营,股东的更替有可能是年老退休回华或因经营意念不同等多种原因,是故让刘汝兴有机会在后来主安昌。
1880年以前,梅光达尚未到雪梨发展,那就说不上“以梅光达为首的旧有华商势力”,有影响力的是安昌及新金泰。
二. 1881年到1890年
1883年澳洲纽省政府为了取得有关华人营的可靠资料,透过警务总监,委任新南威尔士州警察副督察布伦南及梅光达前往各营区视察及报告,经相关搜索无法了解视察的时间,但政府的秘书在1884年1月证实收到他们在1883年11月15日交付的报告。在这之后梅光达多次在各种场合反对进口鸦片,以免对华人带来更多的危害,假如说有损及华商的利益的话,那最有可能是鸦片了。
在澳洲的英文报纸中搜索相关华商进口鸦片的情况,结果并不理想。1880年以前的华商进口鸦片的报导不多,名单是和其它进口商及物品混在一起,能查到的不多。1881年到1890年的报导仅提供各种商品的入口数量而缺入口商名单,到头来能查到的是两间。1890年到1900年容易多了,每次入港的各入口商的货物及数量都有。1901年以后有付厥了。所以下表只能说是不完整。
假如说梅光达对华商的影响,倒不如说他对那些鸦片入口商的打击更大。但他的生意却不染指华人杂货,更不存在竞争;所谓的“一批专营香蕉批发事业的华商与小贩商占了新南威尔斯州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香蕉市场”,只是指1890年悉尼的中山籍华人开办永生、泰生和永安三大果栏,控制了新南威尔士香蕉贸易的80%,其它的是小贩,然小贩需要梅光达的帮助更多。
三. 1881年到1890年
从历史的资料看,梅光达对华人的问题思考得很深远,但仅限于他认为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
当年华人在澳洲感到最大的麻烦有几点:
1. 乘船经过雪梨,不能随意上岸,只能困在船上。
这一点对当代的华人多能理解,例如去美国途经日本或新加坡等,假如没有这些国家的签证,是无法离开出境海关的范围的。1901年之前,澳洲六个殖民地各自独立,除非是英籍人士可持证明文件通关经过之外,无论任何国家的临时居民除经特许外,殖民地之间视同国与国间入境,非法进入视为犯法。或者缴纳入境税(不同时期费用不同)。
2. 不能越各殖民地地界探亲访友。
理由和上述一样。
1895年1月26日梅光达直接付函给纽省的副督宪,要求澳洲“各省华人过往(殖民地)地界免抽身税”。
实际上任何一个殖民地的政府都没有权力去解决这个问题,在澳洲没有成为联邦制国家之前,唯一的办法是六省联会讨论决定,有或者由英国政府改变各殖民地的入境制度。
1897年联益堂再次请梅光达出面请议政局各议员公议,希望取消1888年限制华人入境旧例,一并解决自由来往各殖民地的问题,但这种情况直至1901年之后才解决。
对限制鸦片一事,是在梅光达病逝后才立法的。
其余为华人解困的事不少,例如:1896年有15名售卖白鸽票华人各被判监三个月,故而向不同的法官说情后得以释放。梅光达的理由是:“被困监者皆贫苦之家,十五人非为人父,即为人夫。如困监三个月,毫无银両寄回家中,其妻子在中国日用衣食无靠。兼闻得为夫为父之人,入于监牢,料必苦哭连天;既拋弃不能相见,又犯事入狱,岂不是雪上加霜乎﹖…..” (广益华报1896年12月18日第4页 “令闻令望”)
又例如1888年阿富汗号载了个华人试图入境,梅光达奔走于船上华人及纽省政府之间,希望将船上曾经在纽省生活过的华人准许入境(到后来约40%的乘客获准上岸)。并直接与其它人上船探视,向其它华人解释他们不得不回国的原因,其责任并不在船长,力图缓和乘客与船长之间的矛盾。
广益华报等华人报纸是在1894年之后才有,到梅光达逝世也不过数年之间,是故华人报纸对梅广达为华人奔波的报导并不多。而梅光达是在1881年的雪梨的,英文传媒对他如何争取华人权益一直很清楚,是故无论他在生前或逝世之后,都是肯定的态度。
例如:
梅光达的早逝,既是他的家庭不幸的开始,更是华人社区的巨大损失。
假如他仍活着,李益徽或许不会失意回国并且再不回来,联益堂或许不至解体,华人的公益活动或许能延续。
假如他仍活着,后来清廷派遣的总领事多一个在澳洲政府及华人社区协调的人物。有他的协助,总领事馆的活动会有条理多一点。
历史没有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