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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队(PLA)和中国武警(WJ)的异同

(2013-07-30 09:58:13) 下一个
中国人民解放军,就是指中国军队(PLA);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就是指中国武警(WJ)。在中国现在的兵役体制下,中国的现役军事力量或武装力量,包括军队、武警、民兵等。

1,中国军队(PLA)和中国武警(WJ)的相同之处:

(1),作为国家的军事力量或武装力量,PLA和WJ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2),两者在各个时期都经历过多次发展演变。PLA经历过中国工农革命军、中国工农红军、八路军、新四军,直至现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才做到全军编制、番号的统一;而WJ也经历了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人民武装警察、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整编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直至现在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3),随着历史的进步,国际和国内的形势变化和自身的发展,两者都逐步发展成多兵种,PLA有陆、海、空、二炮等,WJ更是分为内卫、森林、黄金、水电、交通、边防、消防、警卫等八个警种,号称“八路军”。 

(4),事实上,PLA和WJ官兵都是现役军人。《兵役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力量或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现役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5),执行共同的国家法规法则,包括《兵役法》、《国防法》等等。我们常说的三大条令(队列条令、纪律条令、内务条令)都是一模一样。 

2,中国军队(PLA)和中国武警(WJ)的不同之处:

(1),领导体制不一样。PLA实行单一的中央军委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而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对WJ实施双重领导,也就是说,武装警察部队不仅接受中央军委的领导,还接受国务院的领导。

(2),职能不一样。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条规定,PLA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捍卫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WJ,平时,警卫党政机关和部分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大型集会的安全;对监狱、劳改管教场所,实施武装警戒和武装看押;配合公安机关依法逮捕、追捕及押解罪犯;守卫电台、电视台和国家经济、国防工业、国防科研等要害部门,以及民用机场、重要桥梁、隧道等目标;进行边防守卫和火灾消防等。战时,协同人民解放军保卫边防和海防,抗击敌方的入侵;参加城市防卫和保卫重要目标的战斗,组织对空防护;组织重要民用机场、车站、桥梁和隧道的防护;守卫重要的电台、工厂、仓库和科研设施等目标,掩护工业设施和人口疏散;打击敌特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作战地区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安全等。

(3),PLA是集团化行动,无论部队作战或拉练、演习,动辄一个军,或一个集团军,而WJ通常是小规模行动,一个班、一个排。如果动用到中队,就算是个大行动了,更别提支队级别的了。

(4),PLA的指挥层次:中央军委—大军区—各集团军— 师(旅)— 团 — 营 — 连;WJ的指挥层次:中央军委或国务院 — 省总队— 市支队— 大队—中队— 排 。

(5),PLA的兵力是按大军区来分配的;WJ是按照行政区域来分配的,如各省武警总队。

(6),对PLA来说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是对WJ来说是养兵千日用兵千日。 当有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人民政府在没有使用和调动军队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的调动和使用武警部队。

所以,总结起来就是:PLA和WJ,一个是对外抵御侵略,巩固国防;一个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维护社会稳定。PLA和WJ从历史上看,有着很深的渊源,其间WJ曾几度并到PLA的序列当中。其它的区别还有一些,比如服装、装备等等。

那么,什么是“戒严部队”呢?

“戒严”是指国家在处于对外战争、内部叛乱、天灾瘟疫或者财政经济危机的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与政治稳定的特殊时期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戒严实施时,司法及行政权,会部分或全部由军队(戒严部队)接管。在有的国家,“戒严”又称之为“紧急状态”。“戒严部队”就是执行“戒严令”或“紧急状态令”的军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在发生严重危及国家的统一、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安全的动乱、暴乱或者严重骚乱,不采取非常措施不足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紧急状态时,国家可以决定实行戒严。”。日本明治《戒严令》:其第一条即规定:“戒严令乃战时或事变之际,以兵力警戒全国或某一地方之法律。”美国于1976年颁布《紧急状态法》,规定全国紧急状态的宣布程序、时间限制、政府财政支出及紧急状态下的权力等。紧急状态期间,总统可以颁布一些特殊法规,行使一些特别权力。但是一旦紧急状态终止,这些法规将随之失效。而且还规定,当国家受到外国威胁而宣布紧急状态时,总统可以根据该法,对于与外国或外国人有利害关系的外汇管制,国际支付以及货币、证券和财产的转让或转移行使特别权力。在英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紧急状态的专门法律,如1920年的《紧急状态权力法》、1964年的《国内防御法》等。俄罗斯2002年制定了《紧急状态法》。在俄罗斯全境或个别地区实行紧急状态,必须由联邦总统发布命令,并立即将此情况向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通报,并报送联邦委员会批准。如果总统令未得到联邦委员会的批准,则在其颁布72小时后自动失效。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国也在宪法中规定了“紧急状态制度”,主要针对战争威胁及民族和地区冲突、政治骚乱、罢工、游行示威、政变等,实行军事管制、戒严等手段,规范调整紧急状态。

由此看来,在“戒严状态”或“紧急状态”下,由国家最高职能部门调动的部队,可以是军队、警察、民兵等任何武装力量,主要争对的是国内的事态变化,而不是国家之间的战争状态下对外的军事职能,部队的性质和职能发生了变化。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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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贾博士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路人路过的评论:
你以为中国的老百姓是好人?被打的时候很可怜,他们打别人的时候也很可恨。中国老百姓现在就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骂娘,总也不满意。
过路人路过 回复 悄悄话 我怎么就搞不明白,对内为什么需要那么庞大的一支武警武装力量。老百姓中有很多潜在的敌人吗?


“武警部队的总兵力估计达150万,包括超过半数的80万内卫部队[1],但政府数据有所不同,根据《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武警部队总员额为66万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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