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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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二百):香山侯关德侯关扶侯亚权兄弟

(2025-10-26 05:14:37)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二百):香山侯关德侯关扶侯亚权兄弟

香山龙头环村

侯关德(Ho Goon Dick,或写成Ho Goon Duck,或Ho Guan Dick)、侯关扶(Ho Goon Foo)和侯亚权(Ah Kim,或Ah Kin)是兄弟仨,皆为香山县龙头环村人氏[1]。关德是一九一一年四月出生,关扶生于一九一五年四月[2],而亚权则出生于一九一六年五月七日。

兄弟仨的父亲名叫侯官妙(Goon Mew,或Howe Goon Mew),生于一八七六年[3]。早年,他跟随乡人到澳洲寻梦,大约是在澳大利亚联邦成立的前一年即一九○○年左右抵澳[4],经一段时间的努力适应了当地生活,先在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北部乡镇打了几年工,随后依靠木匠手艺在雪梨(Sydney)定居下来。一九○三年六月,他与其他三位乡人(可能就是同宗兄弟)合股,在雪梨城里阿伯塔街(Alberts Street)二十三号开设了一间家具铺,名为“永和号”(Wing War & Co.)木铺[5]

到一九二三年,侯官妙看到长子侯关德十二岁了,计划将其办来雪梨留学;而次子侯关扶也已经八岁,尽管这个年纪在中国也就是刚刚过入学的年龄,但他也想让其与哥哥一起来澳留学,或者说是借助刚刚实施两年的《中国留学生章程》而允许父母居住在澳之中国少年儿童来澳读书,因而想为次子在这里的学校先卡个位,遂决定一起为他们申请办理留学手续。而小儿子亚权才不到七岁,年龄实在太小,只得先搁置一下,待其长大一些再行申请。

当年二月二日,侯官妙填好申请表,入纸驻地在美利滨(Melbourne)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为两个儿子申领中国护照及办理来澳留学签证事宜。为此,他以自己和他人一起开设的已经搬迁到雪梨马里街(Mary Street)上的永和号木铺作为担保,承诺每年分别供给两个儿子足镑膏火,即完全承担其子在澳留学期间的全部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以及往返中国的船资等各项费用,希望将他们安排进入临近唐人街的库郎街公学(Superior Public School, Crown Street)读书。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接获上述申请之后,总计花了四个月的时间才审理完毕。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总领事魏子京为侯关德和侯关扶各签发了一份中国护照,编号分别是280/S/23和281/S/23;仅仅过了一天,即六月八日,澳洲内务部也为侯家哥俩核发了入境签证。随后,中国总领事馆按照侯官妙的指引,将护照寄往香港,交由金山庄德信公司保管并负责转交给两位持照人,同时,也负责为两个孩子安排赴澳行程。看起来,处理护照申请的时间虽然是稍稍长了些,但整个流程都很正常流畅,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对哥俩显然也会像其他中国留学生一样,应该快则几个月、多则半年到一年左右就可以动身来澳留学。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金山庄德信公司很快就为侯家哥俩订好了船票,也为他们联络好了同行的小伙伴,甚至侯官妙也在上述护照寄出去后没有几天,就特地从澳洲赶回国内探亲,想在次年回来时将两个儿子一起带出来[6],但实际上,到这时候,只有长子侯关德可以启程赴澳。次子侯关扶则因种种缘故未能跟着一起走,只好暂时先呆在国内,待过几年长大了些再说。当年年底,侯关德家人将其带到香港,从金山庄拿到他的护照,会合来自香山县的赴澳留学生林亚纳(Lum Arnarp)和徐松柏(Chung Bark)以及增城县的李维满(Lee Way Moon)和黄邵松(Wong Chew Chong)[7],一起登上驶往澳洲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于十二月十七日抵达雪梨,入境澳洲。侯官妙在永和号木铺的一位合伙人Gum Sow(金寿,译音)[8]以及他的好友也是同宗侯胜和(Sing War Howe)[9]来到海关,将侯关德接出,安排在木铺店里住下。而侯官妙则继续在国内探亲,直到下一年的十月份,方才结束探亲,回到雪梨。而其次子侯关扶,则仍然未有跟着父亲一起走,依旧留在国内,为此,侯官妙只好孤身一人返回。

侯关德抵澳之际,正好是澳洲学校放暑假之时,于是,他只能等到次年新学年开学后才能正式上学。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库郎街公学开学,侯关德便去到父亲早已为其安排好的这间学校上课。据学校校长提供的报告显示,他每天按时到校上课,在校各项表现良好,学习认真,被认为是潜心学习的好学生。就这样,他在这里一直读了二年,到一九二五年底学期结束便退了学。

从一九二六年新学年开始,侯关德转学进入位于唐人街旁的唐人英文书馆(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读书。在这里,他的表现依然很好,但该校来自广东的留学生也不少,事实上这也是以接收来自中国的留学生为主的一家私校。此时正好是中国因“五卅”惨案导致的全国性反英浪潮时期,加上香港大罢工所带来的对英国当局的痛恨,也影响着来自那块土地的留学生。作为一个热血青少年,侯关德也在学校里参与一些时事讨论以及出席一些反英的场合,遂为校方不喜。于是,在仅仅读了半年之后,他便在七月初从这里退学,重返库郎街公学继续念书,学校对他的评价一仍其旧。

就在这个时候,四年前拿到护照和签证之后没有和哥哥侯关德一起赴澳的弟弟侯关扶,决定赴澳留学了。与此同时,最小的弟弟侯亚权也已经过了十周岁,也到了可以前来澳洲留学的年龄。于是,侯官妙便决定为小儿子申请赴澳留学的护照和签证,以便让小儿子跟着他的二哥侯关扶一起前来澳洲读书。

就在一九二六年底澳洲的学校放暑假之际,十二月二十一日,侯官妙具结财政担保书,以监护人的身份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小儿子侯亚权赴澳留学的护照和签证。他仍然是以自己经营并占有价值四千镑股份的永和号木铺作保,允诺每年可以供给膏火一百五十镑,作为儿子赴澳留学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开支。这个一百五十镑的承诺也是非常大气,跟此前他申请长子和次子时允诺的足镑膏火一样,显示出他当时的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支撑他如此豪爽地承诺。根据当年七月一日实施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要求此后来澳留学的中国学生必须就读缴费的私立学校,侯官妙自然也须遵守此项规定。但在递交申请时,各校都处于放假中,他无法联络到相关的学校,遂决定将此栏目留空,交由中国总领事馆便宜处置,即后者为其联络上什么样的私立学校,届时就让儿子去念那间学校,以示其对中国总领事馆的充分信任。

中国总领事馆受理上述申请后,很快就审核通过。一九二七年一月十四日,总领事魏子京为侯亚权签发了号码为459/S/27的中国学生护照,然后备文向内务部秘书申请他的留学签证。内务部秘书接到申请后,也立即按照流程核实监护人的情况。先是核查了侯官妙的财务状况,表明他所经营的永和号木铺生意平稳,其本人经济实力雄厚。而从海关获得的出入境记录显示,自抵达澳洲发展后,迄今为止,侯官妙总计回国探亲四次,每次的出入境口岸都是雪梨。其出入境的具体年份如下:一、一九○三年六月十六日搭乘“澳大利亚人”(Australian)号出境,到一九○六年乘坐“依时顿”(Eastern)返回[10];二、一九○九年九月登上德国轮船“普连时和地马”(Aldenham)号出境,到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乘“山亚班士”(St Albans)号轮船返回[11];三、一九一四年九月二日搭乘日轮“日光丸”(Nikko Maru)出境,到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七日乘坐同一艘轮船返回[12];四: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乘坐“获多利”号轮船出境,到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乘“亚拿夫拉” (Arafura)号轮船返回[13]。由此看来,其次子侯关扶和小儿子侯亚权都是在他第三次回国探亲期间所生。于是,在等到中国总领事馆于二月二十八日从唐人英文书馆馆长戴雯丽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那里拿到了接受侯亚权入读的录取信后,内务部秘书于三月七日正式批复了这位中国小留学生的入境签证,在其护照上钤盖签证印章,然后退还给中国总领事馆,由后者按照流程,寄往香港金山庄,以安排护照持有人的赴澳留学行程。

一九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已经十二岁的侯关扶和十一岁的侯亚权哥俩乘坐从香港起航的“丫拿夫拉”号轮船,抵达雪梨港口。四年前,即便父亲回到家乡想将侯关扶携带出来赴澳留学,当时他没有行动,可能是其心中害怕不愿意,也可能是因其年龄实在太小,母亲不舍,考虑到当时他所处的环境,也是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当时他才八岁,在当时的中国也就是刚刚过就学之龄,让其在家乡入学读几年书,学习中国文化,事实上也是当务之急,不然在这个年纪放弃中文的学习直接赴澳,若干年后回到中国,将无法与国内文化衔接,将会对其生活和职业生涯造成很大的不便。因此,先让其在国内读几年书,打下一点儿中国文化的基础,恐怕也是侯家的一个考量。侯官妙也许就是意识到这一点,此后便先返回澳洲,待过几年再行安排儿子前来留学。这次侯关扶和弟弟侯亚权一起搭船前来,便是他的安排。

可是,侯亚权顺利入关,但准备进入澳洲留学的侯关扶由于并没有携带其应有的护照等相关证件,而是空手而来,带有闯关性质,却被挡在了海关。事实上,侯关扶此前已经办妥并已收到的护照早在几年前就已经遗失,但在过去的四年里,他并没有告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向其提出申请补发。按照程序,中国总领事馆在接到补发护照申请后,是完全可以补发一份同样号码的学生护照给他的,或者也可以给他另发一新号码的学生护照。如果这样,即使签证过期失效,入境澳洲时也就不至于搞得如此紧张。因此,在来接关的父亲侯官妙经过一轮奔波斡旋之后,雪梨海关经内务部授意,准允侯关扶临时入境一个月。这个临时入境的条件是:他要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将其新的学生护照办妥,并且只能进入学校读书,不能做别的事。当然,侯关扶闯关澳洲就是为读书而来,对此自然毫无异议。

为此,侯官妙紧急行动起来。首先,他找到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求助。此时的中国总领事还是魏子京,刚刚才为侯亚权办理过护照申请,对其监护人侯官妙还有印象,似乎也还依稀记得四年前曾为这个年仅八岁的香山儿童办理过赴澳留学生护照,遂从档案中找出当年的记录,然后致函澳洲内务部,告诉此次事情之缘由,并表示因此前所发之侯关扶的护照业已遗失,无法找回,只能宣布作废。而当今之计,只能另行为他补发新的护照,而此新的护照之号码则仍与四年前所签发者一样,保持不变。

此时已是一九二七年,即修订过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开始实施后的第一年(新规从一九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开始实施,到侯关扶抵达雪梨时,尚未满一年)。按照新的规定,所有年龄在十岁至十四岁的中国留学生,毋需英语能力证明,只要其被安排入读于澳洲政府认可的私校,内务部就应该准予核发其入境签证,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当然,这首先要获得该私校校长对该生的录取接受函。为此,侯官妙自然不敢怠慢松懈,连忙联络位于唐人街附近的雪梨唐人英文书馆,因为他的小儿子侯亚权就是由中国总领事馆的联络而注册入读这间学校。五月二十四日,唐人英文书馆馆长戴雯丽小姐致函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表示正式接受侯关扶入读其书馆。从有学校接收这一条件已经具备来看,显示出侯关扶获得在澳留学之护照和签证已有很大把握。接下来澳洲政府内务部要核对者,就是确认侯官妙与侯关扶之父子关系及他的经济担保能力。根据雪梨海关报告,侯关扶生于侯官妙的第三次回国探亲期间,是后者生物学意义上的儿子无疑。因还需要一位保人,而前面提到的乡人或宗亲金寿,是侯官妙在雪梨马里街九号经营家具木铺的合伙人之一,他们遂以二人之名义,以其家具店永和号担保侯关扶在澳留学之所有费用。

待上述所有程序走完,确认侯官妙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与实际调查的结果无误,内务部遂于七月四日下文,最后确认核准侯关扶的入境申请,签证有效期为一年,当然,签证有效期从侯关扶入境之日起算,到次年的五月二十日止。就是说,该签证在期满日之前,侯关扶如果还要继续在澳读书,则须提前申请续签。只要符合条件,续签的发放通常是走程序而已。

实际上,侯关扶早在获准入境之后的第五天即五月二十五日,亦即戴雯丽馆长致函中国总领事确认接收这位中国少年入学就读之次日,就已经与弟弟侯亚权一起,正式注册入读唐人英文书馆,由此开始了他们的在澳留学生涯。据戴雯丽小姐的报告,侯关扶和侯亚权兄弟俩按时上课,各项学业都尚称满意。由是,他们在这间学校读了二年半左右的时间,直到一九二九年底学校放假。

就在一九二九年三月份,即长子侯关德在新学年里刚刚回去库郎街公学上学了一个多月之时,侯官妙于这个月的二号,致函内务部长,请求准允其子转换身份,即从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协助他经营永和号木铺。他表示,现木铺的股东包括他自己在内还有三位,但另外两位已经返回中国探亲,目前就他一人独撑生意。但一下子走了两人,他忙不过来,希望能批准其子侯关德加入永和号生意,当其助手,直到另外两个股东结束探亲返回雪梨,他再重返学校继续读书。内务部通过海关了解到,金寿早在一九二七年九月就已回国探亲,因其身体不好,何时能返回澳洲,现在无法确定;另一个股东走得比金寿还早一个月,何时回来也无法确定。在他们走之后,对二人遗下的空位,侯官妙也曾经在现有工人中找人顶替,但因他们教育程度有限,无法胜任,尤其是管理帐簿,需要有现代知识才能协助把生意做好。通过与侯官妙交谈,海关人员也确认,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在库郎街公学读书已学过许多商业课程,目前正好是其子学以致用的机会;如果准允进来永和号木铺工作,侯官妙将会让他管理帐簿等文书事宜。对于侯关德的学业和能力,海关人员也从学校方面得到了非常正面的答复,校长甚至认为侯关德的学习成绩远远高于当地学生,且肯努力,肯吃苦,进入社会工作将会是一位很好的雇员。尽管各方面的反馈都有利于侯官妙的申请,但内务部长还是在四月十七日否决了上述申请。拒签的理由很简单,即侯关德是以学生名义来澳洲读书的,不是来打工的。为此,原本做好准备进入父亲木铺工作的侯关德,便只能留在库郎街公学继续上学。

侯关德因抵澳日期是在十二月中旬,因而他的展签申请每年都应该在此之前,或者大致在此日期的前后进行。但当一九二九年底内务部接到展签申请时,照例需要通过海关对其过去一年的活动予以核查。可是海关在次年一月份反馈回来的信息却是,侯关德在过去一年里实际上已成为父亲永和号木铺的簿记,协助父亲经营生意。内务部接到海关的报告后觉得很奇怪,以为是这位中国学生在打工问题上作弊。因为此前内务部一直都接到库郎街公学的例行报告,显示过去一年里侯关德在校表现良好,尤其是没有缺勤的记录;而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的展签申请公函里,也都表明侯关德是库郎街公学的在校学生,惟海关的报告与此不同,便急忙再与海关沟通,以确认此事。内务部当时严防中国学生利用留学签证打工,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签证,遣返回国。如果侯关德在去年转换身份被拒签后仍然无视此决定而打工的话,那结果就是遣返。海关接到内务部对上述报告的核查指示后,于一九三○年二月十九日复函,对上述问题予以解释,表示是他们的报告表述不清楚而导致误解。实际情况是:侯关德上学都很正常,只是在寒暑假里协助父亲做簿记等事务。经此一番解释,内务部才松了一口气,遂正式批复了他的展签。但实际上,从这一年新学年开始,侯关德便转学到了鸟修威省北部地区的暨涟弥士埠(Glen Innes),借住在当地由香山籍同乡于一九一十年代开始注册开办的的新广生号(S Kwong Sing & Co.)商铺宿舍里[14],并在那里的暨涟弥士公立中学(Glen Innes High School)读书。

但从一九三○年新学年开始后,发生变化的不仅仅是侯关德,也包括他的弟弟侯关扶和侯亚权。年初时,侯官妙告诉澳洲海关当局,他计划到鸟修威省的乡间走一走,需要大约二周左右的时间,主要是考察一下这些地方的商铺情况,即有意将其木铺生意重新定位布置一下。为此,他打算在考察期间将其两个儿子一起带上,好让他们也见识一下澳洲的社会与商业运行。于是,海关便按照指示前往雪梨唐人英文书馆查询。刚开始时,海关确认他们二人都已在年初时就离开,因为戴雯丽小姐不愿意因学生离开而承担任何责任,遂将此信息如实告知内务部。内务部获知此事,经一番调查,得知侯亚权在三月三日已重返雪梨唐人英文书馆读书,对此,内务部认可了此前他的缺勤有一定的原因,可以不追究,并且在随后不久的签证展延申请中未予留难,顺利获批。

但侯官妙到底是如何安排其他儿子的学业,则让内务部有点儿摸不着头脑。此时所能确认者,其长子侯关德已在暨涟弥士中学读书,并已在内务部备案,这是他们了解也批准的事。可是,通过这番核查也得知,其次子侯关扶却没有跟着父亲结束乡村考察重返唐人英文书馆,而是在随父亲考察完毕鸟修威省西部地区的磨厘埠(Moree)和昆士兰省(Queensland)与鸟修威省西北部交界的近地温地埠(Goondiwindi)之后,去了一个叫做步迈(Boomi)的小镇。该镇位于鸟修威省的西北部,靠近昆士兰省,距离雪梨有七百多公里之遥。侯关扶于三月四日在该地的步迈公立学校(Boomi Public School)注册读书,借住在当地一家叫做亚志兄弟行(Ah Chee Bros)的店铺里,因为在此开店的王添活(Tommy Tim或Wong Tim Wood)是其同村人[15]。根据当时实施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中国学生只能注册入读私立学校,而非公立学校,因为后者不收学费。换言之,侯关扶这样做,属于违规。虽然侯关德在乡下入读的中学也是公立性质,但他的入读则是合规的。因为按照上述新规,在一九二六年《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实施之前进入澳大利亚留学的中国学生,如果当时就读的是公立学校,可以继续读下去,即便是从公立小学毕业后升读中学,亦同样可以进入公立中学读书。而侯关扶是在一九二七年方才进入澳洲留学,因而只能就读私立学校。

澳洲当局当然是不能容忍这样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随即采取行动。一九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内务部致函此时已经从美利滨移址到雪梨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告知此事,并强烈申明侯关扶此举违规,作为中国留学生的监管机构,中国总领事馆需为此事做出解释。同时,中国总领事馆还应知照侯关扶之监护人,即他的父亲侯官妙,明确告知他,此系违规行为,他必须立即终止其子在步迈公立学校的学习,即刻将侯关扶转入指定的私立学校入读,方为正途。不然,后果自负。

过了六天,即三月二十七日,中国总领事宋发祥函复内务部,就上述问题予以答复。宋总领事报告说,已经与侯官妙在总领事馆见过面,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侯官妙对于此次违规,深感不安,并深致歉意。对于将其次子侯关扶放在步迈读书,侯官妙的解释是:因近年来经济不景气,商业萧条,生意难做,尤其是家具木器业,无论是生产还是销售形势更为恶劣,为此,他早就想结束其在雪梨马里街上的永和号木铺生意,将其搬迁到其它比较适宜的地方去继续经营。因要寻找这样的地方,势必要在乡间多呆些时间,并非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目标。如此一来,他除了让长子侯关德在暨涟弥士埠就读并且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外,将其次子侯关扶托付给在步迈经商的同村乡人和朋友照看,他就可以全心全意地寻找自己理想的经商地点。他强调说,这只是一个临时短期举措,一俟选址确定,上述情况也就会改变。再者,步迈是个小镇,只有公立学校,而无私立学校,他这样做也是无奈之举。他甚至思忖,也许他做得完全不对,但内务部是否可以将此作为特例,默许这样的临时安排呢?另外,侯官妙还特别强调,事实上他时刻都在想着如何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的规定来安排儿子的在澳学习。由于此时该学期已经将近过半,到六月份就进入放寒假阶段,他恳请当局能否让其子完成在步迈的这一个学期之课程,到放寒假时再将其转学到其它私立学校;而到那时,他经商的选点工作也已结束。他想说明的是,在学习的中途突然将其子转学到另一间私立学校或者寄读学校,一方面有可能导致他与儿子的分离会更长时间,距离也可能更远;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则有可能因公私学校课程不同,影响其学业。换言之,他希望这个学期维持现状,因为这对于侯关扶的学业进步与否,至关重要。当然,宋总领事对侯官妙的这番表白和解释深以为然,故亦请求内务部秘书能为此缓颌。

可能四月份当中正好是复活节,内务部的官员都度假去了,相关文件无人处理。直到五月十日,内务部秘书才复函宋总领事。他在函中质问,尽管侯官妙上述理由值得同情,但问题是,他还有一个儿子侯亚权,此时正在入读雪梨唐人英文书馆,因而说明侯官妙上述关于侯关扶在步迈的理由根本不成立。对此,他表明态度,侯官妙不要再为此安排诡辩,应立刻为侯关扶转学到私校,这事儿没有商量的余地。不然的话,他只有一件事可以做:安排船票,让侯关扶立即结束在澳留学,返回中国。五月十五日,内务部秘书再次发函宋发祥总领事,特别强调这后一点。换一句话说,这是内务部对此事发出的第二次警告。

每年的五月二十日之前后,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照例总是要为侯关扶和侯亚权续签之事致函内务部,申请续签。但在中国总领事馆尚未提出上述申请时,侯官妙就在六月四日突然向澳洲海关提出,他将于七月底之前回中国探亲,届时会携带侯官扶侯亚权二子同行[16]。当然,他在信中提出要求,想获得澳方给其子返澳留学的再入境签证。但此时此刻,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是,其子侯关扶仍然在步迈公立学校读书,侯官妙并未按照内务部的指示将其转学到私立学校。即便这样,他也没有表示在临返中国探亲之前,为其子侯关扶预先选定一间私立学校并提前注册,因为按照规定,这是申请获得再入境签证的前提条件之一。换言之,侯官妙显然是采取拖延战术,故意违规。关注到上述种种,六月十二日,内务部批复了侯亚权的展签,但拒绝了宋总领事为侯关扶提出的续签申请,同时并明确地作出了最终的决定:侯官妙应立即将侯关扶遣送回中国。因为其子亚权并没有违反此一规定,故该决定不会波及到他,亦即后者仍可留在澳洲继续读书,如果他要回国探亲,也可以获得再入境签证。

原本侯官妙还自以为得计,想通过一来一往的交涉拖延时间,以达到目的,但内务部秘书的决定一来,他就慌了。六月十四日,他告诉宋总领事说,已经将雪梨的永和号木铺生意作了处理,并订妥了七月十九日的“吞打”(Tanda)号轮船船票,携带二子和他一起返回中国。他同时也告诉宋总领事,为了满足内务部的要求,他已经为儿子侯关扶再次在雪梨唐人英文书馆注册,希望内务部能允许其子重返澳洲留学,为其发放再入境签证。他恳请宋总领事斡旋此事,并保证会按照留学生章程的相关条例去做。

种种迹象表明,在澳洲政府内务部那里,宋发祥总领事还是有一点儿面子的。六月二十日,内务部复函宋总领事,尽管澳方可以网开一面,但按照《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中国留学生来澳留学,在私立学校读小学的话,时限最多是三年。而侯关扶自一九二七年抵澳,至此时已逾三年之久,而且他也已经满十五岁了,此次他父亲侯官妙还是为他注册入读小学性质的唐人英文书馆,完全不合规。如果真要继续在澳留学,他应该进入私立中学读书,方可考虑再签证之事。就是说,内务部口气有所松动,侯关扶再入境有希望。

侯官妙从宋总领事那里得知有转寰余地,自然十分高兴,忙不迭地为侯关扶寻找能够就读的中学。最终,他选择位于雪梨东区的圣母昆仲会中学(Marist Brothers High School),作为两个儿子子侯关扶和侯亚权重返澳洲后要入读的私校。为儿子选择名校入读,自然是为了能在获得内务部核发签证时有更多的把握。七月三日,宋总领事代其将选定的上述学校,知照内务部。果然,这一招颇见成效。六天之后,即七月九日,内务部最终函复宋总领事,同意发给侯关扶和侯亚坚再入境签证,有效期为一年,即从其出境之日起算,十二个月内返回澳洲任何港口入境皆可。鉴于侯关扶此前在步迈公立学校入读半年之久严重违规的事实,内务部在给侯关扶的再入境签证里是有条件的,即他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留学生在澳之相关规定行事,不得有违,实际上也是预先给他上了紧箍咒。

为了最后的这个结果,侯官妙将回中国的船期推迟了六天。尘埃落定之后,他就在一九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这天,携带两个儿子侯关扶和侯亚权,改乘“彰德”(Changte)号班轮,从雪梨港直航香港,转道回广东省中山县家乡[17]。虽然侯关扶和他的弟弟亚权最终设法获得了澳洲政府的再入境签证,但遗憾的是,在此后几年间,侯关扶并没有如约重返澳洲继续读书,只有他的弟弟侯亚权几年后才独自回来留学,完成学业。

就在侯官妙为次子侯关扶转学和最终带两个儿子回国之事忙得焦头烂额之时,在暨涟弥士中学读书的侯关德也只是读了一个学期,到六月份就退了学。他认为,自己来到澳大利亚留学的目的是学好英语,尤其是正宗的英语,但在这里的中学课程并不适合他的要求。为此,他从七月份开始,转学到新英格兰文法学校(New England Grammar School)读书。这是一家私立学校,但教学质量相当好,也是位于暨涟弥士埠。也就是说,当父亲带着两个弟弟于七月底离境时,他没有跟着一起走,而是选择留了下来,且在这间乡镇里的私校继续读了下来;并且他的转学因暨涟弥士公立中学通知内务部比较及时,也获得了批复,没有遇到任何障碍。

转学之后,侯关德虽然也依旧保持此前那样的学习态度,亦颇受好评,但因在年底缺勤了三个多星期,引起了内务部的关注,遂指示海关对此予以调查,看是什么情况导致他缺勤;如果是违规的话,就要采取措施。后经当地警察调查证实,那是因为侯关德得了流感,无法返回学校上课。对此,内务部明白,即便流感得到初步控制,也仍然需要在家隔离休息一个星期方才可以去上学,不然会有传染给他人的危险。得知实情后,内务部也就消除了疑虑,当中国总领事馆为这位中国学生申请展签时,便顺利通过。

但在新英格兰文法学校读了二个学期后,二十岁的侯关德在一次考察了当地暨涟弥士工学院(Glen Innes Technical School)的课程后,对其开设的羊毛处理工艺课程产生了极大兴趣,便想转学进入工学院读这一课程。一九三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他写信给内务部长,希望能批准他的申请,让他转学去读上述课程。内务部长对此申请还是很重视的,交代秘书处理。但内务部秘书通过海关去了解该课程的设置情况,足足有二个月未见回音。侯关德等不及,雇佣退役中校及担任过联邦参议员的当地著名律师艾伯特(P. P. Abbott)向内务部催问结果。七月二十七日,内务部秘书最终回复艾伯特,拒绝了侯关德的申请,原因是该项课程一周只上一次课,只有四个小时,不适合留学生选修。但内务部秘书在回复中也表示,如果侯关德选修工学院其它的课程,内务部长将会予以考虑并批准。

既然如此,侯关德只好继续留在新英格兰文法学校读书。但这一年下半年他的身体健康状况再次出现问题,导致缺勤达四个星期。所幸的是,他的在校表现和学习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学校仍然给予他很好的评语。此后一年,情况类似,内务部对此似乎也就习以为常,继续核发其展签。

进入到一九三三年,情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如果说此前侯关德的缺勤确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流感等疾病,学校也觉得可以理解,而且也有医生证明,但从今年开始,侯关德的出勤就成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状态,经常跑到暨涟弥士埠以外的其它乡镇去度假;而从四月一日开始,他甚至就不去上课了。到了当年八月八日,忍无可忍的新英格兰文法学校校长终于将此情况报告给了内务部。内务部秘书接到报告后,觉得事态严重,一方面下文海关指示认真核查,弄清楚这位旷课的中国学生到底是在干什么;同时也致函中国总领事馆,告知后者此事,并请其说明侯关德旷课的原因。他并且在函中明白地表示,如果旷课不是因为患病造成并有医生病假证明,其后果将会很严重。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海关通过各地警察局地毯式的搜索而得到的调查报告陆续送到了内务部,每一项报告都对侯关德极为不利。综合各地汇总的信息,显示自今年年初以来,侯关德所谓的去外埠度假和最终翘课,实际上是去到这些地方的不同华商店铺里打工。据统计显示,此前他去过周边的天架埠(Tingha)、烟花飞路埠(Inverell)、艾玛围埠(Emmaville)打工,现在则是住在暗觅爹厘埠(Armidale)的一位华商家里,在其商铺里打工。所有这些都表明,他已经完全无视作为一位留学生应该遵守的规定,彻底违规。于是,内务部长在九月二十一日决定,立即取消其留学签证,并下令将侯关德递解出境。

或许是听到了风声,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做得太过分了,必须有所收敛。就在内务部长做出上述决定前的一个星期,侯关德又回到了暨涟弥士埠,返回新英格兰文法学校上学了。为此,校长赶紧写信告诉内务部秘书这一新的情况,并向其求情,希望给予这个中国学生一个继续读书的机会。九月十九日,雪梨著名草医暨生和堂的老板侯胜和也致函内务部长,为侯关德继续留下来读书求情。他在信中表示,该学生的父亲侯官妙已在今年六月七日从中国返回[18],因此前他的永和号木铺生意由于大萧条影响已经难以经营,早经处理结业,故于七月份在工商局注册了新的杂货商铺生意,就以他的名字作为公司名,叫做“Howe Goon Mew”[19],投资资金为三千镑,现正在艾玛围埠准备开张,筹划新的生意。万事开头难,他的儿子现正在选修会计课程,希望他学到的知识能够助父亲一臂之力。为此,他呼吁能再给这位年轻人一个机会,让他继续留在澳洲,读完课程。与此同时,侯关德也在九月二十五日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写信,恳求他跟内务部交涉,让自己留下来,他一定不会再逃学,一定会遵守校规。九月二十八日,陈维屏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表示侯关德的旷课确实有违规定,但现在学校给予这位中国学生一个机会,他也希望内务部能够给他一个机会,而中国总领事馆将会配合内务部监督他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上面各方的努力起到了相当大的效果。十月九日,内务部长收回了此前的递解令,重新核发了侯关德的留学签证。但批复令也特别强调,只准允他入学读书,决不能在外打工,一经发现,将立即被遣返回国。也就是说,对于生和堂所提的让侯关德协助父亲经营的请求,则予以否决。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都是好事,意味着侯关德度过了被立即递解出境的这一危机。

也就在生和堂侯胜和与中国总领事馆为侯关德能够留下来继续读书向内务部长求情而公牍往返之际,刚刚回到澳洲准备东山再起的侯官妙,也在为小儿子侯亚权重返澳洲留学而努力。他向中国总领事陈维屏表示,他因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已将此前的生意处理掉,回到国内休整之后想重整旗鼓,但经济形势太不乐观,以致归程一拖再拖,直到最近方才得以回来。而小儿子原本是想跟着一起回来的,也因为自己的耽搁而致签证过期,为此,他希望总领事能协助他为儿子回来继续念书,向内务部秘书提出申请再入境签证。当年八月二十日,陈维屏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提出了上述要求,希望能重新核发一份再入境签证给这位已经十七岁的中国学生。内务部秘书翻找出三年前的档案,经过一番审核后,认为侯亚权仍然符合前来留学的条件,便于九月二十二日重新批复了他的再入境签证,要求其在一九三四年二月一日前入境,亦即在新学年的开学日之前必须抵达,且必须就读圣母昆仲会中学,因为三年前他离境时就已经报名并获得该校录取,此时应该是兑现其承诺之时。

早就准备好等待赴澳的侯亚权,接到父亲转来的内务部批复决定后,立即摒挡一切,通过香港的金山庄订妥了船票。然后,他从家乡赶赴香港,搭乘驶往澳大利亚的“太平”(Taiping)号轮船,于当年十二月六日抵达雪梨[20],顺利入境,当场获海关核发十二个月的留学签证。父亲侯官妙因在鸟修威省北部的艾玛围埠忙着他的新商铺开张事宜,无暇前来雪梨接他,遂委托其雪梨的两位好友林祥(Charles Chong或Lum Chong)[21]和欧阳南(David Young Narme)[22],代为接关。而且由于侯亚权要在雪梨读书,亦请他们二人负责为其子在雪梨著名的安益利公司(Onyik Lee & Co.)安排住宿,因他们二人都是安益利公司的主要股东[23],也都是中山籍人士,对于乡梓子侄辈的来澳发展总是予以大力支持。而侯亚权抵达澳大利亚的这个时间,正好碰上当地学校还有一个星期左右就进入放暑假的日子,自然无法去上学,须待明年初新学年正式开学后,方才可以去学校入读。于是,就听从两位长辈的安排,先安顿下来再说。

而就在父亲为小弟弟侯亚权重返澳洲念书奔波的同时,侯关德也调整好了自己,在新英格兰文法学校认真读书,再也没有出过什么乱子,无论是在校表现还是学业成绩,学校也给予了好评,故在年底小弟弟侯亚权抵达雪梨之际,他也得以顺利获得下一年度的展签。然而,半年前他之所以愿意留下来继续读书,其主要目的是想协助父亲开展新的生意,但内务部长并没有批准他的这一主要诉求,这是非其所愿;他能读下来这半年的课程,只是为了给花了大力气向内务部长游说的长辈一个交代,因为是宗亲侯胜和及中国总领事陈维屏,当然也包括父亲侯官妙,经多方努力,才使得内务部长改变了此前对他的遣返决定。因此,在结束了一九三三年的全部课程之后,他便利用暑假之便,在艾玛围帮助父亲把杂货店铺开办起来。当然,他也在这段时间里,与刚刚重返澳洲继续读书的弟弟侯亚权见了面。而自一九三四年新学年开学后,二十三岁的侯关德认为即便再返回学校读书,也只剩下一年时间就达到中国学生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限,留下来读书已经没有多大意义,遂决定回国。三月二十一日,他在雪梨登上驶往香港的“彰德”号轮船,告别了父亲和留学十年的这个国家,返回了家乡。侯关德的留学档案也到此中止。此后,澳大利亚的出入境记录中再也找不到他的信息。也许,回到国内后,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归宿,或者就此去到香港或者澳门有了新的发展。

按照正常的安排,侯亚权应该在一九三四年新学年开学后便去上学了。当年五月一日,内务部秘书想了解其在校表现和学业情况,便致函圣母昆仲会中学。然而,他得到的反馈是,该校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位学生。内务部秘书接到回复后,难掩心中的愤怒,遂于五月十一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陈维屏,质问他何以这位中国学生说话不算话,不按照此前的承诺入读这间高质量的名校?如果他去了别的学校,何以不事先知会内务部获得批复才转学?他希望对方就此问题予以解释,因为当时申请再入境签证时,批复的条件之一便是回来后入读上述这间学校。陈总领事自然也理解内务部秘书的愤怒,急忙应承过问此事。两周之后,他致函内务部秘书,报告了侯亚权的去向。他表示,是在安益利公司总经理欧阳南的安排下,从新学年开学起,这位中国学生便去了鸟修威省北部地区的盖拉埠(Guyra),注册入读仍然是由天主教会在此创办的吴苏乐修会书院(Ursuline Convent, Guyra)。该埠位于暨涟弥士埠与暗觅爹厘埠之间,距其父在离暨涟弥士埠不远的艾玛围埠也不是太远,便于他们父子的联络。根据院长嬷嬷的报告,侯亚权在校表现良好,各科学业令人满意。有鉴于此,这位中国总领事一方面对侯亚权没有按照承诺入读圣母昆仲会中学感到遗憾,另一方面也希望在木已成舟的情况下,内务部长能顺势批复此次转学。内务部秘书见陈维屏总领事如此说,而且侯亚权就读的仍然是天主教会主办的学校,也就不为己甚,没有再得理不饶人地纠缠此事。五月三十日,他复函认可了侯亚权的转学。

然而,吴苏乐修会书院院长在八月份提交给内务部的报告显示,鉴于侯亚权的程度无法进入中学课程,而其年龄又太大,无法跟那些小学生一起念小学,书院现在对他的安排是让他回校接受私教辅导。为了搞清楚其接受私教的时间安排,内务部秘书通过当地警察部门调查得知,侯亚权每周只有两个下午去到上述书院接受私教,每次也就是半个小时左右,其余时间都在该埠街上的一间华人店铺中打工。得知侯亚权所谓入学读书真相后,九月十四日,内务部秘书致函陈维屏总领事,指出其违规行为,对这位学生的处理提出了如下二种选择:要么他返回雪梨立即注册入读圣母昆仲会中学,要么立即购买船票离境返回中国。他要求中国总领事馆与这位学生监护人沟通,尽快做出选择。可是在余下的几个月里,中国总领事馆都无法与侯官妙联络上;每次在接到内务部秘书的催促信后,陈总领事都回复说正在联络中,并表示通过欧阳南的联络,已经得知侯亚权又重返吴苏乐修会书院正常上课,希望能获得内务部批准他仍然就地上学。由此可见,中国总领事的做法也是采取拖字诀,希望内务部能容忍侯亚权在乡镇学校里就读。此后,陈总领事为了安抚内务部秘书,于十一月函告,仍表示是通过欧阳南得知,侯官妙目前搬到了另一个名叫坤伦太(Quirindi)的镇子,要盘下一位华人此前在这里开设的商铺,因而此前中国总领事馆给他的那些信函就有可能收不到。他表示,现在侯官妙得知内务部的决定后,就准备将其子迁到坤伦太埠的天主教会学校(Convent School)读书,希望获得内务部批准。这样一来,事情就拖到了年底暑假。

内务部秘书见侯亚权无论如何也不去雪梨的圣母昆仲会中学上学,而只是在乡村的这些修会学校转圈圈,其真相如何,还有待于厘清,遂在一九三五年新学年开学后,亲自致函上述两间学校的校长询问。然而,反馈回来的信息对侯亚权很不利:吴苏乐修会书院院长复函表示,虽然这位中国学生仍然到校上学,但他仍然是接受私教而已,并非正常上课;而坤伦太天主教会学校校长则明确表示,鉴于这位中国学生年龄太大,根本就不可能接受他的入学申请。得知真相后,内务部秘书明白,只有采取坚决措施,方能解决问题。四月五日,他致函陈维屏总领事,告知了内务部长对此事的最后决定:如果在四月三十日之前侯亚权再不注册入读圣母昆仲会中学,内务部将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遣送回国。

这一次,无论是中国总领事馆还是侯官妙,再也无法回避上述警告。四月二十九日,陈维屏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告知侯官妙已经将儿子办理到暨涟弥士埠新英格兰文法学校就读,像其长子侯关德当年一样,是去念中学课程,且是全日制上课。他表示,这样的安排事实上与去雪梨圣母昆仲会中学是相似的,希望获得批复。鉴于此校相当正规,也是该埠有数的名校,提供中小学完全教育课程,符合内务部的要求,而且内务部通过鸟修威省海关和当地警察部门的及时调查,确认了侯亚权正常到校上学,遂于五月三日批准了上述转学安排。由是,纷扰了大半年的这场转学风波得以平息。而在此后,侯亚权便一直在这间学校读中学,期间再没有出现波折,直到一九三九年上半年。

就在侯亚权进入新英格兰文法学校读书的这几年,他的父亲侯官妙已经迁移到了盖拉埠,加股进入一九三十年代初在该埠开设的一家名叫G. Wing号的杂货水果商铺,最终以其雄厚资金盘下了这间商铺,成为大股东,另外两位华商则成为该店的小股东。因生意的拓展,其年营业额达到了五千镑以上,由是,一九三七年,侯官妙获准将次子侯关扶从中国申请前来作为帮工,协助经商。一九三七年六月十二日,侯关扶搭乘“太平”号轮船抵达雪梨,加入到父亲的商铺当店员[24]

一九三九年四月十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保君建致函内务部秘书,为即将届满二十三岁的侯亚权申请从学校退学,以便转入其父亲侯官妙的商铺工作,希望获得批复。内务部从当地警方了解到,该店铺除了侯官妙等三个股东之外,只有一名西裔雇员和侯关扶作为店员,虽然没有从事进出口贸易,但年营业额达到六千五百镑,属于经营得相当不错的商行。按照这样的规模,该商行确实是还可以雇请额外的一名海外员工,而目前侯亚权的情况也正好符合要求。于是,当年六月七日,内务部秘书批复了上述申请。由这一天起,侯亚权便正式从学生签证转为工作签证,有效期为一年,但从五年多前他再次入境澳洲之日期(十二月六日)起算,换言之,即从去年底他的留学签证截止期起算,实际上其签证有效期也就只剩下半年。根据当时在澳华人的惯常做法,在此申请提出之前,侯亚权实际上就已经加入到父亲的商行中工作了;虽然在这一年复活节之前,侯亚权仍然是正常到校上学,但在四月初进入假期,也就是他离开学校之时。正好他去年底就应该申请的留学展签尚未批复下来,因而内务部秘书的批复,就接续了此次展签的核发,只是将签证性质作了改变。

按照惯例,上述工作签证有效期虽然是一年,但通常都是可以申请展签,可连续申请三年。之后再根据需要,可以继续申请展签。而在一九四○年到一九四一年的财政年度里,因侯官妙经商有道,生意兴隆,该商铺的年营业额已经达到了一万零一百镑。由是,一九四一年下半年,侯关扶和侯亚权哥俩都再次获得了内务部核发的展签,继续协助父亲经营生意。他们哥俩的留学档案也到此中止。

但我们知道,随着年底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所有在澳盟国公民都获得了澳大利亚政府提供的三年临时居留签证,有效期至一九四五年六月三十日;到期时如果战争尚在继续,则该签证自动展签两年。作为商人,战争期间他们的生意拓展有了很大的机会,并且也为其个人创业提供了舞台。尽管此后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找不到与他们相关的宗卷,但他们有极大的机会就此留在了澳洲这块土地上。

一九二三年二月二日,侯官妙为其子侯关德申请来澳留学,提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其子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九年侯官妙申请的回头纸。

一九二三年六月七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侯关德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一九二三年二月二日,侯官妙为其子侯关扶申请来澳留学,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申请表背面所附侯关扶的照片。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侯官妙以监护人的身份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侯亚权赴澳留学的护照和签证。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Ho Goon Dick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3/123;Ho Goon Foo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9/4257;Ah Kim - Student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433, 1941/2/217


[1] 档案中写为龙环村。查龙环村早前确属香山县,然此时已在澳门界内。而香山此时有龙头环村,属隆都(现沙溪镇),且该村氏族有侯姓者,故判断档案此处实为漏写了一个“头”字,而成了“龙环村”,实际上应为“龙头环村”。而侯亚权的申请表上则只填籍贯为隆都,显然是将其简化到较大的地名,而忽略村名之故。

[2] 目前兄弟俩的档案没有标明其具体的出生日期,只有月份。

[3] Goon Mew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c. 1900. Box 35] , NAA: SP11/2, CHINESE/MEW GOON 。

[4] Mew, Goon [Chinese - arrived Melbourne (or Sydney) per Taiping circa 1900] [Box 4], NAA: SP605/10, 303。

[5] 详见鸟修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保存的工商局有关二十世纪初该省相关公司企业注册记录: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37402

[6] Yip Kum, Goon Mew, Hoi Back, War Ick, Ah Hop, Sing Wing, Louey Shong, Sue Gaw, Hing Gong Sew and See ty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59], NAA: ST84/1, 1923/353/71-80。

[7] 林亚纳的档案,见:Lum Arnarp - Student's passport [0.5cm], NAA: A1, 1924/28043; 徐松柏的档案,见:Chung BARK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22036; 李维满的档案,见:Lee Way MOON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7/21677; 黄邵松的档案,见:Wong Chew Chong - Re-admission [2cms], NAA: A433, 1948/2/2329。

[8] 在澳洲档案文件中,金寿也是像官妙一样,只是一个名字,而没有姓氏。根据当时粤人赴澳发展和创业的兄弟联袂、同宗结伴、乡人合伙等特点,推测起来,金寿也许就是和官妙一起结伴一同闯澳洲的同村人,甚至就是同宗兄弟,也是姓侯。金寿的详情可见:Dow Sing, Gum Sow, Bealah Sing, Ah Chee, Sow Bee, Ah See, Ah Too, Ah Chung, Kung Yen and Willie Shai He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7], NAA: ST84/1, 1907/501-510。

[9] 见:WAR SING [correspondence of the Collector of Customs relating to immigration restrictions] [9 pages] [box 2], NAA: SP42/1, C1903/903。侯胜和生于一八八六年,因父亲侯亚昭(Ah Chew)早在一八八十年代便已来到澳大利亚发展,在雪梨从事家具制造业,于一九○○年将其申办到澳洲读书,并在三年后让其获得永久居民权(见:Ah Fi (Sydney NSW), Jim Fong (Sydney NSW), Hook Yin (Sydney NSW), Goon Tin (Sydney NSW), Lock Gave (Mittagong NSW), Young Sing (Newcastle NSW), Sam Lee (Grenfell NSW), Choy Yut (Parramatta NSW), Mock See Moy (Hay NSW) and Sue Chong (Sydney NSW)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box 1], NAA: ST84/1, 1903/111-120)。其后他自营生意,是雪梨著名草医“生和堂”(Sing War Howe)的堂主,是德国应验生殖灵总代理。见鸟修威省档案馆所藏该省工商局二十世纪初工商企业的注册记录: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23311

[10] Mark Kew (Sydney NSW), George Worner (Geelong VIC and Sydney NSW), Silas Smith (Sydney NSW), Lee Chew (Turramurra NSW), George Hay (Cobar NSW), Paul Wong Git (Dubbo NSW), Lee Joe (Botany NSW), Lee Yun (Manly NSW) and Goon Mew (Sydney NSW)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box 1], NAA: ST84/1, 1903/121-130。

[11] Ah On, Young Hoo, Ah Hing, Goon Mew, Lee Long, Lee Fong, Low Yen, Hop Lee and Ah Dap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30], NAA: ST84/1, 1909/23/81-90。

[12] Ah Kim, See Sun, Yip Lay, Goon Mew, Way Some (missing), Sam Chon, Ah Co, Yee Chow and Charlie Choy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78], NAA: ST84/1, 1914/156/21-30。

[13] Yip Kum, Goon Mew, Hoi Back, War Ick, Ah Hop, Sing Wing, Louey Shong, Sue Gaw, Hing Gong Sew and See ty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59], NAA: ST84/1, 1923/353/71-80。

[14] 该商铺的情况,可见鸟修威省档案馆所藏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年工商局企业注册记录: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881

[15] 王添活生于一八八五年,也是龙头环村人,十岁时便跟随兄长闯荡澳洲。见: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CEDT) - Name: Tim Wood - Nationality: Chinese - Birthplace: Canton - departed for China per ALDENHAM on 21 March 1910, returned to Brisbane per ST ALBANS on 21 February 1912, NAA: J2483, 41/79。

[16] Leong Sing, Chong Gee, Choy Yick, Dart Gain, Way Jong, Goon Mew, King Lie, Ah Young or Charlie Young and Foo Ch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22], NAA: ST84/1, 1930/483/91-100。

[17] Leong Sing, Chong Gee, Choy Yick, Dart Gain, Way Jong, Goon Mew, King Lie, Ah Young or Charlie Young and Foo Ch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22], NAA: ST84/1, 1930/483/91-100。

[18] Edward Wong Kam Wai, William John Yum Tong, Violet Gnut Quan, Marjorie Lock Lee, Kenneth Lock Lee, Stanley Lock Lee, Frederick Lock Lee, Edna Lock Lee, Wong You or Wong Kew, Ah How, Charlie Gee, Wong Yee, Arthur Sin Hop, Lily Lock Lee, Ah Din, Wong Hong Doyal, Goon Mew, Ah Chong, Ah Gum, Ah On (or Charlie Ah On), Way Shing, Kwong Lee, Ah Hon, Louey Wing, Louey On, Yock Loy and Tommy Ah King [Certificates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and related correspondence for Chinese passengers arriving Sydney per TAIPING 07 Jun 1933 - includes photographs, Birth Certificates, hand impression,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5], NAA: SP42/2, C1933/4302。

[19] 后来该商行改名为“Yow Sing & Co”(耀生号),经营杂货、陶瓷、服装、鞋帽和生果。见:Chun LUM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4/1592。

[20] Ah Kin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TAIPING, 25 Nov 1933. Box 28], NAA: SP11/2, CHINESE/KIN AH [2]。

[21]林祥大约是在一八八十年代初便已来到澳大利亚发展。有关他的情况,详见林树标(Lum See Bzew)的留学档案:Lum See Bew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2903。

[22] 欧阳南生于一八九○年,但未及十岁就在十九世纪末年来到澳大利亚发展,一九二十年代便在雪梨华社中极为活跃,是当地著名华商。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中有关欧阳南的宗卷,见:David O'Young Narm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SS EASTERN, 1899. Box 36], NAA: SP11/2, CHINESE/NARME D O。

[23] 安益利公司由来自广东省香山县的华商李益徽(William Robert George Lee)等于十九世纪末在雪梨开创,后由其子李元信(William Yuison Lee)继承并成为大股东,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在鸟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册。详见鸟修威省档案馆保存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该省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企业注册记录: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7;但到一九二二年,该公司重组,李元信退出,由欧阳南、林祥等人接管成为股东,并在当年七月十日在鸟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显示其董事会的变更,详见同上: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8。

[24] Goon Foo [Also Ho Goon Foo]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TAIPING, 12 Jun 1937. Box 22], NAA: SP11/2, CHINESE/FOO G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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