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歧郑寿康办理侄儿侄女在澳经商记录
——澳档中山籍华商企业个案
郑寿康(Jang So Hong,或Jang Hong)是香山县石歧镇南区人,生于一八八五年。当其年方十四岁(一八九九年)时,他便满怀梦想,跟随乡人与族亲,远渡重洋,去到澳大利亚发展。他从昆士兰省(Queensland)首府庇厘士彬(Brisbane)登陆入境,然后去到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内陆的北部重镇坚嗹弥士埠(Glen Innes),在当地华人经营的商铺中打工,长达十三年,在此获得了在澳大利亚的永久居留权。[1]当地有两间由香山人在十九世纪末便已开设的商行“广生隆号”和“广生号”,吸纳了许多在此前后来到这里的香山人做工及入股,成就了许多华商。[2]郑寿康在该埠打工经商的企业,便是上述广生隆号和广生号。
一九一三年底,当他结束在中国的探亲回到澳洲后,就去到鸟修威省更为北部靠近昆士兰省的天地非埠(Tenterfield),寻找进一步发展的机会。约在一九一六年前后,他得以在这里开设了属于自己的商铺,名为“合生号”(Hop Sing & Co.),后来也叫“合生公司”,并且以一千五百镑的代价,将店铺的物业和地盘也给买了下来。[3]但在一九二九年,他出于利益考虑,便将合生公司卖给他人,这个人是在紧靠近鸟修威省的昆士兰省边界小镇沃伦加拉(Wallangarra)的华商唐泗(Samuel See)。唐泗也是香山人,名下店铺众多,在买了郑寿康的店铺后,过户后却不自己经营,仍然保持该公司原有的名字,即依旧沿用旧名合生号,也依旧并聘请原东主郑寿康代为经营管理。二年后,郑寿康得以将太太从中山家乡申请前来探亲[4]。到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日,该公司又由郑寿康太太全盘收购,名称仍然不变,并以业主的名义聘任丈夫充当经理,继续经营。更重要的是,郑太太不仅仅是将生意买回,而且也将该公司原先所用的店铺物业也一并买下,显示出其在买卖上的大手笔。也就是说,这间商铺由郑寿康开办,曾三易其手,但管理者仍然是他本人。可以说,郑寿康夫妇俩的财务状况良好,资金雄厚,财大气粗。
在家乡,郑寿康有一兄弟,一九三五年夫妇二人病故。其膝下有一双儿女,女儿年长名郑绮兰(Elun Hong),生于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儿子次之,名郑鉴恒(Cheng Kam Hoon,或Chiang Kam Hoon),一九二四年四月四日出生。郑寿康因没有子女,平时也将侄女郑绮兰和侄儿郑鉴恒视为己出,遂决定先将郑绮兰办理到澳大利亚留学,并希望她的未来由此能有一个较好的发展。而侄儿郑鉴恒此时尚小,郑寿康便暂不考虑将其也办理来澳,决定先将其托付亲友照管,计划留待日后他长大一些,再视情而申请来澳。于是,一九三五年八月二日,郑寿康以监护人的身份具结财政担保书,填写申请表格,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侄女郑绮兰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他以自己的合生公司作保,允诺每年提供膏火五十二镑,作为郑绮兰在澳留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等各项费用,要将她送入天地非埠的天主教干坟学校(St Joseph’s Convent School)念书,并且在填写上述申请表之前,就已从该校校长那里拿到了录取信。考虑到侄女日渐长大,时不我待,郑寿康在递交申请时,希望能尽快审理和批复。
鉴于此时郑绮兰已满十四岁,按规定,她必须提供具备基础英语学识能力的证明,可是她此前并未学过英语。在这种情况下,郑寿康在提交申请时就特别向中国总领事馆说明这个情况。他表示,因郑绮兰目前由祖母抚养,但祖母年岁太大,难以照顾,他们夫妇则视这个侄女为己出,愿意代为照顾,希望给予她最好的教育。因此前她所在村较为落后,没有英语教学的条件,因而她也就无法接受英语教育,到这个年龄也不具备任何英语能力。因此,他希望中国总领事馆能特别为此向内务部长陈情,希望他将此作为特例批复,以便这位中国少女得以前来澳洲读书,学习英语。
中国总领事陈维屏接到申请后,对郑寿康的陈述深表同情,决定尽力为其争取。八月八日,陈总领事便将上述申请材料汇总,备函寄送内务部秘书,将此详情一一告知,希望能认真考虑郑绮兰所处之环境以及年龄,尽快特批这位中国女学生赴澳留学。
内务部秘书接到上述申请后,根据流程,不需要去查找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出入境记录,但需要确认其财政状况以及最终内务部长是否对郑绮兰不具备英语能力的问题给予特别通融。由是,海关税务部门便责成天地非埠的警察派出所尽快提供报告。九月三日,天地非埠派出所所长将合生公司的情况报告给了上级部门。报告显示,尽管郑寿康的财务状况很好,但问题在于现在合生公司的所有权属于其太太。郑寿康在三年多前结婚,就设法把太太申请到澳洲探亲。尽管郑太太将合生公司买了下来,但问题是她所持的是探亲签证,已经连续展签了三年,到今年十一月就到期。根据上一次展签时给予的条件,这是她获得的最后一次展签,也就是说,签证到期后她就必须离澳回国。如果说郑绮兰来留学需由郑寿康夫妇照顾,那郑太太即将回国,可就近照顾这位侄女,显然她就不必前来澳洲读书了,何况她此前还一点儿英语基础都没有呢。如此,内务部秘书自然觉得无法批复上述申请。九月下旬,中国总领事陈维屏来函,催促尽快批复,以便郑寿康一位目前正在国内探亲的老友,近期就要返回澳洲时可以将郑绮兰一并带上前来。因此时还在等待内务部长的最后决定,内务部秘书便于十月一日复函,向陈维屏总领事解释此案尚在审理之中,还需要一些时间才有结果。
一个星期后,天地非埠警察派出所所长再次向内务部秘书提交了一份报告,涉及截止到一九三五年六月三十日的上一个财政年度合生公司的营业额等相关情况。会计师为该公司决算的结果显示,上一个财政年度,合生公司年营业额达到九千零五十五镑;同时,海关统计也显示该公司直接从事海外贸易,去年贸易额达到五百镑,今年的订单已经有二百镑了。两周后,海关税务部门也报告说,合生公司去年的进口货品价值为二百三十四镑多,缴纳的税款为一百八十八镑有奇,在税收上有较大的贡献。十一月十四日,海关进一步报告,刚刚从香港抵埠雪梨的一艘客货船,载有合生公司进口的酒类和日用品价值为一百二十镑,这些物品预计将要缴税一百镑左右。所有这些信息表明,合生公司经营得法,不仅利税多,而且还符合条件可以增添更多职员,特别是可以从海外聘任。
现在问题的焦点在于郑太太的身份。郑太太是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八日来到澳大利亚探亲,但从次年开始,他便将合生公司买了下来,按正常程序计,她的签证最多是三年,但因其购买了本地公司并参与经营,故准允额外再多展签一年,到本年十一月八日到期。可是合生公司生意越做越好,郑太太也申请进一步的展签。鉴于郑寿康本人具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资格,目前合生公司的营业状况使得其具备了聘请两名海外员工的条件与资格,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而这也是海关最为关注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准允郑太太继续留下来参与经营的条件就已具备;如此,她作为合生公司东主,亦即郑绮兰财政担保人的资格也就毋庸置疑。
内务部长根据上述对郑太太的利好条件,也接受了郑绮兰相当于郑寿康夫妇家庭成员(亦即他们夫妇俩的继女)的说法,因而破例免除了她的英语能力证明,亦即勿需考虑其英语能力。于是,就在十二月十二日批复了郑太太的居留展延,也在当天批复了郑绮兰的入境签证。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给郑绮兰签发了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223940;四月一日,内务部在该护照上钤盖了入境签证章,标志着此项长达八个月的申请完美结束。当年九月六日,十五岁的郑绮兰搭乘从香港启航的“彰德”(Changte)号轮船抵达雪梨。
从九月下旬第三学期开始,郑绮兰就正式注册入读天主教干坟学校。到年底时,校长嬷嬷在提交给内务部的例行报告中,显示这位中国女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业成绩令人满意。此后的三年时间里,郑绮兰基本上保持了全勤上学,且各科成绩和参与在校的各项活动都令人满意,因而每年都很顺利地获得展签。
时间很快就到了一九四一年。自一九三七年七七卢沟桥事变,中国开始了全面抗战,人无分老幼,地无分南北,投入到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当中。广东省也在一九三八年十月因日军攻占省城广州,成为了抗日前线,形势严峻。到一九四一年,中国进入抗战以来最为艰难困苦的一年;而与此同时,日本也加快了南侵东南亚和西南太平洋地区的步伐。虽然此时已经年满十七岁的郑鉴恒早已被伯父郑寿康安排族人送到了香港读书,但日本南侵迹象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孤岛的香港也日益感觉到了日军兵临城下的危险。为此,郑寿康担心着侄儿郑鉴恒的学业,希望将其办理来澳留学,以脱离那兵荒马乱的环境,在澳大利亚完成学业,并在日后择机继承其产业,接续经营。
于是,郑寿康立即采取行动。当年六月十九日,他出具财政担保书,填写申请表格,递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侄儿郑鉴恒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他仍然是以自己经营的合生公司作保,承诺每年供给膏火卅六镑,以充作侄儿在澳留学期间所需之各项开销,要将其办理来到昆士兰省首府庇厘士彬埠(Brisbane)的中央培训学院(Central Training College)读书,也为此拿到了该学院的录取信。
因其已满十七岁,如果要来澳大利亚留学,势必需要提供具备英语学识能力的证明,为此,郑鉴恒于六月初就手书一封英文信给伯父郑寿康,表达其赴澳留学之愿望,并希望他能与中国总领事馆切取联络,为其申请赴澳提供方便;与此同时,他也请中山县石歧镇上的圣这士英文学校(St Jessie’s College)院长开具了一封证明信,特别说明他在该学校读了两个学期的英语课程,已具备初步的英语能力,希望澳洲相关部门准允这位中国学生前来留学,进一步提高英语能力。上述两份材料正好在郑寿康填表的当天抵达,因而他得以将其附在申请材料中一并寄送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
在接到上述申请的当天,中国总领事保君建便初审完毕,然后备文将其转寄给内务部秘书,为郑鉴恒申请签证。他在信中表示,鉴于目前中国内陆及香港的形势严峻,而郑鉴恒的留学条件也已具备,尤其是其英语具备一定能力,希望尽快核发其签证,以便其能尽早赴澳留学读书。即便对其英语学识能力有疑问,也可在其入境时再当场测试。对此,内务部秘书也深觉有理,遂于六月底行文海关,请其就郑寿康的财务状况提交一份报告,以便作为是否批复此项申请的依据。
海关仍然像以前审理郑绮兰的申请一样,完全依赖天地非埠警察派出所的合作。后者因对郑寿康的情况比较熟悉,因而在七月中旬便提交了报告。报告显示,合生公司已经在天地非埠经营达二十四年之久;目前该公司的东主仍然是郑太太,但经理则是其先生郑寿康,而东主本人则在店铺中充当助手,协助经商。近年来,郑寿康夫妇将生意也拓展到了庇厘士彬埠,在这里开有一间商铺,仍然是叫做“合生公司”,由郑寿康在一九三二年从家乡申请出来在天地非埠帮他经营店铺的弟弟Ny Hong(郑伍康,译音[有时也写作Ng Hong,或Arthur Hong])在此坐镇,兄弟俩各占一半股份[5]。该公司不仅销售日用商品,同时也从事海外贸易,由是,郑伍康便得以继续留下来,与兄长一起经营生意。很显然,之所以将侄儿郑鉴恒安排到庇厘士彬读书,一方面这里是大埠,学校多,方便;另一方面,郑伍康作为其叔父,也可以多照应,两全其美。由此可见,郑寿康的生意是越做越好,财务状况比较自由,担任财政担保人自然没有任何疑问。而郑寿康夫妇在天地非埠也是颇有地位的华商,没有任何不良记录,即便是在庇厘士彬,他们夫妇也在圈中颇受尊重。
接到上述报告,显示出郑寿康的财务状况较之几年前更上一层楼,完全符合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要求。为此,七月三十一日,内务部秘书通过了郑鉴恒的签证预评估。接获批复通知后,保君建总领事在八月五日给这位中国留学生签发了号码为1014215的中国学生护照;八月十四日,内务部秘书在寄来的上述护照上钤盖了入境签证印章,再将其退还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由后者负责将其寄送在香港的郑鉴恒接收,以便其尽快安排赴澳行程。然而,此后澳洲再未能发现与其名字相关的任何信息。[6]很有可能,此时人在香港的郑鉴恒已经在那里的一间学校注册入读,他也许是希望读完下半年的课程便在年底赴澳。但事与愿违。十二月八日,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迅即被日军占领,海路遮断,所有的计划都成了泡影。郑鉴恒也有可能是因其它的事情耽搁而将赴澳行程推后,也是因为战争爆发而使之无法成行。无论是什么原因,结果是他未能抵达澳大利亚,无法开启其伯父为他安排的留学之旅。
而郑绮兰在读完一九四一年的课程后,也因战争原因而停学。而此时她也二十岁了,便加入到伯父经营的合生公司中工作。因战时澳大利亚政府给予滞留在澳的盟国公民三年临时居留签证,有效期至一九四五年六月三十日;届时如果战争仍在继续,则该签证自动延期二年。郑绮兰自然也享受此项签证带来的红利。甚至在一九四七年因合生公司当年的年营业额达到一万零四百七十七镑,人手不够,得以再展签一年。
到了一九四八年,郑伍康因其兄长郑寿康转让股份,而在前一年便已成为庇厘士彬合生公司的独家股东,并且从事海外贸易,在上一个财政年度里其海外贸易的价值已达六百二十二镑,达到了澳大利亚政府规定的海外贸易价值超五百镑的要求,由是得以长期居留在澳大利亚,继续经营其生意;而郑太太也因在过去十余年间独家拥有生意,且经营得法,已在一九四七年不再需要每年申请展签,而是获得一次性签证五年的好处,这就意味着她由此可以长期居留在澳大利亚。事实上,郑太太此后便随着澳大利亚移民政策的变化,最终申请归化澳籍,于一九六一年获得批复[7]。郑绮兰虽然再次获得展签一年,但移民部表示,到一九四九年六月三十日其签证到期后,将不再接受其申请展签,而要求她届时离开澳大利亚返回中国。
到一九四九年签证有效期截止前,为了让郑绮兰继续留下来,郑寿康便通过其朋友也是香山同乡雷妙辉(Harry Fay)出面帮忙。雷妙辉是在澳大利亚出生的第二代华人[8],成年后便主要活跃于鸟修威省北部地区,早期就是前述广生号的股东,也在一九三十年代成为中国国民党雪梨总支部的重要成员[9];更主要的是,他是鸟修威省烟化炉埠(Inverell)著名的“逢源公司”(Hong Yuen & Co.)的大股东[10],而到一九二十年代末,其公司除了总部仍然位于烟化炉埠之外,已经将业务拓展到雪梨、磨厘(Moree),甚至是昆士兰省[11],可见其生意兴隆,关系广泛。为此,四月二日,雷妙辉联系其担任联邦国会议员的好友威廉·史克利(William James Scully),告知郑绮兰一事,请其帮忙争取展签。史克利议员是由鸟修威省北部地区选举出来的国会议员,非常资深,对于选区里选民的事宜总是给予积极回应。他立即就此事与移民部长联络,希望后者给予通融。然而,五月二十日,移民部长亚瑟·卡维尔(Arthur Calwell)拒绝了史克利议员的说情。因签证到期后郑绮兰仍然没有离境,八月十四日,移民部长下令,让其尽快离开澳大利亚。
眼见侨界名人及政客的说情都无法奏效,郑太太便背水一战,向死求生。她通过律师行作为代理,申请侄女留下来担任合生公司的助理经理。其申请的主要理由是:因郑寿康年事已高,而郑绮兰对该公司熟悉,且具有十年的管理经验,是该公司运营的实际操作人。虽然此前澳大利亚从未给予外侨女性进入管理职位,但经过郑太太的多方努力以及律师团队一年多的不断申请,郑绮兰得以留下来,其签证被展延到一九五二年九月三十日。到一九五二年十月三十日,移民部再次批复她的签证展签五年。[12]这也就意味着,在该项签证到期后,她便可以申请永久居民,直至归化入籍。由是,郑寿康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把兄弟和侄女申请来澳,一起经营,并让其留居下来。
一九一三年郑寿康申请的回头纸。
一九二○年郑寿康申请回头纸时提供的照片。
一九三五年八月二日,郑寿康填写申请表格,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侄女郑绮兰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
一九四一年六月十九日,郑寿康填表,递交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侄儿郑鉴恒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
一九三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给郑绮兰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右边是四月一日澳洲内务部在护照内页钤盖的入境签证章。
[1] 郑寿康赴澳经历与在坚嗹弥士埠经商的同邑隆都乡亲关洪裕(Harry Hong Yee,或Harry Way Yee)类似。关洪裕在十一岁(一八九四年)时跟随族人赴澳,也是来到坚嗹弥士埠,先是在在当地华人商铺中打工,长成后成为该埠“广生隆号”(Kwong Sing Long & Co.)及“广生号”(Kwong Sing & Co.)的股东之一。与关洪裕相关的档案,详见:H Way Yee [Henry or Harry Hong Yee, includes photograph], NAA: SP42/1, C1915/3553。
[2] 广生隆号与广生号在鸟沙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册记录见鸟沙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的相关档案记载: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874),以及: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885)。上述两个商行后来又合并,叫做“新广生号”(S Kwong Sing & Co.)。
[3] Jang Hong [includes 4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box 116], NAA: SP42/1, C1920/4116。
[4] Mary Jang Hong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CHANGTE, 8 Dec 1932. Box 26], NAA: SP11/2, CHINESE/HONG M J。
[5] 早在一九二三年,郑寿康便开始申请其兄弟来天地非埠协助其经营,但直到一九三二年才成功获批。详见:Ny Hong [also known as Arthur Hong] [application by the Consul-General of China for permission of Ny Hong, to re-enter the Commonwealth] [includes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and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box 281], NAA: SP42/1, C1932/8863。
[6] Cheng Kam Hoon - Student exemption, NAA: A433, 1941/2/1803。
[7] Mrs Jang Hong [naturalisation file], NAA: SP1122/1, N1959/4920。
[8] 雷妙辉的具体出生年份不详,但据一份与其相关的档案,他可能出生于一八九三年。见:Fay Harry: SERN N/A: POB Thursday Island QLD: POE Lismore NSW: NOK M Fay Amelia, NAA: B2455, FAY H。
[9] Mei-Fen Kuo & Judith Brett, 百年回顧:中國國民黨駐澳洲總支部歷史文物彙編Unlocking the History of The Australasian Kuo Min Tang 1911–2013, Australian Scholarly Publishing Pty Ltd, 2013, p. 104。
[10] 逢源公司早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年便已开设于烟化炉。当地报纸报道显示,至少在一九○○年上半年,该公司便已在烟化炉埠开业。可见,至少在此前一年,该公司已在该埠选址并筹办商铺的运行事宜。详见:“HONG YUEN & CO.”, in The Inverell Times, Saturday 22 December 1900, page 2。虽然一九○三年六月二十六日才正式在鸟修威省工商局注册,当时该公司股东名单里未见雷妙辉名列其中(见鸟修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记录: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3025),但在一九一九年二月十一日重新注册时,该公司就已完全由雷妙辉与其兄长雷妙炳(Harry Kee)二人控股(同上,见: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3024)。
[11] “逢源公司雪梨枝行新张广告”,载雪梨《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八日,第八版。亦见:Correspondence and residential status of Chinese employees of Hong Yuen and Company [Box 8], NAA: SP11/6, C26/8740; Hong Yuen and Co - [Admission of] assistants under exemption, NAA: A433, 1941/2/387; Hong Yuen Company Limited [0.25cm], NAA: A1379, EPJ1487; Hong Yuen and Company Pty Ltd, AA: BP210/9, 48。
[12] Elun Hong - Student, NAA: A2998, 1952/4217。
在那个白澳政策横行华人连居留下来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的时代,华人能经常下来继续发展,确是十分不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