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林泗流父子在澳营商经历
——澳档中山籍华商个案
林泗流(Lum See Low) 是香山县下泽村人,生于一八七六年。大约在十九世纪末即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一年即一九○○年,就从香山来澳洲打拼,最终在雪梨(Sydney)定居下来,并在一九○六年之前获得了长期居留权。[1]至少是在一九○四年之前,他便与同宗兄弟等人一起在雪梨开设了“泗栈号”(See Jan & Co.)商铺兼点心铺,地点是在沙厘希区(Surry Hills)的或时科街(Wexford Street)六十六号,除了销售杂货果蔬,还销售点心包饺时款饼食等等[2],生意稳定,经济也比较宽裕。一九一一年,他与杨安合股,将上述商铺改名为“泗栈义记”(See Jan & Co.),迁到矜布街(Campbell Street)四十六号经营[3];多年后,其合伙人黄安离去,他便在一九一七年中,另觅合伙人,在原址将店铺重新更名为“林泗栈号”(Lum See Jan & Co.),自己作为大股东,继续经营。[4]
在经营上述生意的同时,林泗流也抓住机会,进入由香山籍前辈所创办的公司安益利号(Onyik Lee & Co.)重组后的董事会,成为股东。澳洲档案显示,安益利公司由来自广东省香山县的华商李益徽(William Robert George Lee)等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雪梨开创,经营出入口生意,地位崇高,其后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都是雪梨华商中最主要的商行之一。进入二十世纪后,李益徽退休回国,该商行由其子李元信(William Yuison Lee)继承并成为大股东,并于一九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在鸟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册。[5]但到一九二二年,该商行重组,李元信退出,由同样是香山籍的欧阳南、林泗流、林祥、林渭滨、董直等人接管成为股东,并在当年七月十日在鸟修威省工商局正式注册,显示其董事会的变更。[6]可见,林泗流来澳发展的二十年时间里,生意经营成功,并且也关注投资,希望能多种经营,多方发展。
来澳几年林泗流就站稳脚跟,也很快就开始经营生意,有了一定收入,就在一九○六年底年满三十岁时首次回乡探亲,随后在家乡娶妻生子。很快,其长子林作(Lum Jock)就生于光绪三十四年(一九○八年)六月十八日,林泗流是在跟长子相伴了大半年之后才于一九○九年二月返回雪梨。[7]五年后,林泗流再次回国探亲,结果是次子林锦(Lum Kam,或者Lum Kay)在民国四年(一九一五年)八月四日出生。[8]跟上次回国探亲一样,林泗流在家乡与儿子相伴了几个月之后,再次返回了澳洲,他还需要继续在这里经商做生意,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赡养家小,支撑家用。
随着儿子的成长,林泗流开始考虑如何给他们通过较好的西方教育,并希望借此让他们进入澳洲,长大后能跟着他一起经商。恰好自一九二一年开始,澳大利亚实施《中国留学生章程》,开放居澳华人申办其在华子女赴澳留学。由是,在一年的时间里,就有一百多名来自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和四邑地区的青少年进入澳洲留学。看到这种情形,林泗流决定将其两个儿子申办来澳读书,为其日后能留下来子承父业创造机会。于是,一九二二年六月,林泗流以监护人身份填具表格,向位于美利滨(Melbourne)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年届十四岁的长子林作的留学护照和签证,办理儿子来澳留学。他以上述自己参与经营的林泗栈号店铺作保,承诺每年供给儿子足镑膏火费,即需要多少费用就负担多少,要将儿子办来雪梨东部位于兰域区(Randwick)的兰域预科学校(Randwick Preparatory School)念书。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总领事魏子京为林作签发了编号为247/S/23的中国留学生护照并为他从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申请到了入境签证。到一九二四年初,林泗流认为次子林锦今年就要届满九岁,距离《中国留学生章程》中的原则规定最小年龄十岁也不远了,想将他也一并申办来澳留学。他觉得,待为林锦办妥手续,他们兄弟俩再一起前来更好。为此,一九二四年二月六日,林泗流再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办理次子林锦的赴澳留学手续,想让儿子来雪梨入读雪梨库郎街公学(Crown Street Public School)。一番操办后,林作林锦兄弟俩于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乘船抵达雪梨。[9]
在此之前一年,林泗流自营的林泗栈号大部分股份已经卖给他人[10],他只持有少量股份,而把主要精力投在入股的安益利号商行。待俩儿子抵澳后,林泗流此时已经参股加入了美利滨(Melbourne)的南京楼餐馆(Nam King Café)。这是一间相对高档的中餐馆,在靠近美利滨中国城附近的律师街(Russell Street)上,林泗流要过埠去处理餐馆的股权转换及参与管理等事宜,林作林锦便也跟着一起过去,进入位于坎伯南街(Cumberland Place)的圣若瑟书院(St Joseph’s School)读书。到一九二五年的年底,林泗流结束了在南京楼餐馆的参股程序,便退出经营,重返雪梨,继续参与经营原先在安益利公司的生意。两个儿子跟着父亲共进退,也一起回去雪梨,入读校址设在唐人街的中西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一九二八年后,林作升入库郎街公学的商学部念中学课程,其学业和操行等表现皆令人满意。
一九三一年八月十九日,留学近七年的林作在雪梨搭乘“太平”(Taiping)号轮船,离开澳洲经香港回国了。二十三岁的林作之所以在这个时候离开,主要原因是患有肺结核病[11],需要回国慢慢治疗和恢复。虽然此前他也利用课余时间协助父亲经营生意,但澳洲留学政策规定二十四岁是上限,到期即须离境,因此他无法留下来继续读书和协助父亲经商,只好尽快回国治疗休养。此后,林作再未重返澳洲。[12]
林锦在哥哥林作结束学习回国后,仍然留在库郎街公学继续读书。到一九三二年,林锦因耳疾,导致疼痛,有失聪危险,学校建议休学。林泗流在从美利滨回到雪梨后,逐渐减少其在安益利号商行的股份,再把“林泗栈号”股份陆续收回,重新经营。长子林作因病无法继续在澳读书,也就无法跟着他一起经营;而现在次子林锦业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学业,需要休学回国治疗,这对林泗流的打击不小。与此同时,这时也正逢世界经济大萧条已有多年,生意维持艰难。林泗流决定将原先的“林泗栈号”剩余生意卖掉,然后和儿子一同回国。为此,他在年底申请将十七岁的儿子留学签证改为六个月期的商务签证,协助他在将生意卖掉之前的各项商务处理,也借此为儿子提供学习经商的机会。到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六日,林泗流在把生意卖给了Foon Long(桓隆,译音)后,与儿子林锦从雪梨港口起航驶往香港的“丹打”(Tanda)号轮船返回家乡。[13]离境前,林锦拿到了重返澳洲读书的再入境签证。
差不多整整一年之后,在中国结束探亲的林锦,再次和父亲林泗流一起从香港乘坐“太平”号轮船,于一九三四年十月七日抵达雪梨口岸,重返澳洲。[14]但是,林锦的耳疾虽然好转,但又因罹患沙眼病(颗粒性结膜炎),影响学习,他只能一边进入学校念书,一边找医生和进入医院治疗,也由此导致其学业断断续续。尽管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林锦还是利用其它时间,,为父亲的生意打杂,尽力协助父亲经商。
自一九三四年返回雪梨后,林泗流可能仍然在安益利公司占有一点股份,但也在佐治大街(George Street)六百五十一号开设一家餐馆,名为Kum Ling Café(锦麟餐室,译音)。下一年,其经营场所兼住所被一辆卡车撞坏,虽然经法庭就此事予以了索赔,但因牵涉精力和时间,过程缓慢,对其经营还是产生了很大影响。到一九三九年八月,林锦届满二十四周岁,到达准允中国学生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龄上限,按照规定,澳洲内务部要求他在年中的签证到期后,离境返回中国。已经六十多岁的林泗流鉴于经商不易,儿子眼疾迟迟不愈,也无法留在澳洲,决定将上述生意卖掉,与儿子一起回国。但要卖掉生意,需要一些时间。他再次效法前例,通过中国驻雪梨总领事馆申请到将林锦的签证展期六个月,以便林锦在这段时间里协助父亲处理完生意的出售,到时父子俩一起回国。由是,林锦又像七年前那样,得以正式的身份协助父亲处理其商务及相关事宜。
利用展签的机会,林锦在当年十月十六日之后便去了美利滨,是应位于美利滨坎伯南街三十七号的木材中介商Sam Way(三维,译音)之邀而往。三维近期极欲回中国广东省家乡探亲,想让林锦在其回国期间,作为替工,为他看管这个木材中介公司,预期为一年。三维也是香山籍,来澳的年份与林泗流相若,其最早回国探亲是在一九一三年,此后又于一九二三年和一九二八年回去过。他向澳洲内务部表示,其在乡妻子最近身亡,因此他无论如何要回去看望一下家里人,为此,他已订妥船票,搭乘一九四○年二月二十八日从美利滨出发的“利罗”号轮船前往香港,再设法转赴国内,即便此时中国抗日战争正进入最艰难困苦时期,中山县也被日军占领,生灵涂炭,他回乡探亲的决定也不能改变。三维的木材生意属于中介性质,即不直接进口木材,只从当地木材供应商那里拿货。该公司在二十年前由一位梁姓商人创立[15],三维于十年前将此生意盘入自己门下经营,没有雇员,任何业务都是亲力亲为,目前其经手的木材有三分之二是提供给本地华人家具商。他在上一个财政年度的年营业额是一千五百零三镑,扣除所有费用与税金,净利润为二百一十六镑。林锦在澳留学超过十年,中英文俱佳,也适合作为替工,因为三维没有雇员,除此之外无人可以替代。因此,一九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内务部批复了林锦替工签证申请,三维得以按照预定船期离开澳洲回国。林锦的这个一年期替工签证的条件是,到期如果三维没有回来,可以申请展签,即最多可以给他三年替工签证。
自此,林锦就又一次转变了身份,在美利滨居住下来,看管三维的木材中介公司,业绩显著,其年营业额达到一千一百七十九镑。到一九四一年初,三维因战争原因给困在广东,无法返回,林锦再获一年展签。到了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好在三维正好赶在战前回到了澳洲。林锦虽然按部就班将公司管理权交还给了东主,但仍然继续协助三维工作,充任其雇员,为其拓展生意。
当林锦去到美利滨后,林泗流也在尽可能快的时间里将生意卖掉,也在一九四○年上半年搬来跟儿子住在一起。经过几个月的考察后,他便用原来的生意结余于当年年底在美利滨的益士比臣街(Exhibition Street)上开了一间规模较小的餐馆。林泗流的小餐馆基本顾客都是当地华人,仅有一名雇员,到一九四一年六月底的半年时间里,其营业额为六百二十镑。林泗流曾希望儿子林锦协助经营,但林锦更愿意在三维那里工作,因为这里的平台更大,而不愿意回来跟着父亲经营小餐馆。当然,他也在工余之时,协助父亲做些打杂的事情。一九四一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澳洲政府决定从一九四二年七月一日开始,授予所有在澳盟国公民三年临时签证,到期满时如果战争仍未结束,则该签证再自动延期二年。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盟国,作为盟国公民的林锦,自然也享受此项政策之荫。由是,他就继续留在了美利滨,主要为三维的公司服务,也利用其它时间协助父亲经营小餐馆。
一九四六年八月二十日,林锦致函移民部秘书,告知已届七十岁的父亲林泗流因中风而导致半身不遂,他需要尽快将其带回中国,让父亲在临终前与家人都能见上一面。他想知道,以他目前的身份,是否可以在回国一年或二年后,仍然可以获准再入境澳洲,如此,他将申请再入境签证。他表示,直到目前,他都是从事贸易经商,因此,打算从中国探亲回来后就自行开设一家公司,专做与中国的贸易。他还强调说,自孩童时代起,意即在其九岁时,他便来到澳大利亚,在此接受教育和生活,三十一岁的他已经完全澳化,也已经视澳大利亚为自己的家园。因此,他恳切希望能获得移民部的认同,核发给他再入境签证。为了增强申请的力度,林锦也在同一天通过在美利滨的圣高隆庞外方传教会(St Columban’s Mission Society)的莱昂斯神父(Rev. D. Lyons),由后者直接致函移民部长,为其陈情。但三天后,移民部长复函莱昂斯神父,请其转告林锦,他可以回国后在那里提出入境澳洲申请,只要他说明在澳开设公司的金额以及列明贸易计划,移民部将会认真考虑其入境申请。这一回复表面上似乎说明林锦可以申请返澳,但实际上那些苛刻条件则表明,他获得入境准允的可能性极低。
由此,林锦已然明白澳洲移民部对他这样的外侨的态度,即一旦离开,将难以重返这块土地,遂不再作他想,按照原先的计划安排回国。他把父亲带到雪梨,在此辞别亲友故旧;随后,在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这一天,登上驶往香港的“云南”(Yunnan)号轮船,告别了学习和工作了二十二年的澳大利亚,和父亲一起回返广东家乡。[16]
林泗流父子近半个世纪的在澳经商生涯,就此打上句号。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林泗流填表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林作的留学护照。
一九二三年四月十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林作签发的留学护照。
《东华报》一九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二版林泗栈号广告。
一九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林泗流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儿子林锦来澳留学护照和签证所填写的申请表。
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中国驻澳大利亚魏子京总领事给林锦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粟明鲜
15/03/2025
[1] 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找不到与林泗流英文名字相关的档案,因而无法知道他何时到此发展的年份。据若干年后林泗栈(Lum See Jan)在为侄儿林江(Lam Kong)申请赴澳留学时,在财政担保书上声明是一九○一年即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前一年抵达澳洲发展,由此定居下来。林泗栈实际上是林泗流所开设餐馆与商铺之名,故他也以林泗栈之名作为行世之名。由此可见,他上述声明便是其确切的抵达澳洲入境年份。见:Lam Kong Students – passport, NAA: A1, 1931/1079。
[2] “泗栈号”广告,载《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四年十月十五日,第四版。
[3] “泗栈义记”广告,载《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一一年三月十一日,第四版。
[4] “林泗栈号又开张”广告,载《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第七版。
[5] 详见鸟修威省档案馆保存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该省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企业注册记录: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7.
[6] 详见鸟修威省档案馆保存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该省工商局登记的工商企业注册记录:https://search.records.nsw.gov.au/permalink/f/1ebnd1l/INDEX1817338;及“安益利号特别告白:生意声明”,《民报》(The Chinese Times)一九二二年七月八日,第七版。
[7] Paul War Sing, Lee Chan, Ah Sam, See Jan, Mew Tong, Mew Chong, Mew Bat, Mew Won, Jock Shook and Tong Le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2], NAA: ST84/1, 1906/351-360.
[8] Jim Hing, War Hoon, Charlie On Ding, Ah Tin or Ah Tim, Jimmy Sen, Wong Kwong, Chung Low Sing, Yee Lee and See Jan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85], NAA: ST84/1, 1915/168/71-80.
[9] Lum Jock ex "St Albans" (Sydney) 1924 - Re Expired Certificate for Exemption from Dictation Test, NAA: B13, 1926/28339。
[10] 林泗栈号已在一九二三年二月廿三日卖给了奇香公司林崇业和林达三(由其在原址开办“奇香茶居”[Kee Heung & Co.])。见:“卖出生意广告”,载《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二三年三月三日,第六版。但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林泗流又从林达三手上将奇香生意收购回来,还是叫做“林泗栈”。见“卖出生意广告”,载《东华报》(Tung Wah Times)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七版;及“承受生意广告”,《民国报》(Chinese Republic News)一九二六年一月二日,第六版。
[11] Lum Kam - Exemption [3cms], NAA: A433, 1948/2/6958。
[12] Lum Jock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1/6642.
[13] Lee Jew, Lum See Jan, Gee Kai, Shir King, Chong Loong, Choy Son, Man Chew, Ah Shee, Hoe Hing and Yuck Lan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36], NAA: ST84/1, 1933/509/51-60。
[14] Miss Edna Gork Ming [includes Application for Passport] [issue of Commonwealth Passport in favour of subject], Wah Jew, Lee Chong, Ah Leung, Lee Kee, Lum See Jan, Harry Tong Hong, Joe Yow, Hing Ping, Mew Toy, Lowe Toy, Ronald O'Young [also known as Say Hoo], Lum Kam, Hia Deh Chung, Kwok Sue Ting [also known as Gock Sue Ting], Lee Sue Lun, Yee Bo Lay, Mrs Arthur Lowe [also known as Liu Cheng Su Tseng and children Wai Chee, Wai San and Wai Sha [arrived ex TAIPING in Sydney on 7 October 1934], 23 unknown Chinese [arrived ex TAIPING in Sydney on 7 October 1934] [Chinese passengers for transhipment and enroute to New Zealand and Suva], Ng Ping Kum [arrived ex TAIPING in Sydney on 7 October 1934] [Chinese passenger for transhipment and enroute to Nauru], Louey Yow Kee, Louey Toon Gip Way Ah Poy, Fong Ley and Louey Gee Kin [on-going for Melbourne] [includes 4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left hand print and thumb prints; Passport and Register of Births for Edna Ming] [box 383], NAA: SP42/1, C1938/8992。
[15] 详见来自佛山的梁亚协(Ah Hep)和梁亚仓(Leong Ah Took)在美利滨创办的“协隆木铺”:Leong Ah HOO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21153; Choy, Lung Sha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8/4067。此外,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时,香山县港头村的胡亚礼(Ah Lay)也在美利滨城里与人合股开设一间木厂,名称就是“三维”号(Sam Way & Co.)。也许,该三维木厂与现在的这个木材中介公司也有渊源。胡亚礼在一九二二年申请儿子胡天锡(Tim Seck Ah Lay)来美利滨留学,到一九二八年与儿子一同回国。见TIM SECK AH LAY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34/6524。见:Application for Domicile Certificate by Ah Lay, NAA: A1, 1903/7216; TIM SECK AH LAY - Chinese student, NAA: A1, 1934/6524。
[16] Lum Kam - Exemption [3cms], NAA: A433, 1948/2/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