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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九):东莞周达仔

(2023-02-25 06:41:30)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九):东莞周达仔

东莞屋厦村

年少初成,出洋闯荡,路经澳大利亚,随后在此留学并进入当地最大华商公司实习,是当年许多志在出国寻找人生梦想的中国青少年最理想的结局。周达仔(Tat Joe)的经历便是如此。

周达仔是东莞县屋厦村人,出生于一九○六年四月廿三日。周家是当地大户,家境殷实,对子女不计成本倾力培植。因此,周达仔从小就在家乡接受了良好教育;及长,更给家人送往香港读了二年英语学校,故英语的听、说、读、写均已达到比较流利的程度。一九二四年,十八岁的周达仔在完成中学教育之后,经与家人一番商量,最终决定远赴西南太平洋的岛国飞枝(Fiji)投亲靠友,准备在那里发展,以圆人生之梦。于是,他从香港乘坐“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于当年四月二十日抵达澳大利亚雪梨(Sydney)港口,准备由此中转再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他的兄长周稳(Joe Won,或写成Joe Win,或Jow Won)此时就在雪梨[1],在当地华人所办的最大规模企业永安公司(亦称“永安果栏”,Wing On & Co.)里工作,且担任的还是负一方面责任的职位,并也在公司投入了一点钱,成为其为数不多的小股东之一;与此同时,他还将所赚之钱投资到其它果栏或公司,特别是主要由东莞人开办的“广荣昌公司”(Kwong Wing Chong & Co.)[2],成为这些公司的一个股东,跻身于当地华商阶层。当其小弟周达仔抵达雪梨,获得短期过境签证而入境(通常都是以一个月为期),住在他位于李士威街(Reservoir Street)六十号的家中之后,周稳才得以详细地了解到弟弟的打算。对此,他认为让小弟达仔留在澳大利亚先读书再寻求机会发展更为有利,后者也对哥哥的建议深表赞同。于是,周稳先征得开设在他所居住街道附近的英文唐人学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校长戴雯丽(Winifred Davies)小姐的同意,将周达仔安排进入该校念书,然后再商之于永安公司的总经理郭朝(Gock Chew)。得到郭朝支持后,周稳再就此事与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取得联络,也获得支持。待一切都安排妥当之后,已经几个月过去。由是,周稳才填好申请表,正式向中国总领事馆申领弟弟周达仔的留学护照及学生签证。

按照流程,正常情况下,中国总领事馆接到此类申请后会先行审核,然后签发护照,再交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务部核发签证。但因上述申请比较特殊,属于将中转进入澳大利亚的临时签证作性质上的改变,中国总领事魏子京自然不能单方面决定,还需要先与内务部协商沟通,获得后者的支持方可。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九日,魏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将周达仔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也表明他目前业已在当地学校注册入读,并特别强调他有多年在香港学习英语的经历,其英文能力已足以应对澳大利亚英语环境的学习,而且他还有亲人在雪梨经商,可以作为监护人并负担其所有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希望内务部批准这位中国青年留在雪梨继续念书学习。内务部秘书接到上述公函后,看到周达仔事实上已经在当地学校就读几个月了,造成了既成事实,并且也表现良好,且担保人还是著名的永安公司的郭朝,觉得此事可以通融,但仍然需要提供这位中国青年的英语能力证明,作为核发给他留学签证的依据。内务部经过与魏子京总领事一番公牍往返协商,最终决定将周达仔安排到雪梨海关进行当场测试。九月十六日,雪梨海关完成了上述测试,整个过程极为顺利,周达仔口语流利,书写清晰,证实了中国总领事对这位中国青年英语能力的介绍实至名归。内务部秘书核查上述报告无误之后,于十月二日正式知会中国总领事馆,批复了上述申请。当年十二月十九日,魏子京总领事给周达仔签发了一份中国学生护照,号码409/S/24,然后交由内务部钤盖签证章并存档保管;十二月二十四日,内务部正式知会海关,周达仔的学生签证自其入境澳洲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到期须再申请展签。

待上述一切手续办妥,周达仔已经在英文唐人学校读了大半年的书。因他本身已有相当的英语基础,因而应付该校的课程显得毫无困难,各科学业也都得心应手地完成,学校对其在校表现和学业非常满意。转眼之间,他就在这间学校度过了整整一年的学习。

一九二五年六月三日,魏子京总领事致函内务部秘书,为周达仔申请转换工作签证。他在函中告知,周稳计划于当月十九日搭乘“太原”(Taiyuan)号轮船前往香港,然后还要去往国内几个地方处理事务,当然也要顺便回家乡探亲,算是公私兼顾,时间约为一年。因他不仅在雪梨的永安公司里有股份和利益,同时还兼有其它的生意,故在其本人不在雪梨期间,需有人代为照看其在各方之利益;而正好其兄弟周达仔在此,他的英语流利,与人沟通不存在任何障碍,完全可以成为他不在雪梨时的替工,代理他的相关业务。上述理由合情合理,加上永安公司在当地华商中确实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内务部秘书在请示部长获得首肯之后,于六月二十三日正式答复魏总领事,同意了上述申请。因等待批复,周稳在几经拖延而将相关业务一一交代托付给兄弟之后,才于七月十八日改搭“彰德”(Changte)号轮船离境[3]。由是,周达仔自接到签证改签决定之日起便离开学校,正式进入永安公司代理哥哥主管的业务,在该公司下属的一间店铺里担任店员助理,开始其在澳的商务实习。但一年后周稳便没有按计划回返雪梨,而是把时间放在巡视香港及华南的商务环境以及拓展自己的业务上去,且返澳时间也一拖再拖,为此,中国总领事馆便年复一年地为周达仔申请展签,而每次都很顺利地获批。就这样,四年过去了,周达仔在永安公司也做得很好,总经理郭朝对他的业务能力和表现都很满意。

在离开澳大利亚将近四年之后,周稳终于结束了在中国的探亲和商务考察以及业务安排,于一九二九年六月二日乘坐“太平”(Taiping)号轮船回到了雪梨[4]。按照正常程序,周达仔应该在此后的一个月内将在永安公司所代理的业务移交回兄长周稳,然后便安排船期,按期回国。但此时正好碰上永安公司里马姓和郭姓两位职员分别于上一年八月和今年一月返回老家中山县沙涌村和竹秀园村探亲度假,余下的职位无人顶替,恰好此时周达仔仍在雪梨,根据郭朝的要求,他就顺便留了下来,继续在永安公司服务,顶替上述两个职位。随后,总经理郭朝将此事向已经移驻到雪梨的中国总领事宋发祥作了说明,请其继续出面向内务部申请让周达仔暂时留在澳大利亚,待明年上述二位职员结束探亲休假回来后,再行离开澳大利亚回国。宋发祥总领事认为此事可以代办,便于当年十月四日致函内务部秘书,将事情来龙去脉解释了一遍,并表示到明年四月二十日,亦即周达仔的签证到期前,一定会督促他离境回国。内务部秘书通过海关核查,获知永安公司的情况属实,也得知该公司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年营业额达到五万八千镑,人手少了的话确实会影响公司的运作,加上中国总领事又对周达仔的离境作了保证,便于十一月五日复函,准允了上述额外要求。

宋发祥总领事没有食言。此后,他一直和永安公司保持着密切的联络,并随时督促周达仔按期离境。在马氏职员在一九三○年初回来雪梨之后[5],周达仔便立即结束在永安公司的工作,安排船期,订好船票,于他年满二十四周岁的那天,即四月二十三日,告别兄长周稳和永安公司的同人,在雪梨港口搭乘“天咑”(Tanda)号轮船,离开澳大利亚,回返中国。

总计周达仔在澳六年,作为留学生只在学校里读了一年的书,其余时间都任职于永安公司。他以在澳大利亚华社中最负盛名的永安公司任职五年的经历,回到国内之后,既可以去到永安公司在香港、或广州,甚至上海的相关机构任职,因为当时由在澳华商郭氏兄弟开办的永安公司已是国内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对于有着出国留学经历并且还曾经在其澳大利亚公司有过历练的粤省子弟,自然是十分欢迎的,也常常会委以重任;他也可以自己在澳获得的经验,协助兄长开拓在国内的商业市场;此外,他还可以由此在国内自立门户,利用国内外资金,开创自己的生意。总之,周达仔的六年在澳经历,已经成为其回国后人生发展的巨大优势,可助其在未来大展宏图。

一九二四年(具体月份和日期不明,约在五月至八月间),周稳以监护人和财政担保人的名义填妥申请表,向中国总领事馆申领弟弟周达仔的留学护照及学生签证。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在事先征得澳大利亚内务部同意周达仔留在雪梨读书并核发签证之后,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给周达仔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一九一二年,周稳提供给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海关有关个人情况登记表。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Tat Joe-educational–exemption, NAA: A1, 1929/3661


[1] 周稳生于一八八一年,十七岁(一八九八年)时便从家乡来到澳大利亚发展。他先是在昆士兰省(Queensland)北部重镇坚市(Cairns)登陆,在此打拼三年后,亦即澳大利亚联邦成立之年,便南下鸟修威省(New South Wales),最后落脚于雪梨。他在雪梨期间,工作顺利,得以进入永安公司,先从守门人做起,逐步升迁。按照中国总领事馆在给内务部信函中的介绍,周稳与周达仔是兄弟关系,但他们年龄相差达二十五岁,那就很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详见:Joe Win [box 51], NAA: SP42/1, C1912/1156。

[2] “广荣昌”号的大股东是周林有(George Lum),有一定的规模。详见:Kwong Wing Chong & Co. Exemption certificates for staff, NAA: A1, 1936/1148。

[3] Joe Won [or Win] [includes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left finger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175], NAA: SP42/1, C1925/6335; Ah Yew, Joe Won or Joe Win, Pang Chong, Ah Yet or Ah Jott, Ah Kaing, Leong Fong, Lee Sing, Ah Tune, Lee Young and Wong Hee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79], NAA: ST84/1, 1925/395/81-90。

[4] Charlie Yi, Peter Choy, Ah Now, Joe Won or Joe Win, Ah Jaw, Ah Wee, , Willie Den, Hing Lee, Tommy Choy Soy and Jimmy Wang or Ah Wa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14], NAA: ST84/1, 1929/469/81-90。

[5] Charlie Low Yee, Chow Ching, Lee Foon, War Hing, Suey Lee, Yee Bun, Mah Kee, Mar Kong, Mar Dow and Bo Kow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219], NAA: ST84/1, 1930/474/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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