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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八二):增城陈栋参

(2022-09-06 01:08:27)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八二):增城陈栋参

增城新街村

广东省增城县新街村的陈栋参(Doong Charm),出生于一八九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因有一位非常富有名叫陈林(Ah Lum)的祖父,陈栋参自幼便受到良好教育。从非常有限的资料得知,陈林大约出生于一八四○年,应该是在一八六十或者一八七十年代便离开家乡远赴澳大利亚发展,最终落脚在域多利(Victoria)内陆西北部地区的沃里克庇尔(Warracknabeal)镇。该镇距域多利省首府美利滨(Melbourne)约三百三十公里,是域多利最负盛名的麦区,当然也有大批牧场。从档案披露出来的信息得知,陈林一直都是单身在澳发展,把妻子儿女们都留在了家乡。他可能早期是在巴辣辣(Ballarat)埠发展,因不太适应当地华人圈的氛围而远赴沃里克庇尔镇,在此与当地西人移民打成一片,经多年奋斗与积累,遂拥有大批物业与牧场,价值高达三万镑(按照当时一镑约等于现在的一百八十澳元计,相当于五百四十多万澳元)。在这个过程中,他自然也寄钱回家乡,其家人由此而生活优渥,其孙子陈栋参便是其中之一。

一九一四年五月九日,已经七十四岁高龄的陈林委托美利滨著名的芬克·贝斯特和霍尔律师行(Fink, Best & Hall Solicitors)向澳洲政府内务部提出申请,要将其目前正在广州读书的孙子陈栋参办理来澳留学,希望内务部长根据相关条例批准这一申请。根据当时准允中国学生前来澳大利亚的条件,除了年龄上有严格的规定之外(在十七岁至二十四岁之间),还需要有强有力的财政资助以及缴纳给海关一百镑的保证金,后者是在该学生离境后可再行取回,如此,则内务部长可以批复最高为期三年的留学签证,但一次只可以签一年,每年可申请续签。根据上述条例,内务部长觉得尽管陈栋参的年龄还没有完全达到要求,但考虑到其祖父的财力以及上述律师行在域多利省的影响力,以及转年他就将十七岁,认为还是可以批复的。于是,六月六日,内务部秘书复函上述律师行,正式批准了上述申请。

律师行按照相关要求,补充了相关的照片和其它资料以及为其联络好巴辣辣埠巴辣辣书院(Ballarat College)供其入读之后,便通知在中国的陈栋参家人为其赴澳留学申办护照,然后前来澳大利亚。在当时的中国国内,申请护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很多程序,还需要打点官员,才能办妥,之后还须由在其境内的英国领事机构在上述护照上钤盖入境签证印章,方才可以去到香港搭乘赴澳班轮前来。由是,经过大半年的安排与办理,到一九一五年四月十二日,陈栋参终于搭乘从香港出发的“圣柯炉滨”(St Albans)号轮船抵达美利滨,入境澳洲。陈林委托其同乡亦即忘年交朋友、巴辣辣埠著名的华人医生亦即草医馆(黄绰臣医馆[W. Chockson])主人黄绰臣(W. Chockson,或写成Wong Carton Chockson),代其前去美利滨帮忙将孙子接出关来,并代为缴交海关保证金(用他本人与黄绰臣的名义联名缴纳),然后将陈栋参先带往巴辣辣埠。

六月二日,亦即该学校当年第二个学期的开学日,陈栋参正式注册入读巴辣辣书院。从课程设置判断,他入读的是该书院的中学课程。根据三个月后学校提供的学生例行报告,没有提及陈栋参在英语学习上有问题,而是强调其在校表现良好,知书识礼,学习成绩也令人满意。这从侧面也反映出此前陈栋参在广州所上的学校,显然也是西方教会所办的中英双语学校,因而他来澳前就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英语能力,一旦熟悉了当地环境之后,就跟上了当地的学习进度,可以应对学业的要求。

可是就在孙子陈栋参正式入学读书后不久,大约就在这一年的七月底,七十五岁的陈林就因年老多病久治不愈而撒手归西,当然,他也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临死之前,陈林备好遗嘱,声言其在澳全部财产除了支付目前所欠之账单及相关费用以及用于资助其孙在澳之学业之外,余者待陈栋参年满二十一岁之后,则全部交由他继承;为此,他委托自己所在之沃里克庇尔镇上的律师史怀德(W.J.S. Wright Smith)及农场主富利(P. Foley)二人作为其遗嘱执行人。

作为遗嘱执行人,富利先生事实上也就代理了陈林原来所具有的陈栋参监护人的身份。这一年九月份,他首先向内务部提出的是更换在海关的陈栋参保证金持有人的名字。也就是说,因为陈林已死,应由他这位遗嘱执行人递补上去;同时,他也将此事知照黄绰臣,并希望他退出保证金持有人的行列,最终由他独家代理作为陈栋参的监护人。当然,此事遭到黄绰臣的严拒。最终的结果是,后者与富利一同担任陈栋参的监护人。

富利采取的另一个动作,是在申请变更保证金持有人名字的同时也与内务部协商,要把陈栋参转学到沃里克庇尔镇上的公立中学念书,并且也事先跟镇上公立中学的校长谈过此事,后者表示非常乐意接收这位中国学生。他提出的理由是,陈林不喜欢巴辣辣埠的华人社区圈子,担忧孙子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不会有什么长进,事实上他自己离开巴辣辣埠也是为了逃离这个圈子,因而希望孙子转学来到基本上完全是白人组成的沃里克庇尔镇上完成中学课程,最终在澳洲上大学攻读医科或法律课程。而对于富利来说,最好的办法是由内务部出面将陈栋参送回广州,在由欧人创办的教会或其它私立学校完成中学课程,再出来澳洲念大学。但他的上述将陈栋参转学到沃里克庇尔镇中学的提议虽然得到了内务部的批复,但无论是陈栋参本人还是黄绰臣都表示强烈反对,而内务部又没有权力无故强行遣返有正当理由来澳留学的外国学生,最终转学之事就不了了之。

由是,陈栋参就一直在巴辣辣书院读了下去,期间无论是在校表现还是各科课业都非常令人满意。不知不觉中,三年过去。到一九一八年,原先内务部长批准的三年学生签证到期,此时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已经换成了魏子京,他也在此时介入此事,出面为陈栋参申请展签。随后,陈栋参继续在上述书院读了二年,直到一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学期结束,他也如期完成课程,中学毕业。

一九二一年四月十二日,陈栋参的学生签证到期,但此时他既没有在澳大利亚继续升读大学,也没有按照规定返回中国。而是因为要处理其祖父遗产,到处奔波。为此,黄绰臣便于同月二十三日致函内务部秘书,为其申请展签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因外侨在澳处理遗产之事比较特别,法律程序确实也繁复冗长,特别耗费时间,故四天后内务部便如其所请,再给陈栋参展签了四个月。

一九二一年八月,按说这时候陈栋参应该按规定要回中国去了,但他还是稍微滞留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在此期间,黄绰臣在同月二十五日又以监护人的身份,按照一九二一年实施的《中国留学生章程》规定,填表代已经二十二岁的陈栋参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新的学生护照。他以陈林基金作保,承诺每年供给陈栋参膏火二百五十镑作为其读书及相关的各类费用,准备安排其入读巴辣埠工艺学校(School of Mines, Ballarat,也称为巴辣辣矿学院)的大学课程。事实上,毕竟已经出国留学六年了,也已经在此念完了中学,陈栋参是想先回国探亲,打算尽早回来就读上述大学课程。因中国总领事馆已经对陈栋参的情况比较了解,故在接到上述申请后,很快就审理完毕,也与内务部提前作了沟通。于是,九月十三日,总领事魏子京就给陈栋参签发了新的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105/S/21,并在当天也从内务部那里为他拿到了入境签证,在上述护照上钤盖了签证印章。

待上述手续办妥,陈栋参便从巴辣辣埠动身前往美利滨,于当年九月二十七日在此登上前往香港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转道返回家乡探亲。

事实上,回到中国探亲的陈栋参很快就要年满二十三岁。按照新的《中国留学生章程》规定,二十四岁是在澳留学的最高年限,换言之,就算他过了年就返澳就读巴辣辣矿学院,也只剩下一年的时间而已,无法完成学业;诚然,内务部长也许可以特批他多呆上一到二年,使其得以读完大学课程;而如果在中国比如留在广州甚或去到香港念大学,则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当然,鉴于祖父陈林已经留了给他一大笔遗产,可以支撑着他在广东或者香港商界开创新的事业。只是他回国后的情况无法了解,而他此后也再没有入境澳大利亚的记录,其人生的轨迹如何不得而知,因为与他相关的留学档案就此中止。

一九一四年,申请赴澳留学的陈栋参照片。

一九一四年六月十二日,芬克·贝斯特和霍尔律师行(Fink, Best & Hall Solicitors)在确认澳洲政府外务部批复陈栋参学生签证之后,致函外务部秘书,告知将安排陈栋参入读巴辣辣书院。

一九一五年七月十九日,巴辣辣书院院长出具的有关陈栋参在校表现与学业成绩的报告书。 一九一八年四月,为申请学生签证展延,陈栋参当时提供的正面和侧面照片。

一九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黄绰臣以监护人的身份,填表代已经二十二岁的陈栋参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新的中国学生护照。

档案出处:

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Doong Charm. Education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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