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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8)——陈伦

(2019-01-29 06:01:45)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台山篇》(8)——陈伦

 

陈伦(Chin Loon)是台山县中礼村人,生于一九一0年五月廿九日。他的父亲名叫陈景耀(King Yew),也是在十九世纪末年随着到澳洲讨生活的移民大潮,跟着乡人的脚印来到南太平洋的这个大陆。几经周折后,他最终选择在美利滨(Melbourne[现译“墨尔本”])埠定居下来,于该埠南区卢兴岂罅(St Kilda)埠的係街(High Street)三百八十二号,开有一间洗衣房,有了稳定的收入。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陈景耀向位于美利滨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递交了申请表,要为他那已经年过十三岁即将进入十四岁的儿子陈伦办理来澳留学事宜,为他申请中国学生护照和入境签证。他以自己的那间洗衣房作保,每年提供膏火六十镑给儿子作为在澳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等其它相关费用,让儿子入读唐人街上的小博街长老会学校(P. W. M. U. School, Little Bourke Street)。

陈景耀提交的这份申请,在中国总领事馆里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并且还耽搁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造成这种延误的主要原因是,从一九二三年开始,因自一九二一年开始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施行以来,因一下子涌进了二、三百名来自中国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国留学生,在就学年龄及入学方式和财政支付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澳洲和中国二国政府对此予以更加规范,以期解决之,因而,作为中国留学生来澳护照和签证办理机构的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就不得不分出很大的人力及精力与澳方商讨修订其中的条款。这样做的直接结果,就是影响了当时递交上来的留学生护照和签证的及时处理。一直到陈景耀递交申请的第三年,即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五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才给陈伦签发了号码是417/S/25的中国学生护照;并且又过了近二个星期,才从澳洲联邦政府内务部那里为他拿到了入境签证。而从护照签证页上所贴之澳洲内务部所注之特别声明,也可看出因修订中国留学生新规而对中国学生之来澳申请所能产生的影响:“执此护照之学生因经中国总领事特别与内部大臣商定准其来澳读书不照新章规定之年龄及须有英文学识程度之资格”。

拿到护照和签证的陈伦,这时都要快满十五周岁了,按说他应该收拾好行囊,尽快动身,前来澳洲留学,因为此前因申请护照和签证已经被耽误有一年半左右的时间了。但事实上,陈伦对于来澳留学显得并不着急。他在家乡又等了一年的时间之后,才从台山赶往香港,搭乘“彰德”号轮船,于一九二六年五月十四日抵达美利滨,入境澳洲。

与前面赴澳留学磨磨蹭蹭、多方拖延的做法相反,陈伦抵达澳洲与父亲会合,放下行李之后,就于五月十八日正式注册入读小博街长老会学校,距其入境仅仅四天时间而已。根据学校校长谢爱琳(Ellen Sears)女士于七月份的报告,这位十六岁的中国少年学习还算努力,不到二个月的时间,已经开始明白课程的内容了。校长认为,这是个好学上进的学生。此后的季度报告,校长都对他的进步表示赞赏,认为他学习刻苦。由是,陈伦在这间学校读了几乎将近三年的书。

从一九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开始,十九岁的陈伦转学到位于美利滨城里卡仑街(Collins Street)一百五十七号的泽口商学院(Zercho’s Business College)念书,选修打字、簿记、英语、算术等课程,在此期间,他也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叫Harry(哈利)。根据院长的报告,他从刚入学的不太适应,到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较大进步,可以跟得上教学的进度。在这里,他读了一年半左右。

到一九三0年十月,二十岁的陈伦想要回中国探亲,之后还想返回泽口商学院继续念书,遂通过中国驻澳总领事宋发祥向内务部申请再入境签证。为了证明自己是真心想回澳洲继续学业,陈伦还请泽口商学院院长福瑞德·泽口先生(Frederick Zercho)写了证明信,以示郑重。既然如此,内务部自然无法拒绝,便于十月十四日核准了陈伦的再入境申请,条件是自其离境之日算起,如他在十二个月内重返澳洲念书,该入境签证有效,并为此通告美利滨海关备案。待上述安排妥当,十月二十日,陈伦便在美利滨港口搭乘“太平”号轮船离境,前往香港,回国探亲。

可是,陈伦食言了,并没有如期在十二个月内赶回澳洲。不知不觉,二年过去了。直到一九三二年十一月七日,中国驻澳总领事陈维屏致函内务部秘书,表示由于陈伦回国探亲之后就身体欠佳,无法在入境签证规定的十二个月内回到澳洲;直到最近,他的身体方才康复,因此还想重返澳洲,继续他原来在泽口商学院的学业,故希望内务部考虑到他这个特殊情况,重新核发给他入境签证。身体有病以及虚弱自然难以搭船进行长时间和长距离的航海旅行,内务部对此给予了充分理解。十一月十六日,内务部秘书函复陈维屏总领事,再次批复了陈伦的入境签证,有效期还是十二个月。当然,条件是陈伦只能注册入学读书,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能做;如有违规,即被遣送回国。更重要的是,鉴于到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九日陈伦就要年满二十四岁,他能在澳洲继续念书的时间并不多,实际上也就是一年左右;一俟他年满二十四岁,就需要安排船票,结束在澳学业,返回中国。

一九三三年五月十一日,陈伦从香港搭乘“彰德”号班轮抵达美利滨,再次入境澳洲。按常规,这位已经二十三岁的中国留学生应该回到他原先就读的泽口商学院继续念书,三年前,他就是因为得到泽口商学院的大力支持,为他出具证明信,才顺利拿到再入境签证的。因此,内务部于八月初致函泽口商学院,想请该院提供有关他在校表现的报告,可是,泽口商学院却以“查无此人”作为回答。内务部此时才反应过来,曾经信誓旦旦要回到泽口商学院读书的陈伦又食言了。于是,指示海关核查该学生到底注册入读哪一间学校,因为内务部最关注的是中国留学生不能入读公校,只能进入私校念书。八月十五日,海关报告说,找到陈伦了,原来他没有重返泽口商学院,而是从六月六日起,便注册入读位于城里的工人学院(Workingmen’s College)。根据校方的报告,陈伦在校的学业尚属令人满意。

可是在一年之后,陈伦已经满了二十四岁,由于仍然没有看到中国总领事馆安排这位已经超龄的中国留学生返回中国的报告,内务部就沉不住气了,于一九三四年六月六日致函中国总领事馆,询问对陈伦回国的安排。六月二十九日,内务部秘书收到了陈维屏总领事的复函,但却是要求为在美利滨工学院(Melbourne Technical College,亦即前述之工人学院改名)读书的陈伦禧(Chin Loon Him)申请一年的延签。显然,这位中国总领事,把同样是来自台山中礼村的陈伦和陈伦禧二人混为一谈了。陈总领事这一出错不要紧,却把内务部秘书也搞糊涂了,以为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便于七月五日回复说,批准陈伦展签十二个月。直到八月十日,内务部秘书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遂致函陈维屏总领事,澄清陈伦和陈伦禧并非同一人,同时声明,陈伦已超龄,必须离开澳洲。但鉴于目前的情况,即该学年的下半学期已经开学了,当局可以给陈伦网开一面,即他可以继续念书到这一年的年底,到本年度结束前则必须安排船票回国。显然,陈伦已经获得内务部的破格待遇了。

事实上,到一九三四年的年底,陈伦并没有离开澳洲。而且,他还于一九三五年元旦起,注册入读由工人学院改名的美利滨工学院的汽车机械课程,为期二年。当这一年五月份内务部因陈伦仍然没有离开澳洲,而指示海关让其安排他离境回国事宜时,中国总领事陈维屏和美利滨工学院院长艾黎思(Frank Ellis)都致函内务部秘书,表示因陈伦入读的汽车机械课程为期二年,希望能特批其留在澳洲读完这个课程。工学院甚至表示,哪怕是让他留到年底,参加学院为其设计的课程考试也行。内务部接获上述申请后,并没有同意,理由是根据学校的报告,陈伦上一学期旷课的天数较多。但很快美利滨工学院便发函表示,是学院工作人员的疏忽及手误,造成陈伦旷课记录过多,实际上他只是有几天病假而已。也许是工学院的大力推介起了作用,可能也是内务部认为确实有必要重新考虑这一申请,六月十四日,内务部决定,给予陈伦展签,有效期到一九三五年的年底为止。

转眼就到了一九三五年年底。十二月二日,美利滨工学院院长艾黎思致函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表示陈伦所学的汽车机械课程尚有二个学期才结束,目前他只是学到一半的课程,而按照澳洲法律规定以及所获得的展签有效期,他确实应该在月底就应被安排回国,但根据陈伦现在的学习,如果能完成这个课程,无疑会对他未来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优势,因而希望陈总领事能努力向内务部争取,为这位中国留学生申请额外一年的展签,如此,将善莫大焉。陈维屏总领事接到这封信函,也没有迟疑,二天后就致函内务部秘书,将上述艾黎思院长的信函及工学院有关陈伦的在校表现报告等,一并附上,为陈伦陈情,为他申请十二个月的额外展签。尽管陈伦已近二十六岁,早就超过了中国留学生在澳留学的上限,这一次,内务部还是展示出了极大的宽容之心,于十二月十二日函复陈总领事,决定给予陈伦展签,但不是十二个月,而是六个月,有效期至一九三六年六月三十日止。

到陈伦的签证有效期截止之前,美利滨工学院院长艾黎思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八日直接致函内务部秘书,同时抄送中国总领事陈维屏,就陈伦目前的课程尚有一个学期就可以结束的情况,请求再给他半年的签证,以便他能按时完成所选修的汽车机械课程。如能做到这一点,则不仅这位中国学生可以获得完整的学历,而且还可以为其未来的职业生涯创造有利的条件。陈总领事看到艾黎思院长如此主动,自然也不怠慢,三天之后便以中国总领事馆的名义向内务部申请陈伦的特别展签。内务部长看到工学院院长如此积极推动此事,也就好人做到底,于七月一日分别函复艾黎思院长和陈维屏总领事,如其所请,给予陈伦展签,有效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这一次,陈伦应该是可以如期完成其课程,拿到大学毕业文凭,将可安排归期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陈伦的汽车机械课程即将完成时,他所在的工学院院长艾黎思再次致函内务部秘书,要为陈伦再申请六个月的展签。他列出的理由有二点:一是陈伦将在未来的一个学期内选修自动化与航天工程的科目,以拓展其知识储备;二是陈伦此前的学习虽然很努力也很刻苦,但总是受制于其英语能力,多少有些阻碍,但自过去的半年时间里,他已经克服了英语关,理解能力大幅提高,学习进步之快令人高兴,如再继续深造,则前途或不可限量。艾黎思院长还是像上次那样,也同时将此情况告诉陈维屏总领事。陈总领事接获其信函后不到二天,便也修书内务部秘书,同样为陈伦申请半年的展签。

对于上述申请,内务部此次就没有以前那样大方了。经过一番考虑与内部多次商讨,内务部秘书于十二月十七日分别函复艾黎思院长和陈维屏总领事,谓内务部长以往已经破例给陈伦延签了三年,算得上是仁至义尽;而这一次只能说,不能再如此破例,这位已经二十七岁的中国学生是应该到了结束此间的学习,返回中国去的时候了,何况他已经可以如期拿到所需文凭。

虽然展签申请被拒,但事情却在最后出现转机。原因是陈伦自己在十二月底向美利滨海关提出申请,再在本地多呆上一个月,到明年二月初工学院新学期开学时,他好从院长那里拿到推荐信和结业证书与文凭,同时也好在那个时候与艾黎思院长商讨一下他未来的去向。当然,他也希望如果这样可以将其签证展期到明年六月份,他就可以如期完成其预定的课程,如此,他将不胜感激。十二月三十日,海关将他的申请送到内务部秘书那里。一九三七年一月八日,内务部秘书致函中国总领事馆,表示准允陈伦在澳洲呆到二月初新学期开学,至于是否将其签证展期到六月底,则到时候视与艾黎思院长接洽商讨的结果再定。内务部的这一决定表明,陈伦的在澳留学命运再次逆转。二月十七日,海关报告内务部,据美利滨工学院汽车机械系主任詹士(A. K. James)先生的陈述,陈伦是他所遇到的学业最令人满意的中国学生之一,如果让他再多呆一个学期,完成预定之研究课程,可以预见,他回国后将会在汽车工程方面谋得一份优差,展其所学。由是,内务部秘书于三月九日分别致函海关及中国总领事馆,告知已经准允陈伦展签到今年的六月三十日,以便其能够完成预定之课程。

可是到一九三七年六月七日,新任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保君建致函内务部秘书,再次为陈伦申请六个月的展签,以便他能完成电力工程和乙炔焊接等与汽车机械相关的额外课程。接到这项申请后,内务部虽然非常清楚这个中国学生已经超龄滞留澳洲达三年之久,而内务部也一再为其破例提供展签,因此没有直接予以回复。因为对此申请准允与否很是纠结,内务部遂咨询海关,想问问海关的意见。海关经过一番查询,最终于七月二十日回复说,经与工学院汽车机械系主任詹士先生沟通,后者认为陈伦是他所遇到的最令人满意的学生之一,故极力主张为其提供展签。既然如此,内务部秘书便于八月二日正式函告保君建总领事,批准陈伦展签至年底,并抄送海关备案。

在同年的十二月十六日,中国总领事保君建再次致函内务部秘书。他在信中表示,虽然明白陈伦已经获得多次的特别展签,按规是不能再申请了,也早就应该安排他回国才是,但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实情,即日本发动的侵华战争导致中国形势恶化,侵华日军步步紧逼,中国军队虽经拼死抗击,仍不得不步步后退;此时日军正在围攻中华民国首都南京,华军拼命阻击,仍难逃战败,形势非常危急。即便是现在安排其回国,将是一件非常困难之事。而继续让其留在美利滨工学院完成其它的研究课程,则无疑对其最为有利;且无论是工学院院长还是汽车机械系主任,咸认为陈伦是可造之材,也希望其能留下来,继续选修一个学期的研究课程。为此,保总领事希望内务部再次破例,给陈伦额外再展签六个月的时间。内务部认为,保总领事所说的中国当前形势确是实情,他们也把过去几年里给陈伦展签的内部讨论档案翻出来再仔细研讨,觉得还是应该准允这一申请为佳,遂于一九三八年一月七日予以批准。但经海关与工学院沟通,得知该学院第一学期的课程到五月二十一日便结束,因此,最终该展签有效期是到五月三十一日,而非保总领事申请的六月三十日,即少了一个月的时间。

到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即陈伦签证有效期到期之前一个星期,中国总领事保君建还想故伎重施,再次向内务部申请陈伦的签证展期到年底。他认为,如果陈伦此时回国的话,其所学无以施展,想深造亦无处可去,而继续在美利滨工学院选读其它相关研究课程则可让他有更多的知识储备;同时,工学院的院长和老师也都觉得这个学生学习用功,应该给予机会让他进一步深造。

但这一次陈伦就没有以前那么好的运气了。内务部在回顾了以往他的展签申请档案之后,再结合目前中国的局势,断然否决了这项申请。因为当时中国的局势相较于去年底来说,已有很大的改善。日军南北夹击中国军队、企图短时间内征服中国的梦想,在四月份的台儿庄一役被中国军队粉碎;此时尽管日军正沿长江而上进攻武汉,但中国军队显示出强大的抵抗力,中国的抗日战争已经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在这样的形势下,继续以中国局势不稳作为说辞,显然不是那么容易博得同情。也正因为如此,美利滨工学院的院长和老师尽管也很同情陈伦,尽量为他说好话,但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理直气壮。因此,保君建总领事得到上述结果后,也就没有继续为此声辩和作最后的争取。随后,内务部将此决定通告海关和移民局,让他们密切关注此事,以确定陈伦的回国安排。

九月一日,陈伦去到移民局在美利滨的办公室,告诉其官员,自己在工学院的课程已于八月二十六日结束,决定在十月十一日搭乘“太平”号班轮离境,前往香港,返回广东家乡。由此到其离境的这一空档时间里,他希望澳方当局能给他作为假期,让他有时间跟在此间结识的朋友道别。内务部在接获移民局的报告后,得知陈伦离境日期已经确定,船票也已订妥,自然也不反对,乐观其成,将展签延至其离境之日。

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一日,陈伦如期登上“太平”轮,离开美利滨回国。移民局全程跟踪其离境,在确认该班轮经雪梨、布里斯本并于十月二十七日经过昆士兰北部的珍珠埠(Thursday Island),离开了澳大利亚水域之后,才向内务部报告交差,让这个一再破例展签的案子到此结案。

从一九二六年入境澳洲留学,到一九三八年十月回国,除了在此期间他回乡探亲达二年之久外,陈伦在澳洲念了十年书。尤其是最后几年,他在美利滨工学院所学的大学课程,应该是当时中国急需的专业。不知陈伦回到中国后是否进入汽车行业,并在以后的中国工业发展过程中施展其所学,为国服务。

一九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陈景耀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递交的陈伦护照申请表。

中国总领事魏子京于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九日给陈伦签发的中国学生护照。

一九三0年十月,泽口商学院院长弗兰克·泽口给陈伦出具的证明信及接收他重返澳洲入读的录取信。

美利滨工学院院长艾黎思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给内务部秘书的函件,为陈伦申请展签。

 一九三三年陈伦在从中国探亲后返回澳洲时提交的照片,正面和侧面照。

档案资料出处:Chin Loon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3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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