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漫漫遣返路(续5)
二 一波三折的首批遣返(续1)
4、首批遣返人数的确定
如果维持原议之遣返中国官兵再加上部分平民的计划,首批被遣返的人数显然不会有异议,即762名官兵和400名平民。但从澳军方建议平民优先方案开始,及至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中途介入,则被遣返的中国军民人数就变得扑朔迷离,让人眼花缭乱。无论是澳方还是中方,在为弄清楚这批被遣返的中国官兵及平民具体人数,展开了一场公牍之战。
首先是平民人数。最早中国驻澳公使馆接到的报告,亚包被解救的中国平民人数是750名。随着后来澳军从新不列颠岛周围各岛屿,特别是布干维尔岛和新几内亚岛,将解救的中国平民陆续集中到亚包,到1946年2月份,据吴棪的报告,平民已增至806名。[1]此后不久,据澳外交部的统计,亚包已经集中了821名中国平民。8月,澳军部的报告称有平民815人。可是到该年9月份,这些平民的人数就显得说不请了。首先是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报告说,据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消息,在亚包待遣返的中国平民达到842人,希望中国驻澳公使馆予以查照。[2]对于这一数字,郑康祺公使则据澳方提供的资料,认定只有813人。[3]而与此同时,澳军部根据第8地方军区的报告,其确切人数应为814人。[4]到11月1日,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又根据联总的数据,将留在亚包的平民人数改为812人。[5]这最后的数据很有可能是将已被谋杀的罗汝初兄弟剔除的结果。但澳军部的统计,此时则是816人,因为这个数字包括了4名从瑙鲁转来亚包战争罪行犯审判庭作证的华人劳工。
至于被遣返的平民人数,也是从一开始就显得很不一致。由于11月份澳、中双方最终核定的Reynella 轮装载人数限定在1141人,其装载平民人数的变化,也同样影响到首批被遣返的中国官兵人数的确定。
如前所述,最早澳军部根据鄂文准将建议而提出平民优先遣返计划时,除了上述814名全部中国平民之外,中国官兵可以被遣返的人数为300人,二者相加,遣返总数为1114人。到10月中旬,澳军部提出的遣返全部中国军民计划因船舶检查不能通过而搁浅之后,鄂文曾经提出一个平民优先遣返方案,即为700名平民,431名中国官兵,加上17名病人,共1148人。鄂文提出的这个方案之官兵与平民比例显得比较奇怪,因为如此一来,亚包还是留下100名左右的平民与300多名官兵等待下一批次的遣返。很显然,这与他以前曾一再强调的全部平民先行遣返的主张有悖,因为如果这100来名平民与另外的300多官兵留待第二批遣返,因平民人数众多,势必仍然需要派遣卫队随船护送。没有资料显示他当时是根据什么提出这样的建议。但上述431名中国官兵的人数,正好与从南京来的中国战俘幸存者编组而成的中国官兵暂编第一大队的人数相若。这个提议中的官兵人数与上述暂编第一大队的人数相若也许是巧合,但也许是鄂文一直就对这支背景复杂的部队没有好感,而认同吴棪所带的暂编第二大队,认为他们那330人毕竟是正规军出身,素质远胜暂编第一大队。再者,诚如上述鄂文提出的对中国官兵中军官的观感,认为只有吴棪有能力控制部队。从私心来说,如果吴棪与第二大队加上人数已不多的平民留下,等待第二批的遣返,那对于他所管辖的当地防务与治安来说,可能会轻松很多。但无论是什么理由,他的这个建议最后没有被采纳。[6]
11月12日,澳军部通知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Reynella 轮装载被遣返的中国军民人数是:平民768人,官兵373人,总数1141人。这个数字与上述郑康祺公使在11月27日发回中国的电文中所报告的一致,看来双方在这个遣返数字上达成默契。12月3日,因为轮船故障延期,鄂文准将向澳军部报告,预定登船的中国军民分别为平民791人,官兵349人,加上前述的日本战犯田中少将,总数也是1141人。但根据联总12月5日得到的信息,这一人数则变为平民784人,官兵356人,加上前述日本战俘,总数也还是一样,共1141人。
之所以出现这种中国官兵人数不断变化的情况,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登船之前,中国官兵中可能在内部展开了许多争执,孰先孰后,令担任总领队的吴棪中校难以应对,从而出现不同的数据。从最后遣返上船入住头等舱的军官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11位军官,既有中央军正规部队者,也有来自其他系统者,换言之,也有暂编第一大队的军官。[7]这显然表明,在分配官兵进入第一轮遣返名单时,吴棪是尽可能地在两个大队中搞平衡的,毕竟留下来等待第二批次遣返的官兵,诚如鄂文准将在10月10日给澳军部电文中所评价的,因船期不明,在心理上和士气上多少都会受到些影响。[8]
首批被遣返中国军官在Reynella轮头等舱的入住登记卡。(图片来源:A4144, 387/1947)
1946年12月13日,鄂文所报告的人数又有所变化,改成了平民792人,官兵349人。到了12月25日,Reynella 轮已经启碇离开了亚包,驻澳公使馆在发回外交部的电文中,则称装载的平民为789人,官兵352人,加上前述那名日本战犯,共1142人。[9]这种被遣返军民人数的不断变化,除了上述中国官兵内部有可能为回国而出现的激烈争夺之外,很有可能与因航期不断更改而导致原住院人员变动有关,因为那些原先住院的平民和官兵在此期间痊愈出院,而加入到遣返名单中,最终使得这一数字出现不断变化。
但是,鄂文准将于12月23日给澳军部的报告中,所提供的最终登记上船的人数还是与中国驻澳公使馆所得到的信息有差别,即平民802人,官兵339人(包括11名军官,328名士兵),加上1名日本战犯,共1142人,在总数上与中国驻澳公使馆提供的相同,只是军民具体数字上有所不同。这一数字是从登船记录而来,应该是准确的,郑康祺公使后来也向外交部证实了这一数字。[10]更直接的证明是,事后Reynella 轮送来的账单上,也明确显示登船的中国官兵是339人。[11]
自平民优先计划最终获通过并实施之后,首批中国官兵遣返的人数从最初拟定的300人增加到339人,很有可能就是内部激烈争斗的结果。而最后被成功地加进遣返名单中的官兵,极有可能就是四行孤军的36人。虽然无法找到具体资料以证明这一点,但从几个方面的分析看,这种可能性确实是存在的。其一,四行孤军此前一直都利用机会向中国国内的老长官呼吁,以便能尽早遣返,前述朱云少尉的几份信函和相关电文都说明了这一点。其二,在刚刚为遣返中国官兵而确定船期之后,外交部亦特地为四行孤军即将回国一事而致电第一绥靖区司令部,以示郑重。显然,无论是全体官兵遣返,还是平民优先加上部分官兵遣返计划,四行孤军都应该是放在被遣返名单里的。当然,上述这些都是属于推测。但其三,一个明显的事实是,首批遣返上船时入住头等舱的军官签名,朱云少尉名列其中。[12]而根据亚包幸存者所留下的访谈回忆,前述的四行孤军士兵田际钿,也清楚说明自己是在1946年底被遣返的官兵队列之中。[13]这也就从一个侧面表明,四行孤军幸存的36名官兵都应该是在首批被遣返之列。最后,留下来等待第二批遣返的中国军人,主要是暂编第一大队的官兵,亦即从南京来的中国战俘幸存者。四行孤军原先是编在该大队的序列里,但检索第二批次的遣返名单,四行孤军整建制地排除在其之外,也表明其全部都在首批遣返官兵队列之中。[14]
5、Reynella轮启碇
如前所述,Reynella 轮从1946年8月份确定运送中国官兵遣返,期间船期一改再改,一直难以确定。先是因悉尼码头工潮,该轮延至10月上旬才离开悉尼港,取道墨尔本再到巴布亚的莫尔斯比港,在此停留了约二周时间,一边修船,一边等候接载随船护送的卫队中之医护人员,直到11月1日,才抵达亚包港。[15]原来定下的11月15日离开亚包的计划,此时由于加入了新的内容,即装载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运华救济物资,计划改变,延至11月底启碇。因为自联总介入到Reynella 轮运送中国平民返国之事后,从10月份开始,就通过澳海运部和军部等部门,要求在运送中国军民的同时,也一并将其已运至亚包的援华救济货品运走,交付上海港。根据第8地方军区与船方商定的船期,Reynella轮将于11月30日离开亚包,12月12日抵达香港,12月18日最终抵达上海。[16]
但是,临近原计划11月底启程之时,Reynella 轮的发动机突然坏了,船方紧急修理,原订船期计划只得推迟。到12月4日,因船期一改再改,仍未见Reynella轮有任何动静,亚包方面也没有报告,澳军部沉不住气了,紧急致电亚包,询问何时能修好以及具体启碇日期。到12月11日,澳外交部通知中国驻澳公使馆,鉴于发动机一时无法修复,该船还得过几天才能出发,换言之,要到月底始能抵达香港。[17]但实际上,因发动机出现故障的零件在亚包本地无法提供,还得从澳大利亚本土紧急运送,来往需时,因此,最快要到15日方可定下具体启程日期。到12月17日,澳军战俘管理处通知香港方面,Reynella 轮将于当日启程,预计12月29日抵达,希望香港军方届时接收随船遣送的日军战犯田中少将。[18]但结果是,这一天并没有能如预期出发,因为尽管发动机零件在12日就运到了亚包,却一直拖到19日才完全将故障排除。为此,第8地方军区当天与船方商定后,确定了最后的出发日期,即12月21日从亚包启碇,1947年1月2日抵港,1月9日抵沪。
延宕数月的中国军民首批遣返回国终于成行。
1946年12月21日15点15分,Reynella 驶出亚包辛普森港,踏上了护送被释中国军民回国的航程。与前述1141名中国军民一同登上这艘澳军运输舰的,除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9270吨援华救济物资,还有一支由43名澳军组成的护卫队。该护卫队不仅担负船上802名中国平民的安全护卫工作,同时也负责押运赴港接受战争罪行审判庭审判的日本战犯田中少将。
[1] 《前军政部兰嘉师管区步兵中校吴棪电请外交部设法拨船运送我国留澳官兵返国》(民国35年5月6日)。
[2] 《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电外交部关于澳政府运送我国官兵返国运费已向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申请给付》(民国35年9月20日)。
[3] 《驻澳公使郑康祺电外交部为澳政府载运我国官兵船拟将平民一并载运回国》(民国35年10月9日)。
[4]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5] 《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电复外交部我国留澳军民已启碇返国》(民国35年11月1日)。
[6]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7]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4144, 387/1947。
[8]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9] 《驻澳公使馆电外交部关于Reynella轮载运我国军民返国人数及日期》(民国35年12月25日)。
[10] 《驻澳公使郑康祺电复外交部关于调查我国留澳官兵人数事》(民国36年4月17日)。
[11]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4144, 387/1947。
[12] 同上。
[15] 《国防部电外交部为据报澳国黑人兵枪杀我国上等兵唐云清案请核办》(民国36年2月13日)。
[16]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17] 《驻澳公使馆电告外交部载运我国军民返国之Reynella轮故障赶修将延迟抵达香港》(民国35年12月11日)。
[18]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