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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

(2025-01-18 18:02:42) 下一个

四十年前,才刚刚高中毕业的格蕾思 (Grace) 在湖边餐厅做服务员。当一脸羞涩的大学生马瑞 (Maury) 鼓足勇气过来邀她约会时,她以为这是又一个来捣乱的年轻人: “Is this a dare?” 不怪她不自信。因为贫穷,格蕾思年纪轻轻已经饱尝了冷眼和势利眼。

    格蕾思是孤儿,跟着远房亲戚长大。她高中毕业的成绩非常好,但是没钱上大学。暑假过完了,格蕾思回高中复读,了五门数理课,还参加了统考。第三年秋天,格蕾思打算自学剩下的四门外语,然后再去统考。校长不得不出面了,问她这到底在做什么,有什么计划和打算?格蕾思回答,没什么计划,就是想把能免费学的课都学个遍。(“She just wanted to learn everything you could learn for free.” p.166) 校长说她再折腾也上不起上大学,倒不如出去看看世面;给她介绍了这个餐厅服务员的工作 —— 希望她能借此找个好归宿?!

    跟格蕾思不同,马瑞出身富庶:湖边的度假屋,是父亲送给母亲的结婚礼物。格蕾思很快 “融入” 了马瑞的大家庭,几乎每周日都跟他的家人一起吃晚饭,玩游戏。马瑞的母亲,泰尔维斯夫人 (Mrs. Travers) 欣赏独立聪明的格蕾思,鼓励她读书,跟她聊读后感。夫人应该是在格蕾思身上看见了年轻时的自己:天资聪慧但家境普通。夫人读的是商科,毕业后在技校教商业英语,婚后住小公寓。前夫去世以后,她改嫁富商泰尔维斯先生,这才过上了有湖边度假屋,有佣人帮厨的富太太生活。

    夏天过去,格蕾思习惯了泰尔维斯家的周日晚餐,马瑞开始谈论结婚的话题。这是门罗小说 Passion 的前半部,细碎甚至唠叨,不慌不忙,好像要讲一个霸道总裁爱上贫家女的俗套故事。不过,故事真要这么发展下去,也就不是门罗小说了。

秋天来了,夫人突然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马瑞说母亲进医院了,她脆弱的神经需要药物镇定,这是目睹前夫自杀的创伤发作。感恩节到了,夫人出院,请格蕾思过来一起吃晚餐。家人都到齐了,格蕾思第一次见到了跟马瑞同母异父的哥哥耐尔 (Neil)。这个在夫人口中深不可测的耐尔, “His brother Neil is very deep….Deep unfathomable caves of ocean bear….” (p.175),原来是个酒鬼。格蕾思陪孩子在花园里玩时脚受了伤,做医生的耐尔义不容辞开车送她去医院。出了医院,他不带她回家,而是绕远路去找走私贩买酒。两人在山里转了一天,天黑了格蕾思才回到宿舍。第二天一早,格蕾思得知耐尔死了。他的车直撞上湖边的路墩,车毁人亡。泰尔维斯先生过来看格蕾思,送了一千块钱的支票算是安抚。从此,格蕾思再没有见过马瑞和泰尔维斯家的人。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话最多说对了一半,表面幸福的家庭其实底下暗流涌动。出场一两次的泰尔维斯先生应该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但妻子津津乐道的的教书和公寓生活在他眼里却成了苦役 (“penal servitude” p. 162)。夫妻俩在这一点上(也许还有更多)的看法迥然不同。马瑞年轻深情,但是否也和父亲一样有控制欲,自说自话规划两人的未来?耐尔酗酒,受困生父自杀的阴影。另外,他的婚姻显然并不和睦。饭后游戏时,太太玛文丝 (Mavis) 居然为了一点小分歧拂袖离席,很难想象她会是善解人意的贤妻良母。泰尔维斯夫人有抑郁症,但日常似乎还有药物依赖的问题。(“And a faint crust showing at the corners of her mouth, like sugar.” p. 181) 

最令人迷惑的,还是泰尔维斯夫人对格蕾思的一番嘱托。格蕾思的脚被锋利的蛤壳割开了一道大口子,耐尔要带她去医院打针,泰尔维斯夫人却说: “Grace, you are a godsend.  You will try to keep him away from drinking today, won’t you?  You’ll know how to do it.” 这么匪夷所思的拜托,隔了四十年,格蕾思还记得清清楚楚。在泰尔维斯夫人心里,儿子喝酒的问题才要紧,别人血淋淋的脚掌微不足道,哪怕这个别人是准儿媳。老太太爱子心切,又实在是走投无路,居然想到请求未过门的小婶子来管束大伯饮酒 —— 这都哪跟哪儿?!看来泰尔维斯夫人对格蕾思期望甚高,她必得身兼数职才能讨得婆婆欢心:给小儿子做媳妇不够,还要大儿子的酗酒问题。

当年在学校里,格蕾思下决心把开的课程都学一遍,因为课程是免费的。这个 “疯狂” 的做法,可以理解为她好学,求知欲强,也可以解读为刻骨的贫穷逻辑:不学白不学,有便宜不占是傻瓜!出了校门发现,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 她好像《聊斋》里慌不择路的穷书生,看到路边一户人家灯烛通明,正想去投宿,突然间一声巨响,灰飞烟灭后漆黑一片。书生定定神,继续赶路。

小说开头,是老年的格蕾思循着旧路回来,想再看看泰尔维斯家在湖边的老宅。虽然门罗给出的线索极其有限,但可以看出格蕾思最终走了出去,还走得很远,甚至到了澳大利亚。我猜她做的是教书,演讲或者脱口秀之类的工作。(“Grace has been an engaging talker for so long now ….” p. 168)

小说的情节有几处安排得耐人寻味。格蕾思的脚受伤了,耐尔却偏偏挑这一刻教她开车。路不熟,天又黑,车开得让人捏一把汗。这么不合逻辑的安排是为什么,为了跟小说开头找不到路对应吗?几十年的时间已足够沧海桑田,老年的格蕾思几乎在湖边迷了路。另外一处安排,是格蕾思的凉鞋和灰姑娘的水晶鞋。在泰尔维斯家花园里,格蕾思的鞋带断了,正是灰姑娘的水晶鞋掉了一只;开着酒红色敞篷车的耐尔王子如期而至,赶来救美。不过,这个王子已婚,还对酒精上瘾:)

不知道小说为什么取名叫 Passion,女主人公格蕾思身上缺少的恰恰是激情。书里其他被摧毁或者被伤害的人,如耐尔,如马瑞,如泰尔维斯夫人,倒都是激情的受害者。

不记得门罗提到过福克纳对她创作的影响,但 Passion 里耐尔带格蕾思找私酒贩子 (bootlegger) 那一段,跟《圣殿》Sanctuary 里葛文 (Gowan) 带女朋友婷波 (Temple) 买酒的经历重合度高。小说里甚至用到了 “sanctuary” 这个词:“There was a feeling of sanctuary.” (p.186)。这也太巧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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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歲月沈香 回复 悄悄话 追忆真棒,将《逃离》小说集中的每部小说一一解读,而且写得很好。我猜想小说取名“激情”是不是表达格蕾思疯狂的读免费课那种“激情”:)赞追忆好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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