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在同事中流传的英文打油诗,翻译一下,献给正在职海中顺流逆流奋力游的大鱼小鱼们,祝大家一周工作顺利愉快.
我爱我的工作,我爱那份薪水!我一天比一天更爱它.
我爱我的老板,他是最好的!我也爱他的老板和其他所有人.
我爱我的办公室和它的位置,我讨厌不得不去度假.
我爱我的办公用具,单调的灰色,和每天增长成堆的文件!
我觉得我的工作真是一流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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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不少朋友说很佩服我能坚持游泳,说的人一多,弄得我都有点佩服自己了.其实仔细想想,游泳是我爱做的事,不是为了成为运动健将(因为不可能),也不是为了减肥瘦身(因为我基本上无肥可减),只因为喜欢那种在水中自由徜佯鱼儿一般的感觉,被繁琐的工作搅得昏昏然的脑袋一到水里,也马上神清气爽了.只因为喜欢,坚持并不困难,或者根本不用刻意坚持,自然而然就会去做.如果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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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喜欢有河水流过的城市.静静流淌的河水,给钢筋水泥的城市凭添了几分灵动之气.再喧嚣嘈杂的闹市,在水边总能找到一片静谧.乘船顺泰晤士河而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高高耸立的大本钟和议会大厦.那个打败了拿破仑的威灵顿元帅说:你必须把议会大厦建在河边,这样一来,示威者就不能在你门前静坐了.真是明智啊.泰晤士河上最迷人的风景应数如仙境般的塔桥了.此桥完工于18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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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的理想是:长大当个美食家.可惜造化弄人,愿望没能实现(我至今也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个职业,如果有,那岂不是比当总统还要吸引人吗?).可这并不能改变我对美食的热爱,看关于美食的文章和电视也成了我的一大爱好.老公曾大惑不解地问我:你看了这么多,怎么没见你作出什么新花样来啊?答曰:我享受的是看的过程,结果有那么重要吗?这几天在博客上转悠,发现受欢迎的博客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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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去欧洲,正赶上"世界杯".虽然没去德国,可还是时时处处感受到赛场的气氛.到伦敦的时候,英格兰队已被淘汰,狂热的英国球迷都已偃旗息鼓,很有些遗憾.到巴黎的第一天晚上,正好是法国对葡萄牙的半决赛,去吃饭的餐馆也在放着电视实况转播.我因为不懂足球,而且跑了一天又累又饿,所以饭菜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些(惭愧啊).正在埋头苦吃,忽听一声大喝,整个餐馆都骚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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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称呼英国女王的近卫军士兵似乎有些不敬,可看到他们鲜艳的服装和夸张的动作,就忍不住想起"胡桃夹子"中的玩具兵.因为他们,严肃深沉的伦敦也显得可爱了许多.每天上午11点,都会有很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聚集在白金汉宫的门前观看传统的卫兵换岗仪式.与戒备森严的唐宁街不同,这里的气氛轻松愉快,没有严密的防护,只有可爱的玩具兵纹丝不动地伫立着.这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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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本是我试图发表的第一篇博客文章,可一不小心,lostitinthecyberspace.以我的惰性,是懒得重敲一遍的.可后来想想,这是个热门话题,或许能多吸引些访问者(我也有些虚荣心呢).于是说服自己克服懒惰,重新来过.
多年前的赴美签证是一波三折,跑了三次才拿到.但愿这次运气会好些吧.首先是英国.上网一查,发现可以在网上填表付款,然后把申请材料寄去即可,于是立即行动.因为是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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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电影"魂断蓝桥",也因为拿破仑,我对这个地名有一种特别的感觉.也算是有缘,这次去英国,住在朋友家,滑铁卢火车站成了我去伦敦的必经之地,去巴黎乘坐的"欧洲之星",也是从这里始发.据说英国人把"欧洲之星"的站台选在这儿,就是为了提醒法国人:你们曾是手下败将.几百年过去了,法国人还在对此耿耿于怀吗?这是否是他们不喜欢讲英语的原因呢?
如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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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我去英国的,除了赫赫有名的伦敦塔,大本钟,威斯敏斯特教堂,圣保罗大教堂,莎士比亚环球剧场,白金汉宫,大英博物馆,剑桥,格林威治之外,还有下午茶.有人说要了解英国就应当去酒馆,可我更向往下午茶那种闲适的气氛,于是决定在三天半的匆忙行程中忙里偷闲一次.第一天,当我赶完景点,已经到了晚饭时间.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早上提醒自己:这可是最后的机会了,一定不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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