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后,我们几个知青医护人员在食堂里聊天。窗外是云雾妖娆的哀牢山,几近暮色。天空中橙红色的霞光射入昏暗破旧的木头平房,给小食堂增添了几分阳气。
“说发明的夜班呀?我们不是猫头鹰,为什么晚上不让我们睡觉,而要上班?太没人性了吧?”有人大声抱怨。
“上夜班到三、四点钟,常常困得睁不开眼睛,实在难受。”我的话音刚落,就看见大医生走到食堂门口,用手指着我,“你,过来!”
“我?”我惊讶地问。
“就是你!”大医生严肃地对我招了一下手。
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起身走到大医生面前。
“今天你上夜班,是吗?”没有等我回答,大医生接着说:“今夜你一分钟也不能睡,给我盯着一号病房3号床的那个男孩子,看看他有什么动静。”
我听到大医生这么说,满肚子的不高兴,“我又不是猫头鹰,怎么能一夜不闭眼呀?”
大医生根本不理会我说什么,继续说道:“如果这个男孩晚上起来,你就跟着他,但不要说话,不要惊动他,只要详细观察他的所有动作和去向,任何活动都要认真记录下来。千万不要打搅他,不要影响他。你的任务就是仔细观察,并给我详细记录。”
“他去上厕所,我也跟去?”
“别傻闹!这个病例你一定会感兴趣,所以我特地安排在你上夜班的这个星期收他住院。要知道这个男孩可是县里大官儿的孩子,好好给我记录病情。”
“你能透露一下这个男孩是什么病吗?”我十分好奇地问大医生。
“梦游症。”
“啊?什么是梦游症呀?没听说过。”
“好好给我做记录,我会告诉你的。”大医生诡异一笑,离开了食堂。
我已经没有兴趣继续参合伙伴们的聊天,赶紧回家睡一会儿,因为今夜不能入眠。
1号病房3号床正对着护士办公室里中间的那张桌子,也就是说,只要不关门,坐在护士办公室里就能看到1号病房3号床上病人的一举一动。原来这个大医生还挺会安排的。
那一夜,我把大卷的医用棉花拉下一点一点做了很多小棉球,也把一大匹的纱布剪小片后叠了很多小纱布。病房里输液的病人很早就输液完毕睡觉了,整个病区很安静。3号床的男孩一夜睡到天亮,一点动静也没有,而且没有起床上厕所。
交班记录没什么可以写的,一切平安无事。
连续三个晚上,3号床的男孩都睡得安稳。
第四天早上,我交班前见到那位大医生,他还没开口,我就有气无力地对他说:“这三个晚上,我都用血管钳拉着眼皮,一眼都没闭。那县衙门当官者的小子一夜睡到天亮,根本没有动静。他脑子里有什么梦游,那我就不知道了。”
“嗯,这样呀,那今天就让他出院吧。”大医生似乎很失望,没有多说一句话就离开了。
“喂,你还没有告诉我什么是梦游症呢?”
“你以后自己去鼓捣吧,我也不知道。”大医生丢下这句话就走了。
后来我多次追问大医生,究竟什么是梦游症?他回答不了,只知道有人在梦中会做些事,比如在房间里转圈儿,或是把门打开,又关好,等等,然后睡下,醒后什么也不记得。这些情境就是那男孩的父母所说的。看来大医生确实不知道更多的内容。
十几年后,我有机会在心理学的书堆里“鼓捣”梦游症。我知道了梦游是指人在睡眠状态下起来四处走动。梦游在儿童中比成人中更常见。通常在十几岁前会自行停止。偶尔出现梦游通常不是严重问题,不需要治疗。但如果经常梦游,则可能意味着有潜在睡眠障碍。
后来我到加拿大工作,有个朋友给了我一本书,《Sleep》(睡眠)。这本书没有公开发表,只印了几十本送给亲友。书的作者是一位银行高管,他根据亲身获得的经验写了这本关于梦游症的惊悚之作,主要讲一个未成年女孩梦游杀人的故事。故事中提及的加拿大的医疗服务和政府的儿童监管措施描述的非常专业。
这本书又让我回想起哀牢山里的大医生让我鼓捣梦游症的话语。
这一鼓捣,我发现了加拿大的骇人听闻的梦游症案例。
1987年5月24日的清晨,肯尼思·帕克斯 (Kenneth Parks) 从安大略省皮克林 (Pickering) 驱车20公里来到位于安大略省斯卡伯勒 (Scarborough) 的他岳父母家。他用他们之前给他的钥匙进入了他们的房子,用卸轮胎铁棒将他的岳母打死。然后转向他的岳父,试图掐死他,但没有成功。
浑身是血的帕克斯回到车里,径直开到附近的警察局,对警察说:“我想我刚刚杀了两个人。”
在审判中,帕克斯辩称他是自动行为,即无需有意识的思考或控制而发生的动作或行为, 所以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一名医生为他辩护,确定被告在事发时正在梦游,并且他患有睡眠障碍,而不是神经、精神或其他疾病。
五名神经学专家也证实,事发时他正在梦游。
最后,陪审团宣判帕克斯无罪。
法院判帕克斯无罪释放。
哀牢山男孩的梦游症开启了我对梦游症的好奇,而帕克斯的梦游杀人案将我拽入探究梦的奥秘的深渊。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