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随同社会组织结构一起产生和演化。它们是事物一体的两面。人类社会整个构建的最底层是文化,人类的集体意识。文化承载着人类共同的人性。所有人类有共同的爱与恨的情感。文化又受到局域环境和人类历史途径的影响而产生差异。我们吃饭可以用碗筷,刀叉,也可以直接用手抓。我们的饮品可以是葡萄酒,茶,或者咖啡。文化出于我们的显意识和潜意识。我们知道我们做事的方式方法,但很可能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可以有别的方式方法。在文化之上又有观念的可以表述的显意识。观念形成于人类对世界,自我,以及社会中人的关系的理解。由观念又形成了社会中人的行为规范。这就是制度。引导和指导人类行为的最重要的制度莫过于道德,礼制和法制。
在社会之初,道德,礼与法的雏形就一定形成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需要三者的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阶段,三者的侧重会有不同。无论如何,道德是基础。认识善恶的道德观念完全同社会集群必需的最基本的自我和利他的底层逻辑相契合。只是道德完全出于人类个体的自觉,自省和自律,在非常和贫困的情况下,在人类的贪欲面前毫不约束力。反过来,过分强调道德又会扼杀人的人性。朱熹理学讲的就是存天理,灭人欲,事实上背离人性。在现代生活中,道德只是工具和教条。那些政客和官员要求民众抛弃个人利益,遵循道德的背后就是为了达到某个目的,获得某种利益。他们对自己是不讲道德的。比满口仁义道德更不堪的是罔顾事实,口口声声只讲正能量。那些人就是以这样简单粗暴的方式直接扼制你的认知事物事态的欲愿要求,要你牺牲你应有的权利,出让你应该的利益。
礼制就是对人的行为的直接规范。应该说,礼制下的人类行为基于道德,是善德的表现。但是,所有的礼教提倡者并不关心礼制对人性和道德的彰显,而只关心它为维护社会秩序所起到的作用。道乎不存时,施之以礼。孔子所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说君王要有君王的样子,臣子要有臣子的样子。儒家礼教首先确认了一个不平等的等级社会,礼制又将人固定在他们各自的阶层里。周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真正的封土建侯含义上的封建社会的时期。处在春秋时代的孔子见到太多的社会动荡,道德沦丧,想要利用周公的礼制来重塑社会秩序。但是,孔子无法脱离出他所处的历史环境。他不明白礼崩乐坏不是社会混乱的根源,而是周朝政治制度必然导致的王权旁落,诸侯相争之后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孔子的努力不可能有结果。孔子周游列国,自叹为丧家之犬。没有一个诸侯国会天真地认为礼制能够帮助他在诸侯纷争中获得优势,利益,和权力。我们同样在欧洲封建历史上看不到礼教的作用。欧洲的封建社会统一于神权之下,仍然争斗不断。到了汉朝,至高的专制强权再一次形成,礼制成为可能。儒家礼教的机会成熟,孔子终于被推上圣人的祭坛。礼教貌似有积极的一面。礼制为了社会秩序同样地为君主制定了一套行为规范。社会平民总是寄托于明君清官的仁政。实际上,在一个权力极度不均衡的社会里,这只是一个幻象,一种奢望而己。
在人类社会行为上强行附加上条件和限制,就是法制。善行和促进社会秩序的行为得到奖励和鼓励,恶行和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得到惩罚和改造。所有这些都依靠强力来实施。人的利益被强制纳入社会的行为规范内。类似的活动在蚂蚁群落和黑猩猩群体中也存在。工蚁们围攻一只偷偷产卵的工蚁致死致残。不守规矩的黑猩猩被驱逐出群体。工蚁们和黑猩猩们执法的行为出于基因或者低层次意识的本能。人有期待的意识。人类创造出法制的目的不在于执法的结果,而是由法制来规范人的行为。就像高速公路上超速罚款的目的不是罚金,而是车辆行驶的安全。商鞅立法之时即要立信,是同样的道理。一个没有信义的国家也就不可能有法治。
—写于2023年12月22日(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