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故乡已有三十多年了。然而,那里的集市村镇,一草一木,却依旧清晰地留在我脑海里; 尤其是县文化馆的小院,成了我心中一缕难以抹去的温馨记忆。
一九七二年夏天高中毕业,我十六岁。当时所有高中毕业生都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于是我正式回乡务农,成了一名“回乡知青”。其实,就是名副其实的农民,跟城里下乡的知青是大不相同的。因为家就在农村,没有回城的机会和念想。
第二年,“白卷英雄”走红,彻底断了我高考上大学的希望。在农村待一辈子成了不得不认真考虑的事。
民办教师是一个不错的差事,但也抢手。虽然我高中的各门成绩都是优秀,数学全年级拔尖儿,别人还是捷足先登了。
妈妈心疼儿子,想让我学着当医生。乡村医生不用上大学,跟一个老医师当徒弟,学几年就可以单独开业了。我一个外乡表大伯就是医生,常有人送烟送酒送礼物,也很是受人尊敬。
于是,妈妈带我去见邻村的彭先儿。“先儿” 是“先生”的简称,乡里人对医生的称呼。
彭先儿没说同意不同意收徒,先讲了两个小故事给我们聼。
一个是他本人的故事:深更半夜,大雪纷飞,滴水成冰;他正在热被窝儿里酣睡,突然听见咚咚咚有人敲门。他问,谁呀?回答说西村刘三儿,老婆病得要紧,求您去给瞧瞧。
“怎么办?” 他说,“不去吧,乡里乡亲的,又人命关天;去吧,实在是又困又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割。”
另一个故事有关他熟悉的一个医生:到了病人家,刚下了针,病人恰巧就断气了。
是病死了还是被扎死了?咋说得清呢!
最后,他摇摇头下了结论,“不管做什么都好,千万别当医生!”
我和妈知道他的意思,就都无语了。
我的故乡坐落在豫中平原、黄河南岸,是一个只有几百人的小村庄。虽然土地肥沃,但到处是是贫穷、饥饿,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
务农的确是桩苦差事。每天三次出工:早晨、上午、下午,直到天黑。农活有耕地、播种、除草、浇水、收割等等,样样是重体力活。酷暑盛夏,正值农忙季节,一天到晚忙碌。冬季数月,还得迎著刺骨寒风去平整土地,总不得闲。
到了晚上,一身疲惫;没有电视,没有书刊,没有报纸,收音机也买不起。有线广播里天天播放的“样板戏”就成了唯一的娱乐。
除了疲劳、饥饿,对未来一无所知;像其他青年人一样,我渴望读书,渴望知识,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处于一种精神饥渴状态。
有一天去县城,偶然走进集市旁边县文化馆僻静的小院,除了绿树修竹,我发现那里有一个小小的图书馆,可以借阅书刊。我喜出望外,就像跋涉于沙漠中的旅人突然发现一片绿洲。
从此我成了这个小院的常客。每次借到新的小说,我就沉浸在书中的奇妙世界,直到深夜,从而也忘却了许多烦恼。我也喜欢诗歌,有的集子反复读,最后竟能背诵一些下来。我也开始学着写诗弄文。
我喜欢文化馆的另一原因一直是个秘密:图书管理员是一个漂亮的姑娘,瓜子脸,扎一双翘翘的辫子,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用时下的词语,就是女神一个。
她名叫留美,应该是“把美留住”的意思,而不是留学美国,因为那在当时只是一个历史名词,和现实不搭界。
留美姑娘几乎和图书馆的小说一样吸引人,或者对等。所以每次去县城,我必定去文化馆,在那小院子里转悠转悠,心中充滿甜蜜,虽然也不时有些許惆怅。
没想到的是,沒多久,我居然有机会在那小院里度过了一个难忘之夜。
由于爱好写作,到了年底,县文化馆通知我去开一个历时兩天的业余作者会议。那是一个温馨的夜晚,我们五、六个业余文学爱好者聚集在那小院,畅谈写作。有教师、农民,也有工人。一位姓黄的年长者还即兴赋诗一首,其诗曰:
四块砖头拼成一个炉火,
三块煤球在里面装着。
煤炉升腾蓝色的火焰,
业余作者围聚一起探讨诗作。
……
更为神奇的是,这个小院还成了我的福地。它带给我人生中至关紧要的第一份工作。
在那次业余作者会议上,碰巧,县广播站的林站长兼总编专门到会上和我们见面,发给每人一本稿纸,鼓励我们给他投稿。我会后写了一篇寄过去,后来听说被采用了。然后又写过几篇。
第二年的夏天,林总编专门去我家,问我愿不愿意到他那里做专职记者。我受宠若惊,从此实现了第一个人生理想:离开农村。三年后,我参加了文革后第一次高考,成为“七七级”大学生中的一员。
多年以后,自美回囯探亲,我专门安排了故地重游。
当我急切地来到文化馆的门口,却只看到几座高耸的楼房。我立刻意识到,那熟悉的小院,再也无缘看到了。
然而,作为溫馨、甜美的记忆,它却永远留在我的心中,永远,永远!
(二〇二一年元旦)
時間確實具有神奇的功能,濾去苦澀,留下甘甜。但也有濾不掉的苦楚,只是更難啓口罷了;怎麽寫,也費琢磨。還是要試一下。
命運説短也不短、但其中也有些再也触不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