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 CanLII(Canadian Legal Information Institute,加拿大法律信息研究所)上看到一个 202
颇有意思,也很值得分享。
原告买家在 2020 年 3 月 1 日 与开发商签约,购买了Richmond Hill的一套楼花。
到了 2023 年 9 月 7 日 交房前夕,买家的律师收到开发商发来的成交费用清单(
那份清单除了正常的税费、开发费外,还多出了一栏“额外收费”—
正如判决书中所写:
“On Sept. 7, 2023, the developer delivered a Statement of Adjustments to the buyers’ lawyer, which included additional charges totaling almost $60,000.”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数字,买家当场拒绝交款交房,
开发商为何突然加价?
这种情况在大多地区并非个例。
疫情期间,利率大幅下调、房价一路狂飙,
开发商看着房价涨了三四成,心里多少有些不甘,也开始“
试图通过各种名目的收费,从买家那里多扣一些钱。
但合同是合同,法律也很明确:
凡是未在 APS(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中明列的费用,或无法提供政府或公共机构凭证的收费,
法院的判决:合同之外,不得额外收费
本案中,开发商提出的四项“额外费用”——
包括“开发附加费”、“装表费”、“律师及行政费”、“
均无法提供清晰的计算依据或正式凭证。
法官的意见十分直截了当:
若费用不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列出,且没有相应证明文件,
换句话说:
你签的是多少钱,就按签的来。
交房前临时加价六万元,而且解释不清楚,买家完全可以不付。
最终,法院认定开发商构成违约,买家胜诉,
这个判例对买家有三点启示:
1, APS 是王道。
合同写什么就是什么,额外收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2, 举证责任在卖方。
开发商若想加价,必须提供充分证据。解释不清,就是违约。
3, 买家并非弱者。
只要买家有理有据、合同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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