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对移民美国的夫妇,女方八十年代后期来美留学,之后为丈夫和女儿办了陪读。不料,在丈夫女儿即将赴美之时,女方爱上一白男,搞起了婚外恋。而丈夫蒙在鼓中,心心念念盼着全家团聚,却不知等待他的是一场灾难。
这对夫妇都是17岁下乡插队,来自两所中学,却被分配在一个知青点。二位当年应该算是“优秀知青”,女方21岁被推荐回上海上大学,过了一年,22岁的男方也被推荐回上海上大学了。
大学毕业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那还是在恢复高考之前,上过大学的同龄人少得可怜,天之骄子和骄女顺理成章谈起了恋爱。
若是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中,这二位不一定会走到一起,因两人的性格、为人处世的作风、三观均有差距,为婚姻埋下了隐患。然而,那个年代选择余地有限,又特别讲究外在“条件”,而不注重内在本质,他们走到了一起。
先说太太,她略有几分姿色,且富有灵性,从小积极参加学校的文艺活动,唱歌、跳舞、朗诵、演话剧什么的,有几分表演才能。不过当时演艺圈的剧目普遍脸谱化,因此这位也是演得很过火,导致周围人觉得她平时说话也“装腔作势”。加之习惯扮演高大上的正面角色,在现实生活中也喜欢突出自己,使自己显得高大上一些。这样的做派未免令人讨厌。
但是,一些男生还是蛮喜欢她的,原因简单,她是上海人说的“骨头轻”,只要男生多看她几眼,多说几句好话,她便情不自禁搔首弄姿,装萌发嗲,轻浮男生趁机“吃豆腐”。当年公众尚无“性骚扰”意识,污水一般泼到女人身上,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且不管政治正确与否,这位女士的确奇葩。据她同学说,一旦被男生吃了豆腐,她会“私下里”告诉许多人,某某男生看上她,爱上她了,述说中总带点儿炫耀。似乎要让大家知道,她魅力四射,无论天下哪路英雄都过不了她这道美人关。
果不其然,她先生就被她迷住了。这位先生老实内向,沉默寡言,规规矩矩,一看就是富有教养的良家子弟。由于家庭条件优越,父母替他安排好了一切,他显得相对无能,十足一个乖乖的大少爷。
女方看上他的,除了大学文凭之外,还有他家在上海淮海路老公寓里的婚房。更让女方喜出望外的是,男家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一位香港娘舅。香港娘舅来上海探亲访友,准备了不少礼物。作为外甥的未婚妻,她收到了一块花里胡哨的方形电子表。要知道,那时候上海人民戴的是又大又圆、厚实笨重的“上海牌”或“钻石牌”手表。那种机械表二十年一贯制,从未改变过造型和尺寸。
反正这块花里胡哨的电子表为他俩的关系推波助澜,香港娘舅离开不久,两人结婚了,还有了女儿。
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女方来美做访问学者,本来说好一年就要回国的,但到了美国后大开眼界,不打算回去了,便去申请读研。单身女人在美国,又那么富有文艺范儿,喜爱出风头,风流韵事在研究生群中传得沸沸扬扬,但无非是搞搞暧昧吃吃豆腐。直到遇上风流白男,女方才明目张胆搞起了婚外恋。白男是今日网语中的“海王”,几句花言巧语,就过了“美人关”。
当大少爷带着女儿抵达美国后,才发现太太已经变心。太太嫌大少爷英文不好,呆头呆脑,十足的窝囊废。总之,大少爷到了美国,价值全无,太太坚决要求离婚。可怜的大少爷,初到美国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呢,顿时沦为“弃夫”。原本,大少爷想带着女儿逃回上海的,无奈太太不许他走,让他出来陪读的目的就是要他把女儿带出来。
太太的算盘打得挺好,凭她四射的魅力,海王应该很快就会娶她,母女俩就此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由于海王尚未求婚,她暂时需要大少爷分担照顾女儿的职责。要不然,她又要上课又要管孩子,哪里忙得过来?
周围的研究生出于对大少爷的同情,帮他在中餐馆找到了工作。落难的大少爷,为了生存,丢掉骄娇二气,吃得“苦中苦”,总算站住了脚跟。遗憾的是,他英文不好,虽然在国内是大学毕业,在美国却难于找到合适工作。三十多年来,基本混在华人圈里,年深日久,成了脚踏实地的老工人。
老工人没有再婚,一来经济状况不是太理想,二来骨子里有点傲,挑选标准较高,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由于他为人仁慈,心地善良,也曾有过几名女友与其结为露水夫妻。
回过来说海王,见这女人一门心思要带着女儿嫁给他,他可是还没玩够呢,坚决不结婚。女方的嗲功花功时而有点作用,拖延了两人的分手,但归根结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拖了几年,女方也不愿耗下去了,离他而去。海王本以为自己聪明过人,白占了不少女人的便宜,却不料,头上三尺有神明,遭到了“现世报”。两人分手后,海王得了不治之症,最后因医治无效,不幸逝世,享年44岁。
女方是明智的,一边找丈夫,一边读完了硕士和博士,毕业后在大学找到了教职。当然,由于她如此折腾,拆散了一个家,影响了母女关系。女儿在青少年叛逆期,对母亲异常敌对,而对父亲则相对亲近。
女方虽被女儿搞得焦头烂额,但决不放弃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四处物色婚嫁候选人,披荆斩棘,不折不挠。直到年近半百,才遇到一白老头律师。律师不但听上去挺像回事,而且外形不错,近60岁了,瘦瘦的身材,西装革履。不久,两人决定同居。
同居后才发现,这律师老头是个穷光蛋,有两名前妻要付赡养费,三名未成年子女要付抚养费。他辛辛苦苦买的房子,离婚时要么判给了前妻,要么被迫卖掉了,同居就意味着搬到女方的小房子里来住。狭小的空间里多了一个人,女儿非常讨厌律师,一上大学就逃离了这个家,疏远了母亲。
同居一阵后,律师时常爆发财务危机,曾经说好日常生活开销是AA制,后来变得时而无钱付款。有一天,律师甚至问女方,能不能让他失业的成年儿子搬进来住几个月,女方这才觉醒,这样拎不清的穷光蛋是不能交往的,立马断绝往来,分道扬镳。
过了几年,女儿长大了,结婚生子。大少爷和女方都退休了,主动去女儿家帮着领两个外孙。大少爷在美国没房子,收入有限,女儿邀请他搬进了自己的家。
曾经的夫妇现在变得几乎天天在一起,你切菜我淘米,你擦桌我扫地。到了圣诞节,晒出的全家福总是老两口,小两口,外加两个小外孙,怎么看都是一家人。阳光灿烂的日子,女儿催促父母去外边逛逛。女方常在朋友圈里晒出老两口逛公园看展览下馆子的欢乐合影。
更有意思的是,大少爷在美国没房,在上海却有一套,他父母不是什么都替他安排好了吗?去世后把住房留给了他。大少爷还在国内办好了社保,每年去上海呆上一阵,回味一下一去不返的大少爷日子。不知从何时开始,女方跟他同来同往了。
要是女方不那么贪得无厌,不那么瞎折腾,这个家庭的生活会不会更和谐呢?然而,人生没有回头路,生活不可能重来一次。西谚说:结局好,一切都好 (All’s well that ends well)。祝福这对前夫前妻平平安安、和和气气安度晚年。
可怜天下孩子心^_^ 我认识的几个成年人(二十多岁~三十出头)小时候父母离异,独立后买房,然后很快把父母同时接来住,就是为促成父母重新回归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