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逛文学城。这里有很多用心写作的网友,他们的文章,不管是构思,布局,文采,都精彩绝伦,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其中有些文章的观点和见地,更是让人拍案叫绝。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文学城有许多让我欣赏的佳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和人性背道而驰的文章。我最近在文学城首页的博客精选里看到的一篇《铁链女的真相》,就是其中之一。为了防止自己有认知上的偏见,犯以偏概全的错误,我将这篇文章的全文截屏贴出来,大家可以有各自独立的判断。
这篇文章的开头,提到了写文章的这位ID和其他网友一些以往的纠纷。我以前从来没有看过他的文章,对这一点毫不知情,无从评判。我写这一篇只是想就事论事,批驳他文中的主要结论。这个结论,就是在文章最后两段所阐述的,那个最近被判了九年徒刑的董志民,是一个善良的农民,是小花梅最大的恩人。
我想,评判一个人的所作所为是否善良,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事情,所依照是每个人不同的善恶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很多人认为的十恶不赦之人,在另外一些人看来,有可能是良善之辈。这一点无可厚非,这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道德观。我相信极少数和董志民有着相似道德观念的人,很可能会认同他的所作所为,这一点虽然听起来很荒谬,但也并不是不可能,这篇文章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证。不过,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我们不能将违反人性,违反法律的人和事,等同为善良。这是因为法律是一个底线,善恶可以有不同的标准,但是绝不能超越法律的范畴,并以此用来颠倒是非。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整个社会的伦理和道德基础,就会被彻底颠覆。
董志民对铁链女(不管这位受害的铁链女的真实身份是小花梅还是李莹)所实施的伤害,是证据确凿的犯罪行为。在法院的宣判书里面,判决董志民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一共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董志民所犯的这些罪行,其法律上的直接受害人,就是铁链女。我想问一下这位写文章的ID,难道这就是您所谓的恩人吗?如果这样的逻辑也能成立的话,那将来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可以成为受害者的恩人,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呀!
其实我本人对这份判决,是非常不满意的,因为这里面漏掉了董志民两个最重要的罪行,一个是收买拐卖妇女罪,一个是强奸罪。首先讲前者,在这个案件的最后宣判中,有拐卖妇女的数名罪犯,有被拐卖的受害者小花梅,却偏偏没有收买拐卖妇女的罪犯,这难道不是一个极大的法律上的疏漏吗?按照中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最高刑可以到死刑。而与之相比,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处罚则明显为轻。《刑法》第241条第1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自己的看法是,收买和拐卖妇女,应该是同等的残害妇女身心的重罪,处罚也应该同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层面,大幅减少并彻底杜绝这种屡禁不止的罪恶。
再来说说董志民所犯的强奸罪行。我们现在并不能判断董志民在收买了铁链女之后,是否马上实施了强奸行为,这主要是因为铁链女现在人间消失,她不能提供任何相关证词。但是,这并不是说,董志民就没有犯强奸罪。借用这位ID文章中的话,董志民让一个精神病人,有了自己的孩子,而且还是八个孩子。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妇女是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的精神病患者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的,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被害人是否同意,有无反抗,均应视为违背妇女意志,以强奸罪论处。也就是说,这位ID所颂扬的董志民的善行,其实是一种对铁链女的极大伤害和罪恶。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位ID和董志民一样,是个法盲。
这位ID的文章,还有一个地方故意扭曲了事实。那就是,小花梅的精神病,不仅没有得到董志民的照顾,而且是在董志民的虐待和残暴下加重的。关于铁链女的案件,中国出了好几份通报,其最后一份通告指出,小花梅于1999年7月生下长子董某港后采取节育措施,直至2010年失效,后在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其中2012年生育第三子后,原本已存在的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经专家诊断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也就是说,不是董志民给了精神病人一个温暖的家,而是董志民将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活生生地迫害成为重度精神病人。
在这个事件中,有着很多的罪人,当地的官员,董志民的宗族,人贩子,等等等等。现在被判刑的这些人,我想很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在这么多的罪人中间,董志民是那个对小花梅实施迫害的主要犯罪者的事实,是怎么也没法洗脱的。
讲了法律,讲了事实,我们再来讲讲人性。正是因为有了人性,我们才会有同情心,这不仅仅是针对那些受害者,同时也是对我们自己,对我们的孩子,对所有我们身边的人,以及对他们的孩子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我想这是一种我们人类所共有的朴素的情感,当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受到了伤害,我们就希望去保护和安慰那些受到伤害的孩子们,去惩戒那些作恶的人,并希望将来我们的孩子们会免受伤害。前一段时间,我写过一篇文章,支持麦姐和沈香,也谈同情心和廉耻,也谈到了类似的问题。
我不知道这位ID有没有自己的孩子,我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自己的妻子,但是,我想他肯定会有自己的母亲。而在那些人贩子的眼中,在那些董志民们的眼中,他的母亲,他的妻女,根本就不是活生生的有着血肉和灵魂的人,而是潜在的可以拐卖的对象,是一件件可以牟利的商品,是一个个可以侵犯的对象。而我自己,我的亲朋好友,都有自己的孩子,妻子,和母亲,她们和这位ID的妻女和母亲在人性上是平等的,我不希望将来哪怕有一丝的可能,她们会落到像董志民这样“善良”的豺狼手里。我更不希望像董志民这样的人,以后有任何的可能,成为无情残害我们亲人的所谓“恩人”。
如果将来的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像董志民这样“善良”的人;那么,我们的社会,必将会出现更多的罪恶和欺凌;而我们的孩子,就会有更大的危险,被这些披着人皮的恶狼所吞噬。
我觉得那些颠倒是非,故意搅混水的人,他们所看到的,绝不是那一个个被毁掉的人生,一个个被蹂躏的灵魂,而是一个群魔乱舞的末日狂欢。我想,这可能就是他们所共有的价值观。而这一切,和我们绝大多数的人所追求的美好和未来,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在那些人的心中,已经没有了亲情,没有了怜悯,没有了善良,自然也没有了人性。
再说几句题外的话。文学城是一个公开的平台,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发表自己不同的观点,我对这一点是非常支持并赞同的。毕竟,言论自由,是每个人应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民主社会的基础。但是,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而我们在尊重言论自由这样的基本权利的同时,对于那些歌颂罪恶,反对人性的观点,是有责任有义务站出来坚决批驳的。在我看来,歌颂罪恶,就是对受害人身心的再一次伤害,也是对我们自己,对将来我们的后代,一种直接的危害。
我不知道这类ID们,他们发表这样的文章,是出于哗众取宠,还是因为他们内心的肮脏和黑暗。我还记得在早期的华语中文论坛里,有一位叫马悲鸣的网友,文笔非常不错,但是,他有一次写了一系列的论证“强奸也是做爱”的荒谬文章,我就再也不看他的帖子了。这是因为我觉得一个人,不管他才华的高低,能力的大小,最起码,他需要有做人的底线。
而现在的文学城,有极少数的ID,以弄虚作假为手段,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来满足个人的某种虚荣,或是达到别的什么更深层次的目的。这样的人和她们的文章,这几年在文学城不仅没有得到惩戒,反而永远高高挂在榜首。这是她们个人的耻辱,而且由于逐臭的效应,也鼓励了越来越多的像这类毫无人性的文章,纷纷出台。我自己觉得,这不仅是对普世价值的挑战,也是对我们的社会和我们后代的一种潜在的威胁。
我本人尊重这位ID发表自己言论的权利,不过,我同时也坚决反对这篇文章的观点,唾弃文中所表达的价值观。我也希望文学城的管理者和编辑们,在尊重个人言论自由的同时,对这类明显反人性,反对普世价值的文章,不要鼓励,至少不要推荐上文学城的导读,因为那毕竟代表了文学城的一种价值取向。
当然,我也很希望这些网友,能够醒悟,看到人性真正善和美的一面,远离黑暗和邪恶。
平等兄习惯了治病救人,可是有些人你救不过来,病入膏肓,还是让他自生自灭吧。不是所有的垃圾都可以回收再用的,有些只能烂在垃圾场。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130/202202/11872.html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130/202202/29934.html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130/202205/3458.html
要想解决这种屡禁不止的罪恶和社会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它的来源。我觉得从大的环境来说,中共的专制制度和户籍制度,是造成拐卖妇女儿童的罪魁祸首,当然,当地政府的包庇,像董志民这样的犯罪者的宗族势力,也是极其恶劣的帮凶。而几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则是农村男女失调的根源。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觉得需要全社会的方方面面的参与,而第一步需要做的,是鼓励人口的自由流动,和废弃户籍制度。当然,这只是我本人的一管之见,希望听到网友们更好的分享和建议。
我问的问题中,前两个问题是关键,这两个问题决定了董某是否真的是一个坏人。这才是整个事件的真相。
我认为董某是一个好人,怎么就反人性了呢?
佛教的观念一直都是慈悲为怀。这种慈悲,是平等地对待所有人,包括你们认为的坏人董某。董某只是一个底层的农民,他唯一的犯法的事情,就是同小花梅结婚,但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那是犯法的,因为他办理了所有的手续。除此之外,他还错在哪里呢?
你们为什么不能对董某有慈悲,为什么不能对那8个无辜的孩子有慈悲?
我们可以去痛恨造成这个悲剧的社会,去通亨造成这种悲剧的政府,但董志民难道不是受害者吗?他也是人。
不过,即使是底层的无产者,也不能通过加害他人来寻求生存空间。所以即使加害者自己也是制度的受害者,他仍然必须为加害他人付出代价。当然,愚昧恶人董志民与贪官污吏,窃国大盗谁更可恨,那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你我都是现有社会(稳定或变动,前进或倒退)在配偶权上的得益者,很难站在身外去避免何不食肉糜的观点。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2023-04-22 07:19:46
回复 '零不是数' 的评论 : 谢谢网友的留言!我觉得没有一个社会是完美的,也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那些不完美,因为各自的缺陷或是欲望,就无视法律和规则。毕竟,法律是社会稳定的底线。
我注意到有很多网友因为不齿您的荒谬言论,有指责的,也有谩骂诅咒的。我可以理解他们的义愤,不过我有自己的原则,我不会因为您的言行而侮辱您的人格,这是因为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在人性上是平等的。我们既不是神,也不是法官,所以没有这样羞辱他人的权力。
但是,这不代表我赞同您那些毫无人性的言论。我尊重您做为一个人所代表的人性,现在耐心回答您的五个问题。您的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都是假设,没有任何客观的答案。这是因为在这样的假设之下,小花梅有可能会遇见善心的人,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也可能会遇见像董志民这样的罪犯,生不如死。但是,这两个问题,和我们所讨论的主题,董志民是否对小花梅施暴,是否是一个罪犯,没有任何逻辑上的联系。更不能在法律上洗脱董志民的犯罪行为。
第三个问题,董志民的父亲在金钱上购买了小花梅,那只能说明他父亲是收买拐卖妇女的罪犯之一,并不能在法律上洗脱董志民自己的罪恶。而所谓穷人是否有生儿育女的权利,和前两个问题一样,在逻辑和法律上都不能洗脱董志民的犯罪。
第四个问题,小花梅是否有结婚生子的权利?当然有!但是,和前面的几个问题一样,小花梅有结婚生子的权利,不代表她可以被拐卖,被囚禁,被强奸,被迫害。类似的问题,您还可以问一千个,一万个,比如说精神病人有没有生存的权利,有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等等。这也是诡辩者在辩论中所最常用的伎俩,用一堆似是而非的问题,来胡搅蛮缠,比如说,白马非马,所以黑就是白。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我们都非常关心精神病人,但是您这样的话术,在法律上,在逻辑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因为它们都不能直接为董志民的具体犯罪行为辩护。
第五个问题,小花梅在哪里?我想我们大家都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但是,同样的道理,这和您的主要观点“董志民其实是一个善良的农民。他是小花梅不幸的一生中,最大的恩人。他让小花梅,一个精神病人,不但有了自己的家庭,而且有了自己的八个孩子”,有任何的逻辑联系吗?
您最后说什么文学城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对不起,我想您问错了对象,我只是一个普通网友,不是文学城的管理者。不过,就我所看到的,文学城将您的这篇毫无逻辑,毫无人性的荒谬文章推到了导读,这充分说明了文学城是包容不同观点的。
我虽然尊重每个人的言论自由,但是我非常不赞同将那些反人性的文章推荐到文学城的首页。您的文章歌颂董志民这样的罪犯,歌颂他对弱女子的残暴和虐待,在我看来,这就是对无辜受害者的再次伤害,是反人性的,这和我自己的价值观是背道而驰的。我的能力有限,别的地方我管不着,不过我自己的博客,我是有清理垃圾的权利的。我说过,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我希望您能够为自己的那些反人性的言论真诚道歉。当然,那是您自己的决定。只不过,在您公开道歉以前,我的博客是不欢迎您的。
请您自重!
我喜欢看与自己不同观点的文章,一是拓展自己的思路,二是反省自己。不过有些文章,读了会想:怎么会有这样的逻辑,怎样的背景和教育,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就算按原文作者的假设想下去,给一个精神病人,锁上铁链,放在与室外差不多温度的地方,生八个孩子。且不说女人对于生孩子的自愿性,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生一个孩子在生理上的付出有多大。把铁链女完全当性奴使用,比对家畜都不如。对这种冷血的做法,居然还能以恩人辩护,请问人性哪里去了?
言论自由的另一个代价是言论垃圾场
“董志民其实是一个善良的农民。他是小花梅不幸的一生中,最大的恩人。他让小花梅,一个精神病人,不但有了自己的家庭,而且有了自己的八个孩子”。
然后有又这么多骂我的,但没有一个直接反驳我的观点。您既然转了我的文章,写了那么多,是否可以回答我以下的问题呢?(注:以下问题的前提是铁链女不是李莹,是小花梅。如果谁认为铁链女是李莹,可以在其他的地方讨论)。
1.如果小花梅在第一次婚姻失败后,没有被拐卖到徐州,而是留在了云南当地,她现在的生活是否会更好?
2.小花梅被拐到徐州后,先是卖给了第一个买主(我忘记名字了),但她后来离家出走,被人发现后再卖给董志民。如果当时没有被卖给董志民,而是继续流浪,请问她能有怎样的更好的结局?
3.买小花梅的是董志民的爸,在那个年代,他们可能并不懂得这是犯法的,而且办理了所有手续。董志民是中国社会最底层的穷人,这样的穷人,是否有生儿育女的权利?
4.作为一个精神病人,小花梅是否有结婚生子的权利?
5.有网友问,小花梅在哪里?有的人说,让小花梅回家。我说小花梅现在应该是在精神病医院住院,居然也被这位网友骂。我说了一个事实,为什么要骂我呢?难道我非得说小花梅被关起来了?你们让小花梅回家,请问你们让小花梅回到哪里的家?是云南的家(房子都倒了)?还是徐州的家?如果是要回徐州的家,那你们认为小花梅应该早点离开精神病院?但病情还没有控制好啊,怎么回去?而且,本来就是在家里的啊。以前小花梅在家的时候,有人说不给小花梅治疗。现在国家给小花梅免费治疗,美女英雄乌衣又要将小花梅从医院解救出来。我现在也没有搞清楚这些人的标准答案是什么。
小花梅的悲剧,不是因为被拐卖,也不是因为生了八个孩子。小花梅的悲剧是因为她的病。铁链锁身,也是因为病。风情万种的蓝洁瑛患精神病以后,惨不忍睹;赌王的千金患精神病以后,英年早逝。成龙的女儿没有精神病,但心理有问题,也一样流落街头。对于精神病,目前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有人说我是五毛,甚至是带任务来的,我也没有办法证明什么。我爱中国,但我更爱美国。我的言论可能更袒护中国一些,那完全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我曾发帖说我不再谈论政治话题,后来发了这个帖子,因为我认为这不是政治话题,而是关于人性的话题。
李文亮说,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允许有不同的声音。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认为董志民是个好人。我没有造谣(所谓造谣,是指捏造一些不存在的东西)。但既然文学城不允许有不同的声音,那我以后就不说了。
我也觉得没啥意思。
谢谢大家。
记得当年铁链女事件曝光,论坛可以说群丑毕集,丑态百出:
1。美国也有,跟美国学的
2。美国还屠杀印第安人
3。从人类根源上找原因
4。当地官员不是不作为,是民不告,官不究
5。中央派出调查组是破坏了当地的司法独立
6。董收留了小花梅,给了她一个家,很不容易
......
对铁链女事件的见解和态度,就是区分人与兽的试金石。
哇塞,平等性的雄文太厉害了,看,有这么多支持的网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欣慰!:)
北京狗还真是个不合格的大外宣。 文章肤浅乱凑,胡编乱造,逻辑不通,历史故事100%地来自中共宣传,只能通过各种造假,造谣生事,污蔑诽谤,巫婆诅咒来企图蒙混过关,但绝大多数人早已看清她的真实面目,以致于被众人一再当落水狗痛打。 因为她自身能力极其有限,正事上一事无成,不能得到人们的尊重,充满对这个世界的自卑和愤怒,不得不背水一战,竭尽全力去维护她仅剩的那一丝可怜的尊严和虚无缥缈的精神胜利,很可能就是个需要治疗的病人。
思韵如蓝
发表评论于 2023-04-20 14:19:09
平兄热血不减当年,思韵敬你!写此文者口口声声自称佛家弟子,看来,佛已经被统战了。思韵是基督徒,我真怕他们把基督也给统战了!文学城岌岌可危,平兄揭竿,这是在带领大家共同护城啊!
众亲有无发现,文学城还出现一种奇谈怪论,但凡大家异口同声谴责假恶丑,就有人搬出言论自由,谈什么宽容大度,说我们在搞阶级斗争。我只有叹息:读遍天下书,行遍万里路,都不如亲身挨一次铁拳,方能让人觉悟。 +1
+1
我也很不情愿叫她小花梅。
挂一漏万的摘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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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花
对铁链女事件的态度,是挑战人类的最低底线。
不论政见如何,才华高低,不论你住在哪个国家,面对铁链女能做到不同情,反而为恶行洗地,赞美董犯为恩人,这样的人就不配称为“人类”,文章也不配和别的博文一起,堂而皇之地被推荐到首页。
…
文学城里写文历来有不同的意见,但我很看重各位博主对铁链女的态度。
我看这人是否声援,是否沉默,是否洗地,有没有写文,有没有留言。
这么大的事儿,持续了这么长时间,你总得有个态度吧?这,就是我判定此人是否和我同阵营的标准。
平老师,你好样的,赞你一大堆。
侃-侃
中国人,如果不能恢复血性,就只好一直当奴隶。… 制度之恶!制度之恶!制度之恶!
平等性
一个罪恶的行为,不能因为参与的人数众多就不再是罪恶。
土狼
犯罪就是犯罪,不应该找各种理由和借口为犯罪涂脂抹粉或者开脱。
常态
宪法第一条,国是共产党的,然后就没有民主和自由了。任何思想意志只要不同意第一条,就是犯罪。
燕麦禾儿
文学城里,替残害铁链女的恶棍洗地的人,可不止这一个,希望你那双”狼“眼,能认清是非!
百万庄大侠
一位网友说:我们生下来时国家就是这样,这是我们的无奈,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时国家还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的无能。
京工人
一个女性有没有“不性交权”?一个男性可以用暴力去胁迫一个女性去实现自己的“基本人权”吗?
菲儿天地
文学城乌烟瘴气,拿个加速器,就以为自己可以掌控这个城了,到头来蒙蔽的也就是TA自己的眼睛。
冯墟
文学城大部分网友都通情达理,不愧是境外势力和进步势力。
思韵如蓝
写此文者口口声声自称佛家弟子,看来,佛已经被统战了。
文学城还出现一种奇谈怪论,但凡大家异口同声谴责假恶丑,就有人搬出言论自由,谈什么宽容大度,说我们在搞阶级斗争。
健康幸福生活
赞博主仗义执言。那文章简直突破人类底线,丧尽天良的作者居然还声称信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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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兄这句话说得好,赞!对于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文章应该勇敢地批驳,言论自由不能包括明显违反人性良知,颠倒黑白的文章,比如在德国,就明文规定鼓吹纳粹的观点的文章不得刊登。
感叹天下最不是人的就是人。
非常欣赏平兄的文章,认真、仁厚、善良、理性、公正、温和、与人为善的人品跃然纸上。
但即使你掰开揉碎的把道理讲的如此缜密通透,看不懂的和不明白的依然还是不懂和不明白。
想起了某名人的金句:人和猪的区别就在于猪一直是猪, 而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原文:
那啥,亲们,知乎一声,得了新冠。没事儿,就当有机会加入集体免疫,呲牙儿。只是,正在这世上恣意横行的“精神病毒”,景象堪忧,让我忍不住要写几句,姑且当作抗疫/役纪念。
终于
感染新冠
逃不出的卷
像风中的叶子
逃不出飘
像涡流中的小船
逃不出翻
像熟睡中的平民
逃不出乌克兰凌晨的炮火
像生了再生的八孩母
逃不出一条狗链
像小花梅逃不出疯
像小伙子逃不出战
像呼吸逃不出叹息
像二月逃不出寒
像咳哑了再也发不出声的
语言
终于
阳性了
试纸上出现两道杠
红红的两道杠
是小时候没当上的中队长
是令人羡慕的臂章
在迟到多年的岁月里
谁涂改了我的想象
曾以为
那是两条铁轨
让梦伸向远方
原来
铁轨也可以铺就罪恶
将女人贩卖他乡
曾以为
那是飞机的跑道
让梦展开飞翔
原来
跑道可以启动轰炸
让平民鲜血流淌
活久见啊
叹流年
活久见啊
哭人间
如果不是平等提出,俺还不知道文中链接的那篇(观点令我吃惊)的文章。恐怕是个喜欢玩“Cards Against Humanity”的小孩子写的吧,故意以反良知反伦常的一段发言,来体验一种前卫感。等将来成熟到能设身处地地感受到被害人之苦,就会自己反自己了:)
被你认真负责的态度笑得不行。 没有必要对每一个说法都严谨礼貌地耐心教导。
对于文学城里过分恶劣的言论,我通常也粗暴以待。 你来的时间不长, 久了就知道了。
牲口思维和品性的人很多, 不用太客气。
这位原先自称连“大外宣”的意思都不懂之人,对正义,平等,公正等准则全然不懂装懂,依然搬起她的老套手法,通篇叽叽歪歪,打着言论自由的幌子,用她所谓的“独立、自我”的人生观为大外宣公然开脱, 用她自己制定的博客“准则”对他人进行道德绑架,恶意揣度别人,将平等性博主等网友的有力反驳文污蔑为所谓“阶级斗争”和“文革”等,简直是无理取闹。
你是一个貌似高水平的洗地者,但是掩盖不了你的混账逻辑,你说:
像明白一个饥饿的母亲为了给婴儿喂奶而偷吃面包,董犯自私的基因为了把自己个体的基因传下去买了“铁链女”。
“食色,性也”。面包是食,“铁链女”是色。偷面包的母亲和买了“铁链女”的父亲都是犯罪,都值得同情。其结果也一样,延续了后代,把自己个体的基因传下去了。
偷面包的母亲有情可原,被逼无奈,如果面包房老板知道真情,会送她,董牲口是实实在在的犯罪,这怎么能一样?
那些人也只是在开放社会里可以发发嗲撒撒娇,去到墙内微博微信试试看,哪怕是唱赞歌要是时辰不对,或是用力过猛,照样对你不起:)当初那些群起鞭挞方方递刀子的,等到灰尘变大山压到自己头上时,个个是有样学样有过之而无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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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个体有“不性交权”。而女性全体(全地球上的每一个女性的合成的整体)不能有“不性交权”,否则人类必定很快灭绝。
所以在保护女性个体有“不性交权”的同时,也必须保护男性个体有“性交权和生育权”。只强调一方,必有其殃。
中国现在至少有三千万贫困男性不能合法获得“性交权和生育权”,谁能给个说法吗?如果不能给个说法,走极端的“杨佳”们就会自行给出各种说法。“铁链女”就是之一而已。
所以对“铁链女”有无比的同情,也要明白董犯的行为逻辑。就像明白一个饥饿的母亲为了给婴儿喂奶而偷吃面包,董犯自私的基因为了把自己个体的基因传下去买了“铁链女”。
“食色,性也”。面包是食,“铁链女”是色。偷面包的母亲和买了“铁链女”的父亲都是犯罪,都值得同情。其结果也一样,延续了后代,把自己个体的基因传下去了。
假设董犯是马云,需要“买”个“铁链女”吗?不是“铁链女”的网球彭帅不是赶着上交“性交权”吗?无钱无权的贫贱男董犯有窃钩之罪,可杀可剮,有钱有权的富贵男们窃国封侯可以赞美有加。仅此而已。
楼主“平等性”的平等性在哪儿呢?
众亲有无发现,文学城还出现一种奇谈怪论,但凡大家异口同声谴责假恶丑,就有人搬出言论自由,谈什么宽容大度,说我们在搞阶级斗争。我只有叹息:读遍天下书,行遍万里路,都不如亲身挨一次铁拳,方能让人觉悟。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洗地鬼们一看到这种人神共愤的恶事、丑事,就跟巴普洛夫的狗一样本能地叫起来“欧美也有”。请问鬼们,欧美有这样成规模、集中式、有众多体制内政府官员大掩护的人口贩卖、绑架强暴受害妇女儿童,并且随意发放政府文书包庇犯罪人的大丑闻吗?
经济技术有点儿发展了,忙不迭地舔赞伟大领袖、党和政府英明神武、正确领导。举世罕见的罪行丑恶曝光了,就把所有责任推卸到国人、乡党、芝麻官头上。难道不是这个制度里的恶棍们到现在依然迫害前往救援铁链奴的乌衣姑娘吗?狗奴才们猪鼻子插大葱,能骗过文学城网友们的眼睛?
政府之恶,只有独立勇敢的公民才能纠正;暴民之罪,也只有合法可信的政府才能公正处罚。
哈,还真有人给TA唱赞歌呢。:)
文学城堕落了,就这样的文章也能上首页,而且还不能得到应有的待遇,我是的应有的待遇是应该遭到谴责,批判,我质问他几个问题,居然一句:对你的评论,我不想回答。
经常有非常精彩的文章比如,思韵如蓝的:《我把自己"熬"成了老华侨 》这样的文章,熬一天,也就二三百点击,根本上不了每周热点,好多网友常常错过,而有的文章,很快就是上万点击,傻子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为了风光无限-这俩口子可以任意的-毫不犹豫的就张口免除非洲国家所欠下的债务,并毫不心疼的把大笔金钱拱手相送,可是对於自己国家里的穷苦人呢?不久前4位极度贫寒并对“中国梦“彻底绝望的年轻人,他们抱着满腔的悲愤相约来到天门山,他们以一种惨烈决绝的跳涯方式告别了这个世界,离开了这个东升西降的厉害国!
有一位北京哥们曾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在这个国家是我的无奈,但是我的孩子也生在这个国家,就是我的无能。另一位网友说:我们生下来时国家就是这样,这是我们的无奈,我们的孩子生下来时国家还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的无能。两种不同的态度让人深思!
但是,对铁链女事件的态度,是挑战人类的最低底线。不论政见如何,才华高低,不论你住在哪个国家,面对铁链女能做到不同情,反而为恶行洗地,赞美董犯为恩人,这样的人就不配称为“人类”,文章也不配和别的博文一起,堂而皇之地被推荐到首页。文学城编辑,也希望你能坚守底线,坚守文化人的善良清高,不愧对博主们对你的信任。
文学城里写文历来有不同的意见,但我很看重各位博主对铁链女的态度。我看这人是否声援,是否沉默,是否洗地,有没有写文,有没有留言。这么大的事儿,持续了这么长时间,你总得有个态度吧?这,就是我判定此人是否和我同阵营的标准。平老师,你好样的,赞你一大堆。
平东兄,这位铁链女的文共有三篇,可见多么的“用心”,是希望你和大家都注意啊!
文学城乌烟瘴气,拿个加速器,就以为自己可以掌控这个城了,到头来蒙蔽的也就是TA自己的眼睛,哈哈哈。。。。
与社会、文化、利益密切相关的人口贩卖,买卖婚姻还在苟延残喘。”铁链女”性奴在发达国家也屡有发生。不幸者从此人间蒸发。九死一生的也难逃生育和被奴役的命运(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讽刺的是,丰县铁链女是在对她家扶贫做好事时被偶然发现的。问题就在于国人们见怪不怪,乡党们心照不宣,芝麻官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高皇帝远。对他们来说,法律在此地已省略了n 多个字了:这日子从古至今不就是这么过的嘛?! 直到有一天,这娄子被捅破了。
文学城里,替残害铁链女的恶棍洗地的人,可不止这一个,希望你那双”狼“眼,能认清是非!
谢谢平等兄的好文!底楼同学提到的情况很值得深思,对董犯心存哪怕一丝的同情,都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法盲太多,现实很严酷。可以说,拐卖收买妇女的现象有多普遍,就标志着距离法治社会有多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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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太多?是在说中国大陆是个法制国家,所以刘晓波,许志永、丁家喜。。。都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
共匪宪法第一条,国是共产党的,然后就没有民主和自由了。任何思想意志只要不同意第一条,就是犯罪。
所以恶制度不除,其他比如缘木求鱼。
平等性 发表评论于 2023-04-20 08:57:51
回复 '侃-侃' 的评论 : 侃兄说得非常好!“制度是首恶,但是改变制度也需要从判决第一个案例开始。”,要改变一个制度,需要从一件件小事做起,比如说这一次对铁链女案件的审理,没有做到对收买拐卖妇女的定罪,在我看来就会纵容将来更多的拐卖妇女事件的发生。所以说,一个案例没有处理得当,它的影响是很深远的。
我强烈呼吁,相信平等兄也一定会全力支持如下倡议:
所有当年非人性强迫计生政策的受害者,尤其是“该扎不扎,房倒屋塌;该流不流,扒房牵牛。”类流氓土匪手段的直接受害者,向责任人、及其责任组织讨还公道。由于强制计生而导致两性人口比例失调,以至于不得不打光棍的可怜人们,也有权向“领导一切、控制一切”的全能政府要求赔偿。
通俗地说,“冤有头,债有主,出门左拐是政府”。向比自己更加弱小的妇女动手的是畜生,向始作俑者讨帐的是勇者。
自从垃圾上台之后,大开历史倒车,“低端人口”在凛冽寒风中被从皇城根下清除出去。而今的铁链奴事件更是证明了“领导一切、控制一切”的决心和能力。那个地方不能容许“公民社会”,更不能容忍社会意愿影响政府行为。尽管民意汹汹,官爷就是要这么办。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中国人,如果不能恢复血性,就只好一直当奴隶。
男性的生育权和性交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无视并剥夺这些男性的最基本的人权而大谈社会正义是极其虚伪的人权斗士。希望楼主也能为这些被剥夺了生育权和性交权的贫苦男性呐喊一声以彰显人性未泯。
在中国,类似铁链女的现象在农村极其普遍,如果都按强奸犯抓,可能至少有几十万上百万,譬如,YouTube的一个叫“洛奇”的网红,自己就是拐卖女生的。
所以无论同情还是痛恨董志民,更应该去痛恨那个造成这么多铁链女的原因和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