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爱凌是个风光人物,她在冬奥会上大放异彩,勇夺两金一银。这样的成绩,对任何一个运动员来说,都是了不起的成就。而且不仅如此,她刚刚十八岁,就在商业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功,至少在中国,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响当当的品牌。
和冬奥会几乎同时,在徐州爆出了骇人听闻的铁链女事件。这其实并不是现在才有的问题,也不是只发生在徐州这个地方。在现代文明社会,被拐卖,被强暴,被殴打,被囚禁,甚至被残杀,这其中任何的一项,都是滔天大罪。但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是,竟然有那么多的执法者,司法者,和政府官员被牵扯了进来。我觉得这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罪恶,而是有一个罪恶的网络。这可能是宗族的势力,也可能是利益链的驱使,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不能把这些恶势力连根拔掉,做一个惩恶的典型,我想,将来还会有更多的无辜女子受难。
我前一段时间写了一篇文章 谷爱凌的荣耀,和对人贩子的恐惧,提到了网上一些人对谷爱凌的攻击。其中有一种说法,大意是,如果把谷爱凌卖到了徐州,也就是一千元的事儿,我对这样恶意的言语表示了愤怒。有一些网友表示不满,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里我引用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留言。
”你也真够搞笑,大家说把谷爱凌卖到徐州也就值一千块,是因为嫉妒?是对谷爱凌的咒诅?你也算是出了国的人,语文功底真这么差?”
”大家那么说,是因为看到举国官媒和官方为一个不知道哪国人的18岁富贵子弟谷爱凌大唱颂歌,而对另一位栓了20多年的底层妇女一声不吭。”
”为什么不解呢?很多人觉得这不过是为了呼吁政府重视在徐州发生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当然,也是对政府一味吹捧谷,忽视大众的反讽。”
我完全可以理解大家的心情和对这种超出了人性底线的罪恶的愤慨,但是,在愤慨的同时,在我们大力呼吁法治社会的时候,我想也要记住一点,就事论事,不能把自己的愤怒,宣泄到和这个罪恶并没有直接联系的人身上。
共产党为了自我宣传,以金钱,以利益,归化了许多的外籍运动员,这其中就包括了古小姐。不可否认,谷爱凌是个体育的天才,但是,她说过的很多话,包括她对彭帅的评论,以及声称 “任何人都可以下载VPN,它在App Store上是免费的。”是非常不适宜的,也是不尊重事实的,至少我本人是非常不赞成的。不过呢,虽然我不赞同,甚至坚决反对她的某些观点,但是,每个人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我尊重她的这个权利。我只是希望大家都能有这种权利,能够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只有某些人的观点可以表达,而其它的就不能出声。比如说这次去丰县调查的两名女网友,不仅没有了言论的自由,连人身自由都被中共剥夺了。
对待不同意见和观点,我们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如果因为谷爱凌的言论,就在网络世界上对她恶语相向,在人格上侮辱她,这样的做法,至少我本人是不赞同的。我想,任何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哪怕我们非常不赞同她的言论和观点,但是我们没有权力因为她的这些观点就让她去承受被拐卖,被强暴,被殴打,被囚禁,甚至被残杀的可能。其实更进一步,哪怕是犯了罪的人,我们也不能因为他们的罪,而让他们承受这样无人性无底线的罪恶。用罪恶去惩戒罪恶,我觉得绝不是文明的进步。
如果我们把这句攻击谷爱凌的话改一下,大家估计就能看到它的问题所在,“把某某某卖到徐州,也就是一千元的事”。这里面的某某某,可以是我们的妻女,可以是我们的姐妹,甚至可以是我们本人。我不知道别人的感受如何,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将心比心,我想到的是自己的亲人,我看到的是一种对人格的侮辱。在徐州发生的是一种极大的罪恶,我不能忍受将任何有着自由灵魂的人,推到这样的火坑中,哪怕那是我们非常讨厌的人。如果大家实在是愤怒难耐,我觉得不妨从我开始吧,就把我卖到徐州,我想那也不过是一千元的事。我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个邪恶的制度,至少我可以去承受这样无边的折磨和心碎,希望能够换回一个受难的人。
对在徐州发生的罪恶,我们大家的呼吁非常重要,我们的谴责也很关键,但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加强法治建设,惩恶扬善,杜绝将来的罪恶。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谴责一种罪恶,就自以为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可以将我们的愤怒,迁罪到那些自己不喜欢,不欣赏的人身上。我想大家是平等的,我们既没有高人一等的权利,也没有侮辱他人的自由。
对铁链下受难的女子和徐州发生的罪恶,我觉得这件事并没有结束,有很多的恶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让我们尽自己的力量发声呐喊吧;而对谷爱凌的不满,也让我们自由地表达,理直气壮地讲出我们不同的声音吧。
铁链小花梅
七妹愚见,班门弄斧了 :)
铁链女不能忘,谷爱玲不要吹!
网上以相貌、基因、混血对谷的讽刺挖苦,属于您说的“人身攻击”。但是“一千块钱卖到徐州”云云,到算不上过份。那只是揭示了一个冷酷的现实,在黑手人贩、黑关系网之下,从一个光鲜亮丽的celebrity到铁链拴脖的无名女奴,也就一记闷棍、一帖蒙汗药的距离。我可以理解那位网友这么说话时的心理:“你这么一个占尽一切便宜的‘人上人’,恬不知耻地替那个造成徐州女奴黑暗的官府涂脂抹粉,难道你不知道如果黑手落到你的头上,你也会掉入同样的悲惨境地吗?”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24917/202205/3097.html
官府无法无天的那个恶行暂且不去说它。谷个人那部分的问题在于:扮演宣传工具当众说谎是不是属于言论自由?这个界限如何界定?公众是否有权利谴责扮演官府喉舌的言行?应该确定的是,这样的谴责只是公众舆论或个人观点的表达,而非法律机构的定罪或判决。
其实谷在扮演那个角色的时候,其情形有点像央视的播音员和军队的士兵,是在履行其合同义务。观众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官府与谷家的交易中包括了搞宣传的条款,否则谷没有足够的动机替彭帅事件洗地,也不需要对国籍问题闪烁其词。谷家不是始作俑者,但是偷奸使滑,乐滋滋地充当了官府的喉舌工具。
斯诺当年被蒙蔽利用,自发地充当了某党的宣传工具,但是坚决不从某党拿脏钱。他的行为,可以说是言论自由。早年追随红星而后因“六四”批评某党的斯诺夫人,那才是有独立人格的体现。谷家的作为,也就是“受人之禄,忠人之托”,替客户代言的商业行为。
祸根在官府,但是替那个官府骗人,也是助纣为虐。从这个角度看,谷被比较强烈地批评,也是咎由自取。
这话很不对, 中国大陆的14亿人, 生来就没有言论自由的权利。 甚至你自己现在在微信上也没有, 明显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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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berwolf' 的评论 :
为谷小姐开脱的话就别再说了,言论自由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盾牌可以用来遮挡一切丑恶。在一个众所周知不存在言论自由的环境拿言论自由作辩护不觉得太讽刺了吗?
上海被封小区居民放国际歌都遭警方上门传唤,再联系铁链女事件官家应对失措和民间穷追不舍,瓜众韭菜也只能是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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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习惯的人又怎么知道老百姓的生活,孩子还没成熟,不是她的错。她更不知道,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也得不到她这个土生土长美国人,在中国是中国人的待遇,以为你们与她一样。真是,“没饭吃,那就吃肉泥吧”的典型例子
铁链的另一头攥在谁的手里 作者: 再见驴十八 or FarewellDonkey18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58495/202205/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