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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世英 (3)

(2023-08-11 00:08:13) 下一个

麦世英在雪梨的事业

 

麦世英在受雇于Gregory Blaxland是合约形式,工作内容是作为一名木工来改善雇主及其它雇员的居住环境,但他的雇佣合约至今仍没有被发现。按他在到雪梨后的三年情况推测有两种情况,或许与后来从福建而来的合约华工一样是3年的合约,也或者根本仅限于口头合约。

在巴罅孖打地区历史学会杂志第6卷的199第55页(Journal of the Parramatta District Historical Society, Volume 6,199, Page 55)中有麦世英的雇主及其它人联署向当时的纽省总督麦格理为麦世英申请授予土地的信。

早期纽省的政策先是将从英国带来的官兵大部份各自带领部份囚犯分散不同可能耕种的地方开垦,后来干脆按不同级别授予土地,使这些官兵能从英国将家庭完整地迁移并定居下来;至于囚犯在刑满后也各自获得授予土地。

为了加速纽省粮食的自给自足,1800年后英国政府鼓励英国人移民到纽省,并根据准移民的资金情况允拨一定数量的囚犯作劳动力,一如麦世英的雇主在投资6000英镑时政府承诺拨地8000英亩(3237公顷)土地,并由政府提供18个月衣食的80名囚犯。

麦世英的情况不同,既不是英国的投资人,也不是囚犯,更不是英籍人士,但他是当时需要的木匠,故而这是一个特例。

Gregory Blaxland及其它人联署信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乘坐“Laurel”船而的中国广东人麦世英来到殖民地已经两年半了,他一直以木匠为Gregory Blaxland服务。他为人诚意及勤劳,现在他希望成为本殖民地的一名农民。故我们义不容辞地恳请考虑他的案子而使他得到适当的土地作为农场。

信件的原件在当时的殖民地大臣的原始纪录中(Fiche 3027, 4/1825 A, No.581,  page 2165-2166)。原件的英文就不再抄了。这封信应在1820年底或1821年初发出的。

有研究资料“Mak Sai Ying alias John (Pong) Shying”中称1821年5月12日雪梨公报Sydney Gazette 公告了测量办事处Surveyor General Office在1821年4月28日开列获批土地的旧移民名单中出现了麦世英的名字(该次获批约近400人)。这一份雪梨公报Sydney Gazette没能查到,仅查到同日的雪梨公报及纽省广告Sydney Gazette and New South Wales Advertiser的报纸(共4页),却没有麦世英的资料;而纽省政府公报Government Gazette of the State New south Wales 却只有1901年之后的,所以只能存疑。

另外一份资料基本上推翻了前一个说法,那就是麦世英写给当时的总督布里斯班的信(Fiche 3058, 4/1833, No. 49, pp 173 – 176)。该信是抄录的,故没有日期,据考证约在1823年底到1824年初所写。

信的内容大略是:申请人麦世英大约在6年前乘“Laurel”船到殖民地,并一直在这里工作。现在已和一个有自由身份的殖民地妇女结婚及育有一子,故希望总督能允许他继续留在殖民地和请求允许他在Parramatta建一个住所,既使他能继续自己的生意及养活人口不断增加的家庭;更希望能在住所附近的教堂街Church Street分配到一块可适合经营目的的土地。

1824年2月14日殖民部长John Watson回复该信称:在Parramatta的调查已经完成,不反对申请人租用任何选择的空地(Col. Sec’s Correspondence, Reel 6012, page 336)。

要注意的是“不反对租用”而不是“授予”。

麦世英的信与前面所说已被分配到30英亩土地的说法产生冲突。假如已有30英亩土地则不必要再次在同一区域申请。这个矛盾在1837年才得以解开。

麦世英在1837年4月10日给当时的殖民地总督Sir. R. Bourke的信中声称前总督麦格理Macquarie在1821年3月31日发布的命令中是有授予麦世英30英亩土地的,麦世英也曾委托测量员O’Brien作测量和在地图上作标记。同时在O’Brien的登记部Order Book上也有记录,然而O’Brien却找不到他曾做过该工作的任何记录(Colonial Secretary’s Correspondence Index, Item 2/7970, Reel 1182. State Record in Kingswood Reading Room)。

也就是说无论测量员O’Brien或麦世英本人都存在严重过失,损失惨重的当然是麦世英自己。测量员O’Brien被聘用量度土地的实际地点却没有做,更不可能在Parramatta的地图上有任何记载,也就是说麦世英被授予的土地并不存在。而麦世英却又在两年后再向新总督申请土地,或许只能说麦世英对法律的无知所造成的损失。

1837年6月15日纽省总测量师S. A. Perery在回复麦世英的信中称在他办公室的记录中,该30英亩土地将被列入Brush Farm的名单了(Item 2/7970, Reel 1182. State Record in Kingswood Reading Room)。在6月30日S. A. Perery发现前总督麦格理Macquarie签署过授予Mark O’Pong土地,而非John Shying。

将已被授予的土地重新授予他人的根据是殖民地在1826年10月与1827年的命令(The regulation of October1826 and 1827)有关。该殖民地命令目前难以查到原文,故不清楚内容。纽省总测量师没有权力改变,而须由总督来作决定。

实际情况更加混乱。土地由Thomas Brisbane爵士在1823年6月30日租了给Thomas Potter先生,租期为21年。Thomas Potter逝世后,他的妻子将土地卖了给Joseph Hickey Gross,后者再转卖给麦世英。假如麦世英要获回土地权则须依据索赔条例The regulation of 25th August 1834 under the recommendation of the Commissioner of Claims No 827来补罚21年的租金。另外由于麦世英并非英籍人士,故土地契约只能由麦世英四个儿子为受益人(麦世英夫人Sarah Shying已于1836年3月27日逝世)。

另外一个混乱是早期Gregory Blaxland及其它人联署信或测量办事处公告的名单,麦世英的名字都为Mark O’Pong,与日后麦世英所使用的John Shying不同。从资料看,麦世英英文名字在不同年份都不一样:

唯一相同的是在签名中大多使用“麦世英”的中文。

从上面的表格中可以引伸相当多的解读:

(1)Gregory Blaxland信中所提到的Mark O’Pong不一定是麦世英。尽管通过考证的确是麦世英。

(2)同理,结婚证书中John Shying也不一定是麦世英。

(3)子女出生证明中,可以证明四子是结婚证书中John Shying的儿子,但三子的父亲有可能另有其人。等等。

麦世英的个案应对后人有所启示,相当多的人在移居他国为了生活或工作的方便而另外使用一个当地的外文名字,这新的名字却没有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律师公证)及长期固定使用,未来出现麻烦的可能性极高。例如假设麦世英仍生活在今天,麦世英在银行账户用的是Mai Sai Ying(开户时多对照护照姓名),而他申请工作时用的是John Shying,那公司发薪给的是John Shying,要转账到Mai Sai Ying的银行户口就得提供John Shying与Mai Sai Ying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这情况在日常中随时可能出现,头大的还是自己。

1931年麦世英回到广东,直至其妻逝世后才回到雪梨。这时产生一个极大的麻烦,因为他并非英籍人士而不能拥有物业,其妻已逝,故麦世英将物业出售。

1842年10月麦世英再次结婚,但3个多月后其妻逝世,估计这时他决定回广东,在此之前他必须处理在雪梨的物业。

然而上图物业中的一个出现麻烦,这麻烦是现在Parramatta地方政府网页上所提到的Peacock Inn。

该旅馆在1844年时由Stow先生经营,房屋是麦世英建的。不知何原因,却有一名Nicholas Cavillion的人声称对该房屋所有权有争议,原因是1840年由当时的总督Gipps在1840年3月30日将该地授予Henry Harvey了,只因为麦世英不是英籍人士而不能拥有英国领土。

从上述可见麦世英的物业及地权情况的混乱,没有看到澳洲研究他的学者有更新的资料,但肯定在后来是解决了的事。假如现在是麦世英当年土地上拥有物业的人会有相应的资料,因为在买卖合约中会有历来土地拥有者的资料,翻查就晓得了。

那么麦世英当年的物业具体在那个位置,这是可查的。

大多资料说是在Parramatta的Windsor Road西侧,而Windsor Road是Parramatta的一条Church Street的延续。Windsor Road从现在的North Parramatta开始到更北一些的另一个镇Windsor,Windsor Road总长约33公里。麦世英当年所住的地方或许是Windsor Road,但在North Parramatta独立成为一个小区后,该段至North Parramatta小区边界已改成Church Street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麦世英当年的物业所在有较明确的街道名是在Fennell Street的南面,其夹角的大道就是Church Street。

上图是Parramatta约在1870年的俯瞰图,红圈是麦世英居处的大概位置。从图中所见整个Parramatta仍是农村风貌。1841年Parramatta的人口为10052人,房屋仅得1398间,但成为雪梨西区的一个重要市镇的条件已经满足。首先是火车线已穿越蓝山到达大小麦的生产区域,沿Windsor Road直达另一个小市镇Windsor,并有道路直达蓝山脚下的Penrith。

上图为Parramatta在1883年的地图,红框即为麦世英几所房子的位置。假如将图放大,是可以看到其侧的大道已为Church Street。将图与现在的Parramatta比较,街道名称没有变,城市格局也没有变,只是商业中心偏Parramatta河以南,随着近年兴建的轻轨电车穿越Church Street,Parramatta河以北将在日后加速发展起来。

上图中红框范围内即为麦世英当年几所房屋的地方。

上图为麦世英当年几所房屋的地方面对Church Street的现状。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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