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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官員在澳洲的往事 (3)

(2021-07-13 04:52:44) 下一个

中國駐澳洲第一任總領事梁瀾勳

“再澳洲設立總領事,前經臣部奏准揀員試署在案。所有該領事館開辦經費暨川裝等項銀両,照章均應造冊報銷。茲據駐澳洲總領事梁瀾勳將收支開辦經費暨川裝等項銀両造具清冊到部。查冊開舊管無項,新收江海關道先後撥庫平銀一萬九千七百両,除預撥三個月薪公銀五千七百二十両照章毋庸冊報,外計收庫平銀一萬三千九百八十両,開除該總領事等整裝支銀二千九百七十六両,川資支銀四千六百四十三両五錢六分七釐七毫,開辦購置器具等項支銀五千七十六両六錢四釐二毫。赴雪梨碧士缽等處巡查費支銀五百五十七両二錢一分九釐五毫。以上共支庫平銀一萬三千二百五十三両三錢九分一釐四毫。查整裝銀數覆與定章相符,其川資開辦兩項原報支數較多,已經臣部飭令覆減,尚屬實用實報,應請准其開銷。至赴雪梨碧士缽等處所支旅費係因察看該處華商,事屬因公,應請一併准銷實在。應存庫平銀七百二十六両六錢八釐六毫,除將原冊存案外,所有覆覈駐澳洲總領事支用開辦川裝等項銀両,緣由理合,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謹奏。(知道了)

這一份奏章應是缺頁並缺日期,但澳洲部份是完整的。奏章應該是外務部具陳的奏摺。另外從奏章的內容看,也應是梁瀾勳的任後待一切安頓妥當,將開支各項造冊向外務部具陳核定報銷的結果。至於為何流落民間被人收藏的原因就不知道了。也幸而能保存至今,讓我們了解駐澳洲總領事館建館時的一些細節。

好玩的是,朱批是三個字“知道了”,而是否真的是御批,不敢說是。1909年到1911年,清末風雨飄搖﹑多事之秋,比這類奏摺更重要更急的會是更多。况且皇帝還得在清晨朝議結束後才開始批閱奏章,故難怪電視劇中看一些皇帝批閱奏章直至深夜,不得不“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單看一個“了”字,已到了隨心隨意的境地,那生在帝皇家是幸,還是不幸?

還有一問的是:奏摺的最後是“伏乞 聖鑒”,而光緒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外務部的另一奏摺上的是“伏乞 皇太后 皇上聖鑒”。該奏摺是在光緒及慈禧太后死後的奏摺,時間應在宣統初年,那閱奏摺可能是攝政王了。

轉過頭來去驗證這份奏摺的真偽了。上文說過新組建駐澳洲總領事館的預算是18000両,由上海道支撥。而奏摺上是說“新收江海關道先後撥庫平銀一萬九千七百両”,也就是說朝廷是有准備超預算的。而核准梁瀾勳支出的是庫平銀一萬八千九百七十三両三錢一釐四毫,超預算5.51%。

梁瀾勳支出多是在澳洲,所以將庫平銀轉換成英鎊去看看:

 

庫平銀(両)

英鎊

預撥三個月薪

5720

831.9395

總領事等整裝支銀

2976

432.8412

川資支銀

4643.5677

675.3789

開辦購置器具等項

5076.642

738.3670

雪梨﹑碧士缽等處巡查費支銀

557.2195

81.0442

以上共支庫平銀

13253.3914

1927.6258

上面的換算是以這個為基礎的:當年的一英鎊等於7.32238克黃金。而庫平銀因白銀價格的動盪(1894年時1庫平兩白銀=37.3克,金銀比價1:20,也就是換算成1.865克黃金;1900年後金銀比價1:35,銀僅值1.065克黃金了)。

梁瀾勳的任期在1909年,按上面的數據來計算每英鎊約值6.8755庫平銀。在上表中的小數點以後不以錢﹑分﹑釐﹑毫及先令﹑便士來計算,否則看起來有點亂了。按其在開辦購置器具等項及雪梨﹑碧士缽等處巡查費支銀這兩項看,有務實的感覺。

驻外使馆的开销用度,还是三十年前即1876年定下的章程。比梁瀾勳稍早到倫敦的公使汪大燮大吐苦水:“作为出使英国大臣,汪大燮除了掌管伦敦的馆舍,还要负责在英国殖民地新加坡的总领事馆,两地的开销,由他统一调度。他在信中列出了一个开支清单:馆内的年收入是库平银六万两,平均每月五千两。其中,八百两要支给房租,两千四百两要支给参赞、随员和洋员作为工资。这样,还剩一千八百两。汪大燮的薪水、办公经费和各种杂费全都在这一千八百两之内。他还要支付洋仆人的工资二十五镑,电费十二镑,煤气费七镑,煤炭费五到六镑,自来水费四到五镑,电话费一镑,信纸邮票费五到六镑,中华会馆捐七镑,善捐二镑,清洁费二镑,马车费十镑,华仆、学生的吃饭用度七十镑。这些雷打不动的开销加起来,每个月一百五十余镑。按照当时约六比一的英镑银价比,约为银一千两。也就是说,汪大燮可支配的月收入,只剩下八百两左右。当时正处年关,他要打点和疏通与北京的关系,给军机处、外务部各处王爷及堂司官员一大笔“炭敬”,一下就要用掉四五千两,相当于他半年的可支配收入。作为外交使节,汪大燮还必须与伦敦的外交界交际应酬。面对被掏空的钱包,他只能摇头叹息“。(見李文杰: “使馆有本难念的经 - 晚清驻外公使的经济账”)

按上文所述,每英鎊約值6.8755庫平銀的計算是靠鐠的。

另一方面,光緒三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外務部的另一奏摺上的曾寫着“當即與英外部切實商辦准,英外部照復所商在美利畔設立總領事,鳥思崙設正領事,扶厘萬度﹑雪梨﹑碧士砵三埠各設一副領事,可以充行等因。爾來臣等查澳洲設領,英外部既經允認,自應分別籌設;惟總領事暨正領各官揀任,尤為重要,亟宜先行遴員派充。茲查有候選道梁瀾勳在粵襄辦交涉於外洋,情形甚熟悉,堪以派充駐美利畔,管理澳洲各埠領事官。駐英使館二等通譯官黃榮良,通曉時務,隨辦出使事宜胥臻妥協,堪以派充鳥思崙正領事官,仍請先行試署,如果得力,再行奏請充補。如蒙俞允,即由臣都刊刻關防,劄交該員收執前往駐紮,並咨行出使英國大臣照會該國外部,轉飭接待。至扶厘萬度等埠應設副領事官,擬俟總領事到任後察看該處華商,如有名望素著之人,再行飭令就近兼理”。(見“廣益華報”1909年2月13日第2頁“揀員派充駐澳領事摺”)

該摺中的扶厘萬度Fremantle﹑雪梨Sydney﹑碧士砵Brisbane直至1937年都沒有設置副領事,反而墨爾本Melbourne在1930年增設了一個領事(總領事館已移駐堪培拉),不足三年停辦。鳥思蘭New Zealand則因華僑陸續減少而撤館,到後來又再復館。

梁瀾勳的經濟賬算完之後,該說說他在任的表現了。

梁瀾勳Liang Lang-hsun,祖籍廣東三水人,生於1870年(另有兩說:1877年及1880年),卒年不詳。早年在香港皇仁書院讀書,與康有為兄弟有來往。原為候補道員,天津大學堂教員,粵漢鐵路局祕書,兩廣總督外交處員,瓊州北海交涉員。在駐澳洲總領事職離任後,曾任河口厘金局長,北京財政部職員,外交部特派廣東交涉員兼粵海關監督等職。寶光嘉禾章為1916年10月(民國五年)獲當時的大總統黎元洪頒發三等領綬嘉禾勋章Order of Golden Grain(黃色綠緣)。

梁瀾勳在1909年任駐澳洲第一任總領事時已娶有一妻一妾及一女,均隨同來澳洲。非常不幸的是,梁瀾勳一踏腳到澳洲就有麻煩,這麻煩在妻妾身上。梁瀾勳的妻子纏腳小足, “上岸時又不穿小革履,故演其三寸金蓮,袅袅娉娉以翹示於西人”( 警東新報1914822日第11),隨行有使喚女。澳洲是一夫一妻制國家,梁恐為稅關所阻,乃諱其妾曰女教員,彼有及笄之女,蓋以此瞞人耳目也。梁瀾勳“在任數年,凡與社會周旋者,莫不與女教員形影相隨。西人聞其事者,莫不捧腹。幸荳蔻不含胎,春光未甚洩漏。苟有呱呱者,更以何詞對外人”。“ 惟然其妻悍而妒,彼有季常之懼。詬誶之聲,常達戶外。梁常左右於妻妾之間,而莫可如何。初赴任時,梁欲獨挈其寵妾來,妻不肯;欲獨挈其妻來,妾不願”。

在那個年代,中國官商有妻妾不足為怪,法律上也允許。當代則日見進步,法律只是條文,“情人潮的興起動力是當代的生命意識和存在意識和虛幻意識,助長動力是權者和權者的腐敗。情人潮已到了這個地步 – 北京的爺兒們以無情人為恥,南方的漢子搞情人明火執杖,小地方的土老冒找情人不再偷偷摸摸,水了的結婚證受到四面八方的圍攻”(張光宇:“斷層間的中國”,第267頁)。90年代我在北方工作的時候,一位級別不低的人對我說千萬不要考慮在當地找妻子,因為結識一個處女比中頭獎還艱難。假如將梁瀾勳放在今天的官場,必然是個廉潔的好榜樣,革命的二梯隊;只可惜他的官場在墨爾本,偏偏又有一大堆光棍追求新思想的挑刺者。只能嘆一句生不逢時的梁瀾勳!梁瀾勳的解釋是膝下無兒,帶妾而來是為續嗣;後來為免招物議,梁瀾勳提早遣返回籍。

梁瀾勳也不該動華人社團的奶酪。警東新報1909年5月15日第2页的“總憲飭立商會之照會”是這樣寫的:

欽加二品銜駐美利濱管理澳洲各埠總領事梁 為照會事 照得世界交通日盛,非講求商務無以致富強,營業各有專長,非群集討論,無以資研究。是以泰西各國商學列為專門商會隨地設立。近年以來我國內地各處省會,商場亦紛紛設立商會,研論商務,聯絡商情,俾益良多,成效昭著。况僑商等旅居海外,浮寄孤懸,尤當揭合團體,氣誼相孚,庶足以廣籌謀而保權利。本總領事莅任以來,查得本埠會館公會數處,雖經成立有年,未能一氣相聯事,勢仍嫌散漫。亟應照會,僑商組織商會。為此照會,仰各商等查照,極力設法,提倡迅速成立;稟本總領事,申報農工商部註冊立案,俾通商情而歸劃一。本總領事有厚望焉。須至照會者:….(名單不錄了)

下車伊始,新官上任,即平“山頭”,除了那些急欲得皇馬掛者,誰會理會?

沒有多久,梁瀾勳的父喪,即電稟外交部求懇乞奔喪終制,部不允再乞,始獲給假四個月回籍治喪。恰逢“二辰丸案”(日本船隻私運軍火到廣東被緝獲,引起外交糾紛,最終清廷賠款了事),澳洲華人響應國內呼籲而進行抵制;而梁瀾勳訂的是日本“熊野丸”郵輪回國,於是乎墨爾本無人送船,雪梨的保商會干脆登一段廣告:

駐美利濱梁總領事慎始 去月廿六日來雪梨搭日本船歸國。此間僑民以其破壞團體,大傷感情,嗣經保商會集議,咸謂該領事雖以奔喪大故,官場無亦抵制之舉。而僑民等以國恥而動公憤,因公憤而行抵制,是愛國熱情所激發,國民團體之關係也。該領事為保護僑民而來,應有體恤僑民之隱衷,以顧全大局,乃不顧輿情,悍然搭日船回國。僑民憤之,議不認為領事。因致電香港商報,發布其事,致將電文譯之如左:香港商報轉各報鑒 梁領破壞團體,不合輿情,全僑决議不公認為領事。雪梨保商會電。(東華報1909年9月4日第7頁“要電”)

雪梨保商會是個多大的商會,說不清楚。它成立於1904年,是年連新進會員14戶,大概會員在50-70之間,鳥修威華商會都被它代表了。

茶杯風波影響不了梁瀾勳銷假回來澳洲(1909年12月),當然少不了略作檢討。順帶了上海商務印書館送給澳洲華人,梁瀾勳將這批書籍分送各埠會館。1910年5月,梁瀾勳以心悸怔忡為由,具稟外務部及駐英國大使請辭總領事職。

梁瀾勳從到任到離任,很少提及華僑報冊的事,因為各地華僑反對聲音太多,當時駐英大使與兩廣總督商洽,華僑在所居之地到領事館申請(或商會代申請),可發給回國護照,憑照可得國內地方官保護。申請費用為3先令。

盡管梁瀾勳在澳洲的時間很短,但畢竟是在官場的日子不少了,也干了些實事:

(1)“聽寫測試免考證書”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俗稱回頭紙。這個證書影響極大,梁瀾勳幾經交涉無果。是故梁瀾勳在“總領事示諭”中亦只能說“將欲免貽澳人口實,各宜束身自好,是相與有成者。領事華僑均當各負其責也”(廣益華報,1910年9月17日第2頁)。

(2)在申請“聽寫測試免考證書”時尚有其他附件,例如印掌紋等類,申請費用是2鎊,另發給“聽寫測試免考證書”另收2鎊。經梁瀾勳迭次磋商,後者減收為1鎊。(廣益華報,1910年10月29日第11頁)。

在網上關於“聽寫測試免考證書” 的資料,但其申請方式及影響就很少人能說清楚。由於有點複雜,留待下一篇專門來寫,因為這個問題令數任駐澳洲總領事都焦頭爛額。

梁瀾勳在離任前必須做各種交接工作,財政移交是其中主要的一部份。雙方交接完畢後,回京後還得外務部審核並呈御覽。

下圖是該奏摺,非常清楚,就不敲鍵盤了。

梁瀾勳在離任後依舊擔任官職,但官銜就低多了。是故能查他的資料非常凌亂。他在廣東三水市算是歷史名人,但未必有完整的資料保存。三水市在澳洲早期的華人中非常少,所以該市可能沒有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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