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米、水稻、小麦、大麦这四大谷物之后,全球产量排第五的谷物是高粱。如今,高粱在中国南北都有广泛栽培,但它的主要种植地在中国北方,特别是东北地区。事实上,高粱已经成了东北乡村文化的重要象征。
就拿歌词来说吧,还是在民国年间,音乐家张寒晖听了“九一八”事变之后撤退到关内的东北军士兵的倾诉,创作了脍炙人口的歌曲《松花江上》,前几句就是“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满山遍野的大豆高粱”。20世纪90年代,反映“文革”期间东北知青生活的电视剧《年轮》一度大热,由韩磊演唱的片尾曲《天上有没有北大荒》中,也有“咋不见着了火的红高粱”这样的句子。说到“红高粱”,获得了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山东作家莫言对这个意象的建构当仁不让:他用自己的老家山东高密为背景创作的小说《红高粱》、《高粱酒》,后来改编成中国电影史上的名作《红高粱》。当然,山东也是如假包换的北方。
南方也并不是没有高粱。在江南地区,茎秆含糖较高的甜高粱是乡间常见的作物,人们管它叫“甜芦粟”,曾经是上海人最爱吃的零食之一。高粱有个别名叫“蜀黍”,如今还是山东、河南、山西等省部分地区对高粱的称呼,这个名称似乎暗示它是从南方的蜀地(四川)传来的。
从清代嘉庆年间开始,高粱原产中国的说法在中国学术界就已经深入人心,直到今天,很多文献仍然坚持这个观点。其实,高粱是从遥远的非洲传来的热带作物。如果允许我说得夸张一点的话,它根本就是一种比罂粟还厉害的异域“毒品植物”。
在文献的泥潭中摸索高粱古名
在中国农史研究中,高粱(Sorghum bicolor)绝对是一种令人头痛的作物。它不像黍和稻,在上古文献中记载得清清楚楚,基本没有人会产生疑问,又不像花生和玉米,在古籍中毫无记载,偶然有几条模糊的记载被一些标新立异的学者拿来附会,也都很容易驳斥。古文献中疑似高粱的记载恰恰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虽然不是毫无记载,但也不过只有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个记载。这些记载既不能确定是高粱,又不能确定不是高粱。每一个想要搞清楚中国高粱栽培史的人,最终都不可避免会陷进训诂的大坑——甚至可以说是无底洞。
让我们还是先从清代说起吧。早在清代,高粱在中国南北就已经广泛栽培,看上去就像古已有之一样。清代又是一个“国学”十分发达的时代,因为政治高压而不敢过多关注时事的知识分子把大量热情和精力花在古籍研究之上,取得了远远超出前代的学术成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代学者程瑶田(1725–1814)皓首穷经,在嘉庆八年(1803年)以79岁高龄出版了巨著《通艺录》,在其中最有名的《九谷考》一篇中极力主张中国古籍中已经有对高粱的记载。他认为稷就是高粱,可这是一个误判。
程瑶田是安徽省徽州府人。“安徽”这个省名由安庆府和徽州府各取一字组合而成,而大名鼎鼎的徽州府在有清一代是商业和文化都十分繁荣的地方。程瑶田的老师叫江永,也是徽州人,正是他开创了著名的学术团体“皖派”。程瑶田有个师兄叫戴震,更是青出于蓝,不仅被梁启超称为“前清学者第一人”,而且培养了大量弟子,让皖派在清代学术中成为成绩最为卓越的一派。
和戴震一样,程瑶田涉猎的学术领域十分广泛,但他最擅长的是名实考证,也就是把古籍中的物品名称和实物对应起来。为此,程瑶田发挥了难能可贵的实践精神,以实际观察和见闻纠正前人的错讹。他亲自到市场上卖马肉的摊子要了一具成年公马的头骨,数出它的牙齿数一共是四十枚,这样就纠正了传本《吕氏春秋》中把马的牙齿总数记为“三十”的错误。他一生之中又先后五次到北方,无论从南到北还是从北返南,只要路上遇到商人,就会请求他们把交易记录拿给他一观,平时碰到乡间老农妇孺,也会询问作物的名称,这样就弄清了“粟”是小米,“黍”是黄米,不黏的黄米是“糜”或“穄”。靠着这样的治学方法,程瑶田非常自信地认定古代经籍中常常出现的“稷”一定是高粱。
用现在的话说,程瑶田对谷名的考证“极大地填补了学术空白”,让其他学者感到几乎不再有“学术空间”,难怪在他之后的学术名家如段玉裁、王念孙、刘宝楠、孙诒让等都深信不疑,视为定论。即使有像郝懿行这样的学者感到释“稷”为高粱的结论颇可怀疑,但慑于程瑶田的威名,也不敢明说。直到1949年,史学家齐思和(1907–1980)才在《毛诗谷物考》一文中指出程瑶田的考证犯了“十大错”,“稷”应该是粟(小米)而非高粱,有力地质疑了这个流传一百多年的说法[1]。
齐思和打倒了程瑶田这个“学术权威”之后,谷名考证这个领域一下子变得“群龙无首”,于是各种新说纷纭而至,仿佛在土中隐忍多年的种子,等顶上的巨石掀掉之后便争先恐后地萌发。一方面,关于“稷”是什么的争论自然又重新开启,另一方面,既然高粱在古代不叫“稷”,那就一定要再给它找个名字出来。有人说“粱”或“秫”就是高粱;有人说“秬”和“秠”就是高粱;有人说至少“蜀黍”肯定是指高粱。自然,有“革命”就有“保皇”,还有学者坚持程瑶田的说法,执意认定稷就是高粱[2]。
神秘的怪“蜀黍”
把这些争论的细节都讲出来,那这篇文章就太琐碎无趣了。其实,我们只要看看学界在“蜀黍”这个名字上面所花的功夫,也就大致可以知道名物训诂是怎样可怕的一种耗时耗脑力的研究了。
首先,“蜀黍”一名最早究竟出现在什么时候就是个悬案。仅就可靠的传世文献来说,北齐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公元6世纪)最早提到蜀黍,说“地三年种蜀黍,其后七年多蛇”。不过,这句话是引自张华《博物志》,而张华是西晋人,生活在公元3世纪。也就是说,“蜀黍”一名至迟在西晋已经出现。
《博物志》这本书,今天也流传了下来,但很早就有人怀疑它是伪书,原书早已亡佚,后来有好事者从《太平御览》之类“类书”(可以简单理解成百科全书)摘出原书中的片言只语,才拼凑敷衍成现在这个版本。然而,把《博物志》打成伪书的观点并不是所有学者都赞同。如果它不是伪书,那么“蜀黍”之名的由来恐怕就更早了,因为今本《博物志》中又说“地三年种蜀黍”这句话是“《庄子》云”。虽然现行本《庄子》中没有这句话,但西晋以前的《庄子》中未必就没有这句话。事实上,西晋有个叫郭象的人,在为《庄子》注解时,只凭借自己的臆断就删掉了其中的19篇共4万多字,斥之为“伪作”,所以今本《庄子》只是郭象删剩的残书[3]。这样一来,也许早在战国时代就已经有“蜀黍”之名了。
其次,单纯看“蜀黍”的记载,并不能断定它一定是指高粱。上面那句来自《庄子》或《博物志》的记载虽然最早,但对蜀黍实物的考证可以说毫无帮助。直到陆德明撰写的《经典释文》在唐初成书,其中对蜀黍的描述才算有了点信息量。在解释儒家经典《尔雅》中的“秬”时,陆德明说:“黑黍也,或云今蜀黍也,米白谷黑。”在这里,陆德明只不过说,有人告诉他有一种叫“蜀黍”的谷物,谷皮是黑色的,米粒是白色的,应该就是古代所谓“黑黍”。既然蜀黍就是黑黍,而黑黍是黍的一个品种,那我们只能得出结论:陆德明时代的“蜀黍”可能也只是黍的一个品种,和后世指高粱的“蜀黍”是同名异物关系!
认定《经典释文》中的蜀黍是高粱的学者,往往把蜀黍和“木稷”、“扬禾”等同起来。三国魏人张揖撰《广雅》,其中有“藋粱,木稷”一句。东晋人郭义恭又撰有《广志》一书,其中对“扬禾”的介绍赖《齐民要术》的引用保存下来:“扬禾,似藋,粒细。左折右炊,停则牙生。此中国巴禾——木稷也。”在这个记载中,郭义恭先是指出“扬禾”这种谷物有个非比寻常的特征:左手边刚折下来,右手边马上就得烹饪,如果不及时烹饪就会发芽。接着,他认为扬禾就是中国的“巴禾”,也就是《广雅》中的木稷。说实话,这种“扬禾”确实很像高粱,那种籽粒刚收割就发芽的怪事很像高粱早熟品种会出现的“穗发芽”现象,而“木稷”一名也合于高粱高大挺拔的特征。但是,无论张揖还是郭义恭,都没有说“扬禾”、“木稷”就是蜀黍。后人只不过觉得“巴禾”和“蜀黍”这两个名字很像,巴蜀恰好都是指今四川一带的地名,才怀疑别名“巴禾”的“木稷”、“扬禾”就是蜀黍而已。至于是不是事实,就很难说了。
而且,“蜀黍”中的“蜀”究竟是不是地名,也还不确定。程瑶田就认为“蜀”并非指四川,而是“大”的意思。他还引了两条旁证,其一是《尔雅》中说“鸡大者蜀”,其二是蜀葵正好是一种高大的葵类植物。这样的话,“蜀黍”在构词上便和“高粱”完全相同,都是形容词加名词的结构。当然,这个说法多少有些牵强。有人查遍上古文献,除了《尔雅》那条“鸡大者蜀”之外就找不到“蜀”字可以确切地解释为“大”的例子,绝大多数仍然只能释作地名。即使是“蜀鸡”、“蜀葵”,也仍然以解释为“蜀地的鸡”、“蜀地的一种葵类植物”更合适(《中国植物志》就指出蜀葵“原产我国西南地区”)。既然如此,“蜀黍”最初恐怕也仍然只是“蜀地的黍”之意。
我要感谢所有耐心看到这里的朋友,因为上面这一大段文字是我好不容易从名物训诂的泥潭中脱身之后才勉强梳理出来的有关“蜀黍”的一些学术观点。相比之下,考古学和分子生物学对高粱的研究就爽快多了。
“侵略者”的食粮
回顾中国考古史,其实一开始考古学家在高粱遗存的问题上也把学界带进了岔路。还是在1931年,就有国外学者声称在山西万泉县(今属万荣)荆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了高粱。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全国各地不断传来发掘出高粱遗存的报告,出土这些遗存的遗址以汉代为多。然而,其中最轰动的莫过于1964年发现、1972年始掘的河南郑州大河村遗址。考古学家在遗址中的一个房屋里发现了一处烧火台,上面放着两颗莲子、一块木炭和一个彩陶罐,罐中有炭化的粮食,经初步鉴定全是高粱。根据木炭的碳14测年,这些遗存的年代为距今5040年左右,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仰韶时代。在迄今已有报道的十余例高粱遗存中,大河村高粱遗存是仅有的2例有照片、有测量数据的遗存之一。
在一般人看来,能够从上起新石器时代、下至唐代的遗址中发现这么多高粱,高粱原产中国(或至少是起源地之一)还不是板上钉钉的结论吗?然而,事实偏偏不是这样。早在1981年,著名考古学家安志敏就对如此多的高粱遗存表示怀疑。他最终设法拿到了大河村和另一个遗址——辽宁省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出土的少量“高粱”,请北京植物园的种子专家和专门从事植物考古的学者鉴定,结果发现都不是高粱。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2011年几名美国植物考古学家又对大河村“高粱”遗存做了重新鉴定,在显微镜下观察那些炭化的籽粒遗存,结果见到了和大豆一模一样的名为“种脐”的形态结构,却无论如何找不到和高粱籽粒类似的结构,无可辩驳地说明这些所谓的“高粱”其实是大豆[4]。
为了能够从遗址土层中更好地挑拣出植物遗存进行分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考古学界开始广泛使用国外已经实践多年的浮选法。浮选法的原理很简单——因为土壤颗粒的密度大于水,而炭化植物遗存的密度小于水,只消把需要浮选的土样放到水里,土壤就会沉到水底,炭化植物遗存则漂浮在水面上。把这些漂浮的炭化颗粒小心收集起来,就可以拿来鉴定是什么植物的遗存了[5]。耐人寻味的是,自从开始应用浮选法以来,在中国宋代以前的考古遗址中就再也发掘不出高粱遗存了。这样一来,我们便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当年中国考古学界缺乏植物考古技术,迄今为止中国所有宋代以前出土的“高粱”遗存,几乎可以确定均属错误鉴定!
从歧路出来回到正路的植物考古学,一下子就摧毁了农史学界以为中国几千年前就开始种植高粱的假说。接下来,分子生物学研究更是完全否认了高粱原产中国的可能性。2011年,山东农科院的研究者分析了采自中国国内12个地区的184份高粱样品的DNA“指纹”,并和69份国外品种对照,发现除了极个别样品外,绝大多数中国高粱彼此都有很近的亲缘关系,在能够反映遗传亲疏的图上牢牢“抱成一团”,相比之下,东非和南亚(印度)的高粱样品的遗传多样性就要丰富得多,在图上的分布也十分疏散。这就强烈暗示中国高粱是外来的,由一个比较晚近的共同祖先繁衍出了中国各地绝大多数的高粱品系[6]。2013年,一个包括中国学者在内的跨国学术团队更是分析了全世界多达3367份高粱样品的DNA指纹,对全球高粱的遗传资源做了全面分析。结果再次表明中国高粱基本都来自一个共同祖先,而且和印度高粱关系最近,这就无可争议地证明中国高粱是从印度传来的[7]。
这个结论在国际上一点也不稀奇。从19世纪的德康多尔开始,国际学界就知道高粱的品种以非洲最为丰富,在非洲则以东北部的埃塞俄比亚高原及其周边最为丰富。因此,多数学者都承认埃塞俄比亚高原一带是高粱的起源地。根据考古研究和分子生物学推算,高粱的起源时间不晚于5000年前,那时原产西亚的小麦、大麦已经越过红海扩散到了埃塞俄比亚,这里的原住民因此进入了农业时代。学会了农业技术的古埃塞俄比亚人有样学样,又从本地的野生禾草中驯化出高粱、御谷(又名珍珠粟,Pennisetum glaucum)、?子(又名龙爪稷,Eleusine coracana)、苔麸(Eragrostis tef)等耐热、耐旱的谷物,从而能够在农业引发人口膨胀的时候迁徙到埃塞俄比亚高原周边海拔较低的地方居住[8]。
高粱得到驯化之后,主要沿东西两个方向扩散。在西路,高粱于大约3500年前到达乍得湖地区,居住在这里的班图人祖先由此开始农业生产。班图人在约公元前5世纪又学会了炼铁,他们由此便成了撒哈拉以南的非洲技术水平最发达的族群之一。左手高粱、右手铁锤的班图人很快从尼日利亚-喀麦隆一带出发,开始了他们征服东非和南非广大陆地的旅程。原先在这片广袤土地上过着狩猎–采集生活的科伊桑人和俾格米人根本无力抵抗班图人的入侵,不是被杀戮,就是被排挤。如今,科伊桑人只生存在南部非洲西南部的一些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地区,而俾格米人只零星地分布在刚果一带的丛林中。作为“侵略者”的班图人由此成了非洲分布最广的族群。在南非发掘出的早铁器时代遗址无声地证明,早在公元5世纪,班图人就已经到达了这片非洲大陆最边远的地方。
在东路,高粱在大约3500年前和御谷等其他非洲起源的作物沿海路到达印度,进一步丰富了印度的粮食种类。尽管目前还没有分子生物学研究确定地给出高粱传入中国的时间,但我们可以用世界不同地区的高粱品系彼此间的遗传距离先做个大致推算。研究表明,南非的高粱品系也比较单一,按照某种计算方法,它和北部非洲的几个高粱品系之间的遗传距离平均在0.37左右;中国高粱和印度高粱的遗传距离则为0.23。假如这种遗传距离和分化时间大致成正比的话,按班图人在约1500年前带着高粱到达南非计算,印度高粱传入中国的时间就大致在950年前的辽宋西夏时期。
巧的是,中国历史文献中有关高粱的可靠记载恰恰是在离此不远的时代涌现的。在现存农书中,最早记载高粱种植方法的是元代的《农桑辑要》,成书于至元十年(1273年)。然而,《农桑辑要》中部分对高粱的描述引自在它之前成书的《务本新书》,而《务本新书》有可能是金代的作品。也就是说,高粱从印度传入中国后,只用了100多年就在北方扩散开来,到元代已经成了农村的常见作物了。当然,以上只是一个不太准确的推算,更科学的结论要等待今后的研究得出。
堪比毒品,却又给农业以希望
虽然中国学者到今天还在孜孜不倦地论证中国早就有高粱,但说到高粱在中国的用途,却称不上有多光彩。起初,中国人和非洲人一样,种高粱的一大目的是供人食用。然而,尽管高粱米营养价值不低,特别是含有丰富的B族维生素,但是它的口感较差,比不上大米白面,产量也比较低,种植起来获利不丰。出于这些原因,最近几十年来,高粱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少。在莫言的老家高密,20世纪70年代以后就渐渐不再种高粱。当1987年的张艺谋执意要在高密拍摄《红高粱》时,他不得不花4万元钱现种了一片高粱。如今,高粱在中国有两个主要用途,第一是做牲畜饲料,第二则是酿酒。
放眼全世界,没有第二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把高粱烈酒当成最名贵的酒品。 在西方人眼中,高粱烈酒是一种极为可怕的、劣质的饮料。如果说对酒的品味多少杂有主观感受的话,中国人的酒桌文化在今天这个时代就实实在在是糟粕大于精粹了。
大部分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怎么喝酒。世界卫生组织在2010年曾经对世界各国的15岁以上人口年人均酒精消费量做过统计,中国的数据是6.7升,低于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特别是远低于在全世界都以盛产酒鬼闻名的俄罗斯(15.1升)。然而一到了中国人的饭桌上,白酒就成了必不可少的交际媒介。围绕着白酒发展出了一套几乎全国通用的复杂规则,大致可以概括成三条:第一,地位低的人要向地位高的人敬酒,表示恭敬和服从;第二,地位高的人要对地位低的人劝酒,表示亲密和庇护;第三,同等地位的人彼此要相互斗酒,用来展现力量、活跃气氛[9]。中国官场恐怕是白酒文化最发达的地方,在这样的酒桌上,因为动不动就强喝猛灌、强倒猛劝,喝死人的事情不时就会发生。托中国酒桌文化的福,每年中国都会生产90亿升的白酒,如果加上家庭的私酿就更多,这么多的高粱白酒,再加上非洲人喝下的更多的高粱啤酒,不免让人怀疑高粱恐怕是世界上最多转换成饮用酒精的植物[10]。
饮酒对健康有百害而几乎无一利,不仅如此,酒精还会使人成瘾,难以戒断。现代医学表明,酗酒对人体的伤害甚至堪比某些毒品[11]。因为历史悠久,烈酒和同样危害巨大的烟草在很多国家被网开一面,允许合法生产和售卖,但在中国,高粱对社会造成的总体危害,可能已经远远大于受到国家严厉管控的罂粟了。
在分子时代的育种学家眼中,高粱却是一座宝藏,它们孕藏着下一次农业革命的希望。高粱所在的禾本科大体可以分成势均力敌的两大支,其中叫“BEP”的一支包括了水稻和“四大麦类”(小麦、大麦、燕麦、黑麦),而叫“PACMAD”的另一支包括了高粱、玉米、甘蔗和所有的黍粟类作物(英文叫millets)。高粱所在的这支禾本科植物主要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发展,高温的环境让很多成员演化出了一种独特的光合作用方式,能够在温度较高、阳光较强、气候干旱的情况下更有效率地利用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合成糖类。在植物生理学上,具有这种独特光合作用的植物叫“C4植物”(C是元素碳的化学符号),除此之外的大多数按普通方式进行光合作物的植物则叫“C3植物”。正因为高粱、玉米都是C4植物,所以才能耐高温、耐旱、耐瘠薄,在热带地区可以欣欣向荣,在温带地区的短暂夏天也能迅速生长、开花结实。
水稻、小麦这样的C3作物通过常规育种手段已经快要达到它们能力的上限,产量增加的空间已经不多了。如果想让它们的产量在未来再有大提升,非得深入基因组、从根本上改造它们的“体格”不可。育种学家因此设想,是否可以把C4植物的光合作用相关基因“转”到水稻、小麦体内,代替它们的C3基因呢?这样一来,它们的光合效率会更高,而且也能耐受高温和干旱,不仅产量会进一步增长,而且可以种到更多的条件不好的田地里。
现在,包括袁隆平在内的全世界农学家都积极投身到这场分子育种竞赛之中,谁能抢先获胜,谁就会成为21世纪的人类英雄。高粱也因此被农学家当成了C4植物的“模范”,开启农业新革命之门的钥匙。在如此振奋人心的研究面前,硬要争夺高粱起源地的所谓“考证”,又岂能不显得黯然失色!(编辑:老猫)
参考资料
- 齐思和 (1981) 毛诗谷物考. 见: 齐思和. 中国史探研. 北京: 中华书局:1–26.
- 李艳 (2009) 高粱古名考.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31(4):1–5.
- 张远山 (2010) 郭象所删《庄子》佚文概览. 社会科学论坛 (4):4–16.
- 刘莉, 盖瑞·克劳福德, 李炅娥, 等 (2012) 郑州大河村遗址仰韶文化“高粱”遗存的再研究. 考古 (1):91–96.
- 赵志军 (2004) 植物考古学的田野工作方法——浮选法. 考古 (3):80–87.
- Zhang H, Wang J-C, Wang D-J et al (2011) Assessment of genetic diversity in Chinese sorghum landraces using SSR markers as compared with foreign accessions. Acta Agronomica Sinica 37(2): 22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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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庆善 (1999) 高粱学. 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
- 杜修琪 (2014) 什么地方的人最能喝酒?. “大象公会”微博, 2014-07-02.
- [美]艾米·斯图尔特著, 刘夙译 (2015) 醉酒的植物学家. 北京: 商务印书馆.
- Nutt D, King LA, Saulsbury W et al (2007) Development of a rational scale to assess the harm of drugs of potential misuse. The Lancet 369(9566):1047–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