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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莉和文燕的过节,源于文工队的指挥张百贤。张是文燕的大提琴老师,曾经属意过她,她并无兴趣,但这件事后来搞得沸沸扬扬,让张挺尴尬(329章)。不过张还算君子,未对文燕有报复行为。不幸的是,张百贤转而选择了于曼莉,来一队之前结了婚。
我跟俩人没打过什么交道,主要印象都来自文燕。据文燕所说,于曼莉本是北京儿童剧院的钢琴演员,因为搞破鞋,被打成“坏分子”,发到北大荒。这人挺有本事,不仅钢琴弹得好,还能编舞。舞蹈演员离不开练功,但功练好了,并不意味着就能跳舞,而需要编舞的拆解动作,教授跳法。于曼莉有这方面特长,在外边看过一个舞蹈节目,就能搬回来,一招一式都不差,因此是文工队的台柱子之一,同时担任艺校的舞蹈教师。文燕最初在艺校学琵琶时,见了她的面也毕恭毕敬地叫“于老师”。
于曼莉长得挺耐看,有一种大多数破鞋所不具备的韵味。唯一的毛病就是爱起疱,厉害的时候遍地开花。小徐嘴损,说她“浑身上下长满了资产阶级脓包”。她编派我得梅毒,估计也和自己的“切肤之痛”有关。不过她的病具有季节性,好发于春天。发完后便恢复如初,脸上虽有些瘢痕,但因五官清秀,仍不失为美人,让我觉得她是演廖丽亚的好人选。
每到发病季节,于曼莉就请假到外地治病,顺便挣两三个月的外快。回来时她已脱胎换骨,打扮一新,连头发都烫了,显得春风荡漾,所以不少人认为她治好了病就去找旧情人厮混,这才是终极目的。当初她来文工队时尚有家庭,丈夫是拉贝司的,不久便和她离婚,带着儿子调到虎林去了。于曼莉起先还企图复婚,不时跑到前夫那里去。但前夫每次只招待她吃稀饭就咸菜,终于把她吃得断了念想,从此我行我素,连儿子都不要了。
在文工队时,文燕跟于曼莉井水不犯河水,但对其人非常鄙视,想必后者也会有所觉察,因此埋下恶意。待到于曼莉和张百贤结为伉俪,恶之花便开始绽放。张百贤是个秃子,追求文燕不果,落了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口碑。而于曼莉由于一身脓包,本来就有“癞蛤蟆”的外号。如今两人在一起,自然为小徐之流提供了新的笑料。于曼莉虽对名誉不太在乎,但忌妒心还是有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女人了。自己找了一个被“情敌”扔掉的男人,能不羞恼吗?她把满腔仇恨发泄到我身上,就是想让众人知道这个“情敌”找的丈夫有多烂——连下身都烂掉了!
我对女人之间的龃龉向来不感兴趣,当文燕说于曼莉如何编派我时,我并没有像她那样义愤填膺。况且我又能把于曼莉怎么样?好男不和女斗,尤其这么一个龌龊的女人,沾了她我自己都嫌脏。如今连无辜的儿子也被殃及,却让我忍无可忍了。她的脸已经变得和电影《蝴蝶梦》里的那个女管家一样,整天可怖地注视着毫无反抗力的小斗,脑中盘算着该怎么害他。我不会像文燕那样跟张队长大闹,但还是专门找了他一趟,说明前因后果,让他知道这个孩子的命运就掌握在他手里。面对女人的邪恶,男人之间是能够产生共情的。张队长终于下定决心,把于曼莉调离了托儿所。
于曼莉到农工班后,并未重新做人,而是看上了里面的一名上海知青,给他写了一封肉麻兮兮的情书。这个十几岁的男孩子看后很生气,于是把信公开了。全体知青感觉受到极大侮辱,也不通知队领导,就把于曼莉抓起来,按照红卫兵整王光美的路数,往她脖子上挂了一串乒乓球,押到食堂外面的广场上批斗,说她妄图腐蚀革命青年,搞得好几百名职工和家属围观。于曼莉臭名远扬,甚至惊动了团部,打算把她弄到劳改队去。后来还是张队长替她求情,说她和指挥的孩子太小,需要照顾,这才得以幸免。
经过这场折磨,于曼莉那颗骚动的心终于死掉了,从此老老实实做人,再也没有搞出过什么花边新闻。】
20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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