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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烟记事(120) 立此存照

(2014-12-05 01:37:40) 下一个

今年除夕,我好容易积攒了一些勇力,跑到杂谈上发话:“新年新气象,我一定要把《老烟记事》完成!”没想到费半天劲码出两篇新帖,却招不来几名看客。尤其闲人和雁字也消失了,更叫我兴味索然。大约是换版的缘故,整个杂谈像墓地一般死寂。正在此时,海盗与灾祸到点上班了,依旧是泼粪取闹。以前杂谈人多,我并不怎么在意他们;如今台上只有这出二人转可看,不由得火冒三丈,站起来骂了一通,搞得俩人都挺委屈。首斑过来息事宁人,也叫我吐了几口痰——此举不当,特向安安道个歉。

说实在的,我在杂谈混了五六年,一直保持温文尔雅的形象,虽也打过架骂过人,基本上都用“麦苗麦苗我爱你”这个马甲,搞到麦苗的人气甚至一度超过烟斗狼,只好叫他冬眠。这回知音已逝,干脆破罐破摔,废了烟斗狼的不败金身,此后绝迹杂谈大半年。

既然提到麦苗,索性把他与烟斗狼的关系讲清楚,也算了结杂谈的一桩悬案。Pipewolf是我于2001年8月注册的网名,当时有个“美食天地”的论坛(斑竹叫“一绝”),我在上面发了一篇《花前月下品蚊肉》的短文,没想到第二天上了社区首页。一时兴起,接连写了三四帖,把韦小宝、那五等人也扯了进来,搞得学位论文一个礼拜都没动笔,最后只得作罢。

2003年我已经毕业,忽然又想续写此作,却忘了Pipewolf的密码,于是就用中文译名重新注册了“烟斗狼”。然而时过境迁,文思已断,我只发了两帖就不得不搁笔。这部“品蚊肉”的未完稿算是我的处女作,虽属游戏文章,于我却有特别的意义,我从此知道自己能够让读者开心。

再次来到搜狐是在2007年9月,其时我已到公司任职,派驻加拿大工作一年。正事料理完毕,一个人闲居无聊,就写了篇温哥华游记《河南人大骂加拿大警察》,在搜狐找到一间“杂谈酷评”发了上去。本以为这是个聊天讲故事的地方,没想到却是拍砖打架的场所。不过既然进来了,打架也看得蛮有趣,就在这里住了下来。那时我主要发些游记之类的小品文,与世无争,因此结识了雁字,成了“围炉夜话”的常客。

后来因一时冲动,码了一篇《二位歇会行吗?》的砖头,由此卷入华丹与煞星的口水战。我发觉让烟斗狼一面弄温情文字、一面大打出手,实在不方便,于是就炮制了一个“麦苗麦苗我爱你”的马甲,投入战斗。这马甲也没什么深意。我起网名全凭一时感觉,往往弄得古里古怪。

麦苗出世以后,很快便与陈默之相遇,先是调侃“大官人”,不久就为“可怜鲁迅”干起仗来。之后河蚌也卷入,搞得麦苗差点被扫地出门,“易醉易笑易睡”那时著有《天下第一酷茶餐厅关于大便事件最终处理意见》,可资为证。麦苗既有一群朋友(雁字、人鱼、橡树、梅小西、拉手吹花、千盅不醉、革命王子、一意孤行、卢十四等),又有一群敌人(陈默之、河蚌、老贺、阿吉、蜿蜒、大宝、特殊符号、狂野七七等),在论坛上炙手可热。与此相对,烟斗狼则不温不火,安心躲在一旁写小资文章。

麦苗跟他的敌人,有的是假打(对陈默之、老贺),有的是真打(对阿吉、七七),有的则是半真半假(对河蚌)。墨汁是麦苗真正的对手,两人先后发了十几篇主帖进行论战,所论并非杂谈上的恩恩怨怨,而是鲁迅的一些是非曲直。鲁迅在中国文人心目中占有特殊地位,所以被麦苗可怜一回,立即引起众怒,墨汁更是要替天行道。在论战中,麦苗对墨汁虽有挪揄挖苦,但绝无人身攻击;就算墨汁一时气极败坏,胡乱骂娘,麦苗也没有像河蚌那样诉诸法庭。说到底,麦苗需要墨汁这样一个对手,因为对手的价值决定了论战的价值。麦苗砸向墨汁的那块砖《俺不接受你的道歉》正包含这种情感,故而显得有些特别。

麦苗跟老贺在台下有不少口角,有时能骂上百个回合,但是麦苗喜欢老贺,因为与老贺骂架有一种喜感。老贺是个包容性很强的人,虽然咋咋呼呼,其实挺沉得住气。老贺的学术帖大都一本正经,麦苗那时拜读他的《为王荆公改革辩》有所感悟,遂作《王安石与宋神宗》一文。在麦苗看来,老贺与墨汁一样,既是对手,也是益友。

[新注:老贺全名“贺兰帕德斯基”,外号“贺司机”,已在2017年病故。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河蚌曾因斑竹“偏向”麦苗,负气出走好几个月。后来麦苗拿着一篇叫魂帖《河蚌呀,你在哪里?》,在他出没的各大场所深情呼唤,河蚌这才放下架子,回归杂谈。说句良心话,麦苗此举戏谑成分并不多,确实想要化解梁子。那时我已经准备叫麦苗休息,所以走前需要了却这桩心愿。

麦苗与七七并无正面交手,只是曾在台下替梅小西助拳。这些打斗纯属个人义气,无所谓对与错。七七那时初到杂谈,的确很狂野。他的《饭局》一帖气场强大,只可惜写到后面有些松散。小西是力战型选手,一砖一砖跟七七往死里磕。七七最初还想保持界外高人的形象,到后来也不得不和小西死缠烂打。麦苗原本只是看热闹,因为橡树公然袒护七七,所以才替小西打抱不平。小西为此很感激,对麦苗多年不忘。但是麦苗并未发主帖骂过七七,七七也不曾把麦苗当成主要对手。

至于大宝,是随七七来搅局的,与麦苗在台下过了几招。大概都觉出对方不是善主,两人不愿把架打大,很快便收手。

麦苗把橡树当朋友,并非因为私交——其实两人谈不上有什么私交。橡树对麦苗还算公道,作为首斑,这就足够了。在杂谈上,橡树的是非争议很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此我不作评述。但是橡树执政期间,既没有亏待过麦苗,也没有轻慢过烟斗狼,所以我至今对他以礼相待,心存感念。

提到首斑,不免想起方远路来。麦苗在杂谈闹事那会儿,方远路担任文化区管理员。麦苗所作《为什么我可怜1927年以后的鲁迅》,存在一处史实错误,后经方远路指正,作了更改。对于这种批评,麦苗一向虚心接受,并表示感谢。

麦苗最嫌恶的ID是“没用的阿吉”。他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阴冷,好似练过冰蚕毒掌。不少老杂认为他就是传说中的“飞雪洛阳”,麦苗不认识此人,无法比较。不过在烟斗狼看来,阿吉对文字有种特别的感觉,似乎凭着文字就能嗅出麦苗与烟斗狼乃是一人,否则他不会无端挑唆七七对《老烟记事》发难,逼我拍出《七七和烟斗的故事》那一砖。其实烟斗狼与阿吉从未说过话,阿吉也极少在杂谈露面,何以一出手就冲着烟斗狼来?蓝猫曾经“佩服”过烟斗狼,只因烟斗狼嗅出了他的大马甲。我是不是也应该这样佩服一下阿吉?或许阿吉只是看烟斗狼不顺眼,就像当年看麦苗不顺眼一样,但他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两种不顺眼有什么关系。不管怎样,烟斗狼与麦苗只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没用的阿吉”,这也算挺蹊跷的一件事。

麦苗这个马甲隐藏得很深,论坛几乎没人猜得出来。这有几个原因:一是麦苗活动的时候,烟斗狼不会登场;二是麦苗迅速蹿红,没人再去怀疑他只是个小马甲;三是麦苗的说话风格与烟斗狼有所不同,比如爱说“俺”,爱骂人;四是麦苗昙花一现,火了几个月,忽然销声匿迹,没给杂谈几个考据学家留下太多机会进行比较分析。

2007年知道麦苗真实身份的只有雁字和人鱼,后来我写《老烟记事》结识了闲人,便也告诉了她。革命王子大概是与这三人聊天时知道的底细。不久蓝猫也知道了,向我求证,我当时还想抵赖,他呵呵一笑,说已经查过IP,验明正身。除这几个人外,梅小西应该也知情。墨汁则是将信将疑,或许因为他与麦苗和烟斗狼都打过交道,二人对他的态度大不相同,故而难以把他们想到一块去。

让麦苗“歇菜”的现实原因,是我结束了加拿大的长差,奉命回国。独居的生活一旦终止,麦苗那种胡天胡帝的感觉就再也找不到了。但我还是喜欢麦苗的,也很怀念他。我曾对雁字说过,麦苗是烟斗狼的弟弟,是二十岁的我。

过去这半年,我没再舞文弄墨,日子过得平平淡淡,踏踏实实。除了上班工作,其他时间都花在儿子身上,不仅教他学习,还要陪他玩耍。他养了两只蜗牛、两只螺蛳,以及两条金鱼,也全由我伺候着。蜗牛和螺蛳是我晚上和他散步时,从裕廊湖(Jurong Lake)拣来的,每只都超过半两,足有小孩拳头那么大。螺蛳尤其狰狞,长着一双蟹眼和两对触须,张牙舞爪。

金鱼原来有四条,叫螺蛳吃掉了两条。其中一条是让螺蛳挤到水箱角落,用锋利的壳缘划伤的。我下班回家见到此景,马上把它解救出来。这条金鱼肚皮上有一道暗红色的血印,不过游动起来并无大碍,获得自由后又和其他金鱼一起玩耍。但是它的伙伴们已经嗅到血腥味,立即发起攻势,一下下啄它的伤口,它则摇头摆尾、到处躲藏。小鱼们平日里也常常这样追逐嬉戏,可如今却看得我毛骨悚然。很快,一截线头从那条金鱼的肛门处露了出来。几分钟后,线头扯成了肠子,肠子又拽出其他内脏。这场饕餮盛宴持续了近半个小时,直到它腹内空空地漂在水面上,兀自条件反射地呑水张腮。

之后便是螺蛳的就餐时间了,它们吃得很细致,先用两副大板牙把金鱼剥皮,剥得筋肉毕露,活像塑化尸体展。午睡两小时后,再把鱼头一点一点啃掉。吃头是从吃嘴开始:一只丑怪的螺蛳和一条赤裸的金鱼在水中热吻,这场面真是骇异至极!螺蛳每吃几口,就要剧烈抖动几下,以便把食物咽下去,连带着金鱼也剧烈抖动几下,仿佛双方都达到了性高潮。到第二天早上,金鱼只剩下尾部。也许螺蛳还有食欲和激情,可水已经变臭了,我只能把残鱼倒进马桶里。

前几天和儿子看Discovery频道,明白了人打嗝乃是从鱼进化而来。鱼在登陆的演化过程中,需要利用腮和肺进行呼吸,于是在喉咙中生出会厌软骨,靠打嗝来封闭气管,防止用腮呼吸时水流入肺部。鱼和人的基因相似度可高达87%,人类自相残杀的习性大概也要追溯到鱼类,或许这能让不少人心安理得一些。

动极思静,静极思动,如此闲适的生活,并不符合我的性格。我需要一点刺激,一点冒险,想来想去,只有《老烟记事》能够满足这方面的需求。说实在的,我不知道要写多长,也不知道何时能够收场。我只想把它写出来,趁现在还有这份写作欲望。不为别人,只为自己和老烟。工程浩大,我必须排除干扰,不再卷入论坛纷争,专心写作。但愿上天假我以时日,让我能够走到尽头!

立此存照。

20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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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cheetah 回复 悄悄话 good to r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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